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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010931431668
侯爵 | 2020-4-2 00:19:17

工作的同事揪放假出去吃飯,吃一吃一臉正經的問我想不想賺錢,
隨便的回他好啊,一個回神就被他拉到某個大樓內的樓層辦公室,

雖然我沒有待過辦公室,但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
整個辦公室內沒有一台電腦,
男生每個髮型都超帥,穿著像是成功人士的高級西裝
女生每個都裝都畫非常完美,穿得非常性感

從我被同事騙進那個辦公室開始,
被我同事和他那所謂的高級總經理聯手洗腦洗了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內,
所有的這些成功人士不是翹著二郎腳在滑手機,
不然就是圍在一起互相洗腦,
就是沒有人拿著紙和筆在工作,

到這裡時我很確信,
我來到了所謂的直銷公司,有些稱則稱之為老鼠會,
大學時也曾有從事綠X利的同學洗腦過,
所以我完全能想到他們到底下一句會說什麼

不過最後時出現了一個蠻讓人驚訝的事,
那個高級總經理拿出了一個一看就是合約的東西,
那合約上面是寫著:
同意購買___份生前合約,價值三十幾萬
下面則是基本資料及簽名
還睜眼說瞎話的說只是要留個資,要我在上面填資料,

除了佩服她睜眼說瞎話的功力,
也為這種只要不小心簽下去就跟死了沒兩樣的詐騙技巧感到膽戰心驚。

他這種行為能算得上是詐騙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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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louis
王室 | 2020-4-3 17:44:51

從法律的效果來說
因為無知而被騙有詐欺行為
生前契約當事人是走了以後
的契約還好您沒買就沒有法律行為
只能稱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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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20-4-3 18:15:12

本篇最後由 shadow915 於 2020-4-3 18:17 編輯
keelouis 發表於 2020-4-3 17:44
從法律的效果來說
因為無知而被騙有詐欺行為
生前契約當事人是走了以後


正好相反,契約屬於民法,只要您簽了,不管您有知或無知,契約就生效了。
詐欺屬於刑法,要有受害證據來證明您簽約時非出於自願而簽的,並且契約因有詐騙行為而受損(對方有不當利得),才能構成,否則您只有履約或違約被告的份。

不是感覺是詐欺就可以成立詐欺,法律不是依感覺而立的。

以樓主描述的情節中,對方會一直引誘簽約⋯⋯只要簽了就沒救,因為現場根本沒有「證據」可供證明⋯⋯例如找樓主去的朋友良心發現,轉為汙點證人,或是樓主早在身上裝了蒐證設備。

但在此案中即便有了蒐證證據,也未必可成立詐欺,只要對方提得出生前契約的相關物件,例如真的有準備靈骨塔位,也有與禮儀公司配合,那麼就算這契約條款有多離譜,也難構成詐欺,頂多證明您非自願簽約,變成消費糾紛而讓契約無效或經調節後解約。

所以別亂簽約。

事情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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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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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9195392990647
威爾斯親王 | 2020-4-6 09:49:04

這是一種話術,一群人做一件是自己不做 反而奇怪,所以101招尿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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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虛
公爵 | 2020-4-9 11:50:21

現在的業務真的是越來越積極了
搞得我們這種中庸的越來越難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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