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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 | 3 天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北檢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洗錢案,昨天發動第二波拘提行動,經檢察官複訊,今晚認定集團旗下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2名財務女主管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表示,11月4日首次指揮警調多個單位,展開搜索、拘提行動,分47路搜索集團在台組織高級幹部、成員的住居所及天旭公司、顥玥公司、尼爾公司、台灣太子公司、聯凡公司等處,並拘提被告、通知多名證人到案後,經扣案證物比對分析及須查證被告證人說法,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拘提行動。

北檢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分8路搜索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等8人的住居所並拘提8人到案,其中林揚茂涉為太子集團旗下公司辦理房貸,並於第一波拘提時獲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林與天旭等公司的陳姓、鄭姓財務主管、郭姓資訊主管因停止夜間訊問,今天下午移送北檢複訊。

檢察官今晚複訊後,認定林揚茂、鄭姓、陳姓財務主管涉犯洗錢、參與組織及意圖營利賭博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郭姓資訊主管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此外,擔任博弈網站技術客服的郭姓、吳姓、蔣姓、林姓等4名被告,經檢察官複訊,認定其犯罪情節、參與支配程度、在集團中的影響性及到案後供述狀況等各項因素,尚無羈押必要,昨天深夜分別以3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已於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且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也將此集團在台灣境內所設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於10月14日對外公告。

北檢接獲相關訊息後,隨即於10月15日主動分案調查釐清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等相關犯行,並在11月4日發動偵查行動;在台幹部王昱棠、辜姓女主管、邱姓、李姓等4名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意圖營利賭博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遭羈押禁見。(編輯:林恕暉)1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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