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神不知鬼不覺
子爵 | 2010-6-1 12:39:52



男方開口要錢    演藝圈:太可笑了
2010/06/01

孫志浩要求賈靜雯付出兩千六百萬元!消息傳出後聞者譁然,與賈靜雯私交甚篤的方芳說:「從來沒聽過男生跟女生要錢的,而且孫家不是豪門嗎?」何況當初孫家還曾要求賈靜雯退出演藝圈,現在又要來分她辛苦拍戲賺的錢,真是太可笑了。

賈靜雯和孫志浩先有後婚,但豪門婚姻一路被看衰。孫志浩在賈懷孕期間,便屢傳緋聞,婚變傳聞不斷。去年四月,賈靜雯公開尋女梧桐妹,證實婚變。

其後賈靜雯放下演藝工作赴美尋女,在美國住了七個多月,爭取與女兒相處的每一次機會,終於獲得美國法院判決,讓她從孫志浩手上帶回女兒,返台繼續打離婚及監護權官司。

多次為乾女兒賈靜雯叫屈的吳敦,昨說整件事很荒唐,但他已經不再過問;方芳則難過地說,「靜雯在美國受的苦,你們知道嗎?一個明星放下身段、放下工作,在美國單打獨鬥這麼久,拚的就是一個陪女兒長大的機會!」

方芳說「憑什麼對半分她的工作所得?孫家不是豪門嗎?這幾年不是都很享受被稱為豪門嗎?」她說,賈靜雯在美國時,很多朋友都不忍,勸她放棄算了,但她就是堅持生了小孩就要好好養她、教她,各界應該站在一個母親的角度來看她。在爭取女兒的過程中,她只是個偉大的母親。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sgs4321 + 4 + 4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4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神不知鬼不覺
子爵 | 2010-6-1 12:41:59

賈靜雯被尪討3千萬
2010/06/01

賈靜雯、孫志浩離婚爭女官司從美打回台,昨天在新店家事法庭開庭,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據了解,賈靜雯、孫志浩首度開庭,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分配,賈靜雯以上億身家對抗孫家打官司,但孫志浩則以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為由,男向女索約3000萬財產,雙方僵持不下,官司還有得打。

賈靜雯、孫志浩曾在2006年牽下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財產、小孩、姓氏等,都可能成為財產分配的重要依據,去年賈靜雯在美爭女官司勝訴,昨天雙方開庭進行的則是財產分配。

孫志浩分財產 還可以打折

據了解,賈靜雯賣掉上海豪宅,加上台北的房子,擁有上億身家,孫家在上海浦東有兩處豪宅,去年婚變,孫志浩帶梧桐妹赴美,又在美國洛杉磯置產,返台打官司,孫志浩在仁愛路也有落腳處,出入依舊是豪宅,但面臨財產分配,孫志浩以夫妻財產共同制,要求可分得一半,理由是賈靜雯比較會賺錢,而賈靜雯上億身家,孫志浩指稱自己沒有錢,因此可從賈靜雯處分配到一半財產,約5千多萬,但他可「打折」,約分配3000萬,目前仍未有結論,對此昨天賈靜雯仍低調,只稱一切交給律師處理。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寶石 收起 理由
-緯- + 20 + 20 + 5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20  金幣 + 20  寶石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holammv70
侯爵 | 2010-6-1 17:21:16

{:3_348:}{:3_243:}{:3_301:}{:3_246:}

他真的是男人嗎.....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緯- + 5 + 5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老陳
公爵 | 2010-6-1 17:46:07

這男的也臉皮太厚了吧..虧他還家還是豪門  真是無言!!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緯- + 6 + 6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five1002
伯爵 | 2010-6-1 21:09:40

..不炒新聞就沒娛樂了..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緯- + 5 + 5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angel1984429
大公爵 | 2010-6-2 11:12:55

他們家的人,
還有他們家的朋友,
似乎都是怪怪的人.....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緯- + 6 + 6 訊息過舊已被刪除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林經理
侯爵 | 2010-6-2 13:59:41

豪門~~~~~丟臉啦!
好悶來形容才對~
男的不對   女的也要簡討
引言 使用道具
kemerlin
大公爵 | 2010-6-2 16:14:35

對於無恥的人要更無恥
不需要顧及顏面
對於喜歡 凹的人 要來硬的 免得得寸進尺

既然法規有明文 是可以夫妻分配剩餘財產 他當然可以依法要求
只是
男的沒有財產嗎? 好笑要分當然就是一起拿出來
再者 男方 外遇在先當初就該收集證據
法判 離婚並且接著判定監護權
這樣搞就不會這樣下場

再者
男的 感覺上 只是說 要拿回 所給的
這可能要有舉證
但是
他 孩子監護權沒了 或許如同媒體所說
可能純粹只是想 讓她難過點吧
引言 使用道具
waikin99
公爵 | 2010-10-13 03:12:59

天啊!以前不是說很恩愛嗎!{:3_308:}
現在還要打官司喔!{:3_306:}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