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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11-9-15 04:43:40

為了補助弱勢民眾,台北市勞工局從今年下半年推出「特定對象失業者穩定就業補助計畫」,符合資格的失業民眾,只要經就業服務處推介,並成功就業,每月薪資低於二二八○○元,每人每月可領五千元補助,最長可領六個月、一共三萬元。
       
台北市就業服務處副處長劉家鴻表示,過去勞委會為鼓勵企業釋出工作機會,多是補助企業,企業多僱用一人,每月可獲得八千至一萬兩千元不等;這次是首次直接補助弱勢勞工薪資;六月上路,已有七十餘位民眾領取補助達三個月。

申請補助的失業民眾,須設籍北市滿四個月、具有特定弱勢對象身分,經勞工局就服處推介就業成功,穩定就業達一個月以上,每月薪資低於二二八○○元,可持勞工保險投保薪資證明,向就服處申請五千元補助,最長可補助六個月。

至於「特定對象」資格,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年滿四十至六十五歲、身障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更生保護人、二度就業婦女、長期失業者、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經教育局證明或相關家長團體等轉介的學習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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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劍小道
王爵 | 2011-9-17 14:38:52

辛苦的上班族注意囉
這種福利千萬不要放棄!!
對家庭生計不無小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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