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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風雨也無晴
威爾斯親王 | 2020-5-26 00:02:52

本篇最後由 也無風雨也無晴 於 2020-5-26 01:18 編輯


水利會控政府搶民產 霸占2000億

2020/05/25 12:34



部分專家學者指出農田水利會部分土地為農民無償提供,政府有強占民產之虞。圖為水利會成員在立院前抗議。


為因應10月水利會長改為官派,行政院版《農田水利法》修正草案,4月30日已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明訂未來農田水利會現有資產,將納入作業基金,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財產處分將回歸各分基金,不互相流用,全案預計6月底前完成三讀。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衍源表示,行政院版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未來如果要提供公有土地使用,不應「無償撥用」,而且未來各地分署的作業基金應專款專用、不會互相流用。

至於草案中提及若是依農地重劃條例37條第3項無償取得的土地,應無償撥充或抵充,陳衍源說,這類土地部分是地主無償提供、部分是地方政府無償提供,為維持公益性,因此仍應無償撥充與抵充。但立委廖國棟、林文瑞則提案並未納入此項但書,意謂所有的土地都要有償撥用,以維護農民的權益。

《農田水利法》草案日前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擬10月1日把17個農田水利會改制成「農田水利署」17個分署,其中,最受爭議的就是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法》財產將由國家「概括承受」,根據統計,所有水利會資產現金超過700億、不動產更達1200餘億,這些財產中有部分還是農民無償提供給水利會興建水利設施使用,外界質疑政府是強占民產。

日前立委廖國棟舉辦公聽會時,部分專家學者就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違反憲法,指出農田水利會部分土地為農民無償提供,政府有強占民產之虞。



豪奪人民資產 必遭加倍奉還

2020年5月25日 上午4:10  周慧如



各地水利會成員們在立法院外抗議,反對水利會收歸國有,痛批政府霸占人民財產。


農田水利會的改制,是台灣民主的縮影。不堪的是,台灣在1996年開始直選總統,但民進黨在2016年執政後,卻收回會員直選會長的權利、沒入水利會資產。人在做,天在看,執政者貪婪奪取人民的權利與資產,必遭加倍奉還。

水利會會長的選任,是該直選、遴選或由政府派任,從1945年以來,隨政治環境不同而有改變,簡而言之,當政府欲加強掌控農村時,就不準會員直選。從1970年起,30餘年的會長人選都掌握在政府手裡,一直到陳水扁總統在2002年,修法確定水利會改為會員直選,10餘年來農民以1人1票選出會長,選舉精義已深入基層,未料民進黨在2016年再執政後,卻逆民主之流,改制水利會為公署、會長改官派、資產沒收,農民豈能忍受?

民進黨的理由是水利會會長的選舉,往往有派系、黑道介入,不時有賄選傳聞,釀成事端,因此改為官派,但請問全國大小選舉都有賄選傳聞,政府要矯正亂象,可以在候選人資格、查察賄選等方面,健全選舉規定,豈可廢除選舉?何況各級選舉這麼多,為何獨挑選水利會開刀?是看準農民為弱勢,或藉此砍斷農村基層與國民黨的聯繫,以為拔椿?

其實從2016年與2020年兩次大選來看,國民黨在農業縣市皆潰敗,水利會還能算是藍營椿腳嗎?或執政黨是看中水利會所擁有的龐大資產,懷璧其罪,因而強行沒入?執政黨這種行徑,與他們所追討的國民黨,有何差異?沒入國庫的農民資產,是否也應列入黨產會、促轉會應回復正義的目標?

前任大法官許玉秀曾說,「這幾年,人民的憤怒,都來自於有違反正當程序的事件發生。」大埔案是如此,難道水利會改制不是如此?

民主之路,無法回頭,繼農田水利會之後,民進黨再藉修《農會法》以官派三分之一董監事,在地方控制農會,儘管地方反彈大,但民進黨仗其完全執政優勢,已將農村的錢與權,視為囊中物,但證諸往例,算計農民、巧取豪奪的政黨,日後必遭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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