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10234 | 回覆: 74 | 跳轉到指定樓層
留天
伯爵 | 2010-6-1 10:19:13

就算是億兆分之一的出錯機率,{:3_358:}寧可錯殺一萬,絕不放過一人{:3_327:}
引言 使用道具
chee236
子爵 | 2010-6-16 22:21:39

死刑不能廢除,
不能廢
不然有人會失業
引言 使用道具
lostjob
侯爵 | 2010-6-20 11:45:21

如果我是候選人,我也會打出死刑不能廢除的口號
因為沒有有效的對策
但大家也別忘了,如果你贊成死刑,你也會變成惡業的共犯之一
基督教教義有教導人們要抵抗魔鬼,不但要抵抗而且要愛你的魔鬼,不可心存憎恨之心,而要以悲鳴其行為。
有興趣可以一起研究文摘
星雲:造因不受果報,不合天理  一文
引言 使用道具
leflower
準男爵 | 2010-6-24 21:46:42

看到這篇文章又想到之前有人說過一句話 大概的意思是:
大家都想到死刑犯的人權  那有人想過那些被殺死之人的人權嗎
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引言 使用道具
老陳
公爵 | 2010-8-31 23:25:43

11# 水靈

以現在的法律如果毫無證據之下不太可能會判8次死刑.. 就因為他喊冤就一定是冤獄?? 有何證據證明他是冤枉的 請別一直說他的慘痛遭遇..不管哪個國家冤獄難免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沒冤獄??  因為有冤獄就不能判死刑的話真是可笑的很 冤獄的人當然是慘痛的遭遇 但不管法律再完善也不可能沒有..那是不是該不要有法律.. 因為有過冤案??那今天有人吃飯噎到死掉..是不是所有的人就不該吃飯了?? 用這種來評論該或不該很可笑  只會說冤獄來說多慘痛誰都..那些被砍數十刀而死的人 沒比他慘??? 簡直是莫名其妙 如果今天廢死的是那些受害家屬為了寬恕而站出來呼籲廢死 我相信沒人敢說什麼 ..慈悲?? 受害人跟他家人的傷害 你們有能力給予什麼樣的慈悲  .. 順帶一提 日本現在又開始執行死刑了呢 呵!!
引言 使用道具
xl5533
鄉紳 | 2010-9-18 23:02:10

廢除的話  我就要來拼大條的
不爽工作了   做得累死 還被凹薪水
殺人頂多被關 不會死
引言 使用道具
tiffnylee0410
見習騎士 | 2010-10-24 08:43:54

換個角度來看死刑問題

戰爭中有一大堆的中低階軍人
對他們來說他們參戰只是單純保家衛國或是國家法律逼迫
甚至只是單純求生存
請問憑什麼要殺死他呢
如果惡意泯滅天良的殺人犯都不能殺死
請問誰又能殺死一個保家衛國的軍人
這個情景正在阿富汗  伊拉克發生中
英國與加拿大好像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但是這兩個國家都有參與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戰爭
兩相對照之下
我實在無法理解廢除死刑的邏輯是什麼??

另一個論點是認為司法機關也有可能犯錯
所以要廢犯死刑以免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問題
我們應該禁止飛行  禁止開車
雖然發生空難與嚴重車禍的機率很低
但是一旦發生通常就是無可彌補
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問題
我們應該禁止不可以發槍械給警察
雖然警察違法或誤用槍枝的機率很低
但是偶而會看到警察開槍打死人的新聞偶而會上報
難道我們不該配發槍械給警察嗎??
引言 使用道具
tiffnylee0410
見習騎士 | 2010-10-24 09:17:58

本文最後由 tiffnylee0410 於 2010-10-24 09:19 編輯

"死刑無法嚇阻犯罪。Roger Hood教授於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書中的研究顯示,加拿大廢除死刑後,犯罪率反而降低。犯罪率降低的關鍵不在用重刑,而是檢警破案的正確性與效率。"

老實說我個人根本不信這一套
我個人在工廠當製程工程師
一直有一種感覺
任何一次的異常總是好幾個因素先後失控
解決一個通常未必能解決問題
常常要同時把若干個都恢復正常才能解決

如果連機器這麼死板的東西都會這樣
很難想像加拿大的犯罪率的改善
只因為破案的正確率與效率就改善了
難道經濟成長  教育改善都沒有用嗎??
反過來說
廢除死刑就對犯罪率沒有負面影響嗎?
還是他的效應被其他效率抵消了??
引言 使用道具
j1987761129
騎士 | 2010-10-25 00:16:32

如果廢死
人民就只能動用私刑了...
制裁這些死刑犯!
留著幹麻..
引言 使用道具
Lily07#17
見習騎士 | 2010-10-27 20:28:27

我不贊成廢死
而且我也不贊成廢死聯盟的作法 用過度激烈的作法 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理念
本身就是一種暴力得行為 想用強迫的手段改變他人思想 是不可能成功的
看中共的例子就知道了 台灣人民屈服了嗎?!
強權都做不到了 更何況是少數份子呢??
引言 使用道具
xgame1712
子爵 | 2010-11-20 18:43:51

問你一個問題
子彈比較貴還是牢飯比較貴?
引言 使用道具
ylsh10708
見習騎士 | 2011-2-26 12:39:50

這樣還不給死 根本便宜他們
引言 使用道具
kuso_wai
鄉紳 | 2011-3-7 23:13:03

說要廢死刑的人權團體
有幾哪個家屬朋友是被害者呢
我個人認為人要有同理心
冤獄?
哪個時代沒有阿
只要沒有那些糊塗的法官
辦案不力的檢察官
急求績效與破案率的警察們
還會有冤獄嗎

引言 使用道具
nhpss92113
騎士 | 2011-8-27 21:03:38

幹!!!我堅決反對!!!
如果廢除的話那我一定把馬英9幹掉!!!
引言 使用道具
n0aup6bp6
侯爵 | 2011-10-27 23:33:28

基於公正的原則,犯罪者應得到與其所犯的罪相同的或相稱的懲罰,所以,對於殺人者來說,最恰當的懲罰是將他判以死刑。這種以來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及「殺人填命,欠債還錢」的看法是相一致的,這種看法得到不少人的支持。把一個無辜或犯極小罪的人處死,縱能減低罪案的浪潮,也是不洽當的;唯一相干的是那個死囚是否無辜,罰與罪是否相等。假如事實上那犯人是犯了該死的罪,便該執行死刑(如何快定那些罪是該死的,則是另一個問題);否則,便不應執行死刑。


死刑的另外一個作用是制止罪犯再犯罪,罪犯一死,他再沒有犯罪的可能了。即使罪犯被判終身監禁,他一日未死,他還有可能在監獄中犯罪,例如殺人,雞姦其他囚犯等。只有將其處死,才是可以防止他繼續犯罪,最一了百了的方法。

就以上論點,反對死刑的人都可以一一反駁。刑罰制度是人類文明的產物之一。起初植基於原始社會的復仇和填補。經歷長時間的演化,尤其自近百年來科學主義發達以後,刑罰制度已逐漸脫離報復的原始型態,而漸趨向於以理性和科學為基礎。例如預防理論的出現,犯罪學的發展,證據法則的科學化,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等。


有些人贊成死刑,是基於一句中國人的老話:“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似乎是根據刑罰學的補償原則。可是,這句話若要成立,是要假設一種如中國古代民間小說中的世界觀——把殺人犯處死後,能帶著他的魂魄下到陰間與閻羅王交易,把受害人的命贖回陽間。這樣,死刑才有償還的作用,正如還錢有償還的作用一樣,使無辜一方不用有損失。只不過,今天的中國人都認為這種世界觀是沒有根據的,不外是天方夜譚而已。因此,事實上,把殺人犯處死,從人命的角度來看,是得不償失(所得是零,所失是另一條生命), 起不了償還的作用。所以,以現代人的世界觀來看,“欠債還錢”是合理的,“殺人償命”卻是講不通的。換言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話,是否能為死刑提供一個合理論據,是視乎我們接受哪種世界觀而定。而且死刑無輕重之別,違反刑法原理。殺一人死,殺百人死,殺千人亦死。死刑不能譴責殺戮,因其本身即為殺戮。

  阻嚇說主要是後果論(consequentialism)的觀點。依此說,刑罰的最主要目的,在於產生阻嚇效果,令其他人不敢以身試法,因此,將罪惡滔天者判以死刑,便能收到最大的阻嚇作用。 可是,這種主張亦有其理論的弱點。首先,死刑對罪犯的阻嚇作用是頗可疑的。據一些犯罪心理學家的分析,一般人犯殺人一類的大罪,往往由於一時衝動,事前根本沒有顧及後果,因此,刑罰的考慮對他們沒有多大的意義。至於那些深思熟慮犯案的職業罪犯,極刑只是他們的職業風險,他們主要考慮的是如何逃避被緝捕,而非被捕後的刑罰有多重。而且,根據一些社會學家的研究,有些地方曾一度廢除死刑,但恢復死刑後罪案率不但沒有下降,反而上升,由此也可見死刑的阻嚇作用是頗成疑問的。刑罰倫理學家伯道(Hugo Bedou)指出,根據美國犯罪防治的統計,死刑並沒有傳說中的神效。整體而言,所有執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並沒有低於廢止死刑的州;當某一州開始施行死刑後,其犯罪率往往不降反升;鄰近兩州在一施用死刑一否的情況下,使用死刑的那一州謀殺率沒有持續低於另一州;在廢止死刑的州,其襲警案件的機率比起保有死刑的州來得低;廢除死刑的州比起實施的州,其囚犯及獄政人員遭到終身監禁者的暴力攻擊機率為低。即使人們同意刑罰的目的在於阻嚇將來罪惡的發生,也不一定要堅持唯有死刑才可達到最大的阻嚇作用。人們缺乏理據說其他刑罰,譬如說,終身監禁就不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凡人類所創的制度,不可能臻於至善,司法制度亦然。一旦執行死刑後,發現錯誤,將無以彌補。避免錯判而無法補償的情況出現。就算現代的社會的法律制度怎樣完善,人為的錯誤往往是司空見慣的。在其他的刑罰來說,即使一時判錯,日後還有平反及補償的機會。然而,一旦判以死刑,如果出現了一時判決的錯誤,便會造成一去不返、無可補償的悲劇。



筆者同意死刑可以有其他替代制度,例如無假釋的無期徒刑,或無上限的有期徒刑制度。但筆者不絕對性地反對死刑,筆者相信有很多犯人寧願死,也不願意終生監禁。不管是終身失去自由,還是一下子失去生命,都是最難受及最恐怖的刑罰,既然終身監禁與死刑同樣被公認為對犯人之最高刑罰,但犯人自己的價值觀卻可能出現差別,筆者主張建立一個新的制度,就是讓重犯自己決定判處終身監禁還是死刑,如果犯人決定判處死刑,犯人亦可選擇執行死刑的日期及方法,例如坐電椅、打毒針、安樂死、燒炭、槍斃、甚至是跳樓等。如果可以由犯人自行決定執行終身監禁還是死刑,以及死刑的日期和方法,筆者相信一定可以減少一定程度的爭議,而且較為人道,因為死刑已並非原來的樣子,一方面變成了由自由意志決定的半自殺式的死亡,另一方面又可達到死刑的後果,筆者相信這樣的制度一定可以被社會所接受。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