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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女人就是麻煩!女人愛做的事——
逛街、吃飯、看電影等等蠢事,更是讓他無法理解何樂趣之有。
不幸的是,他從不招惹女人,偏偏女人老是自動黏上來。
更不幸的是,他有一個處心積慮要把他和某個女人送作堆的老媽。
簡直煩不勝煩!
為了堅守住清靜生活品質,他自願請調到台中任職,
而且還速速買了房子,用意再明顯不過。
只是,才剛搬進新居沒幾天,霉事就接二連三的來。
啥?他買的房子是「鬼屋」?鬼?他不信,至少他住進去後從沒碰過。
鬼怕官——他的芳鄰某小姐說得跟真的一樣,
還未經同意就在他屋前擺案燒香祭拜。
這位白天是護士、晚上兼職塔羅牌算命的小姐,其實才是麻煩製造者吧?
看來,他這個屢破奇案的檢察官得好好和她溝通才成……
第1章
鈴鈴鈴鈴鈴鈴……
媽的,吵死人了!
繼仲甫用力掀開棉被,簡直忍無可忍。這已經是第三天了,不知是哪個缺德鬼,任那叫聲尖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大響,吵得他神經緊繃,怒火焚身。
三天來,他嚴重睡眠不足,不僅眼睛佈滿血絲,還該死的破了嘴。
他打開窗戶,確認噪音來源。
沒錯,就是來自對窗的房間。
於是他掄起掃把,跨坐在窗邊的欄杆上,輕敲對窗的玻璃。
忙著瞄準窗口,忙著保持上半身的平衡,忙得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
可那頭,靜悄悄的。
厚厚的灰色窗簾文風不動的緊閉著,像在嘲弄他的氣急敗壞。
除了那只瘋了似鬼叫的鬧鐘。
窗內的人難不成是睡死了?。
繼仲輔從窗口跳回房內。心想,難不成他的左鄰右舍都一併安息了?怎就他一個被吵醒,這樣大的聲音,竟沒半個人起床抗議?
好,既然沒人要當壞人,他來!
瞇起眼睛再確認肇事的那一戶,他憑著胸中那股熾熱的正義之氣衝出大門,直接殺到第一現場--肇事者的家門口。
伸出食指毫不客氣的按下電鈴。
許久--
回應他騰騰怒氣的仍是那扇冰冷沉默的鐵門。
沒關係,他相信,只要按得夠久,門,總會開的。
過了半晌--
對講機終於出現一道溷濁不清的嗓音,懶洋洋的應道:「誰呀?」到底是哪個瘋子,把門鈴按成這樣?
林凌穿著睡袍,從對講機的螢幕中看到--
一個穿著黑色T恤、卡其短褲的陌生男人,正擺著一張無敵臭臉站在門外。
「你幹嘛?」林凌皺著眉心問。
「小姐,妳有鬧鐘很了不起嗎?有必要清晨五點吵得左鄰右舍睡不著覺?」
喔,那個鬧鐘啊,不是她不按,是早就不知被她踢到哪個角落去了;可她住這麼久了,那個鬧鐘幾乎每天響,也沒人抗議,這傢伙難不成是新搬來的?
啊還有,講就講,有必要那麼凶嗎?
如果他口氣好一點,也許她會考慮跟他道個歉什麼的,那麼凶,她就不怎麼想鳥他。
「不爽?去買一個來吵我啊。」說完,林凌把對講機掛了。
繼仲甫傻眼。
敢情這女人不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他對著門鈴,再按。
林凌好不容易才用溫熱的棉被把自己重新裹好,想說再躺一下下再去診所,但響不停的鬧鐘加上門鈴聲,任她擁有世上最堅強的神經也有點吃不消。
她再度踱到客廳,對著對講機冷冷問道:「你到底想怎樣?」
「把鬧鐘關掉。」他的聲音低沉,說得堅定有力。
「沒辦法。」她說的是實話。
繼仲甫一聽,青筋猛爆。
他吸氣。
「沒辦法?」他腦中不覺浮現出一幅暴力美學的畫面。
他吐氣。
「小姐,依據噪音防治法的規定,夜間十點到凌晨六時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生活,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明天妳再任憑妳的鬧鐘在清晨五點鐘亂響,我一定會去告發。」
他的話聽起來一點也不像在開玩笑。
可是,林凌卻很不恰當的在對講機那端大笑了起來。
「歐吉桑,自己腦神經衰弱就不要隨便牽拖別人家的鬧鐘。你要告發儘管去,別人只會笑你沒路用,我準時給你Morningcall沒跟你收費就很客氣了,還要告發我?算了,我大人不記小人過,乾脆免費再送你一個忠告--人若上了年紀,不必睡太多,睡不著就起來打打太極拳,有益身心。啊,對了,門鈴不要再按了,不然換我告你性騷擾。」林凌一口氣說完,不吃螺絲不結巴,臉不紅來氣不喘。
有點喘的是繼仲甫。
歐吉桑?
她說他是……腦神經衰弱的歐吉桑?
他眼角抽搐,一股惡氣在心中鬱結成塊;他是來理論的,卻被一個嘰嘰喳喳的女人糟蹋成這樣!
這女人的蠻橫無理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還性騷擾咧。他繼仲甫好歹是個身心正常的男人,這樣的女人,是男人就絕不敢領教。
她嘰嘰喳喳的活像是隻……像隻得了躁鬱症的麻雀。
好男不跟麻雀鬥,他對著門牌好好注視了一會,不囉嗦,轉身回家。
他是個有智慧的人,一定會想到解決辦法的,不過就是一個神經不太正常的女人弄出來的噪音……
那算不了什麼的,讓他先冷靜冷靜。
※
檢察官辦公室。
繼仲甫寫完幾份起訴書後,看看時間已經將近中午,他打電話給刑事組組長卜亮。「那件公寓縱火桉調查得怎樣啦?」
「哈哈,努力偵辦中,還沒有新證據。」卜亮隨口說說。
「喔。」繼仲甫扒了口便當,手裡拿著電話,眼睛還在電腦螢幕上看另一件桉子。
「檢座,房子住得怎樣?還可以吧?」卜亮問。
「說到這個,想麻煩你一件事。」他突然想到那個可怕的女人。
「那有什麼問題。檢座您請說。」
「我想拜訪一下我們那個社區互助一街五十二號的鄰居,敦親睦鄰一下。可是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想請你幫我問一下。」他現在住的房子是卜亮幫他找的,卜亮也住那個社區,找他打聽,萬無一失。
「互助一街五十二號嗎?較常在家的那個叫林凌,雙木林,凌虐的凌。」卜亮說。
「好,謝謝。」連名字都像鬧鈴聲,真是夠了!繼仲甫支著下巴,想著:有了名字就好辦了。
※
下了班,他先在檢察署附近吃了碗麵,然後開著他的黑色福斯回家。
所謂的家,也不過是他剛搬進三天的房子,除了鬧鐘事件外,整個社區大體上說來還不錯。雖然位在山坡,但礙於地形的關係,後面一排的房子比前面一排的房子都高個一樓左右;剛來時發現後面人家的一樓等於是他家二樓的高度,視覺上還真有點不習慣;但家家戶戶都有個十坪大小的院子,規畫得倒還算整齊,晚上還有夜景可看;最令他滿意的是社區的名字--禪風可以居。
聽起來就充滿了日式的寧靜和簡單,非常適合喜歡安靜思考的他。
帶著一身的倦意和下班後的閒適心情,他開著車轉進他住的互助二街,計畫要先泡個澡,然後早點上床。
但那黑壓壓的人群是怎麼回事?
他一臉驚疑的發現,大伙團團圍住的正是他的住所--
互助二街二十三號。
這時候還能怎麼辦?當然是馬上下車加入他們。
好不容易搶到一個很讚的立足點,他很隨俗的跟著大家抬頭。
是的,他看到有人要跳樓。
他冷靜判斷著在互助一街五十二號屋頂上搖搖晃晃的人影可能的落點,掉在他家樓頂的機率是百分之七十,掉在水溝裡的機率是百分之三十。
「有人打一一九了嗎?」繼仲甫盯著那搖搖晃晃的目標問。
「打了。」他聽見身旁有個女人應答著,兩人雖然在交談,卻沒發生視線交會那碼子事,畢竟都什麼時候了,她的眼睛也正盯著同一個目標。
「他是不是喝醉了?」
「他根本難得清醒。」
「有人通知他的家人了嗎?」想起那個凶悍的女人,他不覺一陣寒意襲上。
「嗯。」
「怎沒上前去喊話?」
「因為戲還沒開始。」
「咦?」什麼戲?
在繼仲甫不及轉頭弄清楚「此話怎講」的當下,想跳樓的醉漢突然口齒不清的大聲嚷嚷了起來。
他對著底下圍觀的民眾哭嚷著:「養女不肖啊,為了幾個臭錢想逼死老父啊,嗚……嗚……嗚……造孽啊!」
「老林啊,有話好說,你快下來!」
「里長啊,那個你評評理,我養她這麼大,呃,拿她一點小錢哪裡不對?她吼我,叫我……叫我搬出去!呃,真是天地顛倒反,有這種不孝女,我死了算了!」說完,老林又哭又叫,在屋頂上搖晃得更厲害。
「叫什麼叫!有種你跳啊!了不起我這條爛命還你!」
原先在繼仲甫旁答腔的女人忽然對著那醉漢吼。
「妳、妳那個……別以為我不敢。我就死……呃……死給妳看!」
「妳少說幾句。」幾個歐巴桑拉住女人說。
「什麼爛戲!演了十幾年,你不膩啊!」她對著自家屋頂吼。
消防人員此時浩浩蕩蕩的到場,整個場面溷亂到不行。
繼仲甫卻在忙亂的氣氛中弄明白了整個事情,很顯然的,他身旁這個蓄著短髮、大眼睛、尖下巴的嬌小女人就是林凌。
屋頂上的醉漢正是她父親。
也就是說,他正旁觀著一場人倫悲劇。
只是,世事難料。
十分鐘後,他忽然從旁觀者升級為當事者,因為,醉漢沒來得及等消防員就位,一個不穩就摔了下來。
之後,該上救護車的上了救護車,沒戲看的社區居民各自回家,現場只剩他一個人和多出來的大窟窿。呃,當然是他家屋頂的。
換言之,他是整齣大悲劇裡唯一的受害者。這樣也沒有什麼不好,損失總是被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
他不過就是有些倒楣而已。
這種事看開點就好。身為一個檢察官,什麼光怪陸離的事沒經歷過?
他很清楚所謂的圓滿,是個很難達成的人生目標。
他冷靜的掏出鑰匙,打開大門。
人生就是這樣,再多的激情,到最後也就只剩下吃飯和睡覺這兩樣再平凡不過的事。
他按照計畫洗了澡,披上浴袍,看看時間才八點多,正考慮著要不要回檢察署加班,畢竟他累積的桉件已經快要破一百二十件了。
可他家的門鈴卻在此時響起。
他走出去開了門,只見那個短髮大眼睛尖下巴的林凌正站在門外。
一點都不誇張,她擺出一張蒼白驚懼的臉看著他,那表情,活脫脫就像看到鬼一樣。
他記得她剛經歷過的事,縱然對她有很多不滿,看她根本還像是個高中生的份上,他費了點勁才把所剩不多的同情心給挖出來,擠出一句:「有事?」
她躲避他的眼神。「嗯。」
「那進來談吧。」他側身要讓她進屋。
可她猛一抬頭,又是一臉慘白。
「不,我不進去。」
見鬼了!這是什麼反應?
他家是賊窟還是鬼屋?
煩死了。
他忍不住掏出口袋裡的香菸。「有話快說。」
「我們去社區牌樓下的三角公園談吧。」說完,轉身就走,完全不管他是不是同意。
他們一前一後走到三角公園,面對面各自盤據一張公園椅。
林凌一雙眼骨碌碌的轉著,她早就認出他來了,他就是早上狂按她門鈴的那個討厭傢伙。
她那酒鬼老爸,要死哪裡不好死,偏偏要去跳破這傢伙屋頂上的瓦,他看來一副不好惹的樣子,要是他來個獅子大開口,她這個月豈不是要喝西北風了?
「……那個,我……」奇怪,在他的注視下,她一向靈光的腦袋瓜怎麼好像突然當機了?
本來可以裝乖乖女啦,可經過早上那一役,對著他,她就是擠不出絲毫有氣質的表情來。
「妳爸沒事吧?」他皺著眉問。
「喔,他死不了的。」她雲澹風輕的說。
繼仲甫臉上寫著不以為然,哪有做女兒的這樣講父親的。
林凌看出他臉上大大的不以為然。
她解釋:「他以前是武行,有時兼作替身,一層樓的高度對我們家林大俠而言是小兒科;他只是需要觀眾,最大的樂趣是折磨我,跳樓剛好可以滿足上述兩項需求。你可能剛搬來,不清楚,這是住我們社區的福利之一,可以免費看戲。」
他對別人家的家務事沒興趣,他桌上那百來件桉子,代表的是百來個家庭程度不一的不幸,真要細究,那他豈不是要忙上一輩子。
「妳還在念高中吧?」他問。
既然對方是一個不良少女,那對於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他也只好--認了。
「?」什麼意思?她是長得不夠高還是發育得不夠好?他是怎樣看的?怎會把她看成高中女生?
「我,二十五歲了。」說完,她看見他叼在嘴上沒點火的菸很誇張的從嘴裡掉了出來。
「喔。」真的看不出來。她太瘦太矮,穿著粉紅襯衫、白色百褶裙,根本就像個高中生。
林凌從斜背的包包裡拿出一張紙。
「這是我的手機號碼和名字,你家那個屋頂麻煩你請人來修理,我會賠;可是如果太多錢的話,我希望你能讓我分期付款。」她說得有氣沒力。
「我很忙,而且我剛搬來,根本不知道要找誰來修理我的屋頂。」他說。
她的眼睛閃過一抹狡光。「那,我找人幫你修?」
繼仲甫看著她的表情,憑他辦桉多年的經驗,他根本不需要什麼第六感就可以知道這絕不是什麼好主意。
既然她不是不良少女,那麼毫無疑問的就是個百分之百的不良大人了,因此,他也就沒有什麼好客氣的了。
他拿起她寫的紙條,仔細端詳。「屋頂我會想法子找人來修,帳單我會通知妳來拿,但上限多少妳需要分期付款?」
「一萬。」林凌坦白說。
繼仲甫聽完,額角多了三條黑線,他把手交叉胸前,面無表情的望著她。
「一萬?」貧窮和敷衍應付是兩碼子事,他還不清楚她究竟屬哪項。
「按照過去的經驗,兩個工人來修,帶材料大約要七萬,但最近原物料上漲,可能要花個十萬跑不掉。假設先以十萬元來定賠償金額,我把銀行存款僅剩的一萬先領出來給你,其餘九萬元請你同意讓我分十八期,也就是每期五仟元攤還。這樣,你,可以接受嗎?」林凌抬頭望著他,眼神中有著無奈。
「不。」他說。
把菸重新叼回嘴上,他可是一點都不喜歡這個提議。
因為太麻煩。
「你不考慮?」林凌問,一雙水漾眼睛睜得老大。
繼仲甫搖頭。
「真不考慮?」她再次確認。
「嗯。」他不耐煩的應了一聲。
「好,那這是你自己棄權的,我不管嘍。」說完,她鬆了口氣,轉身走人。天地明鑑,她可是已經表現出十足要解決的誠意了,是他自己放棄的,怪不得她擺爛。
繼仲甫沉著臉拉住她的包包,將她拽了回來。「我真不敢相信,這件事妳打算就這麼算了?」
「不然咧?是你不要我賠的啊。」她理直氣壯得很。
「先不談賠不賠的問題,妳不覺得妳應該先跟我好好道個歉嗎?」
「道歉有個屁用!能當飯吃嗎?我都拿出誠意要和你解決了,你幹嘛那麼機車!」
嘿,她這是在凶哪一樁、哪一條的?理虧的不是她嗎?
「妳的粗魯、無理簡直到了令人驚奇的地步。請問妳書究竟是讀到哪裡去了?」
嗯哼,這傢伙是在暗示,喔不,是在明示她很不知書達禮嘍。那她索性成全他的判斷。
「很好。既然你對我已經有深入的瞭解,那我也就不必多費唇舌啦,這件事就這樣了。」說完,再次轉身準備離去。
繼仲甫很快伸出右手,緊緊扣住她的手腕,將她拉回來。
迎著她眼裡的兩簇野火,他毫不退讓。
「道歉!」他低喝,低沉的聲音裡夾雜著某種危險的元素。
「不。」絕不!她骨子裡所有的頑固因子被他這一扣,全部卯起來造反。
「那妳就陪我在這裡看夜色看到天亮。」他好整以暇的說。
她掙扎著要擺脫那鋼鐵一般的箝制。
「放開我,不然我要大叫了。」她咬牙切齒的從齒縫裡迸出話來。
「妳要叫什麼?」他一臉不在乎。
「救命啊!」她張口大叫。
「妳是嫌今天丟人現眼的表演還不夠是嗎?」他冷冷潑她一大桶冰水,讓她倏地住了口。
就是「丟人現眼」這四個字像火熱的烙鐵般,硬生生烙入她忘了對生人設防的心底。她的酒鬼老爸是她的死穴,從小不管她如何努力,怎樣想贏得別人讚賞的眼光,最後卻都只是徒勞。
她總是無法避免的成為社區裡被人指指點點、茶餘飯後的談論對象,雖然早已習慣街坊鄰居那種帶著異樣的眼光,可人們不會這樣當著她的面明說。
但當一個陌生人輕易就對她說出這四個字,不知怎地,竟讓她感到很受傷。
繼仲甫每次見到她,她都是一副張牙舞爪的剽悍模樣,不料他才剛說完話,就看見她的臉色瞬間慘白,眼裡儘是驚愕和難堪。
他來不及分辨那是不是他的錯覺,因為她很快便低下頭,對著他的右手手臂用力咬下去。
皓月當空,萬籟俱寂的小公園裡,傳來一聲慘叫--
那叫聲是……
當然是繼仲甫的。
他低頭看著自己右手手臂上圓型的咬痕,簡直不敢相信那個叫林凌的女人竟然……竟然咬了他!
然後跑得不見蹤影!
繼仲甫望著牌樓上「禪風可以居」的燙金字體,怎麼想都覺得這件事……實在、實在是太扯了。
第2章
鬧中取靜,住戶單純,格局方正漂亮小別墅,原來是……。
林凌以跑百米的速度跑回家,不知是不是跑得太激烈,讓她整個晚上都處在一種焦躁不安的狀態下。
一點細小聲音就可以把她嚇得從沙發上彈起。她神經兮兮的把手機關機,又用剪刀把門鈴線路剪斷一條。
斷絕外來可能的任何聯繫後,她覺得好像一個人住在孤島;想她林凌一向膽大包天,可是剛剛她真被那男人給嚇壞了。
儘管他話不多,但他單眼皮下那犀利直接的眼神卻讓人感到害怕。
害怕?想到這字眼,讓她不覺失笑。
想到今天和他發生的所有不愉快,她不覺吐了吐舌頭。她這哪裡是害怕,說是心虛還差不多吧。
不知道他會不會又來找我?
她很認真的想了想,拍了拍胸脯,不怕、不怕,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她決定來個相應不理。
畢竟跳破他家屋頂的是林一郎林大俠,不是她林凌;而且她也跟他談判過了,是他拒絕她的付款方式,這樣的結果,沒什麼不好,她不想在良心上太過苛責自己。
把應對的事情想過一遍之後,她便把擱下,走回自己的床準備就寢,偏偏這時她看見對窗的燈這了。
這下,她該怎麼辦?
當然是先衝去把房間的燈關了。
在一片黑暗中,看著對窗的光亮,她像得了強迫症一般,把一整天的事全在腦子裡一遍一遍來回倒帶著。
中原標準時間二十一點整,她很不爭氣的想到自己一早才隔著鐵門罵了他一頓。
唉,早知道就不要那麼衝動。
翻來覆去直到二十二點整,她很自找苦吃的想到那場驚悚的跳樓記。
唉,哪裡不好跳,為什麼一定要去跳那傢伙的屋頂!
到該死的二十三點,她無法避免的想到三角公園裡她咬了他一口。
嗯,這點算他活該,誰叫他死拉著她不放。
唉,對面那盞該死的燈為什麼還亮著?讓她好想尖叫……
睡不著,又怕一開燈對方就會知道她在房內,她只好摸黑起來做件有意義的事——拿著手電筒開始找那個不知被她一腳踹到何方的鬧鐘。
她不能再冒激怒他的險,她好希望再也不要遇見他,所以這時候自愛一點,絕對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事情總會過去的,如果不一直想著它的話。她不斷在心裡作自我建設,等到對窗真的把燈熄了,她才開始有了朦朧的睡意。
翌日,繼仲甫一如往昔埋首於堆積如山的偵查案件當中,一包茶葉突然在他眼前出現;一臉狐疑的抬頭,正好迎上卜亮那張似笑非笑的臉。
「今年阿里山的冬茶,冠軍的喔。我特地拿來請您嘗嘗。」卜亮笑嘻嘻。
「作賊心虛?我一個禮拜當中要找到你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三,今天竟然自己送上門?」繼仲甫一臉懷疑的看著他。
「哎喲,冤枉喔。整個刑事組誰不知道我每天查案查得昏天暗地,我老婆都跟我抗議了,檢座您沒報上去讓我敘獎就很慘死了,還這樣虧我。」卜亮應付得可流利了。
「敘獎哦?我交給你重查的那十五件案子,先報上來再說。」
「案子那麼多,我們不吃不睡整天卯起來查個三年也查不完。我是聽說昨天林一郎又跳樓,碰巧跳壞你的屋頂,所以在百忙之中轉過來慰問你一下,特地帶這包茶葉讓你壓壓驚。」
「別客氣了。你在『百忙之中』還能在短短一個月內幫我找到房子,我都還沒謝你呢。」
「啊,檢座的事就是我的事,跟我客氣什麼咧。對了,那個屋頂要不要我找人去修?」
「喔,好啊。看多少錢,打電話跟我說一下,我再匯錢過去你的帳戶。」
「安啦,包在我身上。」
「還有你看看這件竊盜案……」繼仲甫又問起案來。
「有,交下去查了,這幾天可能會有消息。啊,我電話來了,可能是那件縱火案有新線索,我趕回去瞧瞧,回來再跟您報告,我先走。」說完,他人已經消失在門外。
唉,這個卜亮如果查案也能像閃人這樣有效率,他手上的案子起碼有一半可以早早起訴。
望著桌上那包茶葉,他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總之卜亮的慇勤就是可疑。
他沒空多想,因為眼前堆積的工作即使加班到十點,也不會有多少成果,他得更努力些。
當他步出檢察署時已經很晚了。開車回家的路上,忽然感到飢腸轆轆,才想起他根本忘了吃晚餐。
把車開到社區裡唯一的7-11便利商店,他翻找架上的食物,拿了幾包泡麵,向櫃檯結完帳,忽地看到一個匆促的身影低著頭,越過他身邊急衝向馬路,他想都不想,伸手就拉住對方的包包。
那匆促的身影停了下來,轉過身望著他,眼裡同時寫著驚詫、尷尬和無奈,他從來不知道原來同一雙眼睛裡竟可以同時有這麼多情緒。
她輕輕咳了一下。「嗨。」媽的,就是為了要躲開他,她才衝出去,怎麼這麼倒楣又被他拉回來,不知他又要幹嘛。
「你過馬路都不用看車的啊?」要不是他及時拉住她,她可能已經被一部開得飛快的小黃給撞上了。
「我、我有急事,所以沒注意。」她瞎掰,好想快點溜。
「急著去投胎啊?曉不曉得你剛差點被計程車給撞了?」
「你放心,我是衰運製造機,沒那麼容易出事的。要不是你拉著我,搞不好我還可以跟車主敲點生活費。」她就是不爽他說話的態度。
「敢情你是嫌我多事?」他眉毛一挑,有點不敢相信他所聽到的啊,糟了!
她不該一時衝動口無遮攔,他的表情看來像是氣得想扁人的模樣,她咬牙,決定還是趕快溜。
「這次你別想溜。」他輕易就看出了她的意圖。
「你這不是在強人所難嗎?我說了我有急事。」
「無妨,急事也可以緩解。我記得我們之間還有些帳要算。」他好整以暇的說。把他惹惱了,他就是這樣沒得商量。
他坐在7-11門前的圓桌旁,抬眼看著她。「請坐。」
林凌一臉懊惱的坐了下來。「OK、OK,上次我罵你、咬你和我老爸跳破你家屋頂的事,我林凌呢,在此慎重的向你道歉,請你大人不計小人過,原諒我;還有你剛救我的事,簡直是恩重如山,本人銘感五內、感激涕零、銘心刻骨、感德難忘、結草啣環、定當圖報。這樣夠不夠?」
不合情理。
這女人的應對進退老這樣毫無章法,搞得他有點不知如何是好。
任他再怎麼嚴肅,也能看出這情況實在很好笑。
哪有人道歉和道謝一併處理,卻又講得這麼憤慨的?
要不是經過她的歸納和統計,他還沒發覺,原來她是這麼的對不起他。
「你剛急著離開,是想躲我吧?」他問。
事情既然被人看穿了,也就沒什麼好隱瞞的了。
「是。」她答得坦蕩蕩。
「我是檢察官,你沒理由看到我就跑。」他說,言下之意,他是好人就對了。
她冷哼。
瞧他穿著一身皺巴巴的深藍色襯衫和發皺的西裝褲,領口還開了兩個扣子,腳上穿的是咖啡色涼鞋,濃密的頭髮偏長又凌亂,單眼皮,高聳的鼻樑,薄薄的嘴唇,完完全全就是個憤世嫉俗的痞子。
「你會是檢察官,那我就是林志玲。」她回敬他一句。本姑娘不信!
他被她逗笑了。
竟然真有人敢這樣回他話,這讓他不由得仰頭哈哈大笑。
這女孩真有意思。
「看在你乖乖的把鬧鐘收起來,又跟我道歉和道謝的份上,修屋頂的費用我自己處理就好。下次看到我,你就不用躲了,你走吧。」他說。
林凌聽完,整個愣住。「就這樣?」
「不然咧?」在他看來,她不想賠償的態度,不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嗎?
「你是說,我們之間的恩怨就這樣算了?」她一直以為他是要來跟她談賠償的事,但事情忽然這樣急轉而下,教她突然不知如何把情緒轉過來。
「我以為我們講的是同一種語言。」要不要叫個誰來翻譯一下,她怎好像有理解上的困難?
她仍站在原地。
「你不是有急事?」繼仲甫一臉奇怪的看著她。
「這樣好像有點……」嗯,沒錯,就是佔他便宜。
望著她的表情,他有些理解了。
「你不會是忽然間對我感到過意不去吧?」他挪揄道。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喜歡欠人情。」懂了吧!本姑娘向來很有原則。
繼仲甫對她露出一種極度疲倦的神情。「請把你艱深難懂的意思用一句話說明。」他真的很累了。
「我可以義務幫你三個忙,等你想到後再跟我聯絡。」他看來不像是個有耐性的人,所以她也可以很配合的不囉嗦。
講完,走人。
「喂,」繼仲甫想到什麼似的,喚住她。「我要找一個打掃的婦人,有沒有認識的?幫我找一個。」
「這樣啊。那你把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及待遇講一下。」林凌回頭,在他對面坐了下來。
「就是打掃房子、洗晾我的衣服,每天兩小時,週日休息。時間看是要上午或下午,可以自行調整,只要在我回家前把屋子弄乾淨就可以,一個月一萬二。」他說。
林凌拿出筆記本,迅速抄下他的要求。「有件事很有趣。」
「什麼事?」繼仲甫望著她。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你是誰。」他們已經大戰了兩三次,她卻還不認識他。
他拿過她的記事本,一看到那滿是凱蒂貓的封面,作了一個很受不了的表情,然後很快翻開她書寫的那一頁,寫上「繼仲甫」三個字。
林凌望著那蒼勁有力的字跡,不禁羨慕的叫起來:「哇,你的字寫得真好!」
難怪她會誇他字寫得好,她的字寫得實在是潦草得可以讓人貼在門上辟邪了。「你字寫成這樣,自己看得懂嗎?」
「喂,你不要太過分喔,別以為我聽不出來你是在拐彎抹角嫌我字丑。」她當然很不爽。
「我有拐彎抹角嗎?」他是直截了當好不好。
不過這女人算異類,基本上他們之間有溝通障礙,能交談這麼久,已經可以算得上難能可貴了。
他低頭繼續寫上自己的手機號碼,然後把筆記本還給她。「找到人後再跟我聯絡,盡量不要在上班時間打給我。」
「唔。」她應了一聲。「那你不需要知道我的名字嗎?」
不知為何,他笑了。
他有把握,就算他不問,她也會自己報上名來。
果不其然,她開始自我介紹。「我是林凌,雙木林,凌波的凌。」
他點頭,表示收到。
「那我走了。」說完,她轉身離去。
繼仲甫仍在座位上沉吟著。
他想,找到打掃的人之後,他的家居生活大致就可以上軌道,就算老媽要來抽查,也無可挑剔了。
當繼仲甫忙得都快忘了這件事的時候,突然接到林凌的電話,那已經是週末上午十點鐘的事。
「我是林凌。」她在手機那頭報上名字。
「喔。」他記得她。
「打掃的人我找到了,可不可以今天就過去看一下?」她問。
「我在家,你直接帶她過來好了。」他說。
「收到!」她精神奕奕的應著。
繼仲甫掛了電話,出去把大門打開,然後回到客廳看報紙。不到十分鐘,他便聽到一個充滿元氣的聲音說:「我來了!」
繼仲甫頭也沒抬,他正被一則國際新聞所吸引,隨口對林凌說:「你先找個地方坐吧。」
林凌環視客廳一周,心想,這傢伙有病。
整個客廳除了一張書桌和他坐的椅子,根本沒有其它傢俱,是要叫她坐哪裡?
「呵呵,你這地方真寬敞,應該不難打掃哦?」林凌嘻皮笑臉的站在他面前。
繼仲甫從報紙上抬起頭望著她,眼裡充滿困惑。「不是說找到打掃的人啦?」怎麼只有她一個?
「哼啊,那個打掃的人就是我咩。」她厚著臉皮說。
「我不懂,怎麼……」他相信自己當時確實有把話說清楚——他是要找一個清潔婦,怎樣都不該、也不會是眼前這隻,呃,這位。
「一樣是花錢,沒道理不請一個年輕力壯又貌美的人,你說對不對?」她卯起來瞎說。
吼!她最好是跟她說的有一絲關聯。
他臭著臉不說話。
「還有啊,那個歐巴桑通常都有家眷,偶爾要為家人請假幹嘛的,我只有一個人,超能配合的。」林凌覺得自己越說越溜了。
可他卻想起不久前她老爸才剛跳破他家的屋頂,除非他有毛病,都會請她來家裡打掃。
他在心裡盤算著該用上怎樣的字眼,才能讓她閉嘴。
她卻忽然態度一轉,一雙大眼像受傷的幼獸那般無辜。「我知道你想拒絕我,但我真的很需要這份工作。我老爸欠了兩年多的健保費,他目前沒有健保,我得籌他的醫藥費和看護費。」
難堪的沉默在兩人之間發酵。
繼仲甫非常明白,如果他神智清楚的話,就該大聲的對她說不。
可是,他卻聽到自己說:「你會做家事嗎?」
她頭點得飛快,劈哩啪啦的說著——
「當然會!我媽在我十歲時過世後,家裡所有的家事都嘛我在包。我有十五年的家庭管理資歷,你如果不信,可以去跟里長打聽看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很會打理家事。」
他覺得自己的耳朵在嗡嗡叫著。
「好吧,你下週一來試試。這是備用鑰匙,你先回去吧。」說完,他看著她的背影又補充一句:「我記得你爸那次跳樓的意外,你一臉雲淡風輕得好像他並沒有摔得多嚴重。」
她緩緩回過頭,原本因得到工作的雀躍眼神瞬間變得黯然。「是啊,不過就是斷了腿和幾根肋骨而已,確實死不了啊。」
氣氛有點尷尬,讓繼仲甫不知該怎麼接話,只好低下頭假裝看報紙。
「雖然我恨我老爸,但還沒恨到用詛咒他來讓自己得到工作的地步。」她看著他說。
他抬頭,正好撞見她眼眶裡的水光,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的猜疑有點失當。
「很抱歉,是我失言,你別放心上。」他說,口氣不失誠摯認真。
林凌沒料到他會這般煞有其事的跟她道歉,一雙水漾眼睛莫名的看著他,不知該如何回應。
長久以來,從沒人把她的情緒當一回事,所以她習慣對旁人的冷嘲熱諷以更犀利的言詞頂撞回去,這是她自保的方式。
可這傢伙,為什麼要跟她道歉呢?
搞得她不知該拿他怎麼辦。
「我保證,我會好好工作。」她只好這麼說,好像不這麼說便有點對不起誰那樣。
繼仲甫望著她。「很好。」
「那我走了。」林凌很彆扭的同他道別。
「嗯。」他說,至少這樣的道別方式,在他們之間算是少見的文明。
就這樣,繼仲甫請了一個號稱會打掃的人——林凌。
在目送她離去後,他才開始後悔。
在他三十三年的生命裡,「後悔」兩字絕對是個罕見的字。
唉,答應都答應了,就讓她做做看吧,反正以她那種火烈性子,搞不好做不到三天就跑了。
他很樂觀的評估著。
事實證明,他錯了。
週一,他回到家,門一開,看到的是光可簽人的窗戶,一塵不染的地板,堆積的衣服都已洗好,折疊得四四方方整整齊齊,端正的放在他的桌子上。
連唯一的一張桌子也擦得異常乾淨。
唔,好吧,顯然這只麻雀還挺能勝任這個工作的;反正兩人碰面的機會不多,幫她減輕家計負擔這點小忙,他是可以幫上的。
電話鈴聲響起時,他邊拿起電話,邊環顧四周乾淨的環境,心情還挺愉快的。
「你好,我是繼仲甫。」他說。
「小仲,我是媽,新買的房子整理得怎樣?這個禮拜六我剛好有空過去看看。」
「可是我要加班,沒空陪你。」
「這什麼理由,你哪天不加班!」
「好吧,要來就來吧。幾點到?我去接你。」
「不用了,小嫻要和我一起過去。」
「還是晚上下來吧,我早點下班帶你們去吃飯。」
「嗯,也好。」
等老媽收了線,繼仲甫的心情不覺低落了起來。
這棟三樓別墅,一樓除了客廳裡有一張椅子和一張書桌,就沒其它的傢俱了;二樓主臥房他也只買了一張床和棉被,就這樣搬了進來;這下,他那養尊處優的老媽要來視察,他要是沒把家裡弄得像樣點,她肯定會說要住下來打點,這一住,鐵定又要搞些什麼女性團體的舊把戲。
不行。
他好不容易才調離台北來到中部,就是為圖個清靜,可不能讓老媽再度染指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平靜生活。
所以他必須在五天內把房子內部都弄妥,讓他老媽可以安心的回台北去。
這樣一想,他便無可避免的想到了林凌。
所以他拔了第二次求助電話。
「喂。」林凌在電話那頭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
「我是繼仲甫。」
「哦。」她再接再勵打了第二個呵欠,邊夾著手機邊開始收拾桌面。
「……」聽她沒精打采的在那頭冷淡應著,讓他那求助的話不知怎地竟說不出口。
「幹嘛不講話?晚上十點半了耶,你總該不會是專程打來稱讚我很會打掃吧?」
「喔,你的確是很會打掃。」他很瞎的這麼應了一句。
林凌噗嗤笑了出來。
她不過是隨便說說,他卻回答得一本正經。這傢伙會不會太好笑了?
「意思是你很滿意?那簡單,年終記得幫我加薪。我要趕下班,不聊了,太晚我會等不到公車,拜拜。」
下班?她才剛下班?
「喂,等等!」他急忙喊住她。
難不成他真有事?
「怎樣?」她問。
「我有事要請你幫忙,不如我過去接你吧,我們在路上慢慢談。」他說。
恐怕也只好答應了,因為她剛看到最後一班公車正無情的離她遠去。
「好。我在台中市西屯區……」
繼仲甫抄下地址,走出院子,開車去接林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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