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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 | 2010-3-17 03:45:40

更新日期:2010/03/16 11:19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6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紅籌股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早在兩年前即已開放,惟須在核定的16個交易所上市,才可申請來台發行TDR。

證期局強調,紅籌股是指陸資持股30%以上,並在第三地註冊掛牌上市的公司,亦即大陸註冊公司仍不得發TDR。紅籌股來台發TDR屬第二上市,若申請第一上市,即一般上市仍須專案審查,惟目前並無公司申請。

另外,法令要求須在核定的16個交易所上市才可發行TDR,主因這些交易所監理措施較完善。

證期局表示,兩年前報行政院核定的開放政策,即未對紅籌股發TDR設限,並非近日才開放。9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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