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陳良益
王室 | 2024-1-30 12:43:54


闕男拿到少女24張裸照後被斷絕聯絡,竟又恐嚇對方;士院依法對闕判刑4年1月,另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情境照)

2024/01/30 11: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闕男被控要求少女傳24張裸照給他,後來被拒絕來往,闕男竟宣稱要散布裸照,還恐嚇稱「一命賠一命」等語。士林地院審結,依13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闕判刑4年1月,再依一個恐嚇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5月。

闕男是在2020年10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本案被害少女,闕明知少女未滿18歲,仍以Line、Jello Chat等向少女自稱有生理需求,慫恿少女自拍裸露胸部、僅著內褲、內衣等共24張照片給他。

隔年9月下旬起,年滿18歲的被害人拒絕再與闕男來往;闕竟心有不甘,接連以電子郵件、Telegram、電話等,要求被害人持續聯絡,否則會散布裸照,言談之間更恐嚇「殺一個,算一個」、「不見棺材不落死心」、「一命賠一命」。

同樣使被害人感到害怕的是,闕男多次前往她的住處、就讀學校,準備接送她上下學;被害人最終決定報警處理。

士院認為,闕男為滿足個人私慾而犯案,還反覆跟蹤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但考量闕坦承全部犯行,依13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闕判刑4年1月,再依一個恐嚇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5月;可上訴。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