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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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1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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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論告訴我們,人要想獲得真理,需要通過以下幾個步驟:
一,需要對認識對象作全面的了解,如果在對認識對象還沒有全面了解的情況下,就武斷地下判斷,這樣的判斷就很可能是錯誤的。有兩個面對面相向而行的人,面對路邊一塊位于他們中間的石碑發生了爭論,一個說碑的顔色是白的,另一個說碑的顔色是黑的,而實際上這塊碑的顔色一邊是白的、另一邊是黑的,兩個路人都錯了。他們之所以得出錯誤的結論,就是因爲他們對石碑的了解不全面造成的。
二,在全面了解了認識對象以后,還要看看自己關注的這個問題前人有沒有關注過?如果有人曾經關注過,那麽他們的結論是什麽?哪些人的觀點對問題的解釋更合理?還存在什麽問題需要我們去完善?這就需要我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三,如果自己對前人的理論不滿意,那就建立自己的理論,並把她放到實踐中去檢驗。如果自己的理論經受住了實踐的檢驗,那麽就獲得了真理;如果自己的理論與實踐不符,說明自己的理論是錯誤的。這樣的錯誤,要麽是因爲自己對認識對象的了解不全面造成的,要麽是因爲自己對前人的理論理解不準確造成的。
我曾經讀過一本中國作者寫的書《西方經濟學的終結》,一看書名,我估計該書作者要麽是一位經濟學大師,要麽就是一個淺薄的經濟學狂徒。讀過此書后,我發現作者連經濟學中的“需求”和“需求量”這兩個基本的概念都沒有搞懂,在對前人的理論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匆匆忙忙地妄下判斷,大言不慚地以西方經濟學的終結者自居,這樣的態度怎麽可能明辨是非、獲得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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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制政府(PRC)取得了聯合國代表權,佔用“中國”名號。本人恥與為伍,從此避用“中國”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