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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小誘
公爵 | 2008-2-6 14:20:28

本帖最後由 cve1130 於 2012-5-22 19:31 編輯

  在記憶中,對我而言難以忘卻的人,除了父母之外,剩下的,大概就只剩他的背影了。

  他的體型並不算壯闊,人也沒長得多好看,然而那道背影,卻是那樣威嚴又帶了點帥氣。

  他常常背對著我,然後側過頭、像是不良少年一樣瞄過來,接著把香菸輕輕抽離自己嘴唇,吐了一口白煙圈,說:「男人,就是要用背影來說話!」

  我和他是在高中就認識的,只是認識程度停留在「有這麼一個人」而已。再次相遇,是在畢業七年後的同學會。

  那時第一次聽他這麼說就是在同學會中,我立刻將嘴裡的珍珠奶茶噴了一地……老天,什麼年代了,這種臭老的刻板觀念,現今大概已經列為絕種語了。不過確實,在十年前的年代應該還算流行,可能因為我在流行飾品店工作,思想也比較跟得上潮流吧?

  他看我在笑,便一本正經的解釋著:「因為男人要保護好女人!想想看,在保護女人的時候,不都是面對敵人,讓女人躲在自己身後,好不讓她受傷嗎?」

  簡直是大男人主義。

  我只回了他一句「白癡」,便不再理他,找其他同學聊天。

  那場同學會我對他的印象仍不深刻,真正和他深入認識,是在同學會完後一年。他不知用什麼方法找到了我的工作地點,然後像是突襲般地穿著體面白西裝出現,說要邀請我出去吃飯。

  「不行,我今天要值班!」

  「沒關係,我等妳。」

  他說著,然後意謂非常明顯地遞上一朵紅玫瑰。

  和我同時擔任櫃檯的朋友立刻給我噓上一番,接著說了一句「我不是電燈泡」,就跑去洗手間了。

  我滿臉通紅,立刻搶過他手上的玫瑰扔入垃圾桶,把手往外一指,大聲要他滾遠點。他只是愣了愣,並沒有我想像般變得垂頭喪氣,反而是一臉正常的轉身走人;而走至大門口時,他背對著我,側過頭瞄了我一眼,說:「我還會再來!」

  這種在舊電影才會出現的老梗情結,竟然出現於走在流行巔峰的飾品店中,不過確信頭腦早已被時尚薰陶的我,之後卻為他這種古老的追求手法而動心。

  他在接下來連續兩個月裡,每日都送來一朵紅玫瑰,如果我請假或者放假,就直接送至我家門口。我感覺他像極了煩人的蒼蠅,巴不得拿起蒼蠅拍把他打扁,但不論我如何驅趕甚至報警,他還是會固定送來花朵。

  最後我決定使出殺手緘。

  我找了週末時間將他約到一家咖啡館,他很高興地答應了,出現時穿著正式的白西裝,還攜帶了那讓我看了就反胃的玫瑰。

  我們點了一些小點心,然後開始閒聊,而在聊到現今社會的好壞時,我故意對他說了一句話。

  「說真的,在我眼中你是個好人。」我用帶有些許輕視意味的語氣說。

  「啊啊,感謝誇獎。」他帶著微笑搔搔頭,然後啜飲了一口咖啡。

  他就這樣給了讓我表情頓時僵硬的回應。難道他不知道,我的意思是在拒絕他的追求嗎?於是我決定攤牌,明言拒絕他。

  「很可惜,我不喜歡好人,我喜歡壞人。」

  「什麼?」

  我冷冷地加重語氣:「我說,我不喜歡好人,我喜歡壞蛋、壞人,像是國際要犯或者黑道大哥,這樣、你了解我的意思了嗎?」

  面對這種再老古板也能聽懂的話,他的微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較為沈鬱的臉。

  我想,這糾纏不清的傢夥,要不是摸摸鼻子走人,不然就是緊張地對我說「我會成為壞人,我不是好人」吧?

  當然,我也想好應對之策,如果敢跟我說他要成為壞人,那我會請他先搶劫這家咖啡館,讓他去牢裡蹲個幾年。

  接下來氣氛沈重的幾分鐘,我們再也沒談過任何話,只是默默地各自把點的東西吃完,然後開始大眼瞪小眼。

  我決定不再拖拉,於是我站起身,說:「就這樣,如果沒什麼事情,那我先走了。啊對了,因為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約你,所以就我請客吧!」

  就當我要將皮包拿出時,他卻比我更快地、將一張千元大鈔掏了出來。

  「不會的。這是第一次,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他正視著我說:「我不會去當一個壞蛋,但是我對妳的追求絕對不會中止,儘管、妳並不喜歡好人。」

  啪!

  我給他一個響亮的巴掌,這個舉動立刻引來館內所有人的注目。

  他的左臉立刻泛起紅掌印,左眼眼角也微微滲出淚水。

  男人最重視的是面子,在這樣的公眾場合被女人甩巴掌,是很沒面子的事情,估計等等不是遭到惡言相向就是被回送一拳的我,卻看到他什麼也沒做地走向櫃檯替我付了帳,然後擡頭挺胸地離開。

  走到門口,他背對著我,大聲地說了。

  「即使如此,但我仍然喜歡妳!」

  那次約會本來是要和他切斷所有關係,然而我卻發現,自己在那天之後,已經忘不了他的背影。每當想起那被我攻擊後,卻仍昂首向外挺立的背影,心中就會湧出奇怪的感覺。

  這種感覺很複雜,簡單來說,我有些喜歡上他了。

  之後果然如他所言,我們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約會,而我也發現,這個男人雖然古板,但絕對是個好人。
  這個好人不是拒絕的好人,而是贊同的「好男人」。

  我答應了他的求婚,在開始交往後一年。

  我永遠忘不了,那天他在禮堂上那聲響亮回答神父的「我願意」、為我套上戒指的笑容、親吻我時的溫柔,以及,替我擋下子彈的背影。

  在婚禮音樂中,只聽到數聲槍響乍然而入。據說歹徒是針對在場的某位來賓,但我不想去了解這些。

  「你……」

  「我沒事。」

  他只讓我看見他的背影。

  「被槍打中怎麼可能沒事!」

  「我沒中彈,先離開!」

  明明紅毯已經因為他的血液而變得更加艷紅……

  「不管怎樣,你先轉過來讓我看看……」

  「哈……」他側過頭,那滿是冷汗的臉擠出了一個微笑,「男人、就是要用背影來說話,不是嗎?」

  一直到他保護我到場外的安全地帶,他才頹然倒下。

  為什麼、這麼灑狗血的老劇情,竟然會讓我遇上……

  為什麼那傢夥、就是要去擋……

  一部感人小說或者電影,往往在歡樂之間出現悲劇,或者在哀傷之時加入欣喜;而在現實中,真摯的感情則需要用這些元素來襯托。
  有人喜歡悲劇,有人則對悲劇反感,而我對於悲劇並不反感也不喜歡,因為我不得不選擇,選擇去接受悲劇。

  我沒有因為他的死而流淚,朋友斥罵我冷血;我選擇在他的喪禮上缺席,父母責備我無情。

  我不流任何淚,是因為我不想讓他拼了命守護的,是一個軟弱的女人。

  我不參加喪禮,是因為我怕到了現場,我會成為一個軟弱的女人。

  今天,是他出殯後一個月,我一表自然地前往飾品店擔任櫃檯小姐,然而在中午時,我卻突然頭暈目眩地倒了下去,等我醒來時,人已經在醫院了。

  醫生說可能是因過於勞累而產生的暫時性貧血,但仍須住院一天觀察……這也難怪,畢竟這一個月加起來,我的睡眠不足一百小時。

  朋友因為我的無情而沒有前來,而父母則只在下午來探視一個小時便離開。

  不知不覺,我吊著點滴、躺在病床一直發呆到了晚上,然後沈沈地睡著了。

  「醒醒吧。」

  朦朧之中,我聽到了有人在叫我,並依稀聞到了一陣菸味。

  病房之中不是禁菸嗎?

  我勉強睜開眼睛,只看到一個男人穿著白色西裝,背對著我。

  男人給予我的感覺非常熟悉,熟悉到我立刻從病床上像猴子般跳了起來。

  「你、你不是已經……」

  他沒回答也沒回頭,只是慢慢抽著菸,然後吐了幾個煙圈。

  啊,是他,他沒死……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我的眼睛湧起了陣陣灼熱。

  我心情非常激動,挪身想要抱住他,然而他卻突然站起來,讓我撲了個空。

  他往前緩緩走向門口。

  「不!不、不要再離開我!」我激動地大喊。

  他走至門口便停了下來,側過頭,將香菸慢慢抽離嘴唇,用單眼瞄視著我。

  「我永遠都在妳身邊,因為男人要保護女人是永遠不變的定理。請安心的待在我背後休息,別再熬夜。」

  話說完,他的身體便有如溶解在空氣中一樣,消失在門口了。

  我永遠也忘不了,他消失前的背影。

  我永遠也忘不了,在隔天,那被我眼淚浸濕的枕頭旁,還擺放著一躲朵鮮豔的紅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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