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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SUZUKI已經將Swift的性能版取名為Swift Sport,並於日前導入國內販售。 |
這場從去年7月開始由VW集團、SUZUKI雙方撕破臉的戲碼,到11月底SUZUKI向英國倫敦國際商務仲裁法院(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的國際事務部發出要求VW集團出脫手中自家19.9%股份的申請,雙方的爭執已經有超過半年的時間,而且看來這項爭端短時間之內應該都還不會落幕。
而日前一份來自歐盟法院的判決,似乎也說明了VW集團與SUZUKI車廠之間關係交惡到了極點的處境也不是沒有原因,因為VW集團早在2004年就對於SUZUKI車廠有著諸多的刁難,就連車型取名〝GTI〞也不行!
此一事件是發生在2003年,當時VW集團與SUZUKI雙方尚未展開合作,結果SUZUKI將當時在歐洲上市的Swift推出了一款較具性能化的版本,並且就直接取名為Swift GTI(Swift Sport的前身,已獲得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OHIM「Office for Harmonis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的許可);但是這項舉措讓VW集團看了心裡就是覺得十分礙眼,所以決定在2004年提出抗議,宣稱SUZUKI Swift GTI侵犯了Golf GTI的商標權。
對此,歐盟法院字日前總算做出判決(現在SUZUKI與VW集團的關係根本已經鬧翻了),表示支持OHIM的決定,並認為VW集團對於SUZUKI的指控不當,因為儘管產品型號都稱為GTI,而且兩款車在視覺、聽覺甚至是概念上都有部分的相似點,不過消費者對於Swift與Golf這兩個車名的差異都有著清楚的認知,同時Golf又是歐洲汽車市場知名度最高的產品之一,應該沒有將兩個產品進行混淆的可能才是。
此外,歐盟法院還表示OHIM對於歐洲各主要國家的消費者也進行了調查,結果明顯指出消費者不會簡單的因為兩款車型後面的三個字母都是〝GTI〞,而認為這兩款車會是出自同一家車廠的可能。
其實,歐盟法院的判決也說明了GTI這個名稱並非VW集團所能〝獨有〞,雖然GTI的名號是由VW Golf GTI所打響,但並不表示GTI就只有Golf或VW集團所能使用,包括PEUGEOT等其他品牌也都能見到使用GTI做為車型名稱的動作,例如在三月日內瓦車展中登場的208 GTi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