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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爵 | 昨天 15:46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記者 陳建志



台中一對國中生情侶,去年5月在一家電影館包廂內合意發生性行為,女方父母得知後氣炸,認為損害女兒的身體權、貞操權,並侵害他們對女兒的監護權,對少年和父親提告,連帶求償150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兩小無猜條款」後,判少年及父親應給付少女與父母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少女的父母提告表示,少年明知女兒未滿14歲,卻在2024年5月12日下午2點多,在台中一家電影館的包廂內,對她做出性交犯意,侵害女兒的身體權、貞操權,還有他們的監護權,且情節重大,聲明少年與父親要連帶賠償少女和父、母各50萬元。

少年的父親審理時則辯稱,2人事發時是男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是合意性交,兒子已經接受懲罰、接受感化教育,少女和父母求償的金額過高,自己僅能負擔1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少年雖未違反少女意願與她發生性行為,但當時為未滿14歲的少女,身體發育未臻健全,性知識尚有不足,屬無性自主能力之人,仍屬故意不法侵害少女的身體、健康及貞操權,而少女父母日後也需耗費更多心力照顧她,因此3人對少年和父親連帶求償有所根據。

不過台中地院表示,少男行為時年僅15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之人。經考量俗稱「兩小無猜條款」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該立法理由也揭示,年齡相若的年輕男女,因相戀自願發生性行為情形,若一律以第227條刑罰論處,未免過苛,故一律減輕或免除其刑。

法官審酌相關情狀,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後,判決男方應賠償少女20萬精神慰撫金,少女父母各請求精神慰撫金,則以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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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哲豪
子爵 | 昨天 15:47

這麼值錢的嗎?女兒50萬父母各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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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兔哥
公爵 | 昨天 15:47

可我兒子也被妳女兒性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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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w
公爵 | 昨天 15:47

兩個未成年男女做愛為什麼只要男的要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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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5982
王子 | 昨天 15:47

這女生以後交同年紀男友 發生關係會不會也是用錢去看待 父母用訴訟討誰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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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860913
男爵 | 昨天 15:48

女兒當商品費膩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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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mcc
皇帝 | 昨天 16:07

還在封建時代?
未成年男性及女性合意性交,就是女性被侵害???
這錢真好賺,將來靠這個賺錢大有前途!趕緊趁未成年多交幾個男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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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
見習騎士 | 昨天 17:07

不是性平,少男家屬也可以告少女家屬求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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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守
王子 | 昨天 18:07

要求女方賠兒子的精子,一條算一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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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glin + 10 這是天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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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mck
大公爵 | 昨天 21:51

15歲欺侮14歲,都是為成年,為何男生要罰,女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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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glin
王子 | 昨天 22:11

我怎麼覺得賣初夜也沒有這麼高的價格,女方家長是要一個公道,還是藉機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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