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y5305201314y
王室 | 2020-6-5 02:29:23

23:152020/06/04 中時  張睿廷

安親班傳霸淩事件,新北地院認為安親班、教師、霸淩學生家長都有責任,需連帶賠償28萬。(張睿廷攝)

新北某安親班5名同學趁著老師離開教室時,霸淩同學賴姓學童,導致賴童胸部挫傷,事後還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家長不滿提告;新北地院認為,安親班、教師、5名學童在此次事件中都有責任,需連帶賠償28萬元,另柯姓教師因未盡監督之責,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賴姓學童2015年11月晚間與其他孩子在安親班教室等父母來接送,這時柯姓班導因為身體不適,走出陽台去換氣15分鐘,這時賴童找上其他小朋友,表示想要一起玩,但5名小朋友不願意,竟然拿起名牌繩綑綁賴童,甚至動手毆打,導致賴童胸部挫傷,賴童父母得知後相當不滿。

賴童家長對補習班及柯姓班導、5名動手的孩童家長提告,求償199萬元,同時還對柯姓教師以業務過失傷害提告。

柯姓教師表示,他當時是因為身體不舒服才離開教室,並未想到會發生如此事件,他也相當難過,希望法官能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柯姓教師有保護孩童的責任,賴姓學童受傷跟老師有其關聯性,而5名學童動手毆打賴姓同學也該負責,判決補習班、柯姓教師、5名學童家長連帶賠償28萬元。(中時 )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terrybear6268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6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感謝您的愛心就是最好支持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