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1812 | 回覆: 23 | 跳轉到指定樓層
pink785499
公爵 | 2010-4-23 14:07:08

剛剛看到了一則新聞...讓我真的非常感慨萬分! 那則新聞的標題叫:

→【英商撞死送報生只求刑2年半 家屬痛訴台灣人命賤】←

這則新聞讓我回想到去年, 我父親也是在一場重大車禍裡差點逝世!

我父親騎摩托車在回家的路途上停紅綠燈,突然迎面而來一台小貨車,

逆向~超速~酒駕~重重的撞上去! 撞上後拖行了近60公尺!

對方下車後,看我父親躺在血泊中..走過去用腳踢他的頭~看他是生還是死!

然後接著就棄車~逃離現場, 跑去附近的商店跟藥局買解酒液及大瓶礦泉水!

並沒有打算先救人~ 當下還好有好心的附近民眾叫救護車, 我父親在林口

長庚加護病房裡(病危),對方還醉醺醺的帶4個人去恐嚇我母親,跟我母親說看新竹有誰比較屌的

還是實力夠的叫出來處理! (請問這叫做探視!?) 在法院上~供稱他很有誠意的到醫院探視

過我父親....天阿!  這樣說是不是太誇張!? 而且醫藥費一塊錢也沒出~ 在民事協調處理的

時候,他就擺明直接說我就是沒錢, 了不起去關個幾年就好! 哇勒~這叫做有心要處理......

事後查證~他確實沒有不動產~(應該是脫產了), 唉! 結果他只被判1年6個月...

而我父親卻要躺在床上一輩子, 請問...這樣的刑責真的公平嗎!? 1年6個月可以換一個人

一輩子,  所以當我看到這則新聞後..備感萬分!!!  感嘆世界變化無償~社會百態!

現在我也只能每天適應著...沒有父愛的感覺! 因為一個人的行為而讓一個家庭破碎!

希望在這裡的讀者~要好好把握當下! 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還要注意四週的來車!

喝了【酒】盡量不要硬撐的騎車或是開車,因為一個不小心就(害人)家庭破碎了!

●最後祝大家平安順心●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10 + 10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vitalen + 10 + 10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20  金幣 + 2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回覆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4-23 17:59:43

本文最後由 vitalen 於 2010-4-23 18:12 編輯

在美國酒駕致人於死,最重可以依照二級謀殺,處15年到終身監禁~甚至法國也可以判到十年的刑期
台灣刑責太輕了~那個外籍人士不僅酒駕、觸犯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企圖潛逃、不認罪也不和解
還以外籍身分,將所有罪過推給泊車小弟身上~竟然只求刑兩年半...現在是撞死人~而且還死不悔改~人命真的很不值錢

目前台灣法令,酒駕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會不會太輕了...{:3_303:}
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卻拼命改...難道修改法令的權利是為了政客的利益而存在而不是為人民{:3_333:}

樓主也是很刻骨銘心~這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加上腦殘執政~這類不公的事情會一在發生的...{:1_217:}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10 + 10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10  金幣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lushen6254
大親王 | 2010-4-23 18:30:08

好難過呀
希望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皆能
沒有不幸的事情發生
平安健康........{:3_254:}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4 + 4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7  金幣 + 7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緯-
王子 | 2010-4-23 18:33:19

起碼要關個十年以上五十年以下~

要喝就不要開車啊...犯賤!!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4 + 4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7  金幣 + 7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花月
公爵 | 2010-4-23 22:33:03

我也是覺得酒醉駕車本來就很不應該了~
而且還去撞到人~
不管是撞到的人受傷了~更嚴重的話是連命都沒有了~
這對當事者的親人都是一件很嚴重的傷害呢~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4 + 4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7  金幣 + 7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qwe10115
公爵 | 2010-4-23 23:44:02

撞到還不認罪   開車的好像是外國人      我們要學大陸啦  不顧某某國的反對   將在大陸犯罪的某國人 槍決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4 + 4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7  金幣 + 7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真甜
王子 | 2010-4-24 02:33:21

本文最後由 真甜 於 2010-4-27 07:49 編輯

亂世用重典,台灣的刑責輕到靠杯∼

老實講,要是我一定會去肇事者他家盯他,
法律制裁不了他,我會選擇弄髒自己的手。
去他家撞他一次,但我不會撞死他,我會把他撞成殘廢。
不殘再撞第二次第三次,撞到他變殘廢為止。
撞死他就不能讓他了解被撞的人有多痛。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4-24 16:04:42

撞到還不認罪   開車的好像是外國人      我們要學大陸啦  不顧某某國的反對   將在大陸犯罪的某國人 槍決
qwe10115 發表於 2010-4-23 23:44

這點大陸就做的很有魄力~政府多跟大陸學學吧{:3_252:}
該硬的時候就要硬{:3_274:}
引言 使用道具
brandan
王子 | 2010-4-24 23:41:53

對於樓主令尊的遭遇以及臺灣的法律同樣深感哀悼!!!!
希望你父親能早日痊癒
也希望台灣法律能早日覺醒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鐵頭老鼠
侯爵 | 2010-4-24 23:43:10

台灣還有很多要改竟的地方
台灣的政府不知道人名的痛啊
等到有政府的家人被撞就會改啦
{:3_349:}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a2279711200
男爵 | 2010-4-26 11:57:59

所以我還是堅持殺人償命
不然大家做壞事都沒再怕的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pink785499
公爵 | 2010-4-26 16:12:03

感謝各位如此的擁有正義感!  在此感謝! 你們的慰問及安慰~我銘記在心!
謝謝!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avsong
騎士 | 2010-4-28 19:29:10

其實是因為肇事者他是 歪國人

台灣就軟一半 不敢動他

正常民間調節早就叫他賠不完了+不賠就去被關久一點
(很多判賠賠千百萬 但是只是個數字大 有些肇事者寧願去關也不願意賠)
明明這個人可以做更大的賠償 卻搞這麼鳥
台灣法官還不判重一點...... 真是爽到歪國人

歪國人在台灣福利真不少

把台妹不用怎麼辛苦把台妹自己貼
出事台灣法官也不敢管 (可能怕因為自己影響外交啥會遷拖自己升官發財啦)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5 + 5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飄遊的路人
公爵 | 2010-5-1 12:14:13

我覺得酒後駕車,撞死人或把別人撞到重傷,

直接判死刑比較快。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5-6 22:18:51

亂世用重典,台灣的刑責輕到靠杯∼

老實講,要是我一定會去肇事者他家盯他,
法律制裁不了他,我會選擇弄髒自己的手。
去他家撞他一次,但我不會撞死他,我會把他撞成殘廢。
不殘再撞第二次第三次,撞到他變殘 ...
真甜 發表於 2010-4-24 02:33

沒錯~法律起不到它的作用~只會引發極端作法的報復{:1_217:}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2 + 2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2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5-6 22:19:47

台灣還有很多要改竟的地方
台灣的政府不知道人名的痛啊
等到有政府的家人被撞就會改啦
{:3_349:}
鐵頭老鼠 發表於 2010-4-24 23:43

那也要階級高的...才有效果{:1_209:}
引言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5-6 22:22:40

其實是因為肇事者他是 歪國人

台灣就軟一半 不敢動他

正常民間調節早就叫他賠不完了+不賠就去被關久一點
(很多判賠賠千百萬 但是只是個數字大 有些肇事者寧願去關也不願意賠)
明明這個人可以做更大的賠償 卻 ...
avsong 發表於 2010-4-28 19:29

法不可因人而異~必須做到一視同仁~才能服眾
假如因為他是外國人就輕判~就該遭到這社會的批判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george770712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vitalen
王爵 | 2010-5-6 22:24:48

我覺得酒後駕車,撞死人或把別人撞到重傷,

直接判死刑比較快。
飄遊的路人 發表於 2010-5-1 12:14

殺人償命~理所當然...
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引言 使用道具
真甜
王子 | 2010-5-11 00:11:56

那也要階級高的...才有效果{:1_209:}
vitalen 發表於 2010-5-6 22:19

不見棺材不立法,就跟國道走山事件一樣,
政府的經驗都是建立在人民的血淚上。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ilovetg5
伯爵 | 2010-5-12 19:25:05

哭哭{:3_305:}
1年又6個月就可以讓人躺一輩子
為什麼台灣人這麼可憐

為什麼台灣人不要推動鞭刑
這樣大家都不敢犯法{:3_340:}
還有人在推廢死刑
真的有夠浪費國家的錢{:3_270:}
乾脆直接'蹦' 的一聲  
把犯人殺死{:3_274:}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vitalen + 3 + 3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