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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1-1 08:10:46

2020-01-01 00:54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王欣逸(中)四年前圍毆少年致死被捕。

曾因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走紅的童星王欣逸,四年前為幫朋友出氣,和多名同夥痛毆曲姓少年導致他頭部受重創,昏迷近半年死亡;桃園地院昨天依殺人罪判王十五年,兩名林姓共犯依傷害致死罪判十三年,王的胞兄通緝中,可上訴。

王欣逸昔日曾為童星。

曲姓少年的母親昨到庭聽判,她表示,當時兒子才十五歲、國中剛畢業,事發後就陷入昏迷,不曾再醒來,連最後一句話都沒有說到,令她遺憾至今無法忘懷,必須親自到庭,第一時間聽判決結果。

她說,審理過程王等人「一句道歉」都沒有,調解過程也不見誠意,她指出,王下手這麼重,一條年輕的生命就沒了,應要判無期徒刑,對於同案中獲判無罪的陳姓女子,曲母痛批,這人是一切事端的起頭,無罪實在太誇張。

檢警調查,王欣逸(廿四歲)得知葉姓友人和另名李姓少年有糾紛,二O一六年七月廿一日和他哥哥、兩名林姓男子、陳姓女子等同夥,晚上十點多分別持西瓜刀、球棒打算教訓李,一行人跑到對方蘆竹住家,李和林姓、曲姓朋友見狀嚇得奔逃。

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王欣逸等人包圍,王持球棒痛毆他頭部九下,其他人也拿刀揮砍、痛毆,直到曲倒地失去意識,眾人才離去,曲因傷勢嚴重,緊急送醫仍因腦部受創呈現重度昏迷、氣血胸,住院半年多後宣告不治。

法院認定,王欣逸見曲癱軟在地,仍拿球棒持續朝他頭部揮擊,有殺人犯意,至於兩名林男雖有揮砍、腳踢行為,但未針對致命部位,見曲倒地後就未再攻擊。

合議庭認為,王等人案發時未滿廿歲,至今仍避重就輕,並迴護通緝中王的哥哥,可見並無真心悔過。

法院審酌,王等人並不認識曲姓少年,彼此無深仇大恨,卻圍毆手無寸鐵、無反抗力的曲,導致他經送醫搶救,苟延殘息最終仍死亡,判決痛王等人手段殘忍惡劣,陳姓女子因罪證不足判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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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5168
王子 | 2020-1-2 08:03:20

喔..有印象...
大部分都哭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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