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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99
見習騎士 | 2013-9-15 08:37:13

兩個多月前去個人工作室找小姐按摩!還沒按只是聊天!衣服也還穿著警察就上門了!
現場有兩位小姐被警說一定一個是老闆一個是小姐所以是媒介!但小姐一開始不認最後筆錄被警嚇唬之下認了!
我跟她的部份一樣我們兩個都堅持只有聊天!但我跟她怎麼認識的部份!警察確幫我編說跟她是半年前做半套認識的!
昨天我收到一張要到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證人傳票!
我很意外因為我什麼也沒做只去了幾次按摩!被抓那次在聊天而已!我大概知道小姐會全否認到底她要說筆錄是警察騙她嚇唬她做的!
請問個位大大我到庭時的說詞是要照筆錄還是跟小姐一樣說跟她認識的部份是警察編的?!
好煩喔!請個位大大指引明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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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99
見習騎士 | 2013-9-28 07:30:17

五木區被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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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公1
準男爵 | 2013-9-27 16:20:08

本帖最後由 三叔公1 於 2013-9-27 16:24 編輯
Asa99 發表於 2013-9-27 10:01
這樣證人有偽證罪的可能嗎?感覺好煩!


不用煩~

決對沒事的,我有同樣的經驗

不會在找你開庭了{:1_204:}

那一區按摩被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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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99
見習騎士 | 2013-9-27 10:01:52

這樣證人有偽證罪的可能嗎?感覺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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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99
見習騎士 | 2013-9-27 09:41:36

本帖最後由 Asa99 於 2013-9-27 09:57 編輯

所以我在刑事庭翻供了 !這樣會沒事的?不知還不會開一次刑事庭!
因我在刑事庭說筆錄不是事實!我只去按摩!為何筆錄這樣寫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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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公1
準男爵 | 2013-9-26 23:52:20

Asa99 發表於 2013-9-24 22:13
昨天我到刑事偵查庭說的跟筆錄完全不一樣!因為筆錄寫的半年前做半套認識不是事實!因小姐也才在那做2~3個月 ...

你不會有事的~
除非當場被抓,當場被抓也只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
罰幾千元而以
還有下次遇到條子,要記得一件事
打死不承認,什麼事都沒有了
自己承認做半或全就犯了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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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c
子爵 | 2013-9-26 18:03:31

現在不是除罪化了, 還有鴿子要抓這種的,
會不會太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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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99
見習騎士 | 2013-9-24 22:13:11

本帖最後由 Asa99 於 2013-9-25 12:25 編輯

昨天我到刑事偵查庭說的跟筆錄完全不一樣!因為筆錄寫的半年前做半套認識不是事實!因小姐也才在那做2~3個月!有租任契約可證明!所以我昨天全跟筆錄說的不一樣!警察官問的,我有2個問題我答不出來,第一不實筆錄為何要簽名。第二你怎麼知小姐在那不到半年!最後我只回答筆錄不是事實!我只去那按摩!
請問個位大大我這樣證人會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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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sonjuang2013
騎士 | 2013-9-24 13:50:28

恭喜您{:3_311:}
有這難'忘回憶{:3_325:}{:3_325:}{:3_325:}

{:3_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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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wei
王子 | 2013-9-24 13:16:55

重點是..筆錄你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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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sh1207
公爵 | 2013-9-16 00:46:28

小弟我也身上刑事案件之困擾 但不是跟你一樣的狀況
題外話...
以下內容你真的要非常注意
1. 你" 一定 "要提出非常夠力的證據你跟他們是沒關係 , 否則那些吃屎長大的檢察官還有審判長
    下次寄給你的肯定不是傳票 , 而是起訴書
2. 你怎麼去的 , 怎麼知道那裡的 .... 你要提供一個有利自己的証明 ( 如 通話記錄 , 證明自己只是去
    消費沒有做任何色情的交易
3. 出庭證詞不能反覆 , 最好把那天的經過回憶起來用筆記錄下來 , 那些吃屎的檢察官會不按牌理出
   牌的套你的話 , 挖洞給你跳

祝大大早日解脫 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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