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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爵 | 2014-4-25 22:26:59

作者:李興濂
李鍾岳(1855年—1907年),字崧生,又字申甫,山東安丘縣輝渠鄉人。他出身貧寒,自幼苦讀,18歲中秀才,之後一邊教書一邊自學。他39歲時赴濟南應試考中舉人,後因無錢回家而留在省城以教私塾謀生。他43歲時,中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進士,從此入仕為官。
  一個小縣吏的人性閃光
1907年正月,李鍾岳調任浙江山陰縣知縣。在他的任期內,發生了一件近代史上的大事——秋瑾被害。徐錫麟於1907年7月6日在安慶倉促起事,遭到鎮壓後,浙江巡撫張曾揚(張之洞叔父)聞訊,急電紹興知府貴福,立即查封紹興大通學堂,拘捕徐錫麟同黨秋瑾。由於大通學堂校址在山陰縣內,貴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陰縣令李鍾岳負責查抄大通學堂。

山陰士紳深知李鍾岳愛護地方之苦心,數十人相聚縣署,懇求保全地方。李鍾岳告訴他們:“即諸君不來,我亦決不能魯莽從事。”於是立赴府署,向貴福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動,不可武力摧殘,驚動地方;容俟暗中調查,是否確實,再定辦法。”貴福心雖不悅,但起初也未斷然拒絕。李鍾岳回山陰後與眾士紳商議,一時苦無善策,只有故意按兵不動,拖延時間,好讓該校師生逃走。

1907年7月13日午後,貴福傳李鍾岳至府署,厲聲呵斥:“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並將浙江巡撫二次催促電令甩給李鍾岳,拂袖而去。李鍾岳無奈,只好回署告訴諸士紳:“情勢至此,我已不能阻止,唯盡力之所至,少傷民命耳。”當日下午4時許,在貴福的監視下,李鍾岳會同撫標兵管帶率新軍300人,前往大通學堂捉拿“亂黨”。為避免士兵開槍傷人,李鍾岳故意乘轎走在最前面,讓清兵跟隨其後,進入學堂,他又下令兵丁不許亂射,只許捕人。於是,當場拘捕秋瑾、程毅等師生8人。李鍾岳告訴秋瑾:“事已至此,餘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淚隨聲墜”,身邊的吏役也都“相顧惻然”。隨後,秋瑾就義。

當天上午,貴福又命令李鍾岳去查抄秋家,看看是否有軍火藏匿。李鍾岳到秋家後態度溫和​​,屢囑秋家之人不必驚慌,每至一室僅粗粗一查而已,並親鎖房門。最令人感動的是,當他得知東僻院的小樓是秋瑾臥室後,故意避開不查,隨即回衙。當時秋瑾家中還藏有兩支蓮蓬式手槍和若干子彈,一旦被查出,秋家老小將無活口,可以說是李鍾岳救了秋瑾一家。

紹興知府貴福對李鍾岳袒護秋瑾、屢屢抗命的行為極為不滿,處決秋瑾後立即電奏浙江巡撫張曾揚,歷數李鍾岳在秋瑾案中的消極表現。未過3日,李鍾岳即因“庇護女犯罪”被革職。李鍾岳目睹秋瑾之死,貴福之流的橫暴而無能為力,在離開紹興前,“將大堂所陳天平架等劈毀”,留下了“若藉此想見好上台,便是禽獸”的話。

  李鍾岳離職後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裡,他終日悶悶不樂,反複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之句,對秋瑾之死深感內疚。他經常獨自一人將密藏的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7個字“注視默誦”,並對此泣下。聞者皆安慰李鍾岳,但李鍾岳在良心的自責下始終不能釋然,並漸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幾次自殺未遂,一次躍井被救不死,數日後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現,於是家人防範,不敢遠離,但他死誌已決。 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時許,李鍾岳乘家人不備,在寓中懸樑自縊,年僅53歲。此時距秋瑾遇難只有百餘日。

李鍾岳自盡的消息傳出後,浙江士民無不哀痛惋惜,杭州城鄉士紳前往弔唁者三日不絕,上海《中外日報》《申報》《新聞報》等媒體爭相報導,一時輿論嘩然,社會各界紛紛譴責紹興知府貴福與浙江巡撫張曾揚,為李鍾岳鳴不平。上海還將秋瑾一案編成新劇《六月雪》演出,為秋瑾和李鍾岳鳴冤。自此,秋瑾的革命事蹟得以廣泛傳播,殘殺革命志士的劊子手張曾揚和貴福也在全國民眾的一片討伐聲中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在文明的陽光沒有普照的時代,在普遍的人性沒有覺醒的時候,李鍾岳,一個小縣吏的選擇,呈現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民國初年“鑑湖女俠祠”中有李鍾岳的牌位,題“清山陰知縣李鍾岳之神位”,下面還有一行字:“李鍾岳先生,山東安丘縣人,秋案中有德於女俠。”人們沒有忘記這個良知未泯的縣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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