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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 | 2011-5-8 09:05:01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5/08 06:30" 蘋果日報
王靜瑩(左)、陳威陶前天深夜意見不合,在家門口爭論。特勤組攝

【特勤組、葉婉如、曹競元╱台北報導】陳威陶和王靜瑩離婚3年,正為逸仙路「昔日愛巢」打官司。前晚11點,記者目擊管區警察到該處關切,警方離去後,王靜瑩欲離開時碰到媒體,因擔心擾鄰,請記者上樓,此時陳威陶下逐客令,連兩次關門都被王打開,顯然是官司宣判前,各自「宣示主權」。她昨強調:「為了孩子,可以不要這樣吵了嗎?」

前晚王靜瑩見到媒體先請記者上樓,問她為何淩晨時分還待在此處?她頓了一下說:「這本來就是我的房子。」講完卻請管理員幫忙刷卡將電梯解鎖,上樓後她拿鑰匙開了門,此時陳威陶跳出來阻止拍攝。他抨擊:「王靜瑩開家門讓你們上去,她平常為什麼說她沒有鑰匙?」王靜瑩不甘示弱:「因為上面反鎖沒有(辦法用)鑰匙。」

她稱付房貸想搬回來 他回擊快被搞瘋

王靜瑩指控,她回自家,陳威陶竟叫警察驅離,她不滿說:「我的房子我在付貸款,我為什麼要走?」另外租屋的她透露最近租約到期,想先搬回來,有告知男方。至於陳威陶指控她在非探視的時間來,打擾兒子小蝦米休息,王靜瑩也反擊說:「我回我自己的房子,隨時要來、隨時要走是我的自由;他不在的時候,小蝦米我們都還好好的,只要他(陳威陶)不要大呼小叫。」

陳威陶也有怒氣要吐:「我就在家裡,離婚後要來看小孩或跟我聊天,應該用心平氣和的方式,而不是策略性的,她選擇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都不是情理和法律所允許的。」他稱此狀況已持續1年多,快被王靜瑩搞瘋,而且小蝦米長大了,請她在他同學前幫忙留點面子。王靜瑩昨也說:「我婚後被他亂了那麼多年也夠了,房子官司很快要開庭,不須在此時製造混亂。」

離婚怨偶 爭房產

房價:民國93年約1500萬元購買,現市價超過4500萬元

所有人:登記王靜瑩名下

頭期款:陳威陶支付約400萬元

裝潢:陳母支付600萬元

貸款:每月約8萬元

繳房貸:陳威陶支付93年~98年;王靜瑩支付98年迄今

資料來源:王靜瑩、陳威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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