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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男爵 | 2011-10-23 10:47:14

郭小英,山西省汾西縣,女,42歲,文化程度中師,汾西縣它支鄉小學教師,1996年開始練習“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有一個五口之家,我的丈夫在它支鄉它支村經營鐵礦和車輛,我任公辦教師,我們共有二子一女,家庭收入可觀,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自從1996年后半年我練習“法輪功”后,我的家庭就失去了昔日歡樂、祥和的氣氛。我的心思、精力全放在了練功上,不安心教學,整日沈迷於“法輪功”中不能自拔。因爲丈夫不相信“法輪功”,經常與我在此問題上有爭執,吵吵鬧鬧,打得不可開交。我不但不聽勸阻,反而變本加厲,變得相當頑固。不但自己練習“法輪功”,還影響和帶動了我的三個孩子全部習練“法輪功”,因爲丈夫有生産業務,不能經常在家,孩子們在不作鑒別的同時,聽了我的說教,我的大兒子郭振現在臨汾市精華中學讀書,二兒子在它支中學讀書,女兒郭紅已辍學在家。

    自從中央取締“法輪功”后,深得社會各界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我中毒的程度比較深,思想反複性大,易走極端。爲此,丈夫不知耗費了多少心血,花費了多少代價。爲了防止我外出滋事,他不得不放棄經營,專門看管和教育我。爲了防止我外出,他不給我一分錢。在他的幫助下,幾個孩子首先轉化過來,他們幾個苦口婆心,輪番上陣,對我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這期間我的思想發生了變化,有了初步的認識。后來,通過收看中央電視台播放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使我的思想爲之一震,就好象給了我當頭一棒,對我的觸動非常大,我覺得,如果我再發展下去,也會走上陳果、劉春玲自焚之路。其后果是多麽可怕。我想到我上有七旬老母無人照顧,多年收入幾乎浪費殆盡,丈夫不得不中止生産。我的家不象個家,人不象個正常人,就差沒家破人亡了。我的家之所以能變成這樣,完全是受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毒害。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確實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反政府的邪教組織,是殘害生命,麻醉靈魂,泯滅人性的,它害的我有家不能團圓,我有學不能教,兒子有學不能上,丈夫有工不能作,難道說“法輪功”是“真、善、忍”嗎?請問李洪志爲什麽不這樣呢?我要控訴“法輪功”,希望政府盡快將李洪志繩之以法,同時,我希望少數癡迷者趕快覺悟,以我家爲教訓,徹底與“法輪功”決裂,不要再充當李洪志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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