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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諾
王室 | 2010-2-8 16:32:49

(如果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做?)

∼冤獄∼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

賺了很多錢。

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

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

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

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警察,

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

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

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

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

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



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

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

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

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

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

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

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

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

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

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

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

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

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

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

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

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

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

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

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

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

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

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

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

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

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

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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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

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

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

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

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

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

那時從口裡說出的,恐怕更加不堪。

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不一定吧!

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

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

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

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

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

他會因此受傷嗎?

誰在乎?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

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又不是拿刀子砍他。

於是這微小的,不值一晒的罪,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

有一天,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

以累積的私心之罪,換來雙手的血腥。

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

就是傷人之後,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

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

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

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

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

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傷人於無形。

佛陀也與眾弟子制定了口戒,共有四條:

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

可見佛家對口業的重視程度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往往結下深仇大恨而不自知


眾人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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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kikin
王爵 | 2010-2-9 22:37:15

真的很冤...
若換做是我~也許會有揭發事實的真相之後,
再處決對方的衝動!

必竟20年的青春已經不在,豈能重頭再來~
對於社會輿論的壓力,還有親友的譴責,累積在心裡
肯定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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