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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7-12 08:10:26


示意圖

2020-07-12 05:30:00〔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在對方不知情下,全程未碰觸肌膚,只用眼睛窺看女子上下三點,一樣有罪,而且犯的是刑度至少6月以上要坐牢的乘機猥褻罪!

女KTV酒醉借宿
擁有台北知名醫學院碩士學位的吳姓男子,趁女同學酒醉之際,偷偷撥開對方衣褲進行「眼睛猥褻」,雖然他未觸及對方肌膚,出庭時強調「只有看而已」,高等法院仍認定他乘機猥褻罪證確鑿,將他判刑7月,若依此確定須入獄。

另一方面,吳男觀賞受害人胴體後意猶未盡,還拿起手機偷拍留念,此部分被認定觸犯「竊錄他人隱私部位罪」,遭判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偷拍犯行已定讞並執行。

醫學碩士撥衣偷看
判決指出,吳男心儀受害女同學,大學時代與吳男就讀同校的妻子,也認識吳的女同學。2011年間,吳男夫婦與多名同學相約到台北市一家KTV唱歌飲酒,吳趁受害女同學酒醉時,拿手機偷拍對方臀部。

2012年間,原班人馬又相約KTV開慶生會,女同學酒後無法自行返家,吳男夫婦讓她借宿。沒想到吳男淩晨偷偷進入女同學房間,趁她熟睡際拉開衣褲,使女同學胸部、私處外露,吳欣賞一陣,拿出手機偷拍,再將對方衣褲恢復原貌。

驚見夫惡行 妻揭發
後來吳妻意外發現丈夫的隨身碟內,竟有偷拍女同學的不雅照,無法認同丈夫惡行,氣憤告知女同學,受害人報警。

案經檢方起訴,移請法院審理時,吳男拿出70萬元尋求和解,但被精神受害甚深的女同學一口回絕。

吳雖再三辯稱「只有看,絕未動手」,但高院認定,吳利用女同學酒醉,在對方不知抗拒下,為滿足色慾犯案,即使未碰觸對方身體,仍觸犯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7月,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8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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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20-7-12 09:01:03

偷看都有罪那眼睛挖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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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064
禁止發言 | 2020-7-12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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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qbylwsy
大公爵 | 2020-7-12 10:45:53

lin064 發表於 2020-7-12 10:39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君子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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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0101
侯爵 | 2020-7-12 10:55:32

偷拍本身就是犯罪行為 何況有用手去撥 真不知道是哪個學校畢業的 藉口還真沒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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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5168
王子 | 2020-7-12 11:43:36

偷偷撥開對方衣褲進行「眼睛猥褻」..

就有用手撥了麻..
怎又沒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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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呆的是..拍下來..真是白癡..
要不..摸了就摸了..死不承認..能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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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5168
王子 | 2020-7-12 11:51:31

有點題外的.

做人勒..要有品...
有些事兒..逢場作戲..
要相忘於歡場..
路上巧遇要當不認識..

幹這種偷拍..
讓人以後怎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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