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從誰開始呢,阿桠發現自己已經可以毫不費力地說出“我愛你”了。這個愉悅性短語再也無須經曆在語言産道里的輾轉反側。它完好無損地脫生出來,既不會難産,也不會早夭,每一次都帶有新生命濕淋淋的新鮮感。 其時周圍常常有音樂,有很好的燈光,天時地利人和一樣不少。於是總有人會被感動,要麽是說的,要麽是聽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騙性的感動。畢竟,只說過一次“我愛你”的人,並不見得比說過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聽過一千次虛假的“我愛你”,我們還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2) 阿桠和現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館里去歇腳。阿桠和MARK並排坐著,小凡坐在對面,旁邊是他現在的那個她。MARK用胳膊環著阿桠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只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他們細細碎碎地聊著天,甚至不知誰還提議要打兩把拖拉機。兩邊的兩個不明就里,中間的一對暗懷心機。這個組合就 像基因的排列組合遊戲,有四種各不相同的“我愛你”在里面偷偷過著招。這感覺,舊愛新歡時光惝恍,奇妙但並不美好。 從咖啡館出來,阿桠一直默不作聲。MARK即將出國,在一邊自顧自地興致勃勃描述著他和她的未來。他說美國的有錢人都住木頭房子,窮人才住APATMENT,總有一天,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阿桠很干澀地笑笑,說,好啊。那一刻她突然發現自己竟然像在聽笑話一樣聽著MARK描述的一切。她對MARK感覺不過了了,打心眼里不相信自己會住進他的木頭房子,也覺得沒有什麽力量足夠讓她和這個男人很老派很專情地千山萬水永不分離。 (3) 和老王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家粵菜館。 老王戴一副沒有鑲邊的眼鏡,每隔兩分鍾扶一下眼鏡架,他手指細長骨節清朗,這個習慣性的身體語言因而就帶上了種知識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壺,爲阿桠添茶。阿桠禮節性地用手指敲著桌面。她當日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動聲色里藏了千言萬語的款式。聖羅蘭唇膏正在唇上一點點殷開,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紅漬是一個羞澀而鮮潤的表情。 阿桠把小茶杯攥在手里,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紙擦掉了那圈紅漬。 老王請阿桠幫忙做個設計,阿桠很不客氣地開出了價。老王並未表示異議,只是一邊招呼小姐給阿桠添湯,一邊聽阿桠講她的設計思路。 堂中彌漫著粵式小曲,女藝人甜絲絲的聲音在兩個人中間纏斗糾結,給所有的對話都鑲上了一重暧昧的花邊。這樣的兩個人,怎麽看去都不像平白無故,倒像是藏著千絲萬縷的過去和將來似的。 (4) MARK正忙著辦出國的事,每次見面都是欣欣然的樣子,並例必要向阿桠描述一番他們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來越細節化,甚至很無厘頭得具體到了沙發靠墊的顔色和餐桌的質地。他說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讓阿桠感到和自己無關。 一天深夜,MARK跑到阿桠這里,一進門就抱緊了她,然后大聲說:“我愛你,我要讓你住上木頭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濃重的酒精味道,壓迫得她喘不過氣。她從他的擁抱中掙脫出來,說:我不愛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門外。他在門外有氣無力地捶她的門,喃喃地說,不會的。你說過你愛我。阿桠隔著門,冷冷地說,我說我愛你是因爲我沒別人可愛。說完了,才驚覺,她之所以會和MARK小凡們泡在一起,不就是因爲她沒別人可愛嗎?可是這個“別人”,似乎也不過是種永遠不會出現的可能性罷了。 (5) 粵菜館之后,阿桠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飯的機會。有時是他請她幫忙做設計,有時好像就是爲了吃飯而吃飯。他坐在她對面,在語言和表情上都很節制。他已經過了會努力描述什麽的年齡,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勢。 阿桠給老王講一些小笑話,是從網上看來的。他會很放松地笑。她對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卻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樣喜歡傾訴舊時光。只是有一次她逼得緊了,他給她看錢包里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個微胖的中年女人,帶著滿足而養尊處優的笑。孩子也戴著一副眼鏡,應該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飯老王一般會開車送阿桠回家,在路上他問她想聽什麽歌,她開玩笑說現在是我的點歌時間。老王就問小姐你想點什麽歌,阿桠會說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車上有一大堆CD,但他們有截然不同的愛好。老王喜歡三套車,而阿桠卻喜歡BBKING那種鈍而滄桑的外國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時候,會主動地唱上兩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阿桠說,喂,其實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阿桠偶爾也唱,是潘越云蔡琴那個路子的怨婦歌。有次阿桠唱潘越云的<你是我一輩子的愛>,唱到“你總是那個樣,一副男人該有的狂,你從來不問我你今天吃飯了嗎?”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阿雅的頭發,說,我可是經常問你’你今天吃飯了嗎’。 (6)MARK坐著飛機奔赴美洲大陸的那天,阿桠躲在家里看長篇日劇。日劇里的男人和女人愛得昏天黑地死去活來,阿桠的心里像是裂開了一個巨大的空洞---她並不爲MARK的離去而痛苦,關於愛情的所有回憶都因爲沒有痛感而有氣無力,所有感覺都因爲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這一天,她終於明白,一直以來,她最大的痛苦,其實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阿桠和老王在熟谙的小茶館里。阿桠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后要老王開車送他回家。在車上,老王問小姐你想點什麽歌。阿桠慵懶地靠在座位上說什麽都不想點。路燈光穿過阿桠的頭發把她的側面映襯得淩亂而寂寥。老王問出什麽事了。她終於開始暴發式的痛哭流涕,她說我覺得自己好像從來沒有真正愛過誰,誰也沒有真正愛過我。 這天老王第一次進入了阿桠的房間,這是一座高層住宅的七樓。已近深夜,門外有警衛用對講機小聲說話的聲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地睡去的樣子。 老王坐在阿桠旁邊,說我等你睡著就走。阿桠小聲說:抱抱我。老王猶豫了一下,果然伸出雙臂抱住阿桠,在他的擁抱中,阿桠還是感到了他爲他們制造的最后一點距離。老王用雙手在阿桠背后輕輕拍打著,說,傻孩子,怎麽會沒人愛你呢? 老王離開的時候,阿桠並沒有真正睡著。她閉著眼睛,僞裝著勻稱的呼吸。她聽到他替她關了燈,然后輕輕退出去,把門帶上。 (7) 阿桠曾經問老王在她這樣的年紀他在做什麽?他說,那時剛畢業,分在機關里,白天喝茶看報紙,晚上在小酒館里和朋友談人生談理想。阿桠苦笑了一下說,你們真幸福,我卻沒過上一天理想主義的日子,自從畢業后就好像被扔到了滾滾紅塵里,一直爲所謂生計和愛情瞎折騰。老王點點頭,說現在的小孩子是不容易啊。阿桠說,我們會比你們更早地體驗到累和絕望。 這天老王帶阿桠來到一所大學附近殘敗不堪的小酒館,那里幾乎所有的餐具都帶著小缺口,燈光白刷刷得亮著,一點遮攔和矯飾都沒有,在這樣的燈光下,兩個人看起來都顯得有點無精打采。老王說這里就是以前我們談人生談理想的地方。 在這個殘存著老王青春印迹的小酒館里,阿桠問老王,你的理想實現了嗎?老王說,應該說是實現了吧。只是實現了從前的理想,又有了現在的理想,慢慢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了。說完,他握住阿桠的手,說,我老說你是傻孩子,其實自己是個傻老頭。 阿桠溫柔地看著老王,他兩邊的鬓腳已經開始花白,一個中年男人的疲倦和衰老忽然全湧到了臉上。一瞬間她終於明白他爲什麽會和自己在一起,他們都是不知道自己要什麽的人,他們一直在追逐,他在事業上,她在感情上。他們都好像得到了很多,但其實又好像什麽都沒得到。在這個城市里,他們是兩個同樣失重的人。 那天是老王第二次進入阿桠的房間。隔著長長的歲月和彼此不知道的經曆,他們緊緊相擁在一起。有一個瞬間阿桠很想對老王說“我愛你”,但最終沒能說出口。在老王面前,“我愛你”終於難産和早夭了。 (8) 很久以后,阿桠在休斯頓街頭閑逛,看到了一個男人的側影。她正在試穿一雙涼鞋,照鏡子時她看到他從門前經過。 她慌忙換了鞋追出門。那個男人高而瘦,穿一件灰色的襯衫,水洗布褲子。她尾隨著他走了大約一百米,在這一百米的長度里,她的心一直在狂跳。他忽然回過頭來,張望什麽的樣子,給了阿桠一個很清楚的正臉。 他不是老王,只是略略有點像。 阿桠已經在老王面前消失很久了,從那個她沒能說出“我愛你”的夜里。她心中關於老王最后的印象,是那天深夜她送他出門。他向她招了一下手。他穿著一件灰色的襯衫,高而瘦,隔開一段距離,隔著夜色,他身上的那種憔悴和無可奈何讓人疼痛。 阿桠一直慶幸自己沒有對老王說“我愛你”,也許正因此,她的心中才終於留住了那種久違的痛感。 (9) 現在阿桠要結婚了,要嫁的人,是當年那個喋喋不休向她描述沙發靠墊顔色和餐桌質地的MARK。 他們是在洛杉機的一家中國餐館里遇到的。她從休斯頓跑去洛杉機參加一個設計展,順便看一個朋友。晚上朋友有約會,她就一個人找間中餐館吃飯。 當時MARK正在囑咐夥計菜里要多放點辣椒,他實在受夠了中餐館里那種半鹹不淡的福建菜味道。這時她出現在門口,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很清新很顯眼的東方女子模樣。 MARK帶阿桠去他租住的APATMENT,看得出來他過的是簡單而無序的單身漢生活。MARK告訴阿桠他剛剛應聘到一家跨國電腦公司做工程師,正在努力地賺他的木頭房子。 這天晚上阿桠留在了MARK的APATMENT,他們對彼此的身體已經都有些陌生了。中間MARK很動情地一遍遍地說“我愛你”,還說一直盼望能像<甜蜜蜜>里的黎明和張曼玉那樣與阿桠再度重逢。也許是受了感染,阿桠也鬼使神差地說出了“我愛你”。然而她的心里又是那樣清醒:在他的眼里,她或者是他的張曼玉;在她的心里,他卻不是她的黎明。 阿桠在家居店爲結婚挑選沙發靠墊和餐桌的時候,百感交集地想,從前自己看起來那麽荒謬的事,現在竟一件件地在兌現著。 他們結婚那天,在衆目睽睽之下,她再一次地說出了她愛他,臉上的笑容看起來幸福而燦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