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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dawien50
公爵 | 2015-2-24 15:08:00

2015年02月24日14:55   
《自由時報》今報導,美河市案在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的投資契約書中,馬前市府聽取建商日勝生的建議,同意市府分回建物以價值較低的商辦為主,接著,郝前市府又在權益分配會議中確認分配比例;馬郝連手讓「建商吃肉、市府喝湯」。北市捷運局今表示,權益分配並非一開始就知道會有甚麼結果,既然監察院已進行糾正,認為當初高估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所以北市府才會與日勝生簽訂協議書,並向日勝生追討76.98億元,現正進行仲裁程序。

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表示,《自由》披露的契約書非密件,北市廉政委員都可取得,有關美河市權益分配比例吃虧、16萬委託鑑價等都已披露過,北市前議員、現任廉政委員楊實秋在政論節目和開記者會已經說過N次,美河市聯開案在前市長馬英九時代簽約,因為需先經過鑑價,所以分配比例是郝龍斌時代定案,就是因為主辦的捷運局有人在底下搞鬼,郝時代才會開9次會議定案分配比例,楊實秋向監察院舉發此案有弊端,監院調查北市府有吃虧而糾正北市府,是郝震怒後責成政風處調查,發現捷運局鑑價報告有不同版本,當時聯開處長和科長造假,政風處將全案移送給廉政署將兩人法辦,案子該查的都查過了,若廉政委員刻意要把馬、郝做連結,只有尊重委員調查權。

據《自由》報導,美河市案造成擁地99.24%的北市府,竟只分回30.75%樓地板的「世界級笑話」,在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的投資契約書中,發現始作俑者,正是馬前市府在契約書中聽取建商日勝生的建議,同意市府分回建物以價值較低的商辦為主;事實上,日勝生既是投資人又是私地主,而分配建議擺明將「蛋黃」分給投資人、「蛋白」留給市府。

捷運局聯開處表示,美河市案在2006年談權益分配,是以當時建議來核算,2008年經市府核定,此案並非一開始就知道結果,既然監察院已糾正,市府也與日勝生簽立協議書,對於市府分回比例需重新鑑價「現正進行補救」,也才會有與建商重新協商,至於相關紀錄及核定結果的資訊都已公開,至於《自由時報》所刊登的是契約書的附件,因牽涉部分個資部分,究竟如何流出並不清楚,但日後只要把個資問題解決,仍會上網公開。另目前與建商的仲裁內容其過程仍不得公開。

北市議員戴錫欽說,市府任何BOT案包括美河市案,若未牽涉到機密,就應全面公開上網,讓大眾可察看檢視,而非選擇性或僅有特定媒體來公開,另若美河市案只要有任何人謀不臧,都應查辦到底。(林媛玲/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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