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76老a 於 2011-10-2 10:50 編輯
eaton5021 發表於 2011-8-17 20:39 
本人十分欽佩閣下用以偏蓋全的資訊來提出論點 首先必須在此更正 本人無法查詢除了對岸相關網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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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沒有專業的防暴警察,武警也剛成立,人數以及防暴設備也少,由於行走示威近2個月,只能派軍隊戒嚴了,這也是64后中國政府陸續把十幾萬野戰軍轉爲十幾個武警機動師的原因之一
擊斃打砸搶燒襲擊軍人的暴徒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如按照你的邏輯是不是政府就應該不允許開槍鎮壓,應該"無微不至"的縱容大學生去搶士兵的槍,燒毀軍車,毆打執法人員?請問在民運干爹美國毆打值勤的軍警,搶槍燒軍車會有什麽后果呢?這種行為世界上其他的國家會允許嗎 ?
即使開槍鎮壓,戒嚴部隊還是損失慘重,有6千多軍人死傷,1千多軍用車輛燒毀,幾百支槍支被搶丟失.如果軍人只徒手抓捕,我想整個部隊會損失更加慘重,甚至全軍覆沒.這些不是聳人聽聞,這是事實,你看我貼的這百張暴亂圖片就知道了,暴徒毆打軍人燒毀軍車暴搶槍支彈藥等武器裝備.這些是事實,不是憑空的捏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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