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了一則新聞...讓我真的非常感慨萬分! 那則新聞的標題叫:
→【英商撞死送報生只求刑2年半 家屬痛訴台灣人命賤】←
這則新聞讓我回想到去年, 我父親也是在一場重大車禍裡差點逝世!
我父親騎摩托車在回家的路途上停紅綠燈,突然迎面而來一台小貨車,
逆向~超速~酒駕~重重的撞上去! 撞上後拖行了近60公尺!
對方下車後,看我父親躺在血泊中..走過去用腳踢他的頭~看他是生還是死!
然後接著就棄車~逃離現場, 跑去附近的商店跟藥局買解酒液及大瓶礦泉水!
並沒有打算先救人~ 當下還好有好心的附近民眾叫救護車, 我父親在林口
長庚加護病房裡(病危),對方還醉醺醺的帶4個人去恐嚇我母親,跟我母親說看新竹有誰比較屌的
還是實力夠的叫出來處理! (請問這叫做探視!?) 在法院上~供稱他很有誠意的到醫院探視
過我父親....天阿! 這樣說是不是太誇張!? 而且醫藥費一塊錢也沒出~ 在民事協調處理的
時候,他就擺明直接說我就是沒錢, 了不起去關個幾年就好! 哇勒~這叫做有心要處理......
事後查證~他確實沒有不動產~(應該是脫產了), 唉! 結果他只被判1年6個月...
而我父親卻要躺在床上一輩子, 請問...這樣的刑責真的公平嗎!? 1年6個月可以換一個人
一輩子, 所以當我看到這則新聞後..備感萬分!!! 感嘆世界變化無償~社會百態!
現在我也只能每天適應著...沒有父愛的感覺! 因為一個人的行為而讓一個家庭破碎!
希望在這裡的讀者~要好好把握當下! 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還要注意四週的來車!
喝了【酒】盡量不要硬撐的騎車或是開車,因為一個不小心就(害人)家庭破碎了!
●最後祝大家平安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