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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諾
王室 | 2011-3-10 17:40:45

被控偷竊項鍊的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涵)決定拒絕認罪協商。


(琳賽羅涵)被威尼斯一家珠寶店控告,指她一月間從它們店�偷竊了一條價值兩千五百美元的項鍊,案發時,她完成毒品勒借還不到三個禮拜。


本案今天將再度開庭,琳賽羅涵就算認罪,也要坐牢。


美國一家娛樂媒體幾天前播出珠寶店中閉路電視拍到的(琳賽羅涵)行竊影帶;不過律師團認為,珠寶店把畫面出售給媒體的不道德作法,說不定反而會幫到琳賽羅涵,因為法官如果心生同情,或許會在判決的時候手下留情,所以他們決定賭賭運氣。


原告的威尼斯珠寶店表示,未來取回項鍊之後,它們會拍賣,然後把所得捐出來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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