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孝有世間孝與出世間孝的不同,故世出世間盡孝的方法也就有所不同。世間孝親之方有三種:
一、能尊親。
不但自己能夠成賢成聖,而且還要能夠慰親人道。如大舜因行孝道,最終感動了父母,而使天下歸仁。“孝德聞傳於堯,以為天子”。或者能夠繼志述事。孔子說:“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如武王繼承文王的遺願,終於誅紂滅商,奠定了周朝的大業。若能如此,可謂是作到了世間之大孝,或名達孝,亦名至孝。
二、不辱親。
這是要求子女對父母務必要敬重。這即是孟子所主張的孝親要養志。“大孝之至,莫大乎尊親”。孔子亦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如曾子侍養父母,時時啟手啟足。每次飯食時,不但必有酒肉,而且每當用飯完畢後,請問父母將所剩酒肉作何處理。一般孝親若能如此則可以。
三、能養親。
即就是人子要贍養父母。這是最基本的孝。孔子要求人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而且“事父母,能竭其力”。孔子還提出孝子之事應做到:“病則致其憂”。孟子又從反面提出了“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懶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這只是口體之養,並非是作到了養志。如曾皙養曾子時,雖每飯必有酒肉,但所剩之酒肉不問作何處理?以作下次之供。
出世間孝有二義:一則直明孝道,二則以慈成孝。這�只談直明孝道,直明孝道有四種:
一、盡心供養。
如《五分律》云:“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極世珍奇衣食供養。猶不能報父母須臾之恩。從今聽諸比丘,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也。”故佛制出家者必稟父母。如果有兄弟子侄可託付,方許出家。但必須得先稟請於父母,父母同意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或有出家之後,兄弟子侄去世,雙親無人照顧者,則可減其自己衣缽之資,用來奉養雙親。如長蘆賾禪師迎母於方丈之西。勸其念佛,臨終安恙生西。道丕禪師戰亂時期擔母各方乞食。
二、誘令生善。
如《佛說孝子經》云:“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親者。雖盡孝養,猶為不孝。能令二親,去惡為善。奉持五戒,執三自歸。朝奉而暮終者,是報重恩”。《毗尼母經》云:“父母若貧,先與受歸戒已,然後施與”。又自修善行,亦名為孝。如《罵意經》云:“人持戒,乃孝順報父母恩耳”。何以故?不殺萬物得長生,不盜物皆富。不妖不亂,不欺皆信。不飲酒皆淨。父母有時墮是中。便安隱也。
三、勸令捨惡。
如《孝子經》云:“若親頑暗,不奉三尊。凶虐殘戾等。子當極諫。以啟悟之。若猶未悟,即為開化。牽臂引類,示王者之牢獄。諸囚之行戮,若復未移,悲泣啼號。決不飲食。親雖不明,必慎子死。當強忍伏,心修正道”。儒家,《禮》亦云:“父母有過,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也”。
四、令證道果。
如淨藏淨眼之於妙莊嚴王。釋迦世尊之於淨飯王,及摩耶夫人等。
文章作者:曲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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