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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38:57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章 除妖

    大鬍子被馬大嫂的樣子嚇了一跳,情知之前殺人食屍的兇手一定便是此人。怒吼一聲:「啊呀!原來是你!」話音未落,便一掌打碎了木窗,跳進了屋內。

    馬大嫂一骨碌站了起來,伸出了堅硬如刀的一雙利爪,指尖還殘留著血跡。大鬍子怒氣衝天,指著馬大嫂吼道:「你到底是什麼人,為何做出食肉飲血這種喪盡天良的事來?」

    馬大嫂陰笑道:「我這般小心沒想到還是被你找到了,你說,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大鬍子哪有心情和她閒扯,盛怒之下一刀砍了過去。那馬大嫂單臂一擋,『當』的一聲,單刀從當中震斷。大鬍子見這一刀雖將這妖人的皮肉砍破,但並未見她如何疼痛,而且她竟然能將單刀震斷,也不由心中大吃一驚。

    大鬍子將半截單刀往地上一扔,發力揮單掌拍了過去。馬大嫂忙舉雙手格擋,但怎抵得住大鬍子膂力驚人,直被大鬍子這一掌震飛了出去,後背將房門都靠碎了。大鬍子二話沒說,緊接著拍過去第二掌,馬大嫂無處可躲,只得又硬接了他一掌。卡嚓一聲,馬大嫂連人帶門摔到了院裡。

    此時村民大多已被吵醒,都出來瞧個究竟,將馬家門前圍了個水洩不通。馬大嫂打了個滾站起身來,雙臂被大鬍子震得有些擡不起來,瞪著血紅的兩隻眼睛,露出了四顆鉤子般的獠牙。

    大鬍子指著馬大嫂,對村民們喊道:「大家來看,這便是那個吃人的真兇。她白天像個好人一般,到了半夜卻變成了生吃人肉的妖魔。」然後指著馬大嫂微微隆起的肚子說道:「看她那肚子,劉大伯的半個肉身就在她的肚子裡。」村民們聞言都向前幾步湊過來圍觀,有的大罵她是妖精變的,有的卻一時還無法相信。

    那馬大嫂呲開獠牙,吐出一口寒氣,向四周的人怒視著掃了一遍。此時天已大明,村民們清清楚楚的看見了她恐怖的面容,被她的樣子都嚇得又後退了回去,都催著大鬍子趕緊將這個孽障殺了。

    大鬍子對馬大嫂道:「你於數月之間,竟連傷十二條人命,喝血吃肉,禽獸不如。我問你,你到底是人是妖,在此蟄伏數年,殘殺這些老弱婦孺到底是為了什麼?」

    馬大嫂陰森森的回道:「你以為你有點本事就能制住我了?想得倒美,我今天既已現形,就要大開殺戒,先把你殺了,然後將這一村癡人全都咬死。」話音剛落,便挺身一縱,向大鬍子撲了過來。

    大鬍子對此人是恨之入骨,使出十二分力氣和她鬥了起來。頃刻之間,便將那馬大嫂打得皮開肉綻體無完膚。但大鬍子越打越覺得奇怪,為何將她打的如此模樣,她竟還能有力氣和自己纏鬥?大鬍子見這怪物確實身有異能,不是尋常辦法能夠殺的死的。於是飛出一腿將她踢到,趁她還未起身,瞬間轉到她的身後,將那怪物頭頸抱住,用力一扳,這怪物才應聲倒地。

    怪物死後,村民都上來圍觀,看到她嘴裡的四顆獠牙,開始議論起來。有人說這是殭屍,但有幾個老者卻說不對,殭屍乃是屍,屍有一口生人氣,從而變化出來。雖說殭屍也分數種,但終歸是屍,一眼就能看得出來。不可能和我們一起生活這麼久都沒人察覺。況且殭屍最怕陽光,這馬大嫂白天整日的在地裡幹活,也從不見她怕光。雖然也有殭屍變魃的傳說,但相傳魃能飛天,能殺龍吞雲,她直到被殺都不曾飛過一下,可見不是魃。

    此時又有人說既然不是殭屍,應該就是什麼妖精變化的。幾個老者又說不然,妖精變幻化為人形確是有此傳說,但相傳變化的妖精被殺之後,必會現出原形。可你們看她如今死了,還是人形,必然也不是妖精所變。

    也有人說可能是她不小心吸了墳地間的屍氣而變得愛吃人肉,古時倒也有一些這樣的故事。但為何吸了屍氣能長出獠牙來,而且不怕刀砍斧剁這一點卻是難以自圓其說。

    大家眾說不一,沒人能說清這馬大嫂到底是為何變成了這等吃人的怪物。議論了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大鬍子將馬大嫂的屍首掩埋後,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轉眼夏去秋來,村裡再次回復了寧靜。雖然有些心重的老人對此事還是念念不忘,但既然原凶已被大鬍子打死,除去了禍根,大家也就安心了許多。

    且說這一日,大鬍子正在田�收菜,忽見武家大小子連滾帶爬的跑了回來。他告訴大鬍子說剛才自己放牛的時候,看到馬大嫂竟然從墳裡爬了出來。

    大鬍子雖然覺得難以置信,但還是跑過去看個明白。一見之下便倒吸了一口涼氣,只見那馬大嫂果真復活,正腳步蹣跚的向遠處走去。她的衣服已經爛的差不多了,裸露著的後背上,浮現出了那幅神秘的圖案。

    大鬍子一聲虎吼,叫住了那怪物。那怪物見大鬍子又來,頓時雙目圓睜,呲牙咧嘴,恨不得將大鬍子馬上生吃了才算解恨。兩人不由分說,又動起手來。但那怪物死而復活,正是極其虛弱的時候,怎麼打得過大鬍子?欲待要跑,卻被大鬍子的拳腳罩住,無論如何也跑不出去了。眨眼之間,大鬍子再次將那怪物的脖子扭斷,那怪物至此又死了一次。

    大鬍子想想如果再如前般掩埋,怕是日後它還能復活。於是找了些柴火,將死屍燒成了灰燼。

    在火化之前,大鬍子仔細端詳了怪物背部的圖案,雖然想不出是什麼名堂,但怕今後會有用處,就將這幅圖深深的記在了腦子裡。

    此後的許多年中,大鬍子也曾經到處尋訪過血妖的蹤影,但再也沒有見到過其他血妖。他甚至逐漸的相信,血妖或許僅此一隻,世上再沒有這種吃人的禍害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放棄了尋找。

    然而他卻沒有想到,八十年後,這凶殘的怪物竟然再次被他遇到。在決心不誅殺這妖孽便不罷休的同時,大鬍子也隱約覺得,血妖很有可能不止眼前這一隻,既然在相隔了數十年之間他能見到兩隻血妖,那恐怕在這世上還存在著第三隻、第四隻,甚至數百隻。為了不讓村裡那些鄉親們的悲劇再次重演,他發誓要找到血妖的源頭,並且將它徹底毀滅,讓這個世上不再出現這種害人的妖怪。

    大鬍子講到這裡停住了話頭,他說:「此後的事你都知道了,不用再講了吧。」

    聽到這裡,我長出了一口氣,沒有說話。然後點了根煙,看著裊裊騰挪的煙霧,陷入了無盡的沈思中。

    血妖斷然在我們的生活中存在著,它們心思縝密,擅長偽裝,它們吃人喝血,殘暴至極。好在血妖的傳播途徑不是直接的咬傷,不然這世上每天每時不知道要增加多少只吃人的妖獸。

    八十年前有血妖,已經被大鬍子燒成了灰燼,八十年後,我又見到了血妖。我想這肯定不是一種定律,大自然不會每八十年自動產生出一隻或幾隻血妖來愚弄世人。然而血妖究竟是如何出現的?它們到底生來就是妖還是後天轉變的?它的傳播途徑到底是什麼?這些對於我來說,都是不解的謎題。

    可是現在,我覺得我有義務去解開這個迷,無論是保護我自己還是保護我的家人,甚至是保護那些與我不曾相識的人們。我覺得既然我見到了血妖,見到了大鬍子,我得知了這個荒誕離奇的事實,我就應該做些什麼,至少不能這樣坐以待斃。我雖然不能像大鬍子那樣行俠仗義,濟世救人。但我至少可以盡我所能去幫助他,如同我當初對大鬍子誇下的海口一樣,用我所瞭解的現代社會知識幫他去調查。這,也是我如今唯一能做到的了。

    想到這我將手中的煙撚滅,非常認真的對大鬍子說:「大鬍子,我現在真的有點兒佩服你,你是個好人,真真正正的好人。」大鬍子對我微微笑了一下,以示對我嘉獎的感謝。

    我又繼續說:「但是我得承認,這些天我其實沒有認真的查找線索,之前的有些話,其實我是在忽悠你,這一點我向你道歉。但是聽了你的故事,我很受感動。我佩服你濟世救人的品德,也替那些無辜受害的村民們惋惜。並且,我也已經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現在我決定要做點什麼,這次是真的要做點什麼,不是忽悠你了。從明天開始,我要真正的幫你去調查。怎麼查你不用管,可能說了你也不太懂,但我保證這次沒有騙你。對**發誓,這次我真的沒有騙你。」

    說完這些話,我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心中頓時輕鬆了許多。我對自己剛才講的那些氣宇軒昂的言論有些沾沾自喜,整個人好像飛昇了一樣,上了一個檔次。有生以來我頭一次感到,原來相互的坦誠,竟能讓人的心情如此愉悅。

    大鬍子聽完我的話,起初有些驚訝,以他那單純的性格,當然不會想到我一連騙了他這麼多天。等我的話全部講完,他又釋然的點了點頭。

    他說你能誠實的告訴我真相我很滿意,人與人之間在互相不瞭解的情況下,有欺騙有隱瞞是很正常的。就如同我此前一直把血妖的事隱瞞不說一樣,當時也是怕你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從而懷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是血妖。現在我們一起生活也有幾天了,我可以肯定你這人雖然有些玩世不恭,但本質不壞。你既然說真的肯幫我,那我們就好好合作,一起將這害人的血妖徹底除掉,也算慰藉那些冤死者的亡魂了。

    我說幫你是幫你,但我還沒昇華到和你一起除妖的境界,我只是說幫你調查,除妖的事我可辦不來,我也沒那份兒能耐。大鬍子點頭一笑說:「一切隨你,你能幫我調查已經是幫了我的大忙。」

    這一晚是我第一次和大鬍子推心置腹的談話,大鬍子也是自從認識我以來,第一次沒有顧忌的和我交流。血妖的事在他心中埋藏已久,從來沒有過傾訴對象,如今全盤托出告訴了我,並且達成了共識,他的心中自然也是歡喜的。

    我一拍大腿,站了起來,心情愉悅的對他說:「好,既然今天聊的這麼痛快,咱們就慶祝一下,我請你下樓去吃頓豐盛的。」大鬍子一聽到吃飯,顯得格外的高興。有時候我真懷疑他是餓死鬼投胎,長得儀表堂堂的,怎麼就從來不會矜持一下?一提到吃就跟瘋了似的,而且飯量還出奇的大。

    雖然我口稱『大餐』,但因為近些天的開銷太大,已經有些囊中羞澀了。為了節省點開支,我帶著他在樓下的夜市坐了下來。不過對於他這種常年住在山裡的人來說,夜市已經算是非常奢侈了。

    我點了一些涼菜和幾瓶破,告訴大鬍子,吃什麼都行,就是不許吃烤肉,一看見烤肉我就想起那燒焦的屍體來,幾天都吃不下飯。

    大鬍子起初推辭不喝酒,說自己很多年沒喝過酒了,怕醉了出醜。我說你別裝大尾巴狼了,估計你的酒齡比我爺爺歲數都大,今天聊的這麼開心,哪有不喝酒的道理?來吧,今天咱爺們兒盡興!

    當晚我們兩個酣呼暢飲,酒到杯乾,彼此間的友誼由此又加深了一層。我本想把他灌醉,然後套套他長生不老的真實原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這個自稱酒量不行的大鬍子不管怎麼喝都像沒事人一樣,而我,最終卻連自己怎麼回的家都不知道了。

    次日醒來,感覺頭疼欲裂,口乾舌燥。趕緊下床倒了杯水,邊喝邊向客廳走。大鬍子正在沙發上看書,見我出來,微笑道:「昨天你喝多了。」我說那還用你說,你這廝太能坑人,明明說不會喝,卻有那麼好的酒量。本想把你灌醉,反而卻著了你這廝的道了。

    早飯時,我告訴大鬍子,今天我出去找個朋友,問問朋友有關那幅圖案的事。那個朋友是倒騰古玩的,興許能問出點兒什麼門道兒來。

    我讓大鬍子別老在家呆著,沒事出去隨便轉轉,熟悉熟悉周邊情況,也算是認識一下新的社會。老在山裡悶著,消息閉塞,一準兒的孤陋寡聞。

    早飯後我們一起出了門,我給他配了一把家門鑰匙,囑咐他別跑太遠,免得找不到回來的路。然後就各自分道揚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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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39:17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一章 季三兒

    我揣著大鬍子給我畫的那張圖,直奔潘家園古玩市場,去找一個叫季三兒的人。

    這人本名叫季文學,是個古玩販子,因為排行老三,故稱季三兒。除了經營古玩生意,他也捎帶手的倒騰一些文玩核桃、葫蘆什麼的。我爹媽在天津就是開文玩核桃店的,季三兒常年在我家收一些上了年頭的老核桃,然後帶回北京高價轉手。這些年,他用我家的核桃沒少撈錢。

    我很多年前就認識季三兒,那時我上初中,他也就剛二十出頭。當初那個背個挎包,滿世界打遊飛的毛頭小子,如今已經成了潘家園的一店之主,這自然離不開多年來我爹媽的關照。

    在北京生活的這些年,我沒事經常來找他。他因為念著我爹媽的恩惠,而且至今也時常在我爹媽的店裡拿貨,所以對我也相對客氣。我們在一起時,大部分都是由他請客吃飯。後來我就養成了習慣,嘴一饞了就去找他,蹭頓好的吃。

    我下了公交晃晃悠悠的進了市場,感覺酒勁兒還是沒有過去,胃裡一陣一陣的犯噁心。

    季三兒大老遠的瞧見我,對我一揮手:「這呢嘿!還往哪走啊?都快撞牆上了!」我沒精打采的對他揮了揮手,示意我來了。

    季三兒挑著他那雙三角眼的眼皮打量著我,挖苦道:「怎麼著?昨兒晚上累著了?又上哪兒坑人家小姑娘去了?」我說你這孫子能不能別那麼齷齪,我滋要是沒睡好就是坑人家小姑娘去了,那我還不得早就成*人乾兒了!

    他嬉皮笑臉的沒答我的話茬兒,從櫃上拿下一對核桃來遞到我的手裡:「瞧瞧,咱爺們兒前兩天剛收的,你給長長眼。」我拿到手裡一看:「呦,老三稜兒獅子頭,這對兒可有年頭了,配的夠周正的呀。多少錢收的?」

    他的臉上都快樂出花兒來了,托著下巴說:「行啊,小掌櫃的眼力沒丟啊!你猜猜,你猜我多少錢收的。」

    我一看他那洋洋得意的表情就知道準貴不了,要不然他不能樂的這麼開心,就大著膽子往低了說:「5000?」

    「不對,你再猜。」

    「3000?」

    「不對,你再猜猜。」

    「2000?」

    「還是不對!」季三兒瞇起眼來,揚著下巴,一副奸商的嘴臉暴露無遺。

    我把核桃往他桌上一擱:「我他媽不猜了,你丫準是偷來的,沒花錢吧?」

    季三兒的眼睛樂得都快瞇成一條縫了,得意道:「你猜怎麼著,前兩天我碰見一雛兒,像是個公務員,拿著這對兒核桃問我收不收。我估麼著一準兒是誰送禮送了他這對兒核桃,他不愛玩兒這種東西,就拿這兒賣來了。讓我一通神聊,800塊錢就拿下了。」

    我說你真是壞到頭兒了,這東西少說也得值個三五萬的,弄好了能賣個十多萬。你就用800塊錢給人家打發了,就不怕人家找你算後賬來?他說那到時候誰認賬啊,我愣說我也不懂,1000塊錢給賣出去了,他能拿我這麼著啊?到時候生無憑死無據的,能奈我何?

    我懶得聽他扯淡,對他擺擺手:「你趕緊別廢話了,你坑人家那麼多錢也不能白坑,我得讓你出點兒血。今兒我可得吃頓好的,麻利兒的收攤兒,走人。」

    季三兒這人就這點好,我讓他請吃飯時他從來不推辭。他讓隔壁攤位的女孩兒幫他照看一下生意,然後就和我一起出了市場。

    我們在離市場不遠的酒樓裡找了個小包間,然後我點了幾個硬菜,好好的敲他一筆。他問我喝酒不喝,我說再喝我他媽就死了,喝點酸棗汁解解酒吧。

    我們倆一邊吃一邊閒聊,季三兒一直不停的在那兒雲山霧罩。我此時酒勁兒還是沒緩過來,沒力氣和他掰扯,少見的當了一次聽客。

    吃了一會兒,我把大鬍子畫的那張圖拿了出來遞給季三兒,讓他上眼看看這是個什麼圖案。季三兒接過去看了一眼,擡頭問我:「這是什麼呀?倒三角,褲衩兒啊?」

    我一口酸棗汁噴了出來,氣得我都不知道罵他什麼好了。我氣道:「你大爺,就你這樣兒的還倒騰古玩呢?你倒騰骨灰還差不多。能把這東西說成是褲衩兒的,除了你我再找不出第二個人來了。」

    季三兒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你先別急,我這不是沒反應過來呢嘛,以為你跟我開玩笑呢,我再好好看看。

    又看了一會兒,他擡起頭無奈的看著我,說道:「鳴添,真對不住,哥們兒我眼力有限,真瞧不出這是個什麼東西來。從沒見過什麼玩意兒上面有這種圖案的。」他又端詳了一番,續道:「你說甭管市面上有的,還是暗地裡倒騰的那些東西,咱爺們兒也見過不少,但絕沒有這種紋路的。」頓了一下,突然疑神疑鬼的問我:「是不是你得著什麼寶貝了?」

    我一臉無奈的表情,對他搖了搖頭。

    他又低頭看了幾眼,忽然猛的一拍桌子:「奶奶的,我知道了!這是你新畫的抽像畫,讓我看看到底畫的是什麼,對不對?」

    我大聲歎了口氣,伸手把那張紙拿了回來,挖苦道:「你也就蒙人家外行有一套,讓你看點兒真格的東西一下就穿幫了。還抽像畫呢,我他媽都想抽人了!」

    季三兒有些不高興的說:「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做買賣的,又不是專家。市面上有的東西看不走眼,市面上沒有的東西也能猜個**不離十,這就足夠我混吃混喝了。你說你拿這幅圖,也不說是個什麼來歷,上來就讓我猜,我猜得著嗎我?」

    我說我都快懶得說你了,我要是能說出來歷,我還讓你看什麼呀?我吃飽了撐的啊?就是因為我不知道,所以大老遠跑來向你請教。可是你看看你都說什麼了?一會兒說是褲衩兒,一會兒說是抽像畫,有一句挨邊兒的嗎?人家倒騰古玩,你也倒騰古玩,怎麼差別就這麼大呢?

    季三兒讓我說的有些臉紅,急道:「你小子這嘴怎麼越來越厲害?別的本事不見長,挖苦人的本事倒是直線上升。我告訴你,別小瞧你哥哥我的眼力。圈子裡我也混了小十年了,什麼東西沒見過?告訴你句實話,就連倒出來的明器哥哥我也摸過不少了。不是我吹,我認不出來的東西,可著潘家園你也找不出來能認識的。」

    我不服氣的說:「你別吹了,就你那點兒道行我還不清楚啊?潘家園多一半的人都比你識貨。」

    季三兒也不生氣,信心滿滿地對我說:「得!我也不跟你扳槓,不信咱倆吃完飯我帶你上市場裡溜躂一圈兒,要有一個認識的,我請你吃一年的龍蝦。」

    我心想這東西可能和古玩真的沒什麼關係,但去市場裡問問別人碰碰運氣也好,季三兒這鳥人整天在歌廳裡泡著,量他也沒什麼真才實學。這幾年他倒騰古董就沒掙過錢,要不是靠那點兒核桃撐著,他早破產了。

    吃飯飯,我和他一起回到了市場。他拿著那幅圖找了幾個熟人問了一遍,還是沒人看的明白,我也有點兒灰心了。

    季三兒拿著那幅圖似笑非笑的寒磣我:「怎麼著兄弟,不是哥哥我沒眼力吧,這市場裡有名有號的幾位都看了,誰看懂了?真不是哥哥我說你,你這學畫畫學的怎麼腦子都學抽像了?」我被他這幾句話損的有點不好意思,但嘴上還不肯饒人,我說你找的那幾個人都跟你一德行,都是整天和你一起泡歌廳找小姐的酒友,沒一個真正的行家。你就不能找個肚子裡有點兒真東西的主兒?是不是怕人家瞧不上你,不愛搭理你呀?

    這句話戳到了季三兒的要害上,他這人雖然有點兒下作,但卻很要面子,最怕別人瞧不起他。他對我怒道:「你這是怎麼說話呢?潘家園裡還有敢不理我季三兒的?我跟你說,全潘家園,最有名氣的就是鐵二爺。潘家園有不認識我的,但沒有不認識他的,他鐵家可是愛新覺羅的後裔,以前的皇親國戚。要說見識和家底兒,我承認我比不上人家。但他鐵老二也得賣我季三兒面子,不信咱過去找他,他要還說不認識你這幅畫,你怎麼說?」我說那我能怎麼說啊,你那一年的龍蝦就別請了唄。

    說話間,我們倆來到了市場裡最大的一家店面前。店裡裝修的那份奢華就別提了,和季三兒的店一比,人家這是要是古玩店,季三兒的店就是擦鞋棚子。

    要說這人越有錢越有勢就越和氣,雖然鐵二爺是潘家園首屈一指的大家,但對著季三兒這樣的小人物一樣是客客氣氣的。

    鐵二爺見我們進來,微笑道:「呦,三兒來了。過來喝杯茶,我這兒剛沏得的觀音,你嘗口兒,看看味兒怎麼樣?」

    季三兒連坐都沒敢坐,恭恭敬敬的對鐵二爺說:「二爺,我剛喝完,不渴,您得著,您得著。」指了指我:「這是我一兄弟,有幅圖,不知道是什麼來歷。孩子小,好奇心重,您給長長眼,教教這孩子。要不他老跟鬧貓似的纏著問我,您也知道我的斤兩,我也看不懂啊,這不請教您來了嘛。」我站在季三兒身後踢了他一腳,小聲罵道:「誰他媽鬧貓!」季三兒的手在屁股後面對我擺來擺去,示意我別鬧。

    鐵二爺喝了口茶,呵呵一笑:「你小子這是踢我門面來了,特意上門考我來了。」季三兒邊戰戰兢兢的說「哪敢哪敢」邊把那張紙遞了過去。

    鐵二爺接過紙來看了一眼,忽然像發現什麼奇特的東西一樣,把紙湊到眼前,仔細的端詳。然後擡起頭驚訝的望著我,眼神中有一種掩飾不住的興奮和詫異,他對我問道:「兄弟,你這東西是在哪兒看見的?畫在什麼上面?這東西在你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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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39:37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二章 尋人啟事

    鐵二爺一連三個問題把我問懵了,一時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我心想:這是我問你問題還是你問我問題?你問我這東西在哪兒看見的,我怎麼說?我要是告訴畫在一個吃人怪物的後背上,你信嗎?還不得當場抽我一頓呀!

    在心裡盤算了一下,然後對他說:「二爺,不瞞您說,其實我是大學生,學古文化的。有一天在電視節目上看見了這個圖案,但是家裡電視壞了,有畫面沒聲音,不知道說的什麼。我這不是快畢業了嘛,寫畢業論文用得上,所以請教您來了。」

    鐵二爺「哦」了一聲,失望的表情頓時浮現在了臉上。然後又盯著那幅畫看了一會兒,對我說:「這可能是個文字,是非常古老的文字,但我也不保準說的都對,我只是略懂一二。」說著拿起筆來在另一張紙上畫了一幅簡筆圖案。這圖案看著像個水桶,中間有五個圓圈。

    鐵二爺指著這個圖案說:「這是個『鉞』字,斧鉞鉤叉的鉞。這是在大汶口文化遺址中出土的陶尊上面發現的陶圖,你看和你這個是不是像一類東西?」

    我盯著鐵二爺畫的那幅畫和大鬍子那幅畫兩邊比較了一下,感覺有些相似,但又不像。多年來學習美術的直覺告訴我,這兩幅圖案應該不屬於同一類型。

    但既然人家鐵二爺這麼耐心的解答,我也不好當即否認他的判斷,於是陪笑道:「是挺像的,您給說說,這是什麼時候的文字啊?」

    鐵二爺謙虛的告訴我他也只是知道皮毛,據他所知,這圖形般的文字就屬於象形字。大汶口文化遺址是屬於新石器時代的遺址,距離現在六千多年,那裡出土的陶器中,有不少上面畫著這種象形字。由於年代實在太久遠了。這些象形文字至今也沒有全部破譯,只是破譯了一部分,在他看來,也不一定破譯的全對。剛才我給他的這幅圖案,他以為我是從真東西上描下來的,想用這幅圖找他來尋價,所以他很激動。為的只是想看看真東西,開開眼界,收他是絕對不會收的。那是掉腦袋的東西,碰都不能碰。

    又聊了一會兒,我和季三兒謝過鐵二爺就出來了。季三兒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臉對我說:「你看我說什麼來著,連鐵二爺都說不出來個所以然,這下你沒話說了吧?沒想到你小子的瞎話編的還挺快,你還學上古文化了?你學那古文化不就是弄點兒顏料,畫個**大妞養養眼嘛!我看你不做生意真是浪費人才了。」

    看來這趟潘家園是白來了,我心裡感到有些失望,更沒心思和季三兒逗貧了,又閒聊了幾句就準備回去。季三兒見我的情緒一落千丈,就問我為什麼對這圖案那麼上心,有什麼事兒說出來,哥哥幫你想辦法。

    我說你的能力我知道,今天你已經算是幫我忙了,再讓你想辦法你也是山窮水盡了,我就不難為你了。

    這句話再次讓極要面子的季三兒臉上掛不住了,他說你還真別小瞧我,我敢說我還真能幫你這忙,就看你用不用了。我見他說的胸有成竹,就問他有什麼辦法?

    他伸出兩根手指在嘴前晃了晃,做了個抽煙的動作,我掏出煙來給他點了一根,自己也點了一根。季三兒抽了兩口煙說:「剛才鐵二爺不是說了嘛,你這圖案算是古文字,既然是古文字,就有查古文字的辦法。」我搶著說:「你別告訴我上中國圖書館查去,翻書得翻到什麼時候?」

    季三兒擺了擺手,讓我別插話,然後道:「上圖書館翻書本兒這種杯水車薪的辦法也只有你這號人才想得到,季三爺我是有隊伍的人,我能幹那傻事兒嗎?你別忘了,我有一高材生的妹妹呀!」

    他這麼一說我忽然想起來,季三兒的確有個妹妹,比我大兩歲,去年我還見過一次,那時她在中國科學院讀碩士研究生,長得挺漂亮,但我們沒怎麼說過話。

    我「哦」了一聲:「對對,你妹叫什麼來著?季玟……」

    季三兒搶道:「季玟慧。」

    我豁然道:「對,季玟慧。」

    季三兒說你別老打岔行不行?跟你說話我都快累死了!

    我現在有求於他,不敢和他頂嘴,示意他接著說。季三兒白了我一眼,繼續說道:「我家玟慧學的就是古文化,現在在中科院下屬的一個考古研究所工作,如果我讓她幫你查,你說是不是比潘家園好使多了?」

    我一聽這事兒靠譜,古玩界整不明白的事兒,就必須找考古界了。趕忙道:「嗯!好使好使,多虧你提醒,要不我都忘了你有一漂亮的妹了。別慎著了,趕緊打電話幫我聯繫啊。」

    季三兒突然緊張道:「幫你聯繫行,你可不許打我妹妹的主意,她這麼多年就知道傻學,都快成書獃子了,對小青年這點事兒她可是一竅不通。」我說你丫除了齷齪還會點兒別的不會啊?別說我本來跟你妹就沒什麼話說,就是有話說,她比我大兩歲我們倆也不合適啊。

    季三兒聽我如此說才算放下心來,給他妹妹撥通了電話,約定好明天下午讓我去中科院找她。

    然後季三兒把他妹妹的電話號碼告訴了我,我謝了他幾句轉身就走了。季三兒還在後面叫喊著,埋怨我沒把非要查清那幅畫的原因告訴他,我只裝作沒聽見,急急的走出了市場。

    到家後,我把去潘家園調查的情況跟大鬍子簡單的敘述了一下,告訴他雖然沒有查到圖案的來歷,但已經找到了突破口,如果進行的順利,見到季玟慧以後,應該會有所突破。

    交代完這件事,我告訴大鬍子我得去畫室一趟,這個月的生活費堪堪用完,不去賺點外快怕是溫飽都解決不了了。這也得益於你這個大胃王的關照,一個人頂兩三個人的飯量,不把我吃窮了才怪。

    我溜溜躂達的走出小區,盤算著是坐公交去畫室還是打車去,坐公交雖然只有4站地,但走到公交站還要5分鐘的腳程。但現在囊中羞澀的我確實又不願意拿出12塊錢來坐出租。正猶豫間,忽然瞥見旁邊電線桿上的一張尋人啟事,是說在附近走失了一個有些智殘的中年人,家人很著急,找到者必有重謝。以下是那個失蹤者的體貌特徵等等。

    看到這則啟事,我腦中猛然間靈光一閃,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撒腿就衝回了家裡。一進門便急急忙忙的讓大鬍子把昨天報導血妖的那張報紙拿來,我有用。

    我打開報紙,找到了那條消息。在那條報導的最下方,寫著那名失蹤者的姓名、年齡、體貌特徵和該報紙的聯繫方式。失蹤者姓名處赫然寫道:姓名,黎繼文。

    我試著撥通了報社的電話,想打聽這個黎繼文的家庭聯繫方式。但對方說如果我沒有實質性的線索,他們不會把電話給我,這容易影響對方家人的情緒。我一想也對,就掛了電話。

    難道這個線索就這麼放棄了嗎?這個黎繼文有極大的可能性是血妖,如果能找到他的家人,這絕對是一次重大突破。轉念一想,血妖會有家人嗎?保不齊他的家人也是血妖,沒準能查出個血妖窩兒呢。

    我又想起剛才在樓下看到的那則尋人啟事,如果黎繼文家人中有一個會上網的,或許會在網絡上發佈尋人啟事,那就有機會聯繫到他的家人。想到這兒我打開電腦,準備碰碰運氣。

    我在百度的搜索欄中,輸入了「尋人啟事黎繼文」的詞條,這時,一條信息迅速的進入了我的視線。

    尋人啟事:黎繼文,男,37歲,身高1.75米,寸頭,圓臉,山西大同口音。此人於2001年4月8日前後,在山西省帽兒山附近失蹤。失蹤時身著深藍色運動絨衣一套。有知情者請速與家人聯繫,如線索有價值,定當面酬謝。以下是聯繫用的手機號碼。

    我來不及跟大鬍子細說,忙不疊的撥通了那個電話。電話另一端傳來了一個女人的聲音,顯得有氣無力:「喂,哪位?」

    我試探性的問道:「您好!請問是黎繼文的家屬嗎?」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似乎一時沒反應過來,然後激動的說:「是!是!您是哪位?」

    「我是胡老師私人偵探所的。關於黎繼文失蹤的事,我們有一些線索,請問您是黎繼文的什麼人?」

    那個女人的聲音顯得有些顫抖:「我是她愛人,他現在是死是活?」

    我心想,如果你老公真的就是那個血妖,那他肯定是死了,而且還是被我們殺的。心中雖然這樣想,但口中卻是另一套說法:「這個我們還不清楚,但有目擊者稱不久前見過他。為了確認我們所說的這個人到底是不是您丈夫,我想我們有必要見一面,當面溝通一下。如果有他的照片就再好不過了,這樣更加便於我們確認身份。」

    對方起初有些猶豫,估計是對我的身份持懷疑態度。但聽我說的頭頭是道,加上擔心自己的丈夫,她還是答應了下來。我要了她家的地址,約好我們到了大同就和她聯繫。

    掛了電話,我對大鬍子說:「這個黎繼文應該就是咱們見過的那只血妖,根據我的判斷,百分之九十錯不了。」

    大鬍子嗯了一聲,然後問我:「那你有什麼打算?」

    我得意道:「電話裡的那女人是他老婆,我聽著像是個正常人,應該不是血妖。我想咱倆喬裝過去,冒充私家偵探,然後套套他老婆的話,總能問出點什麼蛛絲馬跡。相比咱們現在這種兩眼一摸黑的亂撞,效果要好太多了。」

    大鬍子點了點頭,滿臉佩服的對我說:「這辦法不錯,沒看出來你這小鬼還挺有腦子。」說著就要拍拍我的頭。我把他的手扒拉開,一臉不滿的說:「去去去,玩兒去!少跟我這兒倚老賣老,現在知道用得上我啦?不是那會兒對我守口如瓶的時候了?」

    大鬍子嘿嘿一笑,不再答話。我心中正是得意的時候,哪肯就此罷口,正要想些什麼詞好好的申斥他一頓,卻見大鬍子突然表情一變,忽地伸手摀住了我的嘴,滿臉緊張的小聲說道:「別出聲!屋裡有人!」

    還沒容我多想,只聽客廳裡發出了『卡啦』一聲。我心中一驚,這屋裡除了我們倆,果然還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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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0:00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三章 入夥

    我心中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血妖』,這怪物的可怖之處已經在我心中根深蒂固,所以一聽到詭異的動靜,馬上就想到是它。

    大鬍子輕輕的把手從我嘴邊拿開,用食指豎在自己的唇邊,示意我不要出聲。然後他打了幾個簡單的手勢,好像是告訴我,他數一二三,我們倆一起衝出去。

    我點了點頭,盯著大鬍子的手指,一根、兩根、三根。然後同時暴吼一聲,衝出了臥室。

    屋外那人被我和大鬍子嚇了一跳,「啊」的一聲大叫,緊接著辟啪亂響,幾瓶破打翻在地。我這時定睛再看那人,我靠!這不是王子嘛!

    三個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心裡都茫然的要命。王子率先打破尷尬,一臉怒氣的對我吼道:「幹他媽什麼呢?嚇我一大跳!你丫吃飽了撐的?多大了還玩兒捉迷藏?」

    我也不高興的責備他:「廢話!我哪知道是你呀?你進門怎麼不出聲?偷偷摸摸的我還以為是賊呢!不對呀,你怎麼進來的?」

    王子不服氣的指著背後大敞著的房門:「你是帕金森了麼?你自己沒關門,我直接走進來的。」我聽了一怔,心想肯定是自己剛才著急回家,一時忘了關門。

    看著滿地打碎的破,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對王子說:「得得得!是我錯了,我錯怪您老人家了。一會兒我再下樓重新買,您喝多少我管夠。」

    王子一臉不屑的白了我一眼,然後指著大鬍子問我:「這主誰呀?」

    還沒等我答話,他忽然雙眼一亮,滿臉驚訝的說道:「老天爺……你們不會是幹那個調調呢吧?高琳不要你,你連性取向都變了?」

    我被他氣的差點沒昏死過去,伸手給他來了一個狠狠的腦奔兒:「你這大禿腦袋整天都想什麼呢?真他媽快把我氣死了。你仔細看看,這不是那天你仰慕了半天的『藝術家』嘛?」

    王子盯著大鬍子看了半天,這才驚訝的叫道:「哎呦!怎麼是您啊?您……您怎麼變這樣了?」

    大鬍子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冷冷的問道:「你剛才是不是聽到什麼了?」

    王子滿臉無辜的說:「聽到什麼呀?我剛進來!」

    大鬍子微微搖了搖頭,緊盯著王子的雙眼,聲音低沈的說:「不對,你早就進來了,你在說謊。」

    王子還是死活不承認,佯怒道:「哎呦喂!你有病吧?老謝是我兄弟,他的家我什麼時候進來都行,輪得著你管?再說了,我本來就是剛進來。」

    大鬍子雙眼精光四射,眼看已經動怒,我怕事情鬧僵,趕忙攔住大鬍子說:「別激動,這是我的好朋友,即使……即使他聽見也沒什麼吧?」然後我轉過頭問王子:「你趕緊說實話,剛才聽見沒有?」

    王子給自己找了個台階,一臉不服氣的說:「你要問我我就說實話,他算老幾呀?我跟他賭氣,所以沒說實話。」然後又嬉皮笑臉的說道:「嘿嘿!老謝,我說你最近怎麼神出鬼沒的呢,原來是跟……跟這位開了個什麼私人偵探所?」邊說邊白了大鬍子一眼。

    我和大鬍子對望一眼,心中都想:他果然是聽到了。

    我想了一下,然後把大鬍子拉到一邊,小聲對他說:「王子是我最好的哥們兒,在一起5年了,肯定不是什麼壞人。現在既然他已經知道了,不如就全盤告訴他吧,正好這兩天我也覺得缺人手。說實在的,殺血妖你有一套,但出謀劃策這方面,你還真幫不上我什麼忙,不如拉他入夥,肯定能幫上咱們不少忙。」

    大鬍子的腦袋亂搖:「你前些天不是說他嘴不嚴麼?這事要是告訴他,傳開了怎麼辦?」

    我微笑道:「這個我自有妙計,既能拉他入夥,還能隱瞞血妖的真相,而且還保準他不外洩機密。」

    大鬍子低頭沈思起來,似乎是在做著強烈的思想鬥爭,過了一會兒,他擡頭對我說:「這次由你做主,我聽你的。」

    我懸著的一顆心終於落了下來,總算出了一口長氣。大鬍子雖然和我認識時間不長,但古語有雲『患難見真情』,我們之間的友誼正是如此。但王子從來都和我穿一條褲子,雖然經常鬥嘴,卻好似親兄弟一樣,誰也離不開誰。有血妖這件事擱在我這兩個好朋友中間,我總是難以取捨,心中常常暗自不安。況且剛才的事態,眼見兩人就要說僵,恐怕那是我最不願見到的結果。好在事情已經向著我所希望的方向發展,心中的一顆大石總算落了地。

    我在心中盤算了一下,然後把王子叫過來,給他講了一套善意的謊言。我對王子說,大鬍子是一個高科技公司的幹事,人稱『老胡』。他正在尋找一種被稱為血妖的變異人種,類似於神農架野人。我和老胡是合作關係,他們公司答應我,只要幫忙找到血妖,公司答應給600萬的酬勞。既然咱倆是兄弟,我也就不瞞你了,我們三個人合夥,到時600萬的酬勞,分你200萬。但前提是,不能對任何人講,包括自己的親人。

    王子聽完後斜眼看著我,一臉鄙夷的神色:「你一開始根本沒打算告訴我吧?現在知道我聽到了真相才不得已告訴了我,其實你是想把200萬獨吞了,根本不帶我玩兒對不對?」

    我安慰他道:「你想哪去了?咱倆的交情到什麼程度你又不是不知道,賺錢的好事我能瞞著你麼?我實話告訴你,前幾天沒跟你說,是因為我不確定這件事的真實性。我怕那時候告訴你,萬一事情最後不靠譜,打擊你積極性。後來我調查了一下,覺得這事可行,所以才跟你說了,你別老往歪處想。」

    王子本來還是不依不饒,但怎奈他天生貪財,受著200萬的誘惑,自然而然就答應了下來。並且對燈發誓,就是憋死也要把這事爛在肚子裡,絕對不外洩一個字。

    和我比起來,王子對血妖這種離奇生物接受的很快。想想也是理所當然的,看不見摸不著的鬼怪邪神他都深信不疑,更何況這種有血有肉的實體呢。

    他也曾提出過疑問,這種探寶尋奇的事怎麼會找到你的頭上?一個大學畢業不久的小青年,有什麼本事值得一個高科技公司聘用的?

    我信口開河,說大鬍子的父母和我父母是多年至交,這種撈錢的好事,自然不會忘了好朋友的兒子。這樣一來,王子也就完全信服了。

    我跟王子交涉的時候,大鬍子始終在冷眼觀瞧,見我編的天花亂墜,不免臉上露出了鄙夷的神色。我雖然心中尷尬,但此事最好的處理辦法恐怕也只有如此,只得勉強一笑,不再多做解釋了。

    次日下午我去中科院找了一趟季三兒的妹妹季玟慧,一年不見,沒想到季玟慧變得更加楚楚動人,本就美貌出眾的她,此時更增添了職業女性的幹練和大方。我看著季玟慧的樣子,不禁暗暗心動,臉都有些紅了。

    我不敢再多做停留,怕自己出醜,忙把大鬍子畫的那幅圖交給了她,交代她想辦法幫我查清這幅圖案的來歷,我有很大用途。

    我遜謝了幾句,轉身剛要走,季玟慧卻似笑非笑的拉住了我:「怎麼?免費服務麼?」

    我微微一怔,回道:「還要錢?我和你哥可是朋友!」

    她抿嘴笑道:「錢就算了,不過幫你研究這幅畫也不是什麼簡單的事,你不覺得應該犒勞一下我麼?」說著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我心中暗道:虧得你哥哥還說你是書獃子,沒想到還挺會調侃。趕忙笑道:「哈,當然當然!我怎麼可能虧待了我們的大才女呢!哪天有時間,我一定請你好好吃頓大餐!」

    季玟慧用食指按著嘴角想了一下,然後說:「好啊!擇日不如撞日!」

    我伸手偷偷摸了一下只有500塊錢的錢包,心中暗暗叫苦。但事已至此,躲是躲不掉了,只好硬著頭皮應了下來。

    當晚我請季玟慧吃了頓飯,用餐時我們聊的很是投機。我萬萬沒有想到,此前那個斯斯文文的美女學生,如今已經變得落落大方,千嬌百媚了。

    這頓飯吃掉了我的全部生活費,分手時,我看著手中僅餘的20塊錢,心中既迴盪著季玟慧明艷動人的身影,又苦惱著今後的日子怎麼過。真切的體驗了一把什麼叫『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第二天早晨,我躺在床上一直做思想鬥爭。去大同找黎繼文的妻子瞭解情況是我提出來的,這件事看似吹毛求疵,但其實很重要,或許真能從中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但如今面臨的窘境是資金短缺,別說去大同,就連溫飽都成問題了。

    我考慮了半天,一咬牙,還是撥通了父親的電話,謊稱我畫室開的不順,需要資金周轉。本以為父親會破口大罵我一頓,但沒想到父親卻出乎意料的支持我。我爸說:「兒子,爸理解你,創業之初是最難的時期。沒事兒,爸給你當後盾,一會兒就把錢給你打過去。」

    掛了電話,我躲在被窩裡偷偷的哭了一場,父親的大度反而使我無地自容,更何況自己剛剛還騙了他。但想到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他們二老,說高尚點兒,我甚至是在為整個人類做貢獻,心中也就好受多了。

    粗略的準備了一下,我和大鬍子還有王子便登上了去往山西大同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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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0:30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四章 特徵

    抵達大同後,我未作任何停留就聯繫了黎繼文的妻子,雙方約定在一個茶館中見面。

    黎繼文的妻子自稱叫李菲,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我見她面容憔悴,滿面疲態,想必是因為自己丈夫失蹤多日,著急上火造成的。

    我告訴她,我是『胡老師私人偵探事務所』的一級調查員,大鬍子和王子兩位都是我的助手。我們偵探所是全國有名的大所,和各地警方有過多次合作,這次調查黎繼文的事,也是山西警方委託我們參加的,然後我出示了事先偽造好的名片。

    表明身份後,李菲對我們的芥蒂小了許多。此時我提出去她家坐坐,我們急需看到黎繼文的照片以求驗證。李菲稍作猶豫後,還是同意了。

    談話時大鬍子一直暗暗盯著李菲的一舉一動,從茶館出來後,我小聲問大鬍子可看出有什麼異樣沒有?大鬍子搖了搖頭,示意此人正常,不是血妖之流。

    黎繼文的家位於市中心,從裝修及陳設來看,至少也算是個械之家。實在無法想像,一個吸血妖魅竟然過著比正常人還正常的日子。

    在我們的要求下,李菲抱出了大大小小十數本相冊,都是黎繼文的照片。我隨手拿起一本,翻開來一看,一張熟悉的面孔頓時映入眼簾。此人正是我親眼目睹過的血妖,殘害野比的兇手。原來事情真相竟和我的猜測如此一致,所謂的黎繼文,就是血妖。

    我一邊假裝翻看照片,一邊忍轉亂不堪的情緒,盡量不讓自己顯出有什麼異常。然後,我告訴李菲,她的丈夫正是目擊者所見過的那人。據目擊者介紹,黎繼文曾經在離失蹤地不遠的地方出現過,但精神狀態不佳,似乎處於瘋癲狀態。

    李菲聽到丈夫沒死顯得非常激動,但對於自己丈夫發瘋一事彷彿並不感到意外,這一點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於是我旁敲側擊的讓李菲介紹一下黎繼文的信息,越詳細越好。

    據李菲所述,她和黎繼文是在6年前結的婚。起初因為黎繼文長相難看,她並沒同意他的追求。但黎繼文為人老實,踏實肯幹,在周圍圈子中的人緣非常好。後來李菲逐漸覺得嫁個老實人也還不錯,所以就和黎繼文結合了。

    婚後,黎繼文對待李菲就如同掌心托豆腐一般,關懷的無微不至,李菲也因此覺得非常幸福。

    隨著時間的推移,二人的日子越過越紅火,黎繼文不但在單位得到了領導的賞識,而且兩口子還一同經營著一個小餐館。

    黎繼文本人沒有任何不良嗜好,煙酒嫖賭一樣不沾,唯一的愛好就是旅遊。只要有假期,就山川大河的到處遊走。到後來,已經在網上成為了一個驢友團的資深隊員。

    大約兩年前,黎繼文開始出現反常,不但變得深沈不愛講話,並且總是在沒人的時候一個人竊竊私語,不知在念叨些什麼。李菲問過他幾次,卻都遭到了黎繼文的厲聲斥責,後來也就不敢再問了。

    漸漸的,黎繼文顯得越來越古怪,不但兩年間從來沒有過一次夫妻房事,並且睡覺從不脫衣服。更讓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每個月的農曆初一都不在家住,神神秘秘的不知去了什麼地方。

    李菲也曾懷疑過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但苦於找不到證據,也不敢太過發作。

    到最後的幾個月,黎繼文已經完全失控,辭去了工作,賣掉了飯館,拿著全部積蓄到處旅遊。直到這次,一去就再也沒了蹤跡。

    李菲雖然對丈夫痛心疾首,但對於一個性格軟弱的女人來說,丈夫就是她的支柱。為了找到黎繼文,她不得不到處發放尋人啟事,哪怕一線希望都不肯放過。

    聽到這裡,我很同情這個楚楚可憐的女人,所謂的丈夫其實已經不存在了,今後她總要面對獨立生活的難題,希望她眷好起來吧。

    又說了一會兒話,我見沒什麼要問的了,就起身告辭,謊稱要將這些信息帶回給案發地的警方,如果案件有了進展,我會第一時間通知李菲。然後我又跟李菲要了一本裝有10張照片的小相冊,說是調查需要。

    臨行前,我安慰了她幾句,讓她盡量想開些,不要太過死板。那樣的丈夫,即使活著回來又有什麼意義呢?

    不知為什麼,從李菲家出來後我的心情就頗為不佳,總能回憶起那個滿面愁容的女人,血妖雖然沒有殘忍的生吃她的**,卻摧毀了她脆弱的心靈,這一點,和殺人又有什麼區別呢?

    王子本來興高采烈的要在山西住一晚再走,卻被情緒低落的我斷然拒絕了。當晚,我們一行三人便披星戴月的返回了北京。

    回到家中,我沒等休息就召集大鬍子和王子開會。王子被我連著兩天像跟班似的呼來喝去,早就覺得不滿,這次再也按捺不住,一臉不屑的對我說:「歸了包堆就仨人,還要什麼開會?真拿自己當國家領導人了吧?」

    我懶得和他逗貧,沈聲說道:「想不想要錢了?想要錢就別那麼多廢話,人家老胡都沒說什麼,你哪來那麼多意見?」

    王子見我用錢壓他,雖然一肚子氣,但怎奈自己太過貪財,只好悶聲不語的湊了過來。

    會上,我們三個人共同總結了血妖的幾種特徵。

    1、血妖應該是後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就喝血吃肉。

    2、變為血妖後,此人性格會有所改變,並且時間越久轉變越大。

    3、血妖會在一個人的時候,含糊不清的念叨著什麼。

    4、每個月的農曆初一,血妖會外出。是到某個神秘的地方聚集還是尋找獵物,這一點還有待考證。

    總結完畢,我開始部署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我在電腦上寫了一個帖子,內容大致是:如果你發現你身邊的人突然變得異常,喜歡一個人躲起來說些稀奇古怪的話,睡覺不脫衣服,而且每個月農曆初一都神秘外出。那麼,請立即回帖,我找你有要事相商。

    寫好後,我囑咐王子,回家就轉發這個帖子,在各個論壇大量轉發。如果能找到更多與血妖相關的人,會得到更多的線索,當這些線索出現共同點的時候,那就是整個事件的突破口。

    大鬍子拿些零錢,在各個廢品收購站回收每月農曆初一到初五的報紙,搜尋失蹤人口和殺人案件的新聞。

    至於我自己,則於未來的幾天中,在所有新聞網站上搜集新聞,同樣查找初一到初五期間有沒有死人和失蹤人口的新聞。

    安排就緒後,我們便分頭幹了起來。

    幾天後,我的家中已經雜亂不堪,滿屋的舊報紙和飯盒,簡直就是慘不忍睹。

    好在我和大鬍子都有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各類報紙和網站中,尋找到了不少關於農曆初一那天有人慘遭殺害的報導。從而確認了血妖的行動規律有一定可循性,他們那晚外出的目的並非秘密集結,而是有定律的進行獵食。

    然而王子那邊卻是毫無進展,雖然有不少回帖,但大多都以為是精神病院打的廣告,問診咨詢的絡繹不絕。

    這天王子氣哼哼的來到我家,進門就指著我鼻子罵道:「謝鳴添你個缺了八輩子德的!你讓我發的那個破他媽帖子,整天都被一堆神經病家屬問個不停,我他媽頭都大了!這破事兒以後我不幹,要幹你幹,咱倆換換工種!」

    我心想這也真是難為他了,便安慰道:「別老那麼多意見,帶著情緒能好好工作嗎?你以為掙200萬那麼容易啊?行了,我知道可能是我的帖子寫的有誤導性,一會兒我給你改一改。」

    中午我請王子和大鬍子吃了頓好的,一是為了獎勵大鬍子這幾天幹的不錯,二是為了安撫一下王子受傷的心靈。

    飯後,我登錄了此前發帖的各個論壇,逐一修改帖子中容易被人誤解的詞句。一邊改一邊隨手翻看下面的回帖,見到不少精神病患者的家屬苦口婆心的勸說我們收留家中的病人,不免也覺得頗為可笑。

    就在這時,我無意中發現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回帖。雖然只有短短幾個字,但語句中的意思卻使我激靈一下,眼前一亮。

    回帖中寫道:我認識你要找的吸血人。QQ: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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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0:51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五章 朔月

    此人口中的『吸血人』明顯就是血妖。

    我迫不及待的登錄了QQ將這個暱稱為『魅西施』的賬號加為了好友。在對話框中寫道:「你說的吸血人是什麼?」

    對方很快有了回復:「你心裡清楚。」

    「具體說說。」

    「見面談。」

    「這個吸血人和你什麼關係?」

    「我丈夫。」

    「你怎麼知道他吸血?」

    「見面談。」

    「好吧,你在哪?」

    「天津。」

    看到天津兩個字,我的腦子頓時嗡的一下,盯著電腦呆住了。天津果然有血妖,而我的父母就生活在天津,這簡直是太危險了。

    我急忙在電腦上問道:「具體地址是哪?」

    「東麗區,到了電話聯繫。」

    我輕舒了一口氣,她所說的位置離我家很遠,這讓我緊提著的心稍微放鬆了一些。

    我又問她:「你什麼時間方便?」

    對方回復:「就今天方便,你最好能抽時間過來。」

    「必須今天嗎?」

    「隨你,過時不候。」然後給了我一個手機號碼,自此就再也不說話了。

    此時大鬍子和王子都在客廳午睡,我沒好氣的走過去一人一腳把他們踢了起來:「都他媽別睡了,火燒眉毛了都,還睡呢!」

    王子本來坐起來要還嘴,但發現從沒見過我這樣的表情,只好隱忍不發。他一邊揉眼一邊茫然的問我:「怎麼了?發這麼大火?是不是讓神經病家屬刺激大發了?」

    我嚥了口唾沫,坐在沙發上把剛才網上的對話給他們兩個講了一遍。王子一聽樂的合不攏嘴:「嘿呦!老謝!這是好事兒啊,200萬就快到手了,你怎麼犯起愁來了?」

    我現在已經完全沒心思跟王子耍貧嘴了,轉頭對大鬍子說:「咱們得趕快準備一下,我想今天就見到這個人。」

    大鬍子微微作了一下考慮,開口說道:「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也不至於太著急吧?」

    我急道:「能不急嗎?我爹媽都在天津,出事怎麼辦?這次必須聽我的,今天就走,如果真能見到那只血妖,立馬殺了!」

    王子噗的一聲,鼻涕差點噴出來,驚愕萬分的問我:「大哥!你剛才說什麼呢?殺了?」

    我認真的點了點頭。

    王子撓了撓腦袋,一臉不解地又問:「不是逮著以後換錢嗎?為什麼要殺了?」轉頭又問大鬍子:「老胡,你們公司要死的?」

    大鬍子不知如何解釋,只微微笑了一下,然後衝我努了努嘴,意思是:別問我,問他。

    王子此時感到莫名其妙是事出有因的,當日我為了拉他入夥,所以把血妖形容成了一個變異人種,相當於神農架野人,抓住以後為了做科學研究。為了穩住他,血妖的真正面目和危險性我都避而不提。

    後來去山西和李菲面談時王子雖然在場,但連李菲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殺人怪物,王子自然是從中聽不出什麼。

    總結會中,確實也提到過血妖喝血吃肉,但我和大鬍子都沒說清是人血人肉,王子也就主觀的認為是和野人一樣,吃喝的都是動物血肉。

    如今話已說到了這個份上,再瞞也瞞不下去了。我歎了口氣,心想攤牌的時候到了,便把血妖的真實情況給王子大體介紹了一下,但大鬍子的實際身份還是隱瞞沒說,這也是為了有200萬的誘惑,讓他別打退堂鼓。

    但雖說王子不算極其聰明,可也不笨。前前後後的事情加在一起,在腦子中過了一遍,已經大致想明白了事情真相。

    他斜眼瞪著我,氣哼哼的說:「姓謝的,瞧不起我是嗎?咱倆好歹也是朋友一場,你如果說讓我幫什麼忙,我會拒絕嗎?還勞煩您編這一大套瞎話蒙我?」

    我還要辯解,王子揮揮手讓我不要打斷,指著大鬍子繼續對我說:「老胡根本不是什麼高科技公司的,你們找這個什麼妖也根本不是為了搞研究。你當初怕我不加入你們,所以編出了這套瞎話,想用200萬引誘我。我前幾天就一直懷疑,老胡要真是那個公司的人,怎麼會事事都聽你的?而且你看他平時寡言少語,明顯是怕話多說漏嘴什麼事。」

    他這幾句話說的我啞口無言,臉憋得通紅,卻一時說不出話來。

    王子轉過頭來望著我,眼神中充滿了失望,頓了一會兒,他又對我說:「老謝,咱倆雖然不是發小,但感情比親兄弟還要深。有錢的時候大吃大喝的日子有過,沒錢的時候兩個人分吃一碗方便麵的時候也有過。我憑良心說句話,你只要有求於我,不論什麼事,沒有我不答應的。哪怕你讓我陪你一起殺人,我也絕沒一個『不』字。蹲大獄,哥們兒我陪著你。挨槍子,兄弟我也絕不埋怨你一句。可你呢?你把我看成什麼人了?只認錢的勢利小人?說心裡話,你真他媽讓我寒心。」

    他這幾句話說的我心裡甚是難過,想起這些年一起走過的風風雨雨,鼻子一酸,差點掉下淚來。

    我哽咽著對王子說:「兄弟,是我錯了,我把你想歪了。我承認這件事我一直沒跟你說實話,的確是怕你不陪我一起幹。我……我對不起咱哥兒倆的這份情誼。」

    雙方的對話均勾起了心中的回憶,這句話說完,我和王子都忍俊不禁,一同落下淚來。

    大鬍子在一旁看著,雖然沒有說什麼,但從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很讚賞我和王子之間的這份友誼。

    等我們的情緒都穩定下來,我把整個事情的始末緣由都原原本本的告訴了王子。其實這件事他本就已經猜到了十之**,現在聽我如此一說,與他腦中所猜測的偏離不大,自然也就完全相信了。

    此後我們三個沒再做過多的逗留,簡單的收拾了一下,然後叫了輛出租車,便直奔天津東麗區出發了。

    汽車還沒駛進天津,我就迫不及待的給對方撥去了電話,根據電話中的女人給出的位置,我們來到了一個非常偏僻的所在。

    此時是晚上10點多,天已全黑。據那女人所說,她所居住的『東驪花園』小區還要往前走上幾百米,但這時出租車司機卻無論如何也不敢繼續走了。

    司機口中央求道:「哥幾個,不是我不想把你們拉到地方。你們自己看看這裡的環境,黑乎乎的連個路燈都沒有。我一個北京的出租車,人生地不熟的,你們三個大小夥子把我帶到這種地方,換誰誰都得害怕。反正路也不遠了,你們就行行好,自己走幾步,我這老胳膊老腿兒的可擔不起這份兒驚嚇。」

    我不願和司機做過多糾纏,況且這環境確實有些嚇人,也就不再難為他了,結了車錢下車步行。

    王子一邊走一邊嘀咕:「這是什麼鬼地方?又黑又偏,這娘們兒還真他媽會找地方。」

    聽王子這麼一說,我也覺得有些不對,為什麼會住在如此荒涼的地方?難道這其中有詐?

    我轉過頭看著大鬍子,想問問他的看法。卻見大鬍子正擡頭望天,一臉若有所思的表情,手指掰來掰去,不知在算著什麼。

    為了緩釋心中的不安,我故作鎮定的逗笑道:「幹嘛呢老胡?還有閒功夫看星星呢?用不用我給你講講十二星座啊?」

    大鬍子低下頭來,表情有些異樣的問我:「鳴添,今天初幾?」

    我微微一怔:「初幾?那我哪知道?我很少看農曆的日子。」

    大鬍子放緩了腳步,低聲對我們說:「不對頭。你們看天上的月亮,那是朔月。」我不懂什麼叫朔月,便問他:「什麼叫朔月?朔月怎麼不對頭?」

    大鬍子還沒開口,王子搶著說道:「要不說你沒文化呢,朔月你都不懂?就是月亮繞行到地球和太陽之間,月亮的陰暗面正對著地球時,那就叫朔月,此時是基本看不到月亮的。」

    我聽著更加奇怪,問大鬍子:「我還是沒明白,朔月怎麼了?有什麼不對頭的?」

    大鬍子表情凝重的說:「農曆每月的初一就是朔月之日。」

    我聽到『初一』一詞頗為吃驚,心中隱約察覺到事情的端倪。為什麼對方神神秘秘的非要面談?為什麼過時不候必須今天見面?為什麼住在如此荒涼陰森的地方?

    我停下了腳步,望著另外兩人。三個人對望了一會兒,我們異口同聲的說了一句:「是血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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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1:14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六章 神秘女人

    按常理推斷,聯繫我們的那個女人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血妖。她從網上的帖子中發現了我們,從而用自己丈夫是『吸血人』的誘餌將我們騙到此地,準備在朔月之夜把我們逐一擒殺。這樣一來,既能保證滅了我們的口不至於暴露身份,還能享受一頓美味大餐,真是一石二鳥之計。

    但如此一來,事情反而變得更加簡單了。我本來還為如何找到這只血妖而犯愁,沒想到她反倒自己送上門來了。

    我對大鬍子和王子說:「這血妖還以為咱們好欺負,肯定不知道自己已經撞槍口上了。咱們先過去看看情況,只要確認她是血妖,大鬍子……」說著我用手在脖子上做了一個橫斬的手勢,「直接把她做了。」

    王子此前對血妖的瞭解只是從我口中得知,還沒見過真正的血妖。我本以為到了這個時候他應該顯得有些害怕,但沒想到他反而精神百倍、躍躍欲試,興奮地催促著我們趕緊走。

    我們從漆黑的道路中間轉移到了路旁的草叢裡,防止血妖在沿途設下陷阱。我一邊走一邊小聲數落王子:「禿子!你腦子裡整天都想什麼呢?不知道害怕啊?」

    王子小聲笑道:「小爺我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上了谷胖子身的厲鬼我都不怕,一個有影兒有肉的怪胎我怕什麼?」

    我說:「就你這德性最適合小兵張嘎裡的那句台詞了。」王子問我:「哪句啊?」我說:「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啊!」

    王禿子嘴上哪肯吃虧,正要還嘴,走在前面的大鬍子卻忽然停住了腳步,對我倆擺擺手,往不遠處指了指。

    我和王子趕忙住嘴,向前看去。馬路對面出現了一個破破爛爛的小區大門,上面寫著『東驪花園』。院落裡稀稀零零的散落著十幾棟老式別墅,不知是什麼原因,全部都黑著燈,看樣子像是一個已經廢棄的小區。

    按照我的指示,我們沒走小區大門,而是從不遠處的圍欄翻進了小區。進入小區後,沿著圍牆走上一段距離,發現在整個小區的最深處,有一棟房子還亮著燈,在漆黑的夜色中顯得格外紮眼。

    大鬍子悄聲問我:「她給你的地址是那座房子嗎?」我點點頭:「對,就是這個樓號。」

    大鬍子揮了揮手:「進去吧。」

    我連忙拉住他:「先別急,看看情況再說。王子,你盯著那扇窗戶,看看裡面有幾個人。大鬍子,你在小區裡轉一圈,看看有人其他沒有。」

    王子問我:「那你幹什麼?」

    我說我自有安排,我去其他幾棟房子看看情況,這老式別墅區雖然破舊,但怎麼會一個人都沒有?這太奇怪了。

    按照分工,三個人開始了各自的探查。

    我隨便找了幾棟房子,房門都是應手而開,全部沒上鎖。更蹊蹺的是,每棟房子都傢俱齊全,房間內整潔一新,不像是沒人居住的樣子。而且有一點非常奇怪,每家的房間中都有一盤五顏六色的點心。或在客廳、或在廚房、或在臥室,一模一樣,像是統一配發的。

    懷著滿腹疑慮,我回到了集合地點,把情況跟另外兩人說了一遍,然後問大鬍子可曾見過有人沒有?大鬍子搖頭說沒見過,整個小區安靜異常,連個人影都沒有。

    我又問王子的情況,王子說他剛才一直盯著那棟房子看,有個女人的身影來來去去的走了幾遍,似乎房間裡沒有其他人了。

    三個人一時沒了主意,不知這地方暗藏著什麼玄機。引我們到這兒來的人好像是在布著一個迷局,情況詐看起來似乎出奇的簡單,但仔細想想,卻又神秘異常,彷彿處處都是陷阱。

    要說查找線索,我比大鬍子強出百倍,但面對血妖,我卻毫無實際經驗可言。此時我和王子的目光都投向了大鬍子,一言不發,等著他來拿主意。

    大鬍子見我們如此,淡淡一笑說:「讓我拿主意你們可別後悔,我的意思就是光明正大的進去。躲躲藏藏的總不是辦法,真相到底什麼情況誰也說不清,不如大大方方的進去看看。」

    這話雖然聽起來有些莽撞,但句句在理。我和王子對望一眼,都表示沒有意見,便異口同聲的對大鬍子說:「聽你的!走!」

    拿定主意後,我們反而不再躡手躡腳的了。大鬍子擋在我和王子的身前,逕直來到了那棟房子的門前。

    敲門後,一個二十來歲面色蒼白的女人打開了房門,渾身散發著濃烈的香水氣味。

    見我們三個人站在門前,她顯得有些吃驚:「怎麼是三個人?我以為只有一個,哪位和我聯繫的?」

    我從大鬍子的身後探出頭來:「是我,我和您聯繫的,我姓李。」指了指大鬍子,「這是我們領導。」

    那女人瞟了大鬍子一眼,並沒說話,側身把我們讓進了屋裡。

    我貼在大鬍子背後,輕聲問他:「是血妖不是?」

    大鬍子沒有回頭,小聲答道:「不清楚,還看不出來。」

    說話間來到了客廳,那女人讓我們在沙發上坐下,語氣冷淡的問我:「喝水嗎?」

    我客氣的微笑道:「白開水就行,您不用太麻煩了。」

    女人點了點頭,轉身進了廚房。

    王子趁機挖苦我說:「調查線索的時候你是領導,現在碰上真傢夥了就改老胡是領導了,你小子真會隨機應變啊!」我說你少廢話,下次碰上真傢夥的時候讓你當領導,不當都不行。

    王子轉頭又問大鬍子:「老胡,這娘們兒到底是不是血妖啊?你還沒看出來?」

    大鬍子略帶愁容的搖了搖頭:「還沒,她身上有很大的脂粉氣,我聞不出來。」

    「聞出來?」王子驚訝道:「你靠鼻子辨別血妖的?」

    大鬍子說:「被血妖咬過的地方有一種淡淡的花香,這個我以前也跟鳴添講過。如果和血妖近距離接觸,是可以聞到它身上有這種味道的。但這女人身上的香氣太大,我聞不出來。」

    王子追問道:「是什麼花的香味兒?」大鬍子說這個就不知道了,他對花香也算略懂一二,但卻不知這種花香是什麼名目。

    又說了幾句話,我見那女人還沒回來,心裡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倒杯水不可能倒這麼長時間,別是在做什麼手腳吧?

    於是我起身向廚房走去,一邊走一邊嘴裡還假惺惺的說著:「都跟您說了別太麻煩了,您還這麼費心……」說到這兒我啞住了,廚房裡根本沒人。

    我急忙轉身跑回客廳,對他倆叫道:「操!人沒了!」

    兩人一聽都站了起來,大鬍子皺起了眉頭:「肯定是血妖,剛才我還在想,她臉上一點脂粉不擦哪來的那麼大香氣,看來就是為了掩蓋那種花香才特意噴上了其他什麼香料。」

    此時我也意識到了剛剛面對的女人的確是只血妖,真想不到她竟然隱藏的這麼好。我對他們說道:「這地方肯定有陷阱,先出去再說。」說著就走到了門口,伸手去拉房門。

    可來回拉了幾下都沒有打開,房門竟然從外面被鎖死了。

    我低聲罵了句晦氣,然後回頭對大鬍子說:「大鬍子,血妖就不會用點兒別的招嗎?怎麼每次都是封死出路,太他媽不講究了。」

    大鬍子說這也是理所當然,換做是我,我也會用這種辦法對付獵物的。只有堵住出路,才能保證獵物不會逃跑。你們先別慌,這種門我隨時都能打開。不過咱們現在還不急著出去,既然確定這女人是血妖了,不除掉豈不等於放虎歸山麼?

    正說著,突然聽到二樓發出了一聲撕心裂肺的慘叫,是一個男人發出的聲音,聲音很大,非常慘烈。緊跟著,啪的一聲,整個房間的燈全部熄滅了。

    昏暗中,房間內的氣氛頓時變得緊張起來,除了不時傳來的慘叫聲,再也沒了其他聲音。

    此時我心中恨透了那個神秘的女人,張嘴正要罵街,卻聽大鬍子對我們兩個說了聲:「跟在我身後!」撒腿就往樓上跑,我和王子也急忙跟了過去。

    二樓一共有四個房間,每一個都房門緊閉,不知道剛才那聲慘叫是從哪個房間裡發出的。

    大鬍子在走廊裡停下腳步,手心朝下的在空中壓了幾下,示意我們穩住,別輕舉妄動。我和王子點點頭,不約而同的放慢了呼吸頻率。

    這時,那喊聲再次響起,呼呼喝喝的顯得非常痛苦,從聲音的方位判斷,對方是在距離我們最近的房間中。

    我心裡有些發毛,拉了拉大鬍子問他:「難道說血妖在朔月之夜就會發出這種聲音嗎?」大鬍子答道:「我也不清楚,但我想血妖很有可能在朔月夜的能力最強,不然那個女人不會要我們必須今晚見面。」

    這種猜測與我心中不謀而合,朔月夜的血妖,會是個什麼樣子?

    正胡思亂想之際,只聽大鬍子小聲說了句:「我去了。」就見他忽地閃到那房間房門跟前,伸腳一踢,光的一聲踹開了房門。

    藉著昏暗的光線,大鬍子似乎看清了房間裡的東西,只見他表情瞬間由鎮定轉為驚詫,轉頭對我們大吼一聲:「別過來!這不是血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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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1:34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七章 控屍術

    我和王子心中都感到奇怪,既然不是血妖,為什麼還如此緊張?世上難道還有比血妖更恐怖的東西?

    還沒容我們多想,就見從那房間中探出兩隻手來,晃晃悠悠的直奔大鬍子的脖子抓去。

    大鬍子一時拿不準對方是個什麼東西,向後退了幾步,靠在了牆上。

    那雙手緩緩的探出了房間,隨著沈重的腳步聲,對方的身軀全部露了出來,隨之而來的,是一股極其濃烈的惡臭。

    我伸手摀住鼻子,睜大眼睛仔細看著對方。原來是個人,但如果準確的說,更像是個死人。

    只見此人大約四十來歲,雙眼翻白,全身已有多處潰爛。伸出的雙手呈抓握狀,口中不停的發聲,或嚎叫,或悶哼,一步一頓的朝大鬍子走去,這情景看起來恐怖異常。

    身邊的王子捅了捅我:「這就是血妖?太他媽噁心了。」

    我低聲說:「不像是血妖,血妖除了有紅眼和獠牙,和一般人也沒什麼區別,而且血妖動作極快,身體堅硬。可這傢夥的動作慢的出奇,看樣子更像是喪屍。」

    王子又擡摃道:「說的跟真的似的,你見過喪屍啊?」

    我一把摀住王子的嘴:「你丫怎麼老那麼多廢話?逗貧也得分時間地點啊!我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啊,沒見過真喪屍,電視裡還沒見過麼?」

    王子還想還嘴,但被我摀住了嘴說不出話來,嗚嚕嗚嚕的不知在罵著什麼。

    這時大鬍子早已看出對方不是正常人,他一個箭步撲了上去,一手撥開對方如爪般的雙手,一手掐在對方的雙頰上,用力一捏。

    這動作我再熟悉不過了,當初和大鬍子第一次見面,就是被他這麼捏開嘴巴的。如今他故技重施,我此時雖然心驚肉跳,但也不免有些幸災樂禍。心中得意道:感情大鬍子不管見誰都得捏一把,這位朋友有的受了。

    正得意間,忽覺那人的臉部有些變形,隨著一聲骨頭斷裂般的悶響,他的下巴竟然被整個撕了下來。

    這情景是我有生以來見過最噁心的嘲,簡直比蛇洞中的被打得稀爛的蛇怪還要噁心百倍。我一見那人的下巴脫落,頓時全身發緊,連忙閉上眼睛不敢再看。

    與此同時,我聽到王子在我身邊大叫一聲:「老胡小心!他嘴裡有東西!」

    我被王子的叫聲嚇了一跳,下意識的睜眼看去,只見那人沒有下巴的口中,不停的向外湧出硬幣大小的圓形蟲子。

    大鬍子也被嚇了一跳,向後疾躍,退到我們身前,與對方拉開了距離。但那人好像根本沒有知覺一樣,依然腳步蹣跚的向我們踱了過來。

    王子的膽子確實很大,如此驚悚的場面,竟然還是嚇不住他,他扒著大鬍子的肩膀問道:「老胡,那是什麼蟲子。」

    大鬍子搖了搖頭:「不知道,沒見過。」

    我想了一下,插口說道:「是蜱蟲。」

    王子回頭驚疑的看著我:「你怎麼知道?」

    我說:「我以前在一部百科書上看到過,從外形上看,應該是蜱蟲,是一種吸血類的寄生蟲,俗稱壁虱。但我不敢確定,怎麼這些蜱蟲的體型比我見過的大了好多倍?」

    大鬍子聽到我說的話,忽然非常緊張的回頭問我:「你剛剛說什麼?壁虱?」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那麼大反應,錯愕的點了點頭。

    大鬍子的表情一下變得異常凝重,他又向後退了一步,後背幾乎快要貼到了我的臉上,然後他又略顯慌張的向樓梯下面看了看,語氣沈重的說:「大事不好!是控屍術!」

    我和王子還沒來得及問,那人已經嚎叫著走到我們跟前。大鬍子發一聲喊,一腳踢在那人的肚子上。

    本以為那人會被踢飛出去,卻沒想到『噗』的一聲,大鬍子的腳居然踹進了對方的肚子裡。

    那人雖然被踢得開膛破肚,但依然揮舞著雙手作勢要撲向大鬍子,沒有下巴的嘴中,一條舌頭長長的拖在胸前。同時,從他的肚子裡爬出了上千隻壁虱,瞬間就有數十隻爬到了大鬍子的腿上。

    大鬍子急忙抽回腳來,在地上猛跺,將壁虱都震落在地。

    此時我已經看出對方肯定是只喪屍,早被嚇得魂不附體。王子的腦子比我清醒,見大量壁虱都蜂擁到了我們周圍,一把拉住我的手就要往樓下衝。

    大鬍子見狀叫了一聲:「先別下去,我有辦法!」言畢雙腳一跺,淩空躍起,跳到了那喪屍背後。

    喪屍遠遠不如血妖靈敏,發覺大鬍子在眼前消失了,便毫不猶疑的朝我撲來。

    這東西的危險性其實比血妖差的很遠,速度又慢,腦子又笨,如果想跑,怎麼都能跑掉。但我卻非常懼怕他的樣子,腐爛不堪的皮膚,沒有下巴的大嘴,和軀體中不停湧出的壁虱,這情景簡直比任何事物都要噁心。

    我見他向我撲來,忍不住「啊」的一聲大叫,生怕他碰到我一絲一毫。

    就在這時,大鬍子在其身後單腿著地,身子一擰,使出了一個後旋踢,直奔喪屍的腦袋踢去。我只覺一陣風聲掠過,眼前一花,站在我近前的喪屍竟然瞬間被踢掉了腦袋。

    這下變故來得太快,我一時還沒緩過神來,那喪屍已經雙手下捶,「噗通」一聲栽倒在我的腳下,一顆頭顱在他身邊骨碌亂滾。

    我沒想到這喪屍竟然死的如此乾脆,望著地上的屍首有些愕然。

    王子在邊上拍掌叫好,盛讚大鬍子的武功蓋世,要不是所處的環境不合適,恨不得當懲給大鬍子跪下磕幾個拜師頭。

    大鬍子走過來盯著屍體中爬出的壁虱看了一會兒,用手指著地上說:「你們看這些壁虱。」

    我和王子聞言看去,發現屍體中的上千隻壁虱都爬了出來。令人奇怪的是,這些壁虱沒有攻擊我們,而是有條不紊的在樓梯口聚集,然後集體向樓梯下面爬去。

    王子驚訝的問道:「什麼情況?蟲子都這麼有組織有紀律?排著隊上哪兒去這是?」我也對此頗為好奇,轉頭看著大鬍子,等他作答。

    大鬍子的表情卻比此前更為凝重,甚至有些難看。他想了一會兒,開口說道:「如果我沒猜錯,這應該是控屍術。」

    他第二次提起控屍術,可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沒打斷他,只是點了點頭,等著他繼續說。

    大鬍子續道:「相傳有一種邪門異術,能操縱屍體,布出各種法陣,以達到控屍者所需要的目的。這種控屍術必不可少的,就是這種壁虱。壁虱由施法者專門飼養,供以血肉。驅使時,壁虱會爬進屍體的體內,若施法者給予指令,屍體就按指令行事。」

    我從沒聽過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法術,只覺得全身一陣陣的發冷。王子對這種靈能異術的事情歷來是頗為癡迷,聽大鬍子這麼一說,趕忙插口問道:「你是說,剛才被你踢死的這位其實根本就是個死屍?被人操縱了所以才會攻擊我們?」

    大鬍子滿臉疑惑的搖了搖頭:「不像。死人不能發聲,可剛剛咱們明明都聽到了他的慘叫。而且,據說被控屍術操縱的屍體,因為是由壁虱帶動身體,所以即使掉了腦袋也不會倒下,依然能行動自如。」

    這下我和王子都聽不懂了,不約而同的問道:「那這到底是不是控屍術啊?」

    大鬍子微微想了一會兒,沈聲說道:「我覺得,對方好像是在用控屍術控制活人。」

    他這句話一出口,我嚇得差點蹦了起來,驚叫一聲:「什麼?是活人?這不可能吧?你看他的行為哪點像活人?而且你踹破了他的肚子他都沒死,怎麼可能是活人?」

    大鬍子擺擺手,讓我別急,他說:「這種妖術邪法我也只是略知一二,不敢保證猜的全對,等我再驗證一下。」說著就蹲了下去,將地上的無頭屍體翻轉了過來,把手伸進了屍體已經開膛的肚子中。

    我和王子都不明白他要幹什麼,瞪大了眼珠看著他。

    大鬍子在屍體的肚中掏摸了一會兒,忽地像是發現了什麼,手一縮,掏出了幾個珍珠大小的紅色圓球來。

    看著他血淋淋的手掌,我真想閉眼不看,但怎奈好奇心太重,還是把眼睛湊了過去。

    那紅球鮮紅似血,表面隱約有些紋路,看樣子倒有些像價格昂貴的雞血石。我問大鬍子這是雞血石不是?大鬍子搖頭說道:「這應該叫做器珠。是把各種內臟在熔爐中化煉成血水,然後加入鮮血繼續熬製。等徹底涼透後,就會凝固,之後再分成一個一個這樣的小珠子,就叫器珠。也就是用臟器煉製出來的珠子。」

    我聽了幾欲作嘔,開口罵道:「誰他媽這麼孫子,想出這種操蛋主意,簡直連畜生都不如。」

    大鬍子說:「可別寫這個器珠,操縱壁虱全靠它了。只有把這個器珠放進屍體的身體裡,壁虱才能尋著味道進入屍體中,從而達到控屍的效果。」

    王子突然問道:「不對啊,你說這死屍是活人,那活人怎麼被放進器珠的啊?」

    我脫口而出:「吃進去。」

    大鬍子點了點頭,示意我答對了。

    這下我又不明白了,繼續問道:「誰會吃這種東西啊?想想就噁心。」話一出口,我猛然驚醒,腦海中回憶起適才剛進這個小區之時,我在每戶人家的房間中都發現了一盤五顏六色的點心,一模一樣,全無半分差別。

    想到這兒,我頓時被驚出了一身冷汗,哆哆嗦嗦的說:「老胡,王子,你們還記得我剛才說過,在其他房子中都發現了一盤一模一樣的點心嗎?」

    另外兩人也悟出了道理,同時說道:「器珠放在點心裡。」

    除了這個,恐怕再沒有更好的解釋了。我的呼吸漸漸急促起來,因為我有一種非常不祥的預感。如果整個小區的每一戶的每一個人都吃了點心,就意味著每個人的肚子裡都有器珠。接下來,壁虱就會進入到每一個人的體內,一個不剩。所以在我們進入小區之後,才會發現偌大的小區之中居然一個人都沒有。難道說……全部的人都中了控屍術?

    正想著,忽然眼前一亮,整座房子的燈光又亮了起來。緊接著,樓下的房間中猛地傳出一陣淒厲的叫聲。

    那叫聲與此前所聽到的慘叫聲一般無異,但頗為不同的是,這次的叫聲,卻是許多人一起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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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2:11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八章 大開殺戒

    耳聽得樓下傳來的陣陣嘶嚎,我心下大驚,料定自己剛才的猜測又一次正確了,暗罵自己真是烏鴉嘴,越不情願的事越是猜的準確,真是好事不來壞事不斷。

    王子也把事情猜透了十之八九,就算他膽子再大,這時也慌了神,低聲叫道:「我操!玩兒屍體的不只玩兒了一隻,樓下已經大聚會了,怎麼辦?」

    大鬍子遲疑了片刻,囑咐我們道:「別慌,在這等我,我去找幾件合手的傢夥來。」說完便跑進了剛才被他踹開的那個房間內。

    王子見了大鬍子的舉動,大為吃驚的對我問道:「老胡這是要幹嘛?大開殺戒啊?」

    我點點頭說:「恭喜你,答對了。不但他要大開殺戒,恐怕咱倆也得陪著,你沒聽他說嗎?找幾件傢夥,而不是找一件傢夥。」

    說話間,樓梯處『咚咚』直響,我低頭一看,十幾隻喪屍已經沿著樓梯向上走來。我焦急的叫道:「大鬍子,快點兒,已經上來了!」

    話音未落,大鬍子已經從房間裡跑了出來,懷中抱著三把武士刀。這武士刀分長、中、短三把,明顯是一套組合。

    大鬍子把手中的武士刀向我們一遞,讓我們自己挑一把。我眼疾手快,搶先出手奪過了最長的那把刀。所謂一寸長一寸強,有這把長刀在手,好歹心裡也能踏實點兒。

    大鬍子見我拿了長刀,怕王子把中刀搶走,雙手一分,自己留下了中刀,將短刀遞給了王子。

    王子無奈的看了看短刀,斜睨著眼睛左右瞪著我們兩個:「你們丫是人嗎?好的都搶走了,給我留把水果刀幹嘛使啊?」我說你別那麼多廢話,好歹也是把刀啊,你不要我可都拿走了,我還嫌一把不夠使呢。

    話還沒說完,已經有兩隻喪屍上到了二樓,踱到了我們面前。大鬍子對我們說道:「跟我學!先破肚放蟲,再砍掉頭顱。」說著,手中的武士刀就閃電般的刺進了一隻喪屍的肚子,向下一抖,肚皮應手而破,大量的壁虱撒了出來。緊接著,他揮刀一砍,也不見他如何用力,喪屍的腦袋便被他斬了下來。隨之,喪屍栽倒在地。

    又殺死了另一隻喪屍,大鬍子回頭對我們說:「一起殺下去,那血妖必定在樓下。」

    我連忙叫了聲:「等等!」大鬍子停住腳步:「怎麼?」

    我說:「你剛剛不是說,這些喪屍都是活人嗎?這些活人也要都殺死?」大鬍子黯然的搖了搖頭:「他們雖是活人,但已經和死人無異了。即使你不殺他們,他們也都活不了。而且,他們現在所受的痛苦,要比死亡殘忍百倍,給他們了結,反而是幫了他們。現在我也跟你解釋不清,你就按我說的做沒錯。」

    也不等我回答,他就舉刀高喊一聲:「走!」當先衝下樓去。

    王子高聲響應,緊跟著大鬍子衝進了樓梯上的喪屍堆裡。

    我無奈的歎了口氣,心說我也不是哪輩子造的孽,天底下最荒唐和最噁心的事都讓我趕上了。但如今再說什麼也都沒用了,硬著頭皮,大吼一聲,也跟著衝了下去。

    這一陣殺的真是天昏地暗,連我自己都沒想到,我殺起人來竟然如此的得心應手。一路衝下樓來,我手起刀落,不知殺了多少只喪屍。

    待衝到客廳的空曠地,我們三人背對背的組成了三角型,做了一個守勢。

    這時我才發現,原來一樓的樓梯下面有個地下室的入口,大批的喪屍正蜂擁的從那入口中擠出。

    我對大鬍子說:「都是那個地下室入口出來的,咱們過去把入口堵上,喪屍就出不來了。」

    大鬍子擺擺手:「不要堵,還是全放出來殺乾淨吧。這些人太可憐了。」

    我雖然不明白這是什麼理論,但大鬍子說的總不會錯,也就不再多問了。

    忽然間,一陣詭異的聲音響起,嘩啦啦的有些像是鈴鐺的聲音,若隱若現,悅耳動聽。隨著更多的喪屍湧出,鈴鐺聲也越來越響,彷彿是在向我們步步逼近。更加奇怪的是,這些喪屍也不像此前那樣向我們猛撲,而是有次序地圍住我們後就原地不動了。

    我問大鬍子:「這是什麼聲音?」

    大鬍子一邊機警的盯著四周的喪屍一邊回答我說:「是控屍術的屍鈴,應該是有人在操縱那個鈴鐺,這些皮囊都受鈴音的指揮。」

    我聽他說完,心中暗叫不妙,這鈴音越來越近,明顯就在我們身周不遠處。可現在我們周圍全是喪屍,哪來的操縱鈴鐺的人?難道說施展控屍術的人就隱藏在這些喪屍當中?

    王子似乎也和我有同一個想法,焦急的問道:「不對呀,這聲音就在附近,難道他躲在人堆裡了?」

    大鬍子沒回答王子的話,忽地厲吼一聲:「吃人的朋友!躲躲閃閃的算什麼本事?有本事放了這些皮囊,我們倆單獨打一架。」

    這喊聲奇大,在這略顯空曠的客廳中竟然喊出陣陣回音,直震得我耳中嗡嗡作響。大鬍子話音一落,我們三人都不謀而合的瞪大眼睛,仔細分辨屍群中是否有異類的存在。

    但觀察了半天,卻沒發現任何喪屍以外的人。與此同時,那詭異的鈴聲也就此停住了。

    大鬍子小聲對我們說:「你們小心,那血妖應該就在這人群之中,施展控屍術的人,應該就是血妖本人。」

    我們王子也想到了這點,都打起十二分精神,一絲都不敢懈怠。

    頃刻間,一百多隻喪屍全部從出口走了出來,將我們層層圍住,本就不算甚大的客廳,被滿滿噹噹的擠得水洩不通。

    層層疊疊的喪屍全都面無表情的站在離我僅一步之遙的地方,惡臭的氣味撲鼻而來,然而我現在由於過度緊張,反而不覺得如何反胃了。我心裡清楚,只要稍有不慎,就會被這些喪屍擒住,屆時無論是撕是咬,總是不會好過的。

    猛然間,那鈴鐺忽然響聲大作,嘩啦啦的極為刺耳。屍群頓時向炸了窩一樣,吼聲連連,一個個張牙舞爪的撲了過來。我心中一緊,知道最要命的時候來了。

    耳邊聽得大鬍子大喝一聲:「殺!」喝罷,揮刀就衝了出去。

    我腦中頓時一片空白,只知道如不殺光這些喪屍,自己百分之百沒有生還的可能。也不知哪來的魄力,怒吼了一聲,青筋都爆了出來,牙關緊咬,提刀就砍向最近的喪屍。

    緊接著王子也高聲叫道:「跟你們丫挺的磕了!」一併加入了戰團。

    這次真是殺紅了眼,根本不管眼前的是人還是屍,也顧不得大鬍子剛才交代的什麼先破肚再斬首了,見到就砍,碰上就剁。用勁平生力氣,把面前舞出一道光幕來,生怕喪屍碰到我一絲一毫。

    大鬍子又施展起自己的奇門異術,在房間中騰挪跳躍起來,在我和王子二人之間不停遊走,看誰支撐不住,就過來支援一下。

    好在這些喪屍已經腐爛不堪,並不如何鋒利的武士刀很輕易的就能把喪屍的任何部位砍斷。霎時間,房間內血肉橫飛,殘肢斷臂滿地都是。

    此時的嘲已經完全超出了我所能接受的極限,如此血腥的場面是我平生想都不敢想的,更何況自己還是這滿地血肉的始作俑者。我一邊大喊大叫著,一邊不停的把手中的武士刀劈向那些喪屍,由於精神極度緊張,大腦中已經完全沒有了思維。

    正在這時,一雙血紅的眼睛在我面前閃了一下。我激靈靈打了個冷顫,定睛再找,卻不見了那雙眼睛的蹤跡。眼前剩下的,還是那些喪屍翻著白眼的面孔。

    但我心裡清楚,剛才那雙血紅眼睛的主人,肯定就是隱匿著的血妖,看來它已經開始蠢蠢欲動,要找機會下手了。

    我急忙回身想要通知大鬍子他們小心,一回頭,猛然發現一個女人以極快的速度從大鬍子的身側繞到了他的身後。緊接著,伸出了如鉤般的利爪,向大鬍子的頭頂抓落。

    我暗叫大事不妙,急忙大吼一聲:「大鬍子!背後!血妖!」但為時已晚,那血妖的手已經快似閃電般的抓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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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2:34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二十九章 人皮外套

    見此情景,我的心一下就沈到了谷底,心知以血妖的力量,這一爪下去大鬍子即使不死也是個重傷。失去了大鬍子,我和王子就是拼了老命也是鬥不過血妖的。

    但匪夷所思的事情又發生了,在血妖抓落的一剎那,大鬍子的背後就像是長了眼一樣,連頭都沒回,向後揮出一拳,結結實實的打在了血妖的太陽上。

    血妖受到重擊,橫身飛起,側向倒在了地上。大鬍子動作如風,先橫掄一刀砍開身周的喪屍,緊跟著轉身下蹲,一把抱住了血妖的頭頸,雙手一扳,『卡吧』一聲。

    整套動作一氣呵成,我還沒反應過來,那血妖已經死了。

    我見大鬍子沒死,這才大鬆了一口氣,真想歡呼雀躍一番。忽見大鬍子猛地閃到我的身後,手起刀落,又砍翻了兩隻喪屍。我被嚇得一身冷汗,心中暗叫慚愧,自己因為高興過度一時忘了防備,要不是大鬍子救我,恐怕真要被喪屍抓上一把了。

    大鬍子回頭似怒非怒的瞪了我一眼:「想什麼呢?還沒到高興的時候,把這幾隻殺完。」

    此時房間中只剩了十幾隻喪屍,依然慢條斯理的走向我們。我已經累得筋疲力盡,加上覺得太過噁心不願再殺,便躲在一旁不動了。

    王子此刻比大鬍子還有精神,呼喊個不停,拿著那把短刀在喪屍群中穿插來去,真拿自己當除魔濟世的大俠了。

    兩個人料理完了全部的喪屍,這才過來和我說話。

    王子喘著粗氣對我說:「哥們兒剛才表現的怎麼樣?有沒有點兒忍者神龜的範兒?」

    我說你真他媽沒心沒肺,滿地的死人你還有心情開玩笑?你要非拿自己當王八我不攔著,反正我不是忍者神龜。

    大鬍子沒有聽我們兩個耍貧嘴,而是盯著上房間中不停遊走的上萬隻壁虱。

    此時這些壁虱就像沒頭蒼蠅一樣,失去了指揮,便不知道該去往何處了。我指著滿地的壁虱問大鬍子:「大鬍子,這麼多壁虱,會不會攻擊我們?」

    大鬍子說:「不會,控屍術的壁虱與普通的吸血壁虱不同,沒有器珠和屍鈴,它們是不會攻擊人的。」

    聽到壁虱沒有威脅,我懸著的心終於放了下來。但這樣多的壁虱如果不處理,恐怕今後會造成什麼災害。於是又問大鬍子:「那讓這麼多的壁虱放任自流也不是事兒啊,是不是應該都消滅了?」

    大鬍子點點頭:「這個自然,況且這些屍體也不能放著不管,都得想辦法處理。」

    他一提到屍體,我突然想起他此前說的話,便問他:「對了,你之前說這些喪屍都是活人,這是怎麼一回事?」

    大鬍子的眼神中浮現出一縷哀傷,他歎了口氣說:「是,這些人都是活人。雖然已經變成這幅摸樣,但他們每一個卻都還活著,有思想,有感覺,只不過無法控制自己的軀體罷了。」

    我從沒聽過這麼荒唐的事情,剛才我眼睜睜看著這些人都是翻著白眼,全身潰爛,行動遲緩,鬼叫連連,和從墳地裡爬出的死屍毫無差別,怎麼大鬍子說這些人還活著?我一時無法理解,讓大鬍子再講明白些。

    大鬍子繼續講道:「我當初也只是猜測,但後來的種種跡象印證了我的想法。據我所知,控屍術能控制死人,也能控制活人。控制死人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比如布成法陣,召喚陰靈。或是充當奴役,做些重活,這屬於正統控屍術。而控制活人,則是連當初發明控屍術的人都不齒去用的惡毒手段,是控屍術中的偏門。」

    說到這兒,大鬍子停住了,似乎是想到了什麼他很不願去想的事情,過了一會兒,他才開口續道:「據我所知,控屍術控制活人的目的只有一個,是為了吸取活人的精血。將活人體內種入壁虱,可以保證宿主短期內不能死去,再用邪法吸取宿主的精血,供養某種東西,是一種邪惡的祭祀儀式。如此週而復始,這些活人早就如同行屍走肉一般,雖然形同死屍,卻依然有思想,有感覺,當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聽得頭髮都豎了起來,簡直恨極了這些拿人不當人的畜生,我又問大鬍子:「那就沒一點辦法救他們嗎?」

    大鬍子黯然的搖了搖頭:「不能,如果有一絲可能,我也不會讓你們痛下殺手的。」說著他指了指地上層層疊疊的屍體,「你們看,他們的身體已經潰爛,體內的臟器也都被壁虱咬噬的所剩無幾,如果壁虱離開宿主,那他們馬上就會死去。但如果壁虱一天不離開他們,那他們就一天不得安生,每天都要被吸全血,直到徹底爛透為止。」

    聽到這裡,我心中立時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既為這些可憐人得到徹底的解脫而感到高興,又為他們生前的痛苦而感到哀傷。更何況,在他們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我親手殺死的。最為可悲的是,其中還不乏一些老人和孩子。

    此時我對血妖已經痛恨到了極點,終於理解了大鬍子為何近百年來始終對血妖窮追不捨,只要見到就一定要殺死。原來它們的傷天害理還不僅僅止於吃人,而是更加令人髮指的折磨和殘害。

    王子的反應比我還大,聽完大鬍子這一席話,起初是目瞪口呆,望著地上的屍體說不出話來。過了一會兒,驟然間暴吼一聲,站起來就向血妖的屍體走去。

    走到屍體近前,一邊狠命的踩踏著血妖的腦袋,一邊大聲喝罵著:「你奶奶的!你奶奶的!你們丫挺的全都不得好死!我讓你害人,讓你害人!」

    我從沒見過王子發這麼大的火,和他平時嬉皮笑臉的樣子簡直是天壤之別,不免心中也暗暗吃驚:真沒想到,這小子的正義感還挺強。

    由於血妖的頸椎被大鬍子扭斷,被王子一頓狂踢,整個腦袋倒有些像拴著線的皮球,在地上怪異的滾來滾去,一張恐怖的面孔一會朝裡一會朝外。此時我已經看清那血妖的面目,轉頭對大鬍子說:「就是剛才那個女人,她換了衣服,想以此蒙蔽咱們。不過……不過她的身體怎麼也腐爛了?」

    大鬍子瞇起了眼睛,眼中充滿了怨恨,沈聲對我說:「你再仔細看看,她臉部以下的皮膚是她自己的嗎?」

    我被他的話嚇了一跳,忙定睛細看。那女人全身的皮膚和周圍的喪屍一般無二,都是潰爛不堪。但脖子以上的一張白臉,卻好端端的一點腐爛的跡象都沒有。

    我忽然想通了緣由,一下子蹦了起來:「她……她……她穿了人皮?」

    大鬍子嗯了一聲:「我早就發現她藏在這些皮囊堆裡,只不過假作不知罷了。如果我當時點破了她,恐怕她也沒那麼容易就範。真沒想到,如今的血妖竟然如此的狡詐,比八十年前的……可難對付多了。」

    我默然的點了點頭,心想大鬍子說的對,這些血妖和八十年前的果真大不相同。隨著社會的發展,血妖也掌握了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如果沒人站出來滅絕這種異類,恐怕今後的殺人懸案要越來越多了。

    我不願再多做停留,想早些離開這裡,便打算招呼王子過來商量如何處理現場。見王子還在那邊猛踢血妖的屍體,就大聲叫道:「有完沒完?差不多得了。人家打仗都不殺戰俘,咱們雖然已經把敵人殺了,但殺人鞭屍這種作風可要不得,趕緊過來!」

    王子應了一聲,這才停腳不踢。氣哼哼的指著血妖的屍體罵道:「今天便宜你了,要不是我們趕時間,就算你死了小爺也得把你抽成一胖子。」說著就要邁步過來。

    就在這時,我突然覺得血妖的樣子有些不對。那女人一雙血紅色的眼睛,剛剛好像轉了幾下。

    我頓時驚出一身冷汗,對著王子大叫:「禿子快跑!它沒死!」

    王子被我嚇了一跳,一時不明所以,邁出的腳步順勢踩在了血妖的面前。

    猛然間,躺在地上的血妖屍體忽地活了過來。怪目圓睜,尖聲戾嚎,呲出了閃著寒光的獠牙。

    王子被這一變故驚呆了,站在原地不知道跑。我和大鬍子急忙衝了過去,但卻晚了一步,只見那血妖大嘴一張,一口咬在了王子的跟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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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2:54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章 屍鈴

    王子被血妖咬住了腳跟,「啊」的一聲大叫,疼的跪倒在地。

    我和大鬍子連忙跑到近前,見那血妖正面目猙獰的斜瞪著我們,口中的獠牙深深的刺進了王子的肉裡。

    王子的頭上已經疼的冒汗,幾次想要把腳抽出來,但血妖的牙齒卻勾住了他的腳筋,稍一使力便是鑽心的疼痛。

    大鬍子對王子叫道:「別動!再動腳筋就斷了。」說罷,他俯身按住了血妖的臉頰,大喝一聲:「鬆口!」

    血妖通紅的眼睛幾乎要瞪了出來,表情煞是猙獰可怖,依然咬著王子的腳踝不放,口中還哼哼的尖笑,那聲音像極了夜貓子的哭聲。

    我也急得直出冷汗,催著大鬍子趕緊想想辦法,再不快點兒禿子的腳筋真要斷了。

    大鬍子對王子說了一聲:「忍著點!」然後突然發力,按在血妖面頰上的手掌狠命的相下壓了下去,想把對方的嘴生生壓開。

    那血妖吃疼,不但不鬆口,反而更加用力起來。王子連聲大叫,疼的臉都白了。

    大鬍子怕王子疼昏過去,不敢再有耽擱。鬆開手掌,緊跟著『呼』的一拳砸了下去,只聽『卡嚓』一聲,血妖的頜骨被大鬍子打碎了。

    頜骨一碎,血妖的牙齒再也無從發力,嘴上的力量自然就鬆了下來。大鬍子趕忙將血妖的大嘴上下掰開,這才把王子的腳踝從血妖口中抽出。

    我見王子的慘狀有些心疼,過去扶住他,想跟他開幾句玩笑轉移他的注意力:「怎麼著瓷器?這次忍者神龜變瘸腿兒王八了吧?」

    王子卻再也沒有心思和我逗貧了,頭上鬥大的汗珠不停的往外冒,嘴唇都變了顏色。擺了擺手,苦笑了一下,讓我別逗他了。

    那血妖雖然不能動彈,但血紅的眼珠還是惡狠狠的瞪著我們,口中也不停的發著可怕的怪聲。我問大鬍子:「它怎麼不死?脖子不是斷了嗎?」

    大鬍子說:「不清楚,可能這就是朔月之夜的不同之處吧。」

    我點了點頭,接著說道:「別讓它這麼怪笑了,趕緊燒了。」

    大鬍子的眼神忽地變得異常冰冷,斜睨著地上的血妖,陰惻惻地說:「不急,我倒看它還能笑多久。」說著,他俯身雙手抱住血妖的腦袋,一隻腳踏住了血妖的肩膀,然後擡頭對我說:「閉眼。」

    我知道馬上要有血腥的場面,不等大鬍子說完,連忙閉起了眼睛。

    緊接著,只聽那血妖厲聲慘叫,隨著便是一聲皮肉撕開的聲音。我睜眼再看,那血妖已經身首異處,一顆腦袋居然被大鬍子生生揪了下來,猙獰可怖的表情就此定格,再也不能動了。

    大鬍子將妖頭扔在一旁,走過來查看王子的傷勢。

    王子的腳傷很重,被四顆獠牙交錯著咬穿了。但好在沒有傷到筋骨,將養些時日應該就無大礙了。眼下也沒有藥品可用,只得撕了些窗簾,將王子的腳傷包紮了一遍。

    等王子稍微恢復了一些,我們三人開始商量下一步的計劃。依著我的主意,就趕緊離開這裡,滿屋子的屍體殘骸,我多一眼都不想再看了。放把火把整個房子燒了,一了百了,也算毀滅現場了。

    王子的腳疼要命,想盡早去醫院就醫,自然也贊同我的想法。但大鬍子卻說再稍微等等,這血妖用控屍術控制活人,到底抽取活人精氣為了供養什麼東西?這件事他始終想不通。那個地下室的入口後面應該是個不小的空間,裡面多少應該有些蛛絲馬跡。不妨再探查一下,如果能找到些線索,也不枉這次行程了。

    我想想倒也有理,便同意了大鬍子的方案。我對王子說:「我和老胡下去看看,你腳上有傷不方便,在這歇會兒吧。」

    王子的腦袋搖得像波浪鼓一樣:「我可不一人兒在這呆著,除了死屍就是死屍,我心裡膈應。」我哈哈一笑,你小子也有今天,再也不敢說自己膽子多大了吧?

    在我和王子鬥嘴的時候,大鬍子又走到血妖的屍體旁邊,在屍體身上搜查了一遍,最後從血妖的手上摘下了一串暗青色的鈴鐺來。

    這鈴鐺是由一串赤紅色的金屬細鏈串就而成,共有八個,一個大七個小。七個小鈴鐺的個頭相當於小手指的指甲蓋般大小,大鈴鐺的個頭差不多是小鈴鐺的四五倍。除了大鈴鐺,其餘的小鈴鐺每一個上面都猶著不同的紋路。這些鈴鐺烏青珵亮,透著一股子邪氣,看樣子是個很有年頭的古物。

    我問大鬍子:「這就是屍鈴?」

    大鬍子邊小心翼翼的查看著鈴鐺邊嗯了一聲:「是屍鈴,可這套屍鈴好像不全。我聽說屍鈴應該有十三個,一個大,十二個小。大鈴叫豸鈴,是召喚壁虱用的。小鈴叫體鈴,共有十二個,對應著人體的十二經絡。可你看這屍鈴加上大的才只有八個,所以剛才那些皮囊的攻擊力不強,原來是缺了五個鈴鐺的緣故。」

    我對著鈴鐺仔細看了一會兒,果然如大鬍子所說,赤紅色的鐵鏈中間是較大的豸鈴,左右兩端應該對稱的一邊六個體鈴。可現在看起來卻有些參差不齊,很明顯是少了幾個。

    我對這形貌特異的鈴鐺頗為好奇,伸手想要接在手裡好好端詳一番。但大鬍子卻突然一縮手,我抓了個空。大鬍子略顯緊張的說:「別碰,碰響了可不是鬧著玩的。」說著用眼睛瞟了瞟滿地遊動的壁虱。

    我頓時驚出一身泠汗,心想這屍鈴一響,萬一音律不對,還不得讓成千上萬的壁虱咬成篩子?急忙把手縮了回來,再也不敢碰這可怕的鈴鐺了。

    大鬍子又撕了幾塊窗簾,將屍鈴嚴嚴實實的包了數層,這才放心的揣進兜裡。

    此時王子也歇的差不多了,我和大鬍子攙著王子,一瘸一拐的進了樓梯下面的地下室。

    剛一進去,就有一股腥臭夾雜著冷風撲面而來,差點沒把我熏暈了。我一手捂著鼻子,一手扶著王子,小心翼翼的往裡看去。

    這一看不要緊,我們三個同時大叫一聲,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原本就一直在想,一個普通的地下室,怎麼可能容得下一百多人?現在我才明白,原來這地下室竟然被人工拓寬過,這面積幾乎能趕上大半個足球場了。

    昏暗的地下室中亮著一盞孤燈,照得四周影影綽綽。正中央擺著一鼎銅爐,四面各有一個大號煤氣罐,在銅爐底部冒著青藍色的火苗。銅爐中還在咕咕沸騰,不停的冒著暗黃色的蒸汽。

    而在銅爐四周,是更加慘不忍睹的嘲。數十具屍體零亂的躺在地上,有的開膛破肚,有的血肉模糊。這其中,居然還有五六個嬰兒的屍骨,已經被啃噬的只剩了骨頭。

    大鬍子氣得目眥欲裂,喘著粗氣叫道:「啊呀!我……我……我……」由於太過激動,一時竟說不出話來。

    我和王子對望一眼,心中均暗自神傷。只覺得這世界太過不合道理,為何會有血妖這種喪盡天良的害人妖獸?這些慘死的人們,即便生前是個無惡不作之徒也不該受到如此殘忍的對待,更何況其中還有那些未脫母乳的嬰兒。

    大鬍子雙手緊攥著拳頭不停的顫抖著,眼眶中隱隱滲出了淚水。我怕他氣出個好歹,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但也說不出什麼話來。

    這時,大鬍子忽然像發了瘋一樣,奮力向那銅爐跑去。飛腳一踢,那銅爐應聲而倒,流出了一地的紅漿。

    我知道這可能就是煉製器珠用的肉漿,胃中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差點就嘔了出來。

    我和王子都沒說話,艱難的移動著腳步來到了地下室的中央,站在大鬍子身邊。

    加上此前殺掉的那些人,粗略的算起來,這房子裡大約有二百來具屍體。一部分被控屍術折磨得如同行屍走肉,供血妖驅使。一部分被挖出了內臟,用以製作器珠使用。還有一部分,成為了血妖的口糧,被活生生的吃掉了。

    我此刻也不知該說什麼好,只覺手腳冰冷,頭皮發麻,全身抖個不停。

    王子一改以往的浮躁,突然深沈的對大鬍子說:「老胡,咱們出去吧,我不想再看了。」

    大鬍子沒有答話,低下頭默默的沈靜了一會兒,然後對我們說:「走吧。」說著就轉身向外走了出去。

    剛一出地下室,我正想問問大鬍子下一步的打算,突然覺得一個人影在我眼前閃了一下。我還沒回過神來,卻發現大鬍子的身後突然竄出一個人來,動作異常迅速,一閃身,已經到了大鬍子的身後。

    我和王子同時大叫,提醒他小心背後。但沒等大鬍子回頭,那人重重的一拳結結實實的打在了大鬍子的後背上。

    大鬍子悶哼一聲,一口鮮血噴出,向前一撲,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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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3:15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一章 奇襲

    大鬍子倒在地上,一時昏厥了過去。

    我和王子被剛剛發生的一切驚呆了,大張著嘴誰也沒有明白過味兒來。

    任誰也不會想到,這屋裡除了我們三個能喘氣的,竟然還有第四個人一直隱藏著。

    襲擊大鬍子那人得手以後,見大鬍子趴在地上徹底不動了,這才怪嘯一聲,緩緩的轉過身來。

    我和王子一見此人的模樣,不由得同時倒抽一口涼氣。只見他青面獠牙,紅眼闊口,臉上暴著根根青筋,碩大的體型比此前見過的血妖要大出了好幾號。

    王子雖然膽大,但此時也有些含糊了,顫顫巍巍的問我:「老謝,這……這還是血妖嗎?」

    我緊緊的盯著眼前這怪物,不敢有絲毫異動,小聲回道:「我哪知道,像血妖,但好像又不是。」心想難不成這就是血妖在朔月之夜的真實面目?但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對,剛才那女血妖怎麼沒變成這樣?它特殊的地方只不過是生命力更強而已,與眼前這隻怪物截然不同。

    但如今的處境已經不容我再多做分析了,我見大鬍子爬著不動,也顧不得身處的環境有多危險,焦急的叫了他幾聲。但大鬍子卻雙眼緊閉,面色似金,根本就醒不過來。

    此時我心裡非常清楚,大鬍子無論是死是傷,我和王子肯定是活不了了。這怪物光看外貌就要比一般的血妖凶狠,我和王子本事再大又豈能逃的出去?

    更何況大鬍子生死未蔔,王子也受著重傷,拋下他們自己逃走這種事,無論如何我是做不出來的。也罷,走到今天這一步也是我自己選的,怨不得任何人。然而王子卻是被我硬拖下水的,心裡不免覺得有些對不起他。

    想到這兒,我輕聲對王子說:「禿子,這次咱倆的小命兒估計是交代在這兒了。當初是我騙你入夥的,對不住了。」

    王子嘿嘿一笑:「別說的這麼肉麻,我聽了渾身不自在。來之前我就說了,以咱倆的感情,不用那麼多彎彎繞。再說了,誰規定咱就必須得死在這兒了?」

    我還待要再說些什麼,卻聽那青面怪物突然一聲怪叫,兩隻利爪擡了起來。一隻對準了我,一隻對準了王子。

    也不知王子是嚇傻了還是吃了槍藥,舉起短刀指著怪物的鼻子大罵:「滾蛋!沒看爺爺們正說話呢?鬼嚎什麼?」

    我大吃一驚,心想這小子犯起混來真是什麼都不吝,越危險就越來勁。

    但還沒容我多想,卻見王子忽地向前撲出,一把短刀直直的向那怪物的眼睛戳去。口中大喊:「老謝快跑!哥們兒我跟丫磕了。」

    見次情景,我大驚失色,沒想到王子竟突如其來的出此下策,忙不假思索的也舉刀撲了上去。

    似乎由於體型太大,那怪物的行動略顯遲緩,雖然側身躲避我們的攻擊,但還是差了一些沒有躲開。我和王子的兩把刀,一把戳在了它的臉上,一把戳在了脖子上。

    可怎奈它身體堅硬似鐵,只聽『錚錚』兩聲,兩把刀同時從根部斷掉了。我和王子手心一麻,再也拿捏不住,兩柄刀把同時掉在了地上。

    那怪物被我們劃開了皮膚,顯得更加的憤怒,雙手回摟,分別抓向我們的頭頂。

    我見事已至此,再纏鬥下去也是無濟於事,便要閉目就死。卻聽王子大喊一聲:「趕緊閃啊!」說著一把推開了我,然後自己俯身躲過了怪物的一擊,跪在地上極其狼狽卻又異常迅速的爬了出去。

    我順勢在地上打了一個滾,爬起來就躲在了與王子方向相反的柱子後面。渾身冷汗直流,剛才離死幾乎只差了一厘米的距離。

    那怪物站在我們中間左顧右盼,一時拿不準主意先追哪個好,急得它連聲怪叫。

    我趁機對王子叫道:「王禿子,你想拿自己的命換我的命嗎?告訴你,這不是抗日戰爭,你死了也沒人紀念你,別愣沖好漢。」口中雖這麼說,眼中已經卻流出了淚水。他剛才的行徑當真大出我的意料,沒想到他竟如此的重情重義,知道自己腳上有傷,怕自己跑不了反而拖累了我,所以才有了那種舉動。對此,我心中甚是感動。

    王子藏在另一個柱子後面,不依不饒的對我叫道:「你可真耽誤事兒,白白浪費了一次小爺仗義救人的好機會,現在連刀都沒了,使什麼和這怪胎鬥啊?難不成……」他話沒說完,那怪物突然紅眼暴睜,厲聲高吼,大踏步著向王子衝了過去。

    王子「哎呦」一聲大叫,雙手扶地向反方向爬了出去。別看他腳上有傷,但這爬行的速度真不比一般人跑的慢。只見他像只泥鰍一樣,在屋裡的各種傢俱陳設後面穿梭遊走。那怪物的行動比血妖遲緩了很多,一時間倒也抓不住他。

    我看著這驚險的場面心中緊張的要命,同時見到王子滑稽的樣子也忍不住有些想笑,當真是哭笑不得。

    正在這時,我無意間忽然看到大鬍子身邊的牆上有一排血字,看上去濕乎乎的好像剛剛寫上去不久。

    我瞇起眼睛仔細分辨那幾個字,上面寫的是:引到我身邊來。

    這是誰寫的?難道是大鬍子?正猶疑間,忽見趴在地上的大鬍子睜開眼睛對我眨了幾眨。

    我驚訝的差點沒咬到自己的舌頭,急忙摀住了嘴,怕自己叫出聲來。原來大鬍子沒死,甚至都沒有昏過去,他只是假裝不省人事,從而蒙蔽那只青面怪物。

    『引到我身邊來』,這話中的含義再也明白不過。我想了一下,心中有了計較。

    這時王子已經到了體能的臨界點,爬行的速度逐漸慢了下來,如果不是有沙發書櫃等多種傢俱的阻隔,他早就被那怪物追上了。

    王子邊爬邊對我大叫:「姓謝的!你到底走不走啊?小爺我累得都快吐血了,你倒好,躲在邊兒上看熱鬧!你要不然就趕緊撤退,要不然你就過來幫小爺一把!」

    要不是當時的情況不允許,我真就要笑出聲來。趕忙從地上撿起一個玻璃水瓶,悄然欺到青面怪物的身後,奮力一擲,水瓶砸在了怪物的腦後,『嘩啦』一聲碎裂開來。

    那怪物猛一回頭,咧嘴對我嘶吼了一聲,轉身就向我撲了過來。

    我哪容得它碰到我的身體,撒丫子就在屋裡和它打起了遊擊。王子則仰面朝天的躺了下去,口中大叫:「奶奶的!真是累死爺爺了。」也不知他口中的奶奶和爺爺到底是不是一對兒。

    雖說那怪物的行動速度並不如何迅速,但也比一般人要快了許多。轉了半晌,我也漸感體力不支,便逐漸地靠近了大鬍子的身邊。

    這時,腳邊的大鬍子以極輕的聲音對我說了一句:「趴到我身後。」我一聽這話,頓時有了一種獲釋的感覺,沒再多想,依言在大鬍子的右手邊臥倒了。

    跟著,身後『通通』的腳步聲響起,那怪物已經緊隨著我追了上來。

    眨眼之間,那怪物就走到了大鬍子的身體旁邊,低頭俯視著我,通紅雙眼中充滿了凶殘,還有一絲得意,彷彿是因為抓到了我而感到沾沾自喜。

    躺在不遠處喘息了一會兒的王子見我突然躺著不動,一時不明白我的意圖,他大為吃驚的喊道:「老謝!趕緊跑啊!你嘬死呢?」

    此時我的心中也有些七上八下的。這怪物明明已經到了大鬍子的身邊,可他為什麼還是不動?還在等什麼機會嗎?但事情下一步的發展已經完全不受我的控制了,一切全都掌握在身邊的大鬍子手裡。

    我沒有回答王子的問話,而是有些怯懦的看著眼前的怪物,一瞬都不敢偏離。

    王子見我不答,以為我受了重傷,連滾帶爬的向我這邊靠攏,口中不停的呼喊著我的名字。

    突然之間,那怪物鬼叫一聲,俯身猛力向我抓來。我的心頓時提到了嗓子眼,全神貫注的盯著大鬍子的舉動。

    當那怪物的利爪將將碰到我的鼻尖之時,只見大鬍子猛然間翻身擡手,五指成抓,極其迅猛的戳向了怪物的胸口。他的動作太快,我幾乎還沒有看清,就聽見『噗』的一聲悶響,大鬍子的整隻手臂,竟然生生的插進了那怪物的身體之中。

    那怪物縱聲狂叫,雙眼欲裂,揮抓就要攻擊大鬍子。

    大鬍子怎容它再有下手的機會,插在怪物身體中的手臂立時青筋暴起,向後一拉,居然將那怪物的心臟整個揪了出來。

    碗大的傷口頓時血流如注,直噴得我和大鬍子滿身滿臉全是鮮血。那怪物的吼聲逐漸變弱,接著便仰天躺倒。

    我激動得難以自制,抱住大鬍子高聲歡呼。王子也趴在地上哈哈大笑起來:「你小子原來沒死!害的我們被這怪胎追了大半天,真有你的。要不是小爺我腿腳麻利……嘿嘿……哈哈哈哈……」

    但大鬍子卻一點高興的意思都沒有,連忙掙脫了我的擁抱,坐起身來對我們急道:「快!別耽誤時間,它還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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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3:46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二章 刺石

    我聽大鬍子說那怪物沒死,先是微微一驚,然後才反應過來。此前那只血妖就是因為一時不死才咬傷了王子,這只不知是不是血妖的怪物雖然被拽出了心臟,但恐怕也不會那麼輕易便徹底死去的。

    大鬍子站起抹了抹臉上的血,然後非常吃力的走到了那怪物的屍體旁邊。

    我見大鬍子的樣子像是真的受了很重的內傷,怕他有什麼閃失,也站起來跟了過去。心中全沒想到自己這點力氣是不是能幫上大鬍子的忙。

    我們走到近前,發現躺在地上的怪物果然還沒有死透,正用凶狠的眼神注視著我們。但它呼吸急促,顯得極其虛弱,看來是無法行動了。

    大鬍子一不做二不休,俯身下去使出他慣用的手法,將怪物的脖頸扭斷。隨著怪物的再次慘叫,這才就此僵直不動了。

    這時大鬍子也因為傷勢過重,全身一震,又噴出一口鮮血,萎頓在怪物的屍體旁邊,猛喘粗氣。

    我見狀雖然心急如焚,但也不知自己能做些什麼,只得蹲在大鬍子的身邊幫他輕拍後背,幫助他調勻氣息。

    王子也掙紮著站了起來,一蹦一跳的湊過來詢問大鬍子的傷勢。

    但大鬍子卻顯得非常痛苦,不斷的咳嗽喘氣,只是搖頭不答。

    我見大鬍子傷成這樣,一時半會恐怕是無法離開的,無論如何也要等他的稍微恢復一些再做行動。便索性坐在地下,自己也藉機休息休息。

    我屁股剛一落地,王子突然「咦」了一聲,訝異的指著怪物的屍體對我們說:「你們看,這孫子還會發光呢?」

    我不明白他在說些什麼,便順著他的手指向屍體看去。果真如他所說,那怪物被大鬍子打穿的傷口深處,似乎的確有什麼東西在隱隱發光。

    我滿腹疑竇的看了看屍體,又轉頭看了看大鬍子。見大鬍子也鎖著眉頭盯著屍體的傷口,便問他:「這光芒的顏色怎麼這麼眼熟?」

    大鬍子略顯緊張的說:「你是說……蛇洞裡的那塊石頭?」

    我用力的點了點頭:「和那石頭放出的光芒一模一樣,難道說他身體裡也有那種石頭?」雖然我心中無比好奇,但卻不敢動手去掏那傷口。一來是太過噁心,我實在是下不去手。再者是我對那種石頭有著強烈的牴觸情緒,蛇洞裡的種種詭異遭遇似乎都與那塊石頭脫離不了幹係,想起來就有些後怕。

    王子沒去過蛇洞,自然不知道我和大鬍子在說什麼石頭。見我對著傷口裡的光線研究來研究去,卻一直是光動口不動手,不免心裡著急。他扯著嗓子嚷道:「你們倆嘛呢?光說不練,打開看看不就不知道了嗎?」說著就撿起了大鬍子丟在地上的武士刀,走過來不由分說,一刀就剖開了怪物的胸膛。

    那怪物死後,身體已不像此前那般堅硬如鐵,與普通人體的柔軟度也沒多大區別。王子劃開怪物的皮膚後,我們三個都不約而同的湊了過去。

    原來發光的竟是那怪物的胃部,閃著螢螢綠光,似乎是胃中某個東西的光芒透過胃壁照了出來。

    王子用問詢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問我看懂了沒有?

    我搖了搖頭,然後努了努嘴,示意他繼續解剖,把胃壁劃開。

    王子似乎頗為樂意做這項工作,好像是在報復這怪物之前追著他滿屋亂爬所受的恥辱。只見他手起刀落,怪物的胃臟被他劈成了兩半。

    眼見從那胃中滾出一顆指甲大小的綠色石頭,他也不嫌噁心,伸手就掏了進去。

    忽然之間,那怪物猛地一聲咆哮,身體亂搖,居然掙紮著要坐起身來。

    我頓時驚得目瞪口呆,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它都被解剖成這樣了竟然還能復活。

    大鬍子正好坐在那怪物頭部的位置,見它復活,急忙用雙手將怪物牢牢的按住。但同時他也眉頭緊鎖,心中對這怪物的突然復甦同樣感到疑惑不解。

    王子被這一幕嚇得不輕,錯愕的看著怪物不停扭動的樣子微微發抖,然後他擡頭對大鬍子叫道:「老胡!還按著它幹嘛?揪腦袋啊!」

    大鬍子的面色灰白,緊咬著牙關說道:「不行,我沒那麼大力氣了。用刀切!」

    我聞言沒做考慮,一把搶過王子手中的武士刀,站起來就對著那怪物的脖子砍了下去。

    刀到半空,忽見那怪物粗壯的手臂擡起一揮,我只覺一股大力打得我骨疼欲裂,武士刀隨即脫手飛出。

    眼見大鬍子已經支持不住,由於用力過猛,嘴角已經滲出了鮮血,我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時不知如何是好,連忙起身要去撿刀。

    這時王子突然拉住我,對我叫道:「老謝,祭法寶!」

    我被他說的一愣,心說這小子是被嚇傻了麼?祭什麼法寶?拿我當姜子牙了?

    王子見我沒聽明白,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喊:「護身符!用護身符!」

    我低頭一看,發現藏在衣服裡面的護身符竟然又閃起了紫色光芒,雖然隔著衣服,但還是遮蓋不住那強烈的光線。

    我急忙從脖子上把護身符摘了下來,攥在手裡問王子:「紮哪兒?」

    王子指著怪物的頭部喊道:「老地方,印堂!」

    我點了點頭,剛要動手,卻聽大鬍子非常吃力的對我叫道:「不是印堂!是石頭!紮那石頭!」

    兩個人說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方法,我拿著護身符一時不該聽誰的,舉到半空的手臂頓時僵住了。

    大鬍子已經到了極限,額頭的汗水涔涔而下,再也堅持不住,用盡最後的力氣對我大喊一聲:「快!」

    我的腦子瞬間空白,根本來不及分析誰對誰錯,本能的用護身符對準怪物身體中的綠色石頭戳了下去。

    那石頭被擊中的同時,驟然間光線暴增,強烈的震動起來。竟震得我手臂有些發麻,險些拿捏不住。與此同時,怪物的身軀開始猛烈扭動,發出了我從沒聽過的恐怖吼聲。

    幾秒鐘過後,綠色石頭的光芒一閃即逝,變成了烏黑色的普通石塊。而那怪物也不再掙紮,全身一鬆,就此不動了。

    大鬍子滿身汗水,嘴唇微顫,但表情卻是如釋重負,「呵呵」一笑,癱倒在地。

    我和王子生怕大鬍子有什麼閃失,急忙爬了過去。大鬍子仰面躺著,滿面倦容,微笑著對我們說:「不礙事,稍微休息一下就好了。」

    見大鬍子沒事,我這才鬆了口氣,剛要說幾句安慰的話,突然感覺身邊的怪物有些不對。我心下一驚,忙定睛看去,卻意外的發現那怪物竟然變了模樣。之前那張青黑色的臉膛已經完全褪色,變成了血妖特有雪白之色,臉上的青筋也都不復存在,就連體形也小了許多。現在看來,和普通的血妖一般無二。

    我看的瞠目結舌,一時說不出話來。

    王子也看到了這一變化,被嚇得蹦了起來:「我操!這丫挺的還會變身呢!變形金剛麼?」

    大鬍子斜眼看了看那具屍體,很虛弱的對我們說:「看來我猜的沒錯,它其實還是血妖。」

    我勸大鬍子別多說話,再岔了氣息豈不是傷上加傷麼?有什麼話等咱回去再說,你現在就是抓緊時間休息,再過一會兒無論如何咱們都得離開了。屋裡二百多具屍體,這要是被人發現,估計得槍斃咱們好幾百回。

    大鬍子說只要不再用力就不會加重傷勢了,說說話沒什麼。反正也要躺在這裡休息一會兒,不如分析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我見他執意要說,也就不再阻撓。況且我本身也非常想知道事情真相,今晚發生的事都太過詭異離奇,弄得我現在腦子裡除了霧水就是漿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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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4:07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三章 推論

    大鬍子說根據他的推斷,這兩隻血妖應該一直守在一起,很可能就生活在這個小區裡。它們製作了大量器珠,誘騙小區中的人們服食,然後那女性血妖再用控屍術將吃了器珠的人控制。至於沒服食器珠的人,它們也一併抓來,要麼用來製作器珠,要麼當做口糧。

    這一點我此前也隱隱猜到,見大鬍子如此說,更加印證了我的想法。

    大鬍子又說,這兩隻血妖用控屍術控制活人,用壁虱吸取人的精血應該就是餵養那塊綠色石頭。只不過它們控制的人數太少,所以那塊石頭還沒有成形。

    依照這石頭陰毒的煉製方法判斷,應該與血妖脫離不了幹係,可能是只有血妖才能掌握的特殊秘法。而且從外形來看,這石頭跟蛇洞中的那塊綠石如出一轍,只是體積上大小有別,看來蛇洞這個地方必然與血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男性血妖服食了綠色石頭,所以變得比普通血妖厲害了不少,而且形貌上也有了變化。但正是由於那塊石頭太小,還沒成什麼氣候,是以他的威力並不是十分驚人。如果要是供養到了蛇洞中的石頭那般大小,恐怕今天我們三個人都得沒命了。

    最後,大鬍子說他有一點沒想明白,為什麼這兩隻血妖如此心急,不等精石煉的更大些再做使用?

    我聽大鬍子說完,略想了一下,然後做了一些補充。

    這兩隻血妖殺了整個小區的人,可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的。或許是一夜之間,最多也不會超過兩天。這樣它們就能在短時間內封閉消息,不被外界知道。不過這個計劃,它們可能實施了很久。

    首先它們應該用了很長的時間擴大地下室,如果要不被人知道,就需要長時間的耐心和毅力。

    而後它們開始製作器珠,由於不能批量殺人,所以器珠的製作量也不會很大。

    等到器珠夠數,它們就算好日子,在朔月之夜的前一天開始騙人服食,將整個小區的所有人都控制。

    或許這期間有一些小區以外的人來到這裡,比如送報紙的或串親戚的,估計都被它們一一收入囊中,最終變成了屍體。

    它們之所以約咱們必須今晚見面,可能並不是因為它們在朔月之夜的威力更大,而是明天天亮它們就會離開這裡。因為整個小區的人全部失蹤,在當今社會,這種事最多只能隱瞞一個晚上。

    因為急於離開這裡,所以它們無法等到那塊石頭成形,只得提前服食,所以才造成了威力不夠大的後果。

    看來這兩個血妖的智商真的很高,明明是兩隻,但卻只現身一隻。甚至那女人被大鬍子殺死,另一隻都不肯出來,直到有把握偷襲成功的時候才肯現身。足見它們的耐性真是非同猩。

    但話又說回來了,血妖處心積慮的殺人、控屍、吃石,直到把我們騙至此地,似乎每一步都計算的嚴絲合縫,而且處處都透著極強的耐心。可它們為什麼這麼注重時間?為了及時逃離現場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還有一點很值得注意,它們將一切的行動都安排在朔月之夜進行,會不會它們服食精石的時間是特定的?必須要在朔月之夜才能服食,而別的時間都不行呢?

    大鬍子贊同我的看法,雖然還找不到確鑿的證據,但他認為這種推斷比較合理。它們整套計劃的前期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為何會在最後一步的時候偷工減料?如果不是由於時間的限制,恐怕它們不會這麼急不可耐。

    做了系統的分析之後,我們大致掌握了整個事件的真相。我看了看時間,從進入這個小區到現在,已經折騰了近4個小時了。如果再不快點走,恐怕後患無窮。

    於是我提議,我和王子分頭在這房子再仔細搜查一遍,找一些汽油、酒精、食用油以及衣服布料等物品,用來最終焚燒現場。大鬍子再稍微休息一會兒,等一下我們回來,就得趕緊撤退了。

    鑒於王子腿腳不靈便,我就讓他在一樓搜尋,自己則上了二樓。

    在二樓最裡面的臥室中,我無意間發現了一張照片,是那兩隻血妖的合影。

    兩個人當時笑得很開心,緊緊的摟在一起,看樣子像是一對情侶。在他們背後,有一個形狀奇特的山峰,看來是當初一起旅行時留下的照片。

    我舉著那張照片歎了口氣,心想不知那時他們是不是已經成為血妖了。看他們那幸福燦爛的笑容,真難以相信這兩個眉清目秀的佳人其實是無比殘忍的殺人狂。

    猛然間,我腦中有一個影子閃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麼,彷彿是一條極其重要的線索。但這影子一閃即逝,再怎麼努力回憶也記不清剛才那種感覺是出於哪裡。

    我頓時急得一身是汗,因為我心裡清楚,剛才閃過的那條信息非常重要,如果抓住這條線索,或許會改變整個事件的格局。

    我閉起眼睛仔細回憶,但越想越是心亂如麻,剛才那種隱隱約約的感覺已經徹底消失不見了。

    眼下沒有足夠的時間再多做這種事情了,雖然心有不甘,但時間緊迫,也只得作罷。我將那張照片連著相框都裝進了兜裡,抱著幾條棉被和幾瓶白酒走回了一樓。

    不一會兒的功夫王子也走了回來,抱了不少的醫用酒精和食用油,還有一些衣物。

    按照我的指示,我們將酒和油都灑在了事先準備好的易燃材料上,再均勻的分佈在整個房間中。

    我回身攙起大鬍子,對他說:「我先扶你出去,我和王子再回來點火。」

    大鬍子的表情有些古怪:「那倒不用,我自己能走。不過我還想求你件事。」我微感詫異,於是點了點頭,讓他有什麼事儘管說。

    大鬍子環顧了一遍整個房間,語氣有些惆悵的對我說:「除了那兩隻血妖,這房子裡的每個人都是無辜的,他們不明不白的慘死在了血妖的手中,甚至很多人是飽受摧殘而死。這麼多的屍體我們來不及處理,你一把火燒了房子,也算是為他們送葬了。但是……」他用手指著那兩具血妖的屍體:「這兩個畜生不配和他們葬在一起,你把這兩個畜生移開,不要和這些人放在一個房間裡。」

    聽了這一席話我有些黯然,想起這些無辜民眾生前所受的非人手段,心中不免陣陣酸楚,胸口間隱隱作痛。這些人活著的時候,已經受盡了最痛苦的折磨,如果人真的有靈魂,的確不應該在死後還讓血妖繼續再褻瀆他們。

    我眼含著淚光對大鬍子說:「你放心,我不會讓這些人死後都不得安寧的。」說完便將大鬍子扶到柱子旁邊,讓他靠著柱子再休息一會兒。然後把王子叫過來,帶著他再次進入了那間地下室。

    我指著被大鬍子踢倒的銅爐對王子說:「再努把力,跟我一塊兒把這東西扶起來。」

    王子不明白我的用意,但知道我既然有此安排必然就有用途,也沒多說話,和我一起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將那銅爐又掀了過來。

    安置好銅爐後,我們回到客廳,我扛起了男血妖的屍體,讓王子拖拽著女血妖的屍體,大鬍子則撿起那女妖被揪掉的頭顱跟在後面。

    我邊走邊對大鬍子說:「讓它們也嘗嘗被熬製的滋味,這個辦法你喜歡嗎?」

    大鬍子勉強一笑:「只有你能想出這麼古怪的手段來。」我說這算什麼,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優良傳統。

    說話間又回到了地下室,我把扛在肩上的血妖扔進了銅爐之中。就在這時,從那血妖的褲腿之中不知掉出了一個什麼東西,吧嗒一聲,落在了我的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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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4:28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四章 古卷

    我低頭一看,原來是個黃色卷軸,便伸手撿了起來。

    這卷軸紙質古樸,顏色已經嚴重泛黃,看樣子是個非常有年頭的古物。而且其紙張甚厚,上面還塗了一層油膏,保存的也很是妥善。

    我好奇的將這卷軸展了開來,想看看裡面是什麼內容。卻發現這卷軸似乎不全,最左側的紙邊參差不齊,很明顯是被撕開過。再看卷軸中的文字,更是一頭霧水。

    映入眼簾的,是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然而我卻一個都不認識。每個文字都包含著中文的筆畫,但又明顯不是中文。有些像日文和韓文,但與這兩者也有很大的區別。

    大鬍子和王子也都好奇的湊過來端詳這個古卷,兩個人看了幾眼,臉上同樣顯現出了茫然和不解,和我一樣,誰都沒能看懂。

    王子嘟嘟囔囔的說:「這叫什麼字?中不中洋不洋的,天書啊?」

    我盯著這些文字看了一會兒,還是毫無頭緒,擡頭對他們說道:「不知道是什麼文字,但很可能和血妖有著直接的聯繫,這東西很重要,我們帶回去再做研究。」正說著,我忽然發現卷軸的左上角有兩個另類的文字,這兩個文字與其他文字的區別很大,竟然是古篆體文字。

    由於我當初學習的是美術專業,所以也粗淺的涉獵過一些篆文的知識,雖然學的不深,但多少也能認識一些。這古卷中的所有文字都是用一種怪異文字著成,別說認識,就連見都沒見過,因此這兩個篆字擺在這裡就尤為的顯眼。

    我回頭對王子說:「過來看,這是不是篆字?」

    王子本來已經走到一旁,聽我這麼一說,又把頭湊了過來。他看了一會兒說:「嗯,像。這兩個字和其他文字根本不是一類,倒是很像篆字。不過是篆字也沒用,小爺我根本不認識。」

    我說我也沒指望你認識,你除了認識大妞就不認識別的了,不過我好像倒是能認出來。

    王子聽我說我認識這兩個字,頗為好奇讓我說出來聽聽。

    我指著卷中的文字說道:「你們看這些奇怪的文字,都是依照古文的寫法,豎排書寫,排列是由右至左。但這兩個文字卻不一樣,雖然也是由右至左,卻是橫排書寫,而且用的是與全文完全不同的篆體,這明顯就是這些文字的標題。」

    王子聽得大點其頭,催著我別賣關子,趕緊說說那兩個字寫的是什麼。

    我又仔細的看了看那兩個文字,繼續說道:「我也不能保證我猜的全對,不過……這好像是『鎮魂』二字。可惜的是這卷軸被撕掉了一部分,『魂』字中的『雲』字被撕掉了一半,但我想應該沒錯,八成是個『魂』字。」

    王子小聲念叨著:「鎮魂……鎮魂……這算是什麼書名?沒聽過。不理解。」

    我擺擺手:「別琢磨了,這古卷裡有好幾萬字,照咱們這麼猜得猜到猴年馬月去?趕緊該幹什麼幹什麼吧,管他鎮魂還是真混,麻利兒的把血妖收拾了,燒房子走人。有什麼事回家再研究。」

    於是我們把兩隻血妖的屍體扔進了銅爐之中,倒上油,點上火,便離開了地下室,並緊鎖了房門。

    到了客廳,我們三個各自換了一身衣服,免得一身血汙的太過紮眼。然後我讓王子和大鬍子先出去,省的一會兒跑的太慢再有什麼閃失。

    等他們離開房間後,我對著房間內的眾多屍體深深的鞠了幾個躬,心中默念:此前我殺你們也是為了幫你們解脫,在陽世你們受苦了,希望在陰間能有個好歸宿。你們的仇我會幫你們報,只要我還活著,就不會放過那些惡魔。一路走好吧……

    禮畢,我便一把火點燃了房間。

    衝出房子後,我們三人匆匆的離開了小區,隱藏在了遠處的樹林之間注視著小區中的動靜。

    不大會兒的功夫,眼見那小區中火光沖天,隨即傳來幾聲爆炸的巨響,想必現場已經化為火海,這才安心的徹底離開。

    按王子的意思,我們三人應該馬不停蹄的回到北京,免得被警察發現。但經此一役,我的心裡素質變得出奇的好,不但不再像以前那樣膽小如鼠,遇到殺人這類大事,也變得處事不驚起來。

    我並沒按照王子的意願行事,而是帶著他們在天津的市區裡遊玩了一天,裝的就像正常遊客一樣。大鬍子和王子雖然身上有傷,但全天都是包車出行,也沒受多大罪。

    次日,我安排王子帶著大鬍子坐火車回京,自己則選擇多留兩天。這樣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分開行動能減小目標,不容易引起懷疑。二是順便探聽一下坊間是否有發生大案的傳聞。

    等王子和大鬍子離開了天津,我便以出差路過為由回家探望了一趟父母。父母與我多日不見,自然是特別的喜出望外。

    一家人怎麼開心暫且按下不表。且說我在家中住了兩日,在天津的各大報紙和電台中都見到了東驪花園失火的報導,但由於火勢過猛,現場已經燒得慘不忍睹,所以查明原因還需假以時日。

    我見事情到此地步也算圓滿解決,便動身回了北京。

    王子和大鬍子都在我家裡養傷。王子剛一回京就去了醫院,不但縫合了傷口,還格外小心打了幾針狂犬疫苗。

    大鬍子則沒去醫院,而是寫了個藥方讓王子去同仁堂抓藥,自己熬藥服食。

    我見大鬍子吃著中藥,突然想起在蛇洞中被蛇咬傷後,體內的餘毒還未除淨。便勒令大鬍子速度開出方子來,別你們的傷都治好了,最後我卻被蛇毒害死。

    隨後的幾天我們三個都躲在家裡蒙頭大睡,大鬍子和王子是因為受傷後體虛嗜睡。我雖然沒受什麼傷,但由於那晚的打鬥過於拚命,不免覺得勞累過度,也懶洋洋的不想動彈。

    這日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打盹,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我抹了抹口水,沒好氣的接起電話正要發火,但電話裡竟然出乎意料的響起了高琳的聲音:「小添!最近幹什麼去了?怎麼一直沒找我?」

    我舉著電話愣了一會兒,說心裡話,這些日子過得足夠充實,我竟然把她給忘了。此時我覺得有些尷尬,不知說些什麼好,便敷衍道:「哦,沒幹什麼,畫室的工作太忙。」

    高琳的聲音變得高亢起來:「你騙人!我去畫室找了你幾次,你根本不在!」

    我被她戳穿,覺得非常難堪,只好狡辯說:「你沒明白。我畫室接了個活兒,幫人家畫酒吧的裝飾畫,一直在家畫,所以沒去畫室。」

    高琳半信半疑的哼了一聲:「才不信呢;騙人。那我去你家看看你的大作怎麼樣?」

    我心裡咯登一下,苦追了高琳這麼多年,從沒聽過她主動要求來我家,當初就算我邀請她都不來,今天這是怎麼了?我有些心虛的問道:「你……你是高琳嗎?」

    高琳聽我這麼問,咯咯的笑了起來:「你連我的聲音都聽不出了麼?虧你還說喜歡我。」

    她這一笑,直把我笑得渾身酥酥的極為受用,但心裡總是隱隱覺得有些不對,輕聲問她:「你這是怎麼了?突然像換了個人似的,中彩票了?」

    高琳嬌笑道:「中你個大頭鬼!不和你說了,我一會兒過去,你去樓下接我,我不認識門兒。」

    我下意識的「嗯」了一聲,但猛然想起大鬍子和王子還在客廳,高琳來了恐怕多有不便,就開始找借口推脫起來。高琳聽我不讓她來,顯得非常生氣,發了幾句小姐脾氣,便氣哼哼的掛了電話。

    我聽著電話中的『嘟嘟』聲,心中空落落的有些悵然若失。高琳突如其來的熱情令我很不適應,多年來都是我賤兮兮的追求她。等到她真的反客為主的時候,我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甚至有些退縮。

    然而更加令人費解的是,在此時此刻,我的腦海中竟然莫名其妙的浮現出了季玟慧的影子,真是不可思議。

    我急忙晃了晃頭,讓自己清醒一些,別想這些亂七八糟的,然後起身走出臥室。

    王子正啃著蘋果看電視,大鬍子也興致頗佳的陪他一起看。這兩天他們倆相處的不錯,也算了了我一件心事。

    我隨手收拾著茶幾上五花八門的飯盒,嘴裡有一搭無一搭的對王子說:「那個……剛才高琳來電話了。」

    王子根本沒有看我,眼睛依然盯著電視:「知道,你不是沒讓她來麼。」

    我一把將抹布丟在了王子的臉上:「聽賊話兒呢?有點兒素質沒有?」

    王子把抹布從臉上拿開,嘿嘿一樂:「您得說您這屋統共多大點兒地方,我倒是想不聽呢,可我躲都沒地兒躲,想不聽都沒轍。」

    我微微一笑:「說正經的,你說她這是怎麼了?原來哭著喊著求她都不來,現在反倒自己要求要來。」

    王子一拍大腿:「這你就不明白了吧!我早就跟你說了,讓你矜持,矜持,你偏不聽,非得上趕著。人吶,都一個德行,你對她越好她就越躲著你。等你不搭理她了,她反而覺得少了點什麼,自然就貼過來了。」

    他這話雖然說得粗俗,但確實有些道理。沒想到這禿子雖然從沒談過戀愛,但對女人的心理倒是門兒清。

    一想起女人,我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季玟慧,心說今天這是怎麼了?幹嘛老想起她來?猛一閃念,忽然想起來大鬍子畫的那張圖還在她的手裡。屈指算來,距離給她那張圖的時間也不短了,怎麼到今天也沒個結果?

    於是我趕忙給季玟慧撥了個電話,問她那張圖研究的怎麼樣了。

    她說初步有了結論,不過還不是非常肯定。

    我說你有結論了怎麼也不通知我一聲?不拿我的事兒當事兒啊?

    她嘻嘻一笑:「你自己的事兒自己都不著急,我急個什麼勁兒啊?」

    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結果,便賠笑道:「好姐姐!是我說錯話了,你趕緊告訴我,那幅圖到底是什麼含義?」

    季玟慧突然變得不高興起來:「我有那麼老嗎?你這姐姐叫的還挺順嘴的。你管我哥都從沒叫過哥哥,反倒跟我叫起姐姐來了?」

    我此刻心急如焚,但又得罪不起這個小姑奶奶,只好耐著性子賠禮道歉。說了一番好話,並約定當晚請她吃頓牛排,這才算糊弄過去。

    等我再次問道那幅圖案的含義時,季玟慧又賣起了關子,讓我到下班點準時去接她,有什麼話,吃飯的時候再聊。

    無奈下我只好順從了她的意思,掛了電話後,我刻意的梳洗打扮了一番,然後跟大鬍子和王子交代了幾句就出門了。

    在季玟慧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了一家裝修華麗的西餐廳。她說她本來不想讓我破費太多,但由於我今天叫了她不喜歡的稱呼,所以這算是懲罰我。

    我心中暗暗發愁,看這架勢,這頓飯少說得吃個六七百,今後的日子恐怕又不好過了。但既然來了也不能扭扭捏捏的,只得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讓季玟慧敞開的點菜。

    餐至一半,我再次問起那幅圖的含義,季玟慧這才似嗔非嗔的將那幅畫拿了出來,然後對我說道:「你這幅圖,我查了很多資料都查不到。後來實在沒有辦法,我就去請教我們院的白教授。以他的學識,天底下考古類的問題本來沒什麼事情能難得住他,但他看了半天竟然也認不出來。我見沒什麼希望了,本想就給你打電話告訴你沒戲。可他昨天突然找我,說他無意中想到了那幅圖的含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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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4:57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五章 籌措資金

    聽她終於說到了正題,我急忙抻長了脖子等著她下面的話。

    季玟慧抿嘴一笑,嗔道:「看你猴急的樣子,你姐姐我還就不說了。」

    我見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當真是面若桃花,明艷動人,不由得看癡了。

    她被我看的有些臉紅,忙收起笑容佯怒道:「別老盯著我看!怪彆扭的。說正經的吧,白教授說你那幅圖案好像是個圖騰,但卻與現在所發現的所有圖騰都有區別,換句話說,就是這種圖騰與所知的任何圖騰都不一樣。後來白教授說有一天他無意間換了一種思維方式,碰巧想通了這個圖騰的來歷。」

    她喝了口水,指著那幅圖案繼續講道:「你這幅圖案的輪廓好像是三個桃子組合到了一起,底對著底,形成了一個倒三角形。但如果把它正過來,形成正三角形的話,那麼它的外輪廓就和鄂倫春族的圖騰非常接近了。」

    我插嘴道:「鄂倫春我知道,是一個人數不多的少數民族。這是鄂倫春圖騰?難道就這麼簡單?」

    季玟慧輕輕拍了我的腦門一下:「別插嘴!我還沒說完呢!」

    我嘿嘿傻笑了幾聲,讓她繼續講。季玟慧白了我一眼,繼續說:「雖然外輪廓勉強吻合了,但中間的部分卻有很大出入。據白教授講,你這幅圖中間部分的四個三角,上下對稱,倒有些像是野獸的牙齒。會不會是對野獸的一種崇拜?這一點他不敢妄下結論。但如果把這四個三角定義為牙齒的圖騰,再結合整個圖案來看,那麼,這個圖案倒是很像是薩滿教中的巫師面具。」

    說完這些,她又停下不講了。我急著知道答案,又催她快點告訴我,別再難為我了。

    季玟慧撅著嘴說:「沒了M這麼多呀M這還是白教授冥思苦想才得到的結論呢,你以為簡單啊?首先,時間短任務重。其次,你除了這張圖以外什麼附帶的資料都沒有,這就等於讓我們大海撈針,白教授要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不會管你呢!反正就這些了,想要知道更多的,就得做更系統的研究,而且還要有多方面的輔助素材,那就不是簡單的幫忙了,而是要提上日程了。不過白教授最後還說了一點,從鄂倫春圖騰和薩滿教面具這兩點來看,都與中國北方的古文化有關,這個圖案的根源應該跑不出東北和內蒙這兩個地方。」

    我歎了口氣,顯得有些默然。沒想到中科院這麼權威的機構都沒能解釋清這圖案的出處來歷,我還能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難不成線索就此中斷了麼?

    這時我突然想起從血妖身上撿到的那本古卷,或許這會是個更大的突破口。於是滿面微笑的對季玟慧說:「玟慧……」

    季玟慧忙揮手打斷我,斜睨著眼睛,假裝生氣道:「少來!準沒好事兒,我才不上當呢!」

    事已至此,我哪裡還容得她推脫,搶著說道:「別那麼絕情,好歹咱倆也朋友一場不是?我再求你最後一件事,就最後一件!我手裡有一篇文字,好像是某種特殊的古文,你幫我翻譯翻譯,除了你我也不認識其他從事這類工作的人了。」

    季玟慧歎了口氣:「唉……我就知道你不懷好意。好吧,誰讓我吃人嘴短呢?拿來我看看。」

    我心想這古卷可不是一般的東西,如果拿到中科院去,再被認定是什麼國寶,到時我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眼珠一轉,留了個心眼兒。謊稱那篇文字被忘在家裡了,明天再給她送去。

    翌日,我讓王子跟我一起把那古卷上的文字描摹到了一張紙上,對於我們這種學美術的人來說,做這種事絕對是小菜一碟。

    季玟慧看到那些文字的第一反應就是相當震驚。她說雖然她讀不出這些文字,但她基本可以確認,這字體很像是古彜文。如果真是這樣,那或許會對考古界又帶來一大發現。並且,她也認得那兩個篆體文字,的確是『鎮魂』二字。

    我見事情有了眉目,便讓她眷翻譯,有了結果第一時間通知我。

    離開中科院,我並沒有急著回家,而是漫無目的的在馬路上遊蕩起來。我心裡有些煩悶,父親不久前給我的資金,在短短數日之間就花的所剩無幾。如果季玟慧的研究結果中能體現出血妖發源地的具體地點,我們下一步的計劃應該就是前往這個所在了。但如今我兜裡的錢連日常的生活都很難維持,出行一事卻又從何談起?

    我和王子的畫室已經接近於歇業狀態,毫無經濟來源可言。可我又不能再次厚著臉皮伸手向父母要,真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更何況我們缺少的還是一大筆資金。

    看來實在不行只有找朋友去借了,但這年頭跟誰張嘴都不好借錢,況且我要借的還是筆不小的數目。

    這時,我想到了一個人——季三兒。我在心中盤算了一下,覺得跟他借錢應該不成問題,便打車直奔潘家園了。

    季三兒見我傍晚這個時間來找他,知道這頓飯是躲不掉了,乾脆提早收攤兒關門,帶我直奔一了家涮肉館。

    席間,我有些扭捏的提出了借錢的事。沒想到季三兒卻格外的痛快:「小意思,借多少?」

    「五萬。」我大著膽子說了個數,心想多說一些總是沒錯。

    季三兒押了口酒:「成!明兒拿給你。」

    他的態度讓我略微感到有些吃驚,雖說我們關係不錯,但我從沒想過他能如此大方。我一臉正經的說:「三兒,我醜話得說在前頭,這錢我可能一時半會還不上。」

    季三兒突然緊張兮兮的看看了周圍,見沒人注意我們,放低聲音對我說:「還不還都不礙事,不過我倒想求你件事兒。」我點了點頭,讓他有什麼儘管說。

    季三兒表情神秘的說:「你手裡的貨,能不能給我出手,讓哥們兒我也賺點兒?你放心,我保證虧不了你的。」

    他這話把我說的一頭霧水,一臉茫然的問他:「什麼貨?我這兒哪有你要的東西啊?」

    季三兒顯得有些不高興了,板起臉道:「得得得!當我什麼都沒說。我是真心實意的拿你當兄弟,你倒好,什麼都跟我這兒隔著一層紗。我問你,你前一陣給我看的那幅圖,還有今天下午給我妹妹的那篇文字,都是哪淘換來的?你那兩樣東西哪樣不和古貨沾邊?拿你哥哥當傻子呢?」

    我被他說的一時語塞,只得硬著頭皮問他:「你怎麼知道那篇文字的事兒?」

    季三兒眉毛一挑:「廢話!那是我妹妹,我問她什麼她還能瞞著我呀?不過你也別怪她,這孩子沒什麼心眼兒,我問她什麼她自然就說了,不像你似的,什麼事兒都跟我這兒藏著掖著。」然後他嘿嘿一笑,又說:「你也別生氣,其實自打那天你給我看完那張圖,我就一直懷疑你小子手裡有貨,所以時不常的打電話問問玟慧你的動向。沒想到今天還真讓我趕寸了,你前腳找完她,我後腳就得著信兒了。」

    我歎了口氣,心說紙終歸包不住火。只好跟季三兒說,東西我是有,不過不是我的,是一個公司做科研用的。即便我想賣,人家也不讓我賣。再說那都是年頭太久的玩意兒,法律也不允許你倒騰啊。

    季三兒說這你就不懂了,這古玩行裡面的道道多著呢。擺在明面兒上賣的,那都是下三流的貨色,以前還能濛濛老外,現在這年頭,連老外都蒙不動了。還有一些成色好點兒的東西,通常都是每家店舖裡壓箱底兒的玩意兒,這種屬於中三流的貨色。這中三流裡面,就包括了從盜墓賊手裡收來的明器。

    既然有中三流和下三流,就必然得有上三流。什麼叫上三流?那就得和文物沾邊兒了,也就是明令禁止買賣的物件兒。但你能說市場上肯定沒有麼?不可能,私底下倒騰的多著呢!有命玩兒的就玩兒,沒命玩兒的就蹲大獄。

    季三兒神情得意的嘬了幾口煙,繼續說道:「你要問除了這些,還有沒有更好的了?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有,那就是國寶。你別以為這國寶就沒人敢碰,今兒個我實話告訴你,你只要敢拿出來,就有人敢收。所以說,你手裡的東西,只要你肯賣,哥哥保準你一夜暴富。」

    他這一席話說的我有些心動,真想把那古卷拿出來賣了。但想了想還是不行,這古卷和血妖絕對有著某種聯繫。這要是一出手,可能就因此失去了尋找血妖的線索,到時後悔都來不及。

    可轉念一想,突然想起了大鬍子手中還有一串屍鈴,那東西用途不大,一來我們都不會操作,拿著反而危險。二來這屍鈴是個邪物,帶在身邊別再招來什麼禍端。

    想到這兒我小聲對季三兒說:「我實話告訴你吧,那幅圖案,我的確是沒有真東西,人家就給了我一張圖。還有那篇文字,其實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見到,不知道原本在哪,估計就是有原本人家也不肯出手。不過我倒是能弄到一串不知什麼年代的鈴鐺,你要有興趣,你可以幫著聯繫聯繫。」

    季三兒聽說我手裡真有東西,立時兩眼爍爍放光:「兄弟,趕緊拿來啊!甭管是什麼年代,先拿過來給我瞅瞅,沒準兒就是個橫貨呢!再說了,那幅圖案和那篇文字的真品可能都是值大價錢的物件兒,那鈴鐺估計也錯不了。趕緊,這種事兒千萬別耽誤。」

    我怕他產生懷疑,所以故意作出為難的樣子,說那東西在人家公司領導手裡,不知要的來要不來,我只能試試。

    季三兒此時急得抓耳撓腮,心中的急躁溢於言表,他抓住我的手說:「兄弟,這條大魚你可不能放跑了,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店了。你跟那個什麼領導好好說說,實在不行多分他點兒。」想了一下,他突然又說:「哎!對!你先拍張照片,把照片拿來我先掌掌眼,如果真是好東西,咱們再說後一步。」

    他這句話一出口,我忽地打了個冷顫,腦子裡猛然有一種想法出現。照片……照片……

    恍惚間,我似乎想通了什麼,這種靈光一現,就和那晚在東驪花園中的感覺一模一樣。

    我急忙聚精會神的閉起眼睛,生怕這次再放跑那種一剎那的靈感。

    照片……照片……

    忽然間我猛地一拍桌子,大喊一聲:「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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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5:21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六章 重大發現

    季三兒被我冷不丁的大喊嚇了一跳,手一抖,杯中的破撒了一身。

    他一邊擦拭著身上的破一邊埋怨我:「幹什麼呢你?喝美啦?事兒還沒成呢,你高興也高的太早了吧?」

    我來不及跟他解釋,趕忙告訴他,我突然想到一件急事,得趕緊回去,賣鈴鐺的事就這麼定了,過幾天我把鈴鐺給他拿來。

    季三兒頓時樂得眉開眼笑,極其慇勤的勸我有事趕緊回去,只要別忘了鈴鐺的事就行。

    從飯館出來,我便火速往家趕。一路上我一言不發,盡力地在心中思索著。黎繼文、血妖情侶、照片、時間……這些信息一條接一條的閃現在我腦海中,而我愈發活躍的思緒,如同一條貫穿線,逐漸將這些零散的信息串聯在了一起。真相,逐漸浮出了水面。

    回到家,我剛一進門就衝進了臥室,手忙腳亂的在屋中翻找起來。

    大鬍子和王子見我發瘋似的一通亂翻,都站在門口瞪大了眼睛看著我,以為我吃錯藥了。

    王子還饒有興致的跟大鬍子調侃起來:「你聞聞你聞聞,滿身酒氣,這孫子肯定又喝大了,找高琳照片呢。」

    我回身嘿嘿一樂:「禿子,你還真猜著了,我的確是找照片呢。不過不是找高琳的照片,」說著舉起一本相冊和一個相框,「是找這個呢。」

    然後我擺擺手,讓他們倆過來,指著兩張照片對他們說道:「前些日子在天津的時候,我就隱約想到有什麼線索好像聯繫到了一起,但一時性急,沒徹底理清思路。今天我突然想到了問題所在,你們看,這是黎繼文的照片,這是那對男女血妖的照片,這兩張照片是不是有什麼共同之處?」

    王子和大鬍子聽我說完,都收起笑容,低頭仔細觀看。幾秒鐘過後,他們同時擡起頭,驚訝的叫道:「他們背後的山,是同一座山!」

    我點了點頭,又指著照片角落處的日期時間說道:「根據黎繼文的妻子描述,黎繼文是在1999年開始變得反常的,你們看這照片的日期,1999年7月11日,由此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測,黎繼文正是在這個地方發生了什麼事,從而變成了血妖。」

    我又指著另一張照片繼續說:「再看這張照片,這對情侶血妖背後山峰和黎繼文照片中的山峰一模一樣。也就是說,這三隻血妖曾經去過同一個地方,就是這座山峰的周邊。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假設,這座山的周圍,有一種什麼物質或者超自然現象使人突然異變,從而變成血妖呢?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我們只要找到那座山,整個任務就等於完成了一半。」

    聽完這段話,王子和大鬍子的表情各異。王子大張著嘴,瞪著雙眼說不出話來,似乎被我這套絲絲入扣的推理折服了。而大鬍子,則是單手托著下巴,一言不發的低頭沈思。

    我感到有些得意,用手捅了捅王子:「犯什麼傻呢?趕緊說說哥們兒我這套理論如何?是不是有點福爾摩斯的意思?」

    王子略顯不屑的搖了搖腦袋:「沒覺得,你這純屬瞎貓碰死耗子。再說了,中國有多少座山?光有名有姓的山就得幾十萬座,沒名的……嘿嘿……我看你得找到什麼時候。」

    我白了他一眼:「你這叫**裸的嫉妒,別自己想不出來就挑我的刺兒。實話告訴你,小爺我自有妙計。」

    然後我點了根煙,慢慢悠悠的把前一晚季玟慧給我講的那些話,原封不動的又給王子講了一遍。接著我又說:「基於白教授的分析,那麼我們就可以把搜索範圍控制在東北及內蒙一帶,甚至可以縮小到鄂倫春人的居住地附近。這樣一來,工作量就小的多了。」

    在我講述的過程中,大鬍子始終低頭不語,似乎還在分析著我此前的推論。但等我這句話剛一說完,他突然擡起頭,兩眼放光的問我:「鳴添,你剛剛說什麼?鄂倫春人?」

    我錯愕的點了點頭:「是鄂倫春呀,怎麼了?」

    大鬍子的表情有些嚴肅:「鳴添,如此看來你剛才的猜測是完全正確的。我本來還有疑慮,光憑兩張照片就斷定血妖的發源地恐怕有些武斷,但你這一說鄂倫春我倒忽然想起來了。八十年前,那個殘害村民的馬大嫂,正是一個鄂倫春人。」

    我聽完這話吃了一驚,忙讓大鬍子仔細說說。

    大鬍子略微停頓了一會兒,繼續說道:「馬大哥當年長期在外經商,一次去關外收購人參的時候,結識了馬大嫂。娶過門以後,就把馬大嫂帶回了四川。可剛一回去,馬大哥就被抓了壯丁,馬大嫂新媳婦沒當兩天就守了活寡。記得好像是馬大嫂在守寡的第二個年頭,曾經回過一次老家。現在回想起來,村裡發生吃人血案的時候,正是馬大嫂從老家回來一個月以後的事情。」

    我長籲了一口氣,心想這次肯定錯不了了,四條線索都指向同一個地方,血妖的由來必定與那一帶某座山峰有著直接聯繫,看來此前付出的努力還是收到成效了。

    王子不知道大鬍子的身世,以前我嫌麻煩,懶得給他講。再說這屬於大鬍子的**,我也不好隨便就說。此時他聽大鬍子講起八十年前的事來,不由得滿腹疑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大鬍子,一臉茫然不解的神色問道:「你們倆說什麼呢?什麼八十年前?誰是馬大哥?誰是馬大嫂?我怎麼不知道這些事?你們是不是還有什麼事瞞著我呀?」

    他一連幾個問題接連問出,我雖然知道答案,但介於大鬍子的關係,自然不好開口。於是我也學起大鬍子當初的樣子,衝著大鬍子努了努嘴,對王子說:「別問我,自己問他吧。」說完轉身去了客廳,心想大鬍子說不說是他自己的事了,我可不當傳話筒。

    次日上午,我將照片中的那座山峰掃瞄進了電腦,然後在各個驢友論壇上廣發求助貼,詢問這座山峰的切實名稱和地點。但一連數日都收效甚微,回帖者大多含糊其辭,真正知道此山的人一個沒有。

    季三兒在這些天裡打了數十個電話,不停的催促我快點把鈴鐺搞到手。我見他催得太急,加上兜裡的銀子也堪堪將罄,便和王、胡二人商量著把鈴鐺賣了。

    王子是天生愛財的主,況且最近幾天他總是抱怨夥食太素,聽說鈴鐺能賣錢,他第一個舉手贊成。

    大鬍子則考慮的更全面一些,他說雖然他也覺得留著這個鈴鐺的用處不大,但這屍鈴能招來壁虱,如果購買者使用不當,或者用來做些害人的勾當,恐怕是後患無窮。

    最後我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把屍鈴中的鈴錘卸掉,讓它出不了聲,這樣一來,這屍鈴基本就算個廢品了。既讓屍鈴失去了本來的功效,又能充當一件古董換來點經費,這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自然得到了二人的認可。

    鑒於大鬍子的各種能力都異於常人,我便讓大鬍子以最精細的辦法將屍鈴的鈴錘拆了下來。大功告成後,我便拿著屍鈴去找季三兒。

    季三兒見我一去,激動得手舞足蹈,然後把我讓進鋪子,關上店門,這才讓我把鈴鐺拿出來瞧瞧。

    我把鈴鐺遞給他,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兒戴上一副眼鏡,把屍鈴端在眼前仔細觀瞧。看了半天,可能看不出個所以然,灰頭土臉的問我:「鳴添,這是個什麼東西啊?」

    我說我要懂還來找你幹嘛?自己出手不就得了?你趕緊找個識貨的來,能收就收,不能收趁早兒還給我,別瞎耽誤功夫。

    季三兒急得滿頭大汗,連說讓我再等一會兒,隨後躲在屋裡打了幾個電話。

    從屋裡出來,他又變得喜氣洋洋起來,讓我別多問,跟著他走。

    出了市場,我們來到不遠處的一個茶館裡面。季三兒要了間單間,讓服務員沏了一壺上好的碧螺春,對我說一會兒買主就來,到時你別出聲,一切聽我的。

    不大會兒的功夫,一個帶著眼鏡的中年胖子走了進來。季三兒忙恭恭敬敬地把那人讓到了上座,口稱此人姓金,是個收藏大家。

    我跟那人客套了幾句,聽他口音應該是江浙一帶人。

    古玩一道我是半點不懂,反正也插不上話,索性一言不發,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兒和那胖子在角落裡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大半天,最終兩人喜笑顏開的握了握手,估計是談成了。

    胖子一口茶沒喝,談好後拿了鈴鐺就匆匆要走。出門前,他還細細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後扔下一句:「小朋友,以後再有什麼好東西的話,儘管開價。」說完就出門了。

    我連忙把季三兒叫過來,問他:「沒給錢就讓他拿走了?你吃擰了?」

    季三兒樂得跟朵花兒似的,拍著我的肩膀笑道:「我的兄弟,你不知道,這金胖子是出了名的收藏大家。他收東西,連玉璽都是先貨後錢,別說這串鈴鐺了。你放心,不出兩個小時,我的賬戶裡就有錢到賬了。」

    我點了點頭,又問他:「那這鈴鐺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值多少錢?」

    季三兒樂著說:「他也不能確定這東西到底是個什麼名目,但從做工和品相判斷,這東西應該是漢代的玩意兒。因為你這是殘品,而且鈴鐺不能發聲,所以金胖子給了咱們20萬。要是個全須全尾的,遠遠不止這個數。」

    我聽得目瞪口呆,咋舌道:「20萬?奶奶的,沒想到這破鈴鐺這麼值錢。」

    季三兒說也不一定真的就值20萬,金胖子聽我一忽悠,以為你手裡還有其他硬貨,所以想交你這個朋友。而且古玩這東西,之所以叫古玩,主要是一個玩字,只要有人喜歡,就有價值,就是圖個樂,為了玩兒。這也就是為什麼他連這鈴鐺的名目都不知道就出錢買走的原因。不見得只有秦始皇的玉璽才值錢,你要是能證明哪塊破布是楊貴妃的奶罩,也有的是人出大價錢,都是周瑜打黃蓋的事兒。

    20萬這個數字遠遠的超出了我的預計,出行的經費問題是徹底解決了。我在心裡合計了一下,然後對季三兒說:「三兒,這回全靠你了,我是一點兒力都沒出。這麼著,賣鈴鐺的錢,你拿10萬,也算我報答你這些年對我的照顧了。」

    我本以為季三兒會嬉皮笑臉的大拍我的馬屁,沒想到我話一出口,他的眼圈卻突然紅了:「兄弟,你真對得起哥哥。倒不是因為這10萬塊錢,10萬塊錢我不缺,對我來說也不算什麼大錢。我就是感動你這份兒心,一共就20萬,你還分我一半,真不枉哥哥我對你的這份兒情誼了。」話雖這麼說,不過10萬塊錢他還是照單全收了。

    又跟季三兒閒聊了一會兒,約定好錢一到賬他就給我轉賬過來,之後我們便分道揚鑣了。

    還沒到家,季玟慧就給我打來電話,我心說他們兄妹倆真是心有靈犀,我前腳剛賣了鈴鐺,後腳季玟慧就給我打電話。沒別的,估計又是一頓大餐。

    於是我接起電話,以輕佻的語氣說道:「喂!怎麼著季大小姐,是不是又想我了……」

    我話還沒說完,就聽季玟慧有些焦急的搶著說道:「你趕緊來一趟我們所,白教授要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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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5:41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七章 出發

    雖然不能確定白教授為什麼突然要見我,但估計八成與那古卷脫不了幹係,於是我便馬不停蹄的直奔中科院去了。

    白教授是個六十多歲的老者,頭髮花白,衣著樸素,打眼一看就知道是個素養頗高的學者。

    他見了我呵呵一樂:「你就是小季經常提起的那個謝鳴添?」

    我走上前去和他握了握手:「白教授您好!我是謝鳴添,不知道您找我來……?」

    白教授示意讓我和季玟慧都坐下,也不客套,直截了當的說出了叫我過來的緣由。

    原來是他此前看了我那幅圖案以後,總覺得這是一大發現,這圖案的背後或許牽連著某種還未開發出來的歷史文化,是以此事他一直掛在心上。

    沒想到幾日後季玟慧又給他送來了那篇文字,白教授得知這篇古怪的文字又是出自我手,便對我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據他分析,圖案和文字都是由我提交,證明這兩種東西必然有著某種聯繫。然而這兩種東西的實際面目卻又風馬牛不相及,一個是暗含著中國北方文化的圖騰,一個是寫滿古彜文的古怪文字,這一南一北是如何聯繫到一起的?這件事另白教授大惑不解。

    他覺得此事另有玄機,而這玄機的關鍵所在就是我本人,所以他便讓季玟慧把我叫來,想跟我好好談談。

    我說我不瞞您說,我也是奇怪這兩種東西為什麼會聯繫到一起,所以才來請教您。您要是跟我探討這事情背後的真相,那可真是找錯人了,我比您還犯懵呢。

    白教授微微一笑,他說這個我自然知道,找你來不是要跟你探討,而是想問問你,你這篇文字的原本在何處?可否拿來讓我一觀?說實話,這篇文字我們沒有完全破譯出來,只翻譯出了很小的一部分。因為這篇文字並不完全是古彜文,而是一些與古彜文有些相近的另一種文字,其中有些是現在已經破解的古彜文,還有很大一部分,我們還從沒見過。

    說著他遞給我一張紙,上面寫了幾十個詞彙和斷斷續續的句子,這便是從那篇文字中翻譯出來的。

    我不及細看,把那張紙揣進了兜裡。然後眼珠一轉,覺得現在還不能把古卷原本拿出來,便推脫說原本不在我手裡,就連見都沒見過。

    白教授眼含深意的打量了我一會兒,開門見山的說:「這樣吧,我也不和你繞圈子了,既然你的原本還不想示人,那我也不勉為其難。我想組織一個考察隊,專門去一趟東北,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調查清楚。資金我來出,你有沒有興趣參與?」

    他越這麼說我越感到糊塗,考古的事我一竅不通,何必非要我這個門外漢參與其中。

    又經過一番詳談,我才徹底摸清白教授的心思。

    原來白教授雖然沒有翻譯出那本古卷中的全部文字,但他從『鎮魂』這個標題和其中的幾個詞彙裡隱隱猜到,這或許就是《漢書?藝文志》中提到的那本《鎮魂譜》。據說這是一本奇書,記載了不少長生秘法和奇門秘技。

    已近古稀之年的白教授本來已對名利二字看得很淡,但這本書的突然出現,讓他的心態發生了重大轉變。他認為這是一個百年難得的機會,這或許能給他帶來人生中最大的輝煌。

    在他看來,《鎮魂譜》與那個神秘圖騰之間必然有著某種聯繫,如果能將整件事搞清,或許會發掘出至今還不為人知的古代文明,這絕對會震驚整個考古界乃至全世界。

    他很清楚,《鎮魂譜》的原本很有可能就在我的手中。但他沒辦法用強制的手段讓我交出來,為了能順利進行深一步的研究,他只得拉我入局,這樣就等於掌握住了《鎮魂譜》的原本。到時如果真的有重大發現,我的功勞必定不小,屆時我自然會將《鎮魂譜》的原本貢獻出來。

    聽他說完,我心裡對此人的評價大大降低。沒想到這老狐狸竟如此道貌岸然,為了留名青史他還真捨得下血本,居然自掏腰包組織考古隊。

    我心想,反正我們本來也正好要去東北和內蒙一帶,與其自己花錢,還不如讓這老狐狸出資。再說我們三個對歷史知識一竅不通,如果跟著考古隊在一起,的確是事半功倍。

    此時我覺得已經沒必要再跟他拐彎抹角的了,於是撚了撚手指,做了一個點錢的手勢:「那如果我接受了這份工作,酬勞這方面……」

    白教授伸出五個手指:「事成之後,給你50萬,這麼樣?」

    我沒想到這老頭子出手居然如此闊綽,可見這件事對於他來說至關重要。心說白來的錢不賺白不賺,便欣然道:「既然您這麼盛情邀請,我再推辭就有點兒不識好歹了。不過咱們還是先禮後兵,我有幾個條件,如果您能同意,我才能答應您的要求。」

    白教授微笑著拱了拱手,讓我有什麼條件不妨直說。

    我也不再客氣,直言不諱的說:「第一,我有兩個夥伴,是和我形影不離的,這次出行,必須帶上他們。第二,我們的行動不受考古隊約束,一切由我們自行安排。第三,咱們白紙黑字,草簽個協議。倒不是怕您賴賬,只不過這種事還是辦的清楚些,這樣對咱們雙方都好。」

    白教授呵呵大笑,讚許道:「好好好4不出你小小年紀到還挺幹練的。那就依你,希望咱們合作愉快!」

    商定後,我們當場擬了一份合同,雙方簽字後,這事就算敲定了。

    最後白教授交代,出發的日子定在一個星期以後。這邊的領隊是他的一個學生,叫周懷江,隨行的包括季玟慧以及另外三人。

    和白教授話別後,季玟慧一直把我送出了中科院。一路上她始終沈默不語,秀眉微蹙,情緒低落,顯然是有什麼心事。

    走到大門口,我問她:「玟慧,你是不是心裡有什麼事?」

    季玟慧擡頭望著我,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裡閃出一絲憂慮:「鳴添,你是不是特別看不起我?」

    我微微一怔:「這是哪兒跟哪兒啊?我憑什麼看不起你?你到底怎麼了?」

    她歎氣道:「我不知道白教授叫你來有什麼事,沒想到他是為了他自己的功績。我以前真沒看出來,原來白教授竟然這麼的……這麼的……」

    我見她語塞,搶著說道:「這麼老奸巨猾是不是?」

    季玟慧微一遲疑,然後纖弱的點了點頭。

    我情不自禁的用手捋了捋她頰旁的幾絲秀髮,安慰她道:「你想的太多了,所謂老謀深算,正是指他這種人。平時人五人六的滿口大道理,其實肚子裡裝的都是功名利益。不但你看不出來,如果他不想外露,有些人一輩子都看不出來。再說我又怎麼會怪你?你又沒做錯什麼事。相反的,我還得謝謝你呢,給我攬了這麼一樁美差,不但能出去旅遊一趟,還能掙一筆大錢,我高興還來不及呢!」

    季玟慧聽我這麼一說,情緒總算舒緩了下來。隨即她抿嘴一笑:「你能這麼想就好啦!我還擔心你認為我和他同流合汙呢!」

    我見她嬌艷嫣然的樣子,頓時心跳加速,臉憋的通紅,真相捧著她的臉親上幾口。

    季玟慧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腦門,嗔道:「想什麼呢你?」

    我紅著臉撓了撓頭皮,也不知該說什麼好了。趕緊搪塞了幾句,隨後慌慌張張跟她告辭,灰溜溜的跑了。

    一路上我心亂如麻,腦子裡儘是季玟慧的影子。回憶起她的一顰一笑,當真是心動不已。心說自己這是這麼了?難道真是把高琳忘了喜歡上季玟慧了?可不能見異思遷啊……

    此後的幾天裡,我穿梭在北京的各個地下市場中,搜羅一些特殊裝備。我心裡清楚,這次的旅途肯定會遇到重重險阻。由於是探尋血妖的老窩,保不齊會發生幾場惡鬥。為了避免再次陷入此前手無寸鐵的窘境,我托了很多關係,輾轉的找到了一個出售違禁刀具的地方。

    我挑選了一把蘭博Ⅱ號戰鬥匕首,大鬍子則選擇了更為犀利的D8軍刺。王子果然是與眾不同,為了與我們區分開,他竟然要了一把巴克757野營手斧。

    此外,我們還購買了阿爾法戰術手電、軍用手套、救生繩、指北針、冷煙火等物品,甚至還每人配備了一隻音色不同的救生哨。

    每件東西都價格不菲,光這點兒裝備,就花掉我2萬塊錢,著實的讓我心疼了一把。

    一切準備就緒,我見還有些時間,便留在家中和他倆分析起白教授翻譯古卷的那張紙來。

    這張紙上記錄了大約四五十個詞彙,大多是一些很平常的助詞。其中比較顯眼的,包括屍體、催動、蟲豸、生者、幻象、永生、神力等等。從詞彙的表面意思判斷,這《鎮魂譜》中極有可能記載了控屍之法。如果真是這樣,那此前東驪花園中群屍湧動的場面就好解釋多了。

    然而那兩隻血妖為何能認得這些神秘文字,這《鎮魂譜》又是從何而來?這一點,對我們來說還是一道無法逾越的謎題。

    此外,紙張下面還寫著十幾個雜亂無章的句子。大部分非常難懂,甚至無法讀通。但其中有一句比較容易理解:「幻象……癲狂……服桉可避之……」

    雖然這句話並不完整,但從字面的意思推斷,前半句似乎是在說蛇洞中那塊綠色石頭帶來幻覺的情景,而後半句好像是介紹了一種避除的辦法。

    服桉可避之……

    桉?這是個什麼物種,我和王子都沒聽過。

    熟悉植被和草藥的大鬍子告訴我們,桉應該指的就是桉樹。這種樹北方幾乎沒有,但在四川西部和西藏這種海拔較高的地方還是比較常見的。

    這個問題可難倒了我,如果文中這句話所言非虛,那就是說服食桉葉便能避免被幻覺侵襲。但現在離出發的日子已經很近了,我到哪裡去找桉葉?一時無計可施,抱頭苦想起來。

    大鬍子見我這樣,忽然呵呵的笑了起來,他說你們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難倒你們不知道風油精中的主要成分就有桉葉油嗎?

    我和王子聽了這話都瞠目結舌,萬萬沒想到我們認為最難解決的問題其實是最簡單的一件事。而更加出人意料的是,解決問題的其實正是隨處可見的普通風油精。

    翌日,我去藥店買了300瓶風油精,以備不時只需。藥店服務員從沒見過一次性買這麼多風油精的主,都以為我是其他藥店派來斷貨的。為此,我著實的費了一番口舌。

    出發前兩天,季玟慧打來電話,要我提供我們三個人的身份證,準備給我們訂機票。

    考慮到我們的裝備裡有很多違禁物品,加上大鬍子這個老妖精根本就沒有身份證。我只得告訴季玟慧,我們因為有其他事要辦,所以單獨出發,回頭把火車票錢給我們報了就行。

    為了迎合我們的時間,考古隊只得臨時改變了行程,最終約定好四天後在內蒙呼倫貝爾市的海拉爾火車站匯合。

    兩日後,我們三個整肅一番,便踏上了開往北方的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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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6:10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八章 目擊者

    由北京到海拉爾的火車足足開了將近四十個小時,起初我們三個還興致頗高的有說有笑,到後來聊的幾乎都沒話說了,只得各自蒙頭大睡。

    下車後,我見季玟慧一行人早早的等在那裡,覺得有些過意不去,趕忙過去賠禮道歉。順便給她介紹,這是王子,這是老胡。

    這時從季玟慧背後擠過來一個中年男子,氣哼哼地指著手錶說道:「你們看看,這都幾點了?我們坐飛機過來才3個小時,你們倒好,非要坐什麼火車,足足讓我們等了6個多小時。什麼事還沒做呢就搞特殊,真不知道白教授是怎麼選的人。」

    說這話的人大約四十歲上下,戴著一副極大的黑框眼鏡,頭髮亂糟糟的,衣服也褶皺不堪。如此的不修邊幅,看樣子就是那種典型的書獃子。

    我聽他說話這麼不客氣,立時就要發作。

    王子比我的反應還大,搶在我前面嚷道:「嘿!嘿!嘿!怎麼說話呢?真他媽拿自己當領導了吧?也不問問哥幾個是幹什麼的。」接著他扭頭問季玟慧:「慧姐,這孫子哪廟的?」

    季玟慧尷尬的朝我們擠了擠眼睛,小聲說:「這是我們隊長周懷江,你們別生氣,他這人就是有點……」

    我不想讓季玟慧為難,便拍了拍王子,讓他克制一下。然後轉頭對周懷江說:「周先生,白教授既然叫我們來就自然有他的意圖。您要是覺得我們不配跟您同行,您就給白教授打個電話,我們巴不得趕緊回去呢。您要是還打算跟我們一塊兒進行下一步工作,那您就多擔待著點兒,鬧僵了對誰都不好。」

    像周懷江這種死讀書的書獃子,哪見過我們這種匪裡匪氣的人。他被我這幾句片兒湯話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臉漲得通紅,哼了一聲,轉身走到了一旁。

    季玟慧撲哧一笑,低聲說:「你可真是壞透了,專欺負老實人。」我朝她做了個鬼臉,壞笑道:「那你老實麼?也讓我欺負欺負?」

    季玟慧「呸」了一聲,紅著臉走開了。

    我們沒再做過多的停留,簡單吃了些東西後,便又上了火車。

    據季玟慧講,考古隊的設計路線是由鄂倫春自治旗開始沿途北上,一路探訪那張圖案的線索。這種大量的探訪工作,運氣好的話一個月左右就能完事,如果運氣不好,空手而歸也是很有可能的。

    我說你們考古就是這麼考的?感情跟警察辦案似的,挨家挨戶的打聽啊?那也太不科學了。

    季玟慧說你別以為只要是考古就得翻書本,翻書本是為了配合調研成果繼續做深度推論用的,不是什麼事都能翻出來。書本上沒記載的怎麼辦?只能逐漸發掘,實地探索。等真正得出結論了,就可以寫成書本供後人參考了。

    我一想倒也有理,反正我們三人對此道是毫無經驗,今後的安排,一切就聽之任之吧。

    考古隊裡除了季玟慧和周懷江還有另外三人,一個是叫程猛的小夥子,是周懷江的學生。人如其名,長得五大三粗的,光看形象誰都想不到他是個考古學者,倒更像是屠宰場殺豬的。不過此人不愛講話,始終悶悶的坐在一旁,看樣子是個老實人。

    另一個男性隊員叫陳問金,湖南人,長得短蠍幹,戴個金絲邊眼鏡。此人是個話癆,說話又快口音又重,也不管我們聽得懂聽不懂,一直雲山霧罩的跟我們神侃。連王子那張婆婆嘴都說不過他,可見此人的功力有多深厚。

    此外,還有個叫蘇蘭的女隊員,也是斯斯文文的不愛講話。無論有什麼事,都輕聲細語的對季玟慧講,基本與外人不交談,甚至包括他們的領隊周懷江。

    又顛簸了十幾個小時,我們在鄂倫春自治旗的阿�河站下了火車。

    這是一個並不很大的小城鎮,然而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此處的繁華程度,與我當初的構想可謂大相逕庭。

    此時我們一行八人,除了大鬍子以外,每個人都是身心俱疲,便在最近的地方隨便找了家賓館住下了。

    之後的幾天裡,考古隊的五人始終奔波於阿�河鎮周邊的幾個村子中,希望能從老鄉的口中獲取一些信息,從而找到突破口。然而事與願違,雖然工作量不小,但每天都是無功而返。

    隨後,周懷江臨時決定改變路線,準備到一些更為偏僻的地方尋找線索。他的理論是:由於這些年發展太快,少數民族地區的居民已經出現了兩極分化。一部分嚮往更加現代化的生活,這類人大多選擇居住在繁華一些的城鎮周圍。另一部分還遵循著古老的傳統,過著原始的生活,故此還留在深山老林之中,這類人大部分都是老人。考古隊現在所需要的,正是這種上了年紀的老人。只有從他們口中,才能挖掘到有利用價值的線索。

    一行八人隨即離開了阿�河鎮,雇了輛車,來到了一個叫北溝的地方。

    這地方可真是有些荒涼了,放眼望去,天似穹廬,籠蓋四野。碧空如洗,綠影婆娑,到處都是原生態景色。

    我們在一個名叫額根堤的老漢家中寄宿,聽說我們是首都來的,樸實的老漢顯得極其熱情:「大夥兒隨便住,啥時候住夠了啥時候再走。」

    大鬍子這兩個月一直生活在都市裡,早就憋的難受,這次到了鄉下,真如脫了韁的野馬一般,在野外轉悠了大半天都不肯回屋。

    當晚他還獵了一隻狍子,洗剝乾淨後,便在老漢家的院子裡烤了起來。

    額根堤老漢見大鬍子故弄著狍子,大加讚賞地誇道:「看不出這小夥子眉清目秀的,竟然還有一手打獵的好本事。咱們鄂倫春人是出了名的獵手,咱們也敬重漢族的好獵手。」說完就端出來一壇自釀的土酒,招呼我們過來一起喝。

    這地方屬於正統的中國北方,每年的平均氣溫不超過20度,農作物本就不多。加上額根堤老漢一家又是獵人,所以晚飯中基本沒什麼青菜。

    本來我在第一次見到火焚血妖的場面後就不再吃肉了,但此時一來是沒有其他東西可吃,二來是經過東驪花園那一役,我對這些事也不再如何敏感了。加上看到滋滋冒油烤肉,再也把持不住,張口大嚼起來。

    額根堤老漢有四個兒女,三個大的都在呼倫貝爾市區打工,只有小女兒烏娜吉留在身邊。

    烏娜吉今年虛歲二十,是個性格開朗的女孩兒。不但見了我們這麼多人不害羞,竟然還端起海碗跟我們喝起酒來。

    席間,烏娜吉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總是盯著大鬍子不放,不停的給大鬍子倒酒添肉,明顯是喜歡上大鬍子了。

    王子看著可樂,小聲開大鬍子的玩笑:「老胡,你不是到現在還沒結過婚麼?我看這丫頭不錯,人家也對你有意,要不你就從了吧!」

    大鬍子嚇得臉都白了,急忙低下頭去悶頭吃肉,連聲都不敢出了。

    吃喝了半晌,周懷江掏出那張圖騰來,問額老漢可曾見過這類的符號沒有?

    額老漢打眼看了一會兒,說這東西咋這麼像咱們鄂倫春的圖騰?不過畫成這樣的還真沒見過。

    烏娜吉湊過來看了一眼,隨口說道:「這畫俺見過,畫在一個人的後背上。」

    她這句話一出口,我們三人都是心中一震,互相使了個眼色,但誰都沒吱聲。

    周懷江見問出了些門道,連忙讓烏娜吉再說的詳細些。

    據烏娜吉講,她姑姑家住在黑龍江塔河縣一帶,她基本每年都過去住上一段時間。去年冬天,她帶著獵狗在山裡打獵,突然發現雪地裡有個人光著身子跑,那個人的後背上就畫著這幅畫。當時她還以為是個瘋子,這麼冷的天不穿衣服還不凍死啊?可她一個大姑娘家,又不好意思過去叫住那人。就這麼一愣神兒的功夫,那人就跑沒影了,怎麼找也找不到了。

    我們三個心裡清楚,烏娜吉所說的這個人,肯定就是血妖。那也就是說,血妖出沒的地方不是這裡,而是黑龍江的塔河縣附近。

    雖然周懷江等人不知道血妖的事情,但他們必然也很清楚,尋訪圖騰的下一站,應該是塔河縣。

    而後周懷江又問了烏娜吉幾句,確實肯定她當時沒有看錯後,周懷江當即就宣佈了次日向塔河縣進發的決定。

    烏娜吉問我們:「你們非要找那個人幹啥呀?那張畫很稀罕嗎?」

    季玟慧拉著烏娜吉的手笑道:「妹子,你不知道,這張圖對我們來說很重要,甚至對咱們國家來說也很重要。如果到時真的能找到這圖案的真實來歷,你也算大大的立了一功呀!」

    聽季玟慧說完,烏娜吉突然滿臉興奮地對我們說:「那俺去給你們當嚮導吧!反正你們也不認識那旮的路,俺帶著你們走,保準錯不了。」說完她回過頭來,用祈盼的眼神望著大鬍子說:「胡大哥,你說咋樣?」

    大鬍子著實被烏娜吉的率真嚇得不輕,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的,愣了半天也擠不出一句話來。然後他用求助的眼神看著我,微微的皺了皺眉。

    我當然明白大鬍子的心思,一是覺得這個大姑娘對他太過熱情,讓他有些尷尬。二是他很清楚我們的目的地肯定會非常危險,怕到時烏娜吉會遇到不測。

    但我個人感覺這個嚮導還是很有必要的,黑龍江的塔河縣我略有耳聞,那裡已經接近中國的邊境。在那種比此地更為原始的地方,恐怕沒有嚮導我們是寸步難行。況且烏娜吉是非常有價值的目擊者,如果沒有她的帶領,我們如何能找到她發現血妖的確切地點?

    於是我低聲對大鬍子說:「放心吧,找到地方後就讓小姑娘回去。」

    大鬍子見我已經做出了決定,也就沒再說什麼。

    我轉過頭,用問詢的目光看著額老漢,意思是問他同不同意讓自己的女兒為我們帶路?

    額老漢喝了口酒,哈哈一笑:「這個寶貝疙瘩是被俺寵壞了,脾氣像個小夥子。她想整啥事,俺老漢是想攔也攔不住的。她願意咋整就咋整吧,為國家出力的事咱絕不含糊。」

    周懷江聽了這話大為高興,忙起身給額老漢敬酒,並大大的美言了一番。他心裡的想法自然和我如出一轍,如果沒有烏娜吉這個嚮導,往後的事情必然是舉步維艱。

    一群人在篝火旁又吃又喝,連唱帶跳,當真是好不熱鬧。酒到酣處,早已酩酊大醉的陳問金竟然還給我們跳了一段湖南土家族的擺手舞,直把一群人逗得前仰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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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2002
王子 | 2014-6-4 23:46:36

第一卷 冰川聖殿 第三十九章 紙錢打車

    次日清晨,其他人都早早的收拾行裝準備出發。而我卻因為昨晚酒喝得太多,賴在床上不肯起來。

    直到季玟慧揪著我的耳朵彈了我幾個腦奔兒,我才勉為其難的下了炕。

    烏娜吉比誰起的都早,不但從村裡雇了輛車,還準備了香噴噴的早飯。

    臨行前,我把額老漢叫到了屋裡,偷偷的塞給他1萬塊錢。額老漢嚇了一跳,忙說這錢俺可不能收,你們那個周領隊已經給了俺1000塊錢,說是算作俺閨女的勞務費。那錢本來俺就不想要,周領隊死活都要俺收下。現在你又給俺這麼多錢,俺可收不起啦!

    我說那個周領隊不是好東西,蒙您錢了。國家有規定,只要僱傭少數民族的同志當嚮導,必須得給勞務費。一共是11000,嚮導本人1萬,家屬1000。這是法律規定的,您不要都不行。那個周領隊本來想少給您1萬,自己把錢私吞了,後來讓我發現了,批評了他一頓,這不把錢給您送過來了麼。

    額老漢哪裡懂得這麼多,見我把國家法律都搬出來了,只好惶恐不安的把錢收下了。他問我:「小夥子,咋你說讓周領隊退錢他就退錢?讓俺說你才是這夥人的領導吧?」

    我說您的眼力還真準,實話告訴您,我就是不願意拋頭露面,所以才讓姓周的假裝領隊,要不是他犯了原則性錯誤,我是輕易不會站出來的。

    一行人與額老漢告別以後,便上了烏娜吉找來的那輛老式卡車。烏娜吉說這是屯子上唯一能盛得下這麼多人的車了,實在沒有別的車可用。

    好在現在正值盛夏,天氣並不寒冷。於是我們讓三個女孩坐在駕駛室,其餘的六個男人都坐在了車鬥裡。

    路上王子問我:「剛才你偷偷跑屋裡跟額大叔說什麼去了?」

    我說我最見不得這種樸實的老人了,一見著心裡就酸酸的。咱們這麼大一群人去借宿,人家二話沒說,又給做飯又給鋪炕,還把閨女派出去給咱當嚮導。這樣的人,你在城裡還能找著一個嗎?就沖人家這份兒真誠,咱就得好好的感謝人家。

    然後我把給錢和說周懷江壞話的事給王子講了一遍。

    王子聽完捂著嘴笑了半天,他說你給老爺子錢我沒意見,我要有錢我也給。不過你可真夠損的,把咱們正義耿直的周大隊長形容成了偷奸耍滑的奸詐小人,他要知道還不得氣吐了血?

    沿途無話。我因為起得太早,和王、胡二人隨便聊了幾句,便隨著汽車的顛簸昏昏睡去了。

    烏娜吉的姑姑家說是住在塔河縣,可實際上還要從塔河縣再向東80多公�才到。加上老式卡車的車速過慢,山路又不好走,我們到達目的地的時候,都已經是晚上了。

    據烏娜吉說,她上次看到那個怪人的地方,是從這裡再向東南方向的蛇頭山附近,大約有四天左右的腳程。不過這一路可沒有汽車能走的道,只能靠步行了。

    我們在烏娜吉姑姑的家中作了兩天調整,除了補充一些裝備和飲用水,還跟當地人租借了三匹馬,用來駝運裝備。兩日後,在烏娜吉的帶領下,我們正式出發了。

    行程的第一段路是由我們所在的村子向東走一段,一直走到呼瑪河畔。然後穿過呼瑪河,再向東南走上兩天,就可以到達蛇頭山了。

    動身後的第一天,除了周懷江以外,考古隊的幾名成員都興致頗高。他們都很年輕,平生頭一次參加正式的考古活動,並且又是到如此偏遠的極北之地,自然覺得又好玩又刺激。

    烏娜吉也是小孩子心性,在大鬍子身邊走了一段,見大鬍子總是不言不語,就耐不住性子和那四個年輕人打鬧了起來。

    大鬍子是個活了上百歲的老妖精,自然是沈穩的緊。王子也是天生老成,不喜歡這種幼稚的你追我趕。但我卻不然,看著幾個人玩得不亦樂乎,心裡也是癢癢的有些躍躍欲試。但考慮到我們三個人身份的特殊性,加上自己又儼然是這三人中的頭領,只得表現的嚴肅一些,生怕周懷江把我看扁了。

    初始的這一段路程,按照烏娜吉的話說,根本不算是難走。這裡都是一望無際的平原,大家得盡量走快些。等過了呼瑪河以後,就該進入森林了。這旮夏天的暴雨老嚇人了,真要是趕上山洪那可不是鬧著玩的。到時被困在林子裡,跑都跑不出去。

    我問烏娜吉:「你一個小姑娘老是自己在山裡轉悠,一轉就是好幾天,你家裡人不擔心啊?」

    烏娜吉笑著說:「這算啥?俺們鄂倫春人打獵的時候,幾個月不回家都是常事。俺爹一直拿俺當兒子養,習慣了。」

    一路上停停走走,到了中午的時候,除了大鬍子和烏娜吉,其他人都已經有些受不了了。別看這地方屬於中國的最北端,冬天酷寒難耐。但到了夏天,一樣是烈日當頭,一點都不比南方涼快多少。

    季玟慧還好些,但蘇蘭的體質很弱,才走了半天就已經堅持不住了。我們只好將一匹馬的裝備分別扛在了自己肩上,讓蘇蘭騎馬隨行。

    大鬍子本來要自己扛下馬匹身上的所有裝備,讓我連忙阻攔了下來。我說你別老辦糊塗事兒,除了我和王子誰知道你異於常人?你一個人扛下一匹馬的負重,那幾個人不得嚇死才怪。

    當晚我們就睡在了野外,為了防止著涼和野獸的侵襲,我們不但點上了篝火,還分派了放哨的任務。除了女人,剩下的六個男人每人一個半小時輪流值班。

    我不喜歡睡到半截再爬起來,便掙著要站頭一班崗。眾人由於一天的跋涉都頗感疲憊,吃完晚飯沒過多久,就各自入睡了。

    我點了根煙,看著天上的星星發呆。寂寥的環境讓我多愁善感起來,想起這兩個的月的種種事跡,真的如同做夢一般。兩個月前,我還是一個渾渾噩噩的傻小子,每天只知道吃飽了混天黑,除了高琳就什麼都不想了。如今我卻置身於這無垠的曠野中,而我現在所做的事,更是自己當初連想都不敢去想荒唐行徑。

    這時,一個人突然坐在了我的身旁。我微微一驚,轉頭一看,是季玟慧。

    我問她:「怎麼還不睡?明天還要早起呢。」

    季玟慧捋了捋鬢邊的秀髮,淡淡一笑:「睡不著,過來陪陪你。」

    我趕忙將外衣脫下來披在她的肩上:「夜裡多涼啊,瞎折騰什麼?」

    季玟慧撅起小嘴,慍道:「真是好心沒好報,算了,我睡覺去了。」說完就起身要走。

    我忙拉住她,悄聲道:「別生氣呀,我不是怕你著涼嗎?我心疼你你還生氣,我這才是好心沒好報。」

    季玟慧用肩膀輕輕的撞了我一下:「呸!誰要你心疼。」

    我正想再逗她幾句,突聽王子在我們身後小聲說道:「差不多得了嘿!大庭廣眾之下打情罵俏,還讓不讓人活了?我可是耍單兒耍了24年了,眼裡可堅決揉不得這種沙子。」

    我被王子氣得半死,回手拍了一下他的大禿腦袋:「滾蛋!該幹嘛幹嘛去!沒事兒瞎搗什麼亂?」

    王子嘿嘿一樂:「小爺我去噓噓,那就不打攪了。你們繼續甜蜜,繼續甜蜜。」

    季玟慧被王子說得不好意思,頓時滿臉緋紅,站起來就要走。我連忙拉住她的手,一臉正經的對她說:「先別走,我有重要的事告訴你。」

    她怔了一下,見我表情鄭重,不像開玩笑,便點了點頭。

    我湊在她耳邊輕聲說:「到了蛇頭山附近可能會有危險,你別問我是怎麼知道的,總之我沒跟你開玩笑。到了那兒以後,你一定要緊跟著我,千萬別離開我的視線。如果……如果我有什麼不測……那你以後就跟緊了老胡,他一定能保護你離開那裡。」

    季玟慧轉過頭,驚疑不定的看著我,以為我是在開玩笑。但見我表情嚴肅,這才明白我是認真的。她想了一下,然後對我嫣然一笑:「好吧!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目的,總之我跟著你就是了。」說完就回去睡覺了。

    那一晚我一直沒有睡好,腦子裡一直在想著季玟慧的那句話。總感覺她口中所謂的『跟著你』,似乎是另有深意才對。

    當夜無話。次日我們繼續趕路,由於我們這些城裡人的體質一個比一個差,故此行進的速度一再減慢。到達呼瑪河畔的時候,已經是我們出發的第三天了。

    穿過了湛藍清澈的呼瑪河,再向前走就正式進入了山區,隨著海拔不斷升高,溫度也逐漸低了下來。

    再走兩日,越過了層層山巒,這才終於到了蛇頭山腳下。

    周懷江等人一路上早就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等到了地方,剛在林中宿下營帳,立馬就在周邊尋覓了起來。

    我們三個見插不上手,只好隨著烏娜吉一起挖坑起竈,生火做飯。好好的一個除妖三人組,如今卻淪落成後勤人員了。

    到了晚間,九個人在篝火旁圍成一團,邊吃邊聊。

    始終不愛言語的壯漢程猛問烏娜吉:「妹子,這深山老林裡,會不會有什麼危險的野獸?」

    烏娜吉點頭說:「那咋能沒有?熊瞎子、老虎、狼什麼的,多著呢。不過這些年老虎見的少了,都讓人打光了。」

    陳問金插口道:「野獸倒是好對付,咱們這麼多人也不見得就吃什麼虧了。怕就怕那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我聽說這種人煙稀少的野山上都是有山鬼的。」

    烏娜吉說:「那可不咋的!俺聽俺爺爺說,有一年他進山打獵,就碰上鬼打牆了,轉了好幾天都轉不出來,差點就要凍死了。最後他迷迷糊糊的,突然瞅見前頭不遠兒有戶人家。他也沒多尋思,直不愣的就闖進去了。那屋裡就一個老太太,瞅見我爺爺進去了,就問他餓不餓?俺爺爺說餓,那老太太就給了俺爺爺兩個饃饃吃,然後讓俺爺爺在炕上睡下了。等俺爺爺第二天一睜眼,你們猜咋著?」

    眾人異口同聲的問道:「咋著?」

    烏娜吉表情誇張的說:「俺爺爺一睜眼就發現自己睡在一個野墳上了,旁邊啥都沒有,房子也沒了,老太太也沒了。俺爺爺嚇的夠嗆,爬起來就要走。結果腿一軟,跪在那野墳前邊站不起來了。低頭一看,墳前邊擺著一盤饃饃,正好少了兩個。旁邊還用石頭壓著一張畫像,畫裡那人,跟頭天晚上見到的老太太一模一樣。唉呀媽呀老嚇人了!」

    季玟慧和蘇蘭膽子都小,聽完這故事都嚇得縮了起來。程猛的臉色也有些發青,看樣子也被嚇得不輕。

    王子平時就喜歡講這種鬼故事,見烏娜吉先挑開了話茬兒,忙急不可耐地說:「大妹子,你爺爺這故事跟我知道的一個真事兒很像啊。」

    烏娜吉忽閃著大眼睛問他:「咋像?王大哥你給說說唄!」

    王子就等著烏娜吉的這句話呢,聽烏娜吉要求他講,便打開話匣子講了起來:「我說的可是真事兒,這事兒發生在北京。大約十年前左右,有一年春節的三十晚上,一個出租車司機為了多掙點兒錢,就沒回家過年,繼續在街上拉活兒。

    「晚上11點多快12點的時候,他發現馬路邊上有個女人打車。這女人沒穿大衣,就穿著一件很薄的白裙子。你們想想,三十晚上,那得是什麼溫度?多冷啊!

    「等這女人了上車,司機就問她:『你怎麼就穿這麼點兒衣服啊?不怕凍壞了啊?』那女人說自己跟家裡人吵架了,跑出來了,然後就不停的哭。

    「司機說你快別哭了,你要去哪兒?我送你。那女人說她要回家,她家住八寶山。同志們,八寶山你們知道吧?就是北京的火葬場。那司機本來不願意去,大過年的去八寶山多晦氣啊。但他覺得這女人挺漂亮,也挺可憐。而且自己又是個尚未娶親的小夥子,就想和這女人多套套近乎,保不齊就能發展出感情來呢?於是就送這女人去了。

    「等到了地方,那女人掏出來100塊錢給那小夥子。小夥子心想這要是找完錢,姑娘下了車,以後就沒什麼機會再聯繫了。就使了個心眼兒,說自己沒帶零錢,找不開。可附近又沒有商店能把錢破開,小夥子就說:『要不然這麼辦,這100塊錢我先拿著,你給我留個地址,等我明天有零錢了,再去你家給你送一趟,你看好不好?』

    「那女人說這樣也行,就給小夥子留了個地址,還寫上了名字。臨走的時候,小夥子還把大衣脫下來給那女人穿上了,想表示一下體貼。

    「第二天,小夥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就直奔八寶山了。結果在附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地址上的那個門牌號,沒辦法,他就拿著地址到處打聽。最後有一個人告訴他:『你這個門牌號啊,不是什麼小區,整個八寶山只有火葬場是這個門牌號。』

    「小夥子心想不可能吧?難道是上當了?於是就去了火葬場。到門口一看,果不其然,門牌號還真對上了。看門的老頭問他你找誰啊?小夥子拿著地址說有個姑娘給我留了這麼一個地址,結果沒想到找到這兒來了。看門老頭說你拿來我看看,小夥子就把地址遞了過去。

    「老頭看了一會兒,說你這個地址明明是我們火葬場停屍房的編號啊,根本不是什麼地址。小夥子不信,說就算那姑娘騙人,也不可能知道停屍房的編號啊?怎麼還能寫的那麼準?

    「老頭說你不信的話我帶你看看,於是就帶著小夥子進了停屍房。進了停屍房一看,還真跟那老頭說的一樣。門牌號對上了,停屍房的房間編號對上了,地址上最後的戶門編號,正好對應著停屍房其中的一個抽屜。

    「拉開抽屜一看,昨天晚上打車的那個女人,就直挺挺的躺在抽屜裡,身上還穿著小夥子給她的那件衣服。小夥子當懲傻了,差點沒嚇暈過去。

    「看門的老頭說這姑娘是被車撞死的,都在這兒停了幾個月了,一直找不到家屬,沒人知道她叫什麼。這明明是個死人,你怎麼可能見過她?

    「小夥子把昨晚的事給老頭講了一遍。老頭說那你這是見鬼了,不信你看看昨天她給你的那張錢。小夥子掏出來一看,昨晚那女人給的100塊錢,竟然變成了一張紙錢。」

    聽到這裡,蘇蘭突然「啊」的一聲,細聲細氣的對王子說:「王……王先生……我求你別講了,我害怕。」眼淚在眼眶裡打轉,看樣子是被嚇壞了。

    我給了王子後腦勺一掌,罵道:「淨他媽出ど蛾子!你看看把人家小蘇嚇的,趕緊賠不是去!」

    王子不好意思的撓了撓腦袋,嘿嘿一笑:「對不起啊妹妹!我要知道你膽子這麼小,我絕對敢不胡說八道。你別生氣,我錯了,我錯了。」說著就一個勁兒的作揖。

    這時,坐在我對面的陳問金突然發出了一聲尖叫,指著我的背後,大睜著眼睛不停的顫抖。

    我瞇起眼睛撇了撇嘴:「你這招都老掉牙了,擱十年前我興許還能上你的當,但如今哥們兒我……」

    我話還沒說完,大鬍子突然閃到我身邊,一把將我推開,厲聲叫道:「小心身後!」

    我這才意識到真的有事發生,在地上打了個滾,忙回頭看去。

    只見我我剛才所坐的位置背後,有一個人正蹲在那裡。面目猙獰,表情扭曲,嘴裡不停的往外流著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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