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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 2020-3-12 16:26:21

三立新聞網
2020年3月12日 下午3:15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局張姓巡佐,先前盤查黃姓、楊姓2名男子,因2人口出穢言,遂以涉犯妨害公務罪為由逮人,但張佐反遭檢方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起訴,法官勘驗密錄器影片後發現,張佐並非違法搜索,黃、楊2人之所以會受傷,則是因為拒捕而造成,張佐執法未逾越分寸,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調查,2018年1月17日晚間時分,張姓巡佐帶隊巡邏,黃姓警員、鍾姓實習警員陪同前往,途中攔停黃男轎車,並要求2人下車接受盤查,黃男起初同意警方搜索車內,直到後來有人打給黃男,張佐不讓他接電話,黃男才拒絕警方繼續搜索;張佐質問:「是否持有毒品才怕?」,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黃男當場飆罵髒話,張佐認定他涉犯妨害公務罪,遂與黃員一同將他壓制上銬,過程中黃男拼命反抗,慘遭張佐持警棍毆傷。

無獨有偶,同年3月12日下午時分,張佐帶領石姓警員巡邏時,又在南榮路盤查楊姓男子,張佐表示:「東西拿出來看一下!」,楊男則回:「我就是不要給你搜!」,但張佐仍翻找楊男機車置物箱,並違法搜索楊男身體,卻一無所獲;張佐以楊男未帶證件為由,要求他前往派出所遭拒,石員隨即拔走其機車鑰匙,楊男怒嗆:「警察很囂張喔?」,張佐認定他涉犯侮辱公務員罪嫌,遂將楊男壓制在地,過程中還用腳踹傷他;檢方偵結後依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張佐及黃員。



基隆市警局張姓巡佐遭控違法搜索還打人獲判無罪。(圖/翻攝自Google Map)

張佐應訊時表示,他是依法逮捕黃男,過程中對方抗拒才會受傷;另外,他是經過楊男同意才開始搜索的,密錄器有錄下兩人對話過程,楊男亦是在警員合力壓制時受傷,他並未動手毆打對方;黃員則說,他有持警棍執勤,但並未毆打黃男;黃男拒捕時爆發拉扯,對方扭來扭去不讓他上銬,才會在壓制時受傷。

法官勘驗密錄器畫面後發現,張佐面對黃男激動拒捕時,從口頭告知配合到用警棍抵住對方腋下,再請同事協助壓制黃男,循序提升強制程度,並未逾越必要程度,亦無從證明張佐故意毆打黃男成傷;至於楊男部分,法官認為,楊男指控內容前後不一,又無法提出傷勢照片佐證,無從認定張佐涉犯傷害罪,因此諭知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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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謝謝、愛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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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5168
王子 | 2020-3-12 21:34:30

感覺不太對...
這明顯違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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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118
公爵 | 2020-3-12 22:56:22

警察是被賦予使用適當的武力去逮捕或執行任務。
拒捕在先已經是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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