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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on911
公爵 | 2012-11-13 12:22:09


   
新北市勞工局10月起把勞工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納入補助,讓勞工在裁決期間不必擔心生計。勞工局日前審查通過第1件申請案,某企業工會理事長獲補助14萬餘元,鼓勵更多勞工勇於面對勞資糾紛。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不當勞動行為是指雇主干擾勞工參與工會或工會活動,進而導致減薪、降職、解雇等不利勞工的對待行為。

今年6月,某企業工會理事長因參加工會會務請假,遭雇主認定曠職而解雇,雙方發生解雇爭議,勞工局調解不成後,該理事長決定向勞委會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委請律師協助回復工作權。


由於裁決期間勞資雙方仍處於爭議狀態,勞工沒有收入,勞工權益基金審查小組開會審理,同意補助該理事長5萬元律師費,及依照基本工資1萬8780元核算5個月裁決期間生活費共14萬3900元,讓他得以暫時擺脫經濟負擔,靜待裁決結果。


另外,審查小組也通過大華高爾夫球場與25名桿弟的集體訴訟補助案。謝政達表示,大華高球場突然調降桿弟費,從每小時500元降至300元,25名桿弟集體請假3天遭雇主認定曠職而解雇。


但桿弟表示請假符合程序,雇主也未表示不準假,法院認定雇主違法解雇,雙方應回復雇傭關係;勞工局補助桿弟裁判費及訴訟期間的生活費共183萬餘元。


謝政達指出,一旦勞資發生爭議調解不成,勞工必須衡量自身經濟能力及付出的時間成本,評估是否要提起訴訟或裁決,最後往往因程序複雜、時間冗長而放棄。他呼籲,勞工權益基金會補助律師費、生活費、訴訟費,甚至重大勞資爭議特別補助等,協助勞工或工會減輕負擔,爭取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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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劍小道
王爵 | 2012-11-13 12:45:16

線再的政策對勞工越來越照顧了
但是也會造成資本支出的增加
如何在其中拿捏到平衡點
就是企業主要去注意得要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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