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tiffnylee0410 於 2010-5-29 18:52 編輯
廢死聯盟及那些人權先進國家譴責台灣恢復死刑,
如果犯罪殺死人的罪犯不應該處以死刑,
那麼這些人權先進國家是不是該放棄戰爭呢??
以第二次波灣戰爭為例,
那些被英美聯軍擊斃的伊拉克軍人難道比殺人罪犯更該死嗎??
那些被擊斃的伊拉克軍人都有犯下天地不容的罪嗎??
如果殺人犯都不該被處以死刑,
頂多終身監禁,
那麼單純保家衛國的軍人卻被英美聯軍用槍砲擊斃,
公平嗎??
美國狠狠的追擊賓拉登及其黨羽,
當然美國有權逮補賓拉登,
但是追擊賓拉登的過程發生那麼武力衝突,
死那麼多人,
這些人該死嗎??
如果犯下殺人罪的人都不該用死刑處罰,
為什麼美國人殺死那些多人,
卻沒有看到人權組織站出來說這些人的人權被踐踏??
美國人 英國人 德國人 法國人認為罪犯不能用死刑終結他們的生命,
那麼兩次波灣戰爭及最近的逮捕賓拉登的行動,
美國人 英國人 德國人 法國人要如何解釋他們竟然殺死那些人的行為呢??
這�面總有單純保家衛國的軍人,
或是相信賓拉登的理念但是沒有直接參與911攻擊的人,
如果犯罪的人都不能處以死刑,
為什麼這些人卻被殺死.
既然廢死聯盟認為不該殺死死刑犯,
我想請教廢死聯盟對戰爭的看法為何??
那些軍人或是伊斯蘭該死嗎??
請廢死聯盟告訴大家你們的邏輯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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