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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50117
大公爵 | 2014-5-13 22:22:39

本帖最後由 ch350117 於 2014-5-13 22:46 編輯

作者:張宏杰
曾國藩去世之後,曾家斷絕了最重要的收入來源,生活一直不寬裕。曾國藩死後第5年,其子曾紀鴻因家人病重,缺錢醫治,不得不託左宗棠向遠在新疆的劉錦棠借錢。左宗棠知道這個情景之後,十分感動,送了他300兩銀子,過後還寫信告訴自己的兒子說:“以中興元老之子,而不免飢困,可以見文正之清節足為後世法矣。”就是說,這樣一個官二代,有功之臣的後代,現在這樣窮,可見曾國藩,確實是一個清官。

曾家人當初如果想要發財,機會實在是太多了。比如,很多人就通過曾國藩親手創立的兩淮鹽票發了橫財。這些鹽票起初定價很便宜,利息卻非常高,比今天的原始股還賺錢。據曾氏後人講:

每張鹽票的票價200兩,後來賣到2萬兩,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兩;當時的社會,家裡只要有一張鹽票,那就是富翁了。


江西著名的富商周扶九原本一介貧民,在長沙的布莊里做店員。有一次,他替店主去揚州收賬。欠賬之人一時手中無錢,以鹽票抵償,而店主不知道鹽票是怎麼回事,不同意。週扶九當機立斷,自己借錢拿下鹽票。憑這幾張鹽票,他迅速成為富翁,後來身家多達4500萬兩。

但是曾國藩當初明令家里人不許買鹽票。按曾國藩當時的權勢,讓自己或家里人用化號,買上一兩百張鹽票,是易如反掌的事情,而且並不違法。一張賺2萬元,一二百張就是一二百萬兩。可是曾國藩沒有這樣做。

曾國藩的清廉,雖然他自己生前不事張揚,不想讓別人知道,但身後當然不可避免地被人提及。

薛福成擬的《代李伯相擬陳督臣忠勳事實疏》中有這樣一段:曾國藩平生清廉儉樸,自持如寒素之人。所應得的養廉錢,都用於公務,自己不曾蓋房買地。衣食都很儉省,每頓飯不過四樣菜;兒女婚嫁,費用規定不得超過200兩銀子,以此作為家訓。但是遇到友軍發不了餉,災民吃不上飯,以及地方上應該興辦的公務,他從不惜以自己節省的俸祿,來補充公款的不足。

  這種敘述,應該是實事求是。

綜觀曾國藩一生,其為官風格十分獨特。一方面,他確實是一個清官。他的“清”貨真價實,問心無愧。在現存資料中,我們找不到曾國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裝入自己腰包的記錄。他終生生活儉樸,“夜飯不葷”。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襪仍由夫人及兒媳女兒製作。在晚清時代確實算得上相當清廉。

但另一方面,曾國藩的佚事中缺少“貧不能殮”、在官府裡種菜吃這樣容易動人悲情的極端化情節。在中國人眼裡,真正的清官,必須“清可見底”,一塵不染,清到成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才叫人佩服。曾國藩遠沒有清到這個程度。

如果給清官分類的話,曾國藩應該歸入“非典型類清官”。也就是說,骨子裡清廉刻苦,表面上和光同塵。這是因為曾國藩的志向,不是做“清官”,而是做大事。

以海瑞為代表的傳統清官,他們的特點是寧折不彎,只承認字面上規章制度,而對事實存在的潛規則絕不妥協。所以海瑞拒絕任何灰色收入,工資不夠花,不得不在官署之中自闢菜園才能維持生活,連偶爾買幾斤肉也能成為“轟動性事件”。

然而這樣一清到底的清官,只能成為官場上的公敵,無法獲得別人的配合。海瑞一清如水,必然反襯出他人的不潔。因此海瑞一生被官場排擠打擊,無法調動一切可能的力量,來辦成一些真正有益國計民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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