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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na
威爾斯親王 | 2011-11-29 08:45:20

任意停放台北市路邊的無牌汽機車,後天(下月一日)起將加快拖吊移置作業。原張貼移車勸導單七天後再現場會勘、移置,新制改為貼單七天即逕行拖吊移置,車主領車須繳納罰單、移置費及保管費。北市交通局指出,舊制處理流程約二周,新制縮為一周,盼藉此加速清空路上違規停放的無牌車。

須再繳納移置費

為避免無牌車長期佔用道路,北市府局處最近會商縮短無牌車查報作業流程。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玉昨說,已修正條例,新制為張貼移車勸導單七天屆滿,即可拖吊移置至保管場,車主若看到勸導單還不自行移車,就只能去保管場領車,還須繳納罰單、移置費及保管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全日禁止未懸掛號牌汽機車車輛停放北市所有道路,違者可處六百至一千二百元罰鍰,領車時另需繳費,如機車移置費二百元、每日保管費五十元,小型汽車移置費一千元、每日保管費二百元,三個月內不領車則逕行拍賣。

北市交通局統計二○○六年迄今,共拖吊移置無牌汽車九百七十六輛、機車九百七十三輛。 民眾劉先生說,亂停的無牌車本應加強移置,「貼單七天太寬容,應馬上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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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I2550
大公爵 | 2011-12-1 21:07:15

看看未來一個月可以多出多少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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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0925
伯爵 | 2011-12-2 15:33:47

很好呀~早就開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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