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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11-9-18 07:57:21

eTag試辦上路,其中一款黏貼在車頭燈外的電子標籤,輕易可被毀損,但若遭有心人士惡意撕毀,卻被視為是人為損壞不提供保固,車 主重新申裝得另付兩百元,遭質疑產品設計不良卻要民眾埋單。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說,原本規畫黏貼在擋風玻璃的eTag,因國內車主偏好加裝隔熱紙,偏偏部分隔熱紙含有金屬成份會干擾感應,因而加推可黏貼在車頭燈外部的eTag。

遠通表示,該公司雖提供eTag免費申裝並保固三年,但毀損難以判斷是他人還是車主撕毀,一律視為人為損壞,屬於不提供保固的範圍,用戶須自費重新申裝。目前遠通報給政府的eTag費用是兩百元,但尚未核準。不管是「前擋玻璃型」還是「車頭燈型」eTag,僅能黏貼一次,撕下即功能失效,但「前擋玻璃型」黏貼在車內玻璃上,安全較無虞,「車頭燈型」卻黏貼在燈身外,有民眾質疑遠通產品設計不良卻要用戶承擔人為損害責任,不公平。

提醒民眾,「前擋玻璃型」eTag應平整黏貼在後視鏡後的擋風玻璃上,與玻璃上緣金屬邊條至少保持六.五公分以上距離;「車頭燈型」eTag則應黏貼在左車頭燈外正中央。為鼓勵參與試辦,高公局提供兩台iPad2作為抽獎品,前兩周各抽一台,首周申辦有兩次抽獎機會;今起連續三天到基隆門市申辦eTa g,每天前一百卅人可獲遠通或高公局提供的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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