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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lunar
男爵 | 2010-2-22 10:33:41

傳說中的改裝管法規已正式上路{:3_321:}
太吵 太翹(出口必須在大牌以下,改裝翹牌不算) 沒防燙蓋 等...開放由一般民眾拍照檢舉{:3_324:}
可罰900~1800 除可罰鍰外最重可註銷該車輛牌照{:3_359:}
還沒處理翹管的朋友們要正視這問題囉{:3_309:}


發布機關:臺北市監理處
發布日期:2009/2/27
臺北市監理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車輛管理科
發稿日期:98/02/27
聯絡人員:郭重佑
聯絡電話:2762-7852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機車違規改裝排氣管歡迎民眾檢舉(共669字)

最近道路上常有看到機車騎士將機車改裝的酷炫亮麗,並發出巨大聲響馳騁街頭,臺北市監理處籲請改裝車主,其車輛設備變更仍然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辦理,如未按規定任意改裝行為如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將會遭到取締並召回臨檢改正。

以常見改裝機車排氣管為例,警察機關於路邊攔檢舉發後,將資料傳送臺北市監理處,即會通知該車辦理臨時檢驗改正,如拒不到檢或覆驗仍不合格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除可罰鍰外最重可註銷該車輛牌照。臺北市監理處去(97)年就機車改裝排氣管共寄出201張臨檢通知單。

臺北市監理處表示,如市民發現有違規改裝排氣管之機車,可提供具體車號及事證(如照片等)予該處,該處將立即通知違規當事人辦理臨時檢驗。至於機車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市民可提供噪音過大車輛經常出沒地點予環保機關,以利該機關現場進行蒐證與舉發事宜。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排氣管屬可變更項目,惟其變更要件為應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且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如「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機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外機車排氣管角度過大影響後方騎士問題,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彙整各監理機關意見報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條文,以降低社會大眾之不良觀感並減少用路人之不便及困擾。

如市民發現有違規改裝排氣管之機車,可提供具體車號及事證(如照片等)予本處,本處將立即通知違規當事人辦理臨時檢驗,檢舉管道如下:

郵寄至(10561) 臺北市八德路4段21號。
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處處長信箱([email protected])
至市長信箱反應,網址為https://contact.taipei.gov.tw/
洽詢電話:2762-7852(監理處車輛管理科)

http://www.mvo.taipei.gov.tw/ct. ... =6711&mp=1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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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0417
伯爵 | 2010-3-5 23:51:11

真煩..被那些改朝天砲管的台客害死{:3_274:}.我的fzr換什麼管都一樣翹.
而且原廠排氣聲本來就不小....沒知識的條杯杯又不懂車.以為我是騎酷龍改大包和砲管{:3_272:}
唉......{:3_271:}難道要我裝野狼傳奇的原廠管嗎..一台仿賽車拖一條香腸能看嗎{:3_278:}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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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22921814
王爵 | 2010-4-20 22:08:12

北市好象比較嚴 有再抓...@@

可是我不常經過那邊!

感覺其他地方 不太會抓!
現在還是很多人 很敢改!!
@@所以有用麻?

怕抓就別改@@
不怕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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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lunar
男爵 | 2010-4-20 23:23:58

有用阿
北市抓蠻勤
蠻多人已經另外加裝尾段朝下的
真的朝天那種已經變少了
因為就算警察不想得罪人
他開張驗車單 也夠你麻煩的說= =
希望這風氣能持之以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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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213
大公爵 | 2010-6-6 14:35:36

我現在看俏管還是一大堆
開放民眾檢舉的話喔 問題一堆
聽過有人停在自己家樓下被拍照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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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356788
子爵 | 2014-7-12 13:38:52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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