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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12 小時前

新新聞 2025-11-11 13:25 李瑋萱


近來軍公教年金改革議題再度成為朝野攻防焦點。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蔡親傑攝)

台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近來停砍軍公教年金(所得替代率)等年改議題,再次成為政壇攻防及社會焦點,在國會人數優勢下,在野藍白力拚「停砍年金案」下(12)月底院會三讀;另一方面,退休保障相關議題同樣備受一般勞工關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今(11)日在臉書針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後,還可以再加入國保嗎?」做出解答;此外,勞保局在網站中,也針對國民年金納保資格詳細資訊做出說明。

對於有民眾問「我現在63歲,預計下個月(114年12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請領後還可以再加入國保嗎?」​勞保局在貼文指出,自2023年10月1日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若於2025年12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依規定請領後即非國保納保對象不能再參加國保。根據勞保局網站「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中相關說明,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者,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3項條件之一的國民,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保或軍保的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一是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者;二是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2008年12月31日以前領取(不論年資及金額)、2009年1月1日以後至2023年9月30日前領取之年資未達15年或1次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三是2023年9月30日前曾領取公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者。此外,勞保局網站指出,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公保養老年金給付者,於請領給付後均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國民年金法施行15年後(2023年10月1日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另外,已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者(含參加裁減資遣人員繼續加保、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繼續加保、職災勞工離職後繼續加保者),在加保期間均不得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因未計勞保年資,故只要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情形符合前述第一項的 ( 二 ) 或 ( 三 ) 的情形,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勞保局還提到,年滿25歲服替代役者,於參加替代役保險(非軍保)期間,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此外,旅居海外之國民,如果超過2年未持本國護照入境而戶籍遷出國外(非除國籍),則在遷出國外期間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戶籍未遷出國外或已恢復戶籍,且符合前述第一項國民年金加保資格,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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