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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0-2-7 13:40:33


台北地檢署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黃姓醫師疏於術前評估,殷女的後遺症與抽脂手術間有因果關係,今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黃姓醫師。(記者錢利忠攝)

2020-02-07 13:35: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殷姓女子想減肥,到某醫美診所進行抽脂手術,術後卻發生小腸穿孔等後遺症,為了保命只好切除部分小腸,導致她終身失去消化機能,再也不能正常飲食,殷女不甘人生一夕變調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根據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黃姓醫師疏於術前評估,殷女的後遺症與抽脂手術間有因果關係,今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黃姓醫師。

檢方調查,殷女接受抽脂手術前,曾將病史告知黃姓醫師,包括動過腹環狀抽脂及清除卵巢腫瘤等2次腹部手術,黃姓醫師經術前評估後,於2018年6月12日替殷女進行抽脂;不料,術後2天,殷女就因呼吸不順及沒食慾,前往國泰醫院急診。

院方對殷女進行電腦斷層掃描,發現她皮下氣腫,且腹腔內有大量的氣體及腹水,立即安排她住院,隔日便進行緊急手術,經剖腹後才發現她的小腸與腹壁出現嚴重沾黏,此外小腸還穿孔,不得已只能引流膿瘍並切除部分小腸。

病情嚴重的殷女,另於同月24日及29日,陸續進行清創及引流手術,直到8月6日才出院,總計住院53日;不料,屋漏偏逢連夜雨,她出院不久,又發生腸阻塞及腸壁傷口肉芽腫等症狀,再次住進醫院進行手術,這次住了8日。殷女不滿抽脂手術害她毀了一生,怒控醫美診所黃姓醫師過失傷害。

檢方勘查醫審會鑑定報告後認為,殷女抽脂前已告知曾動過腹部手術等病史,黃姓醫師應知殷女進行抽脂手術有高風險,術前卻疏於評估及告知風險,因此認定黃姓醫師確有過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6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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