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確實是個很頭痛的問題,只要你掌握著採購的權力等於掌握廠商的生殺大權,
誘惑就接著來了,但是你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那就得先看老板的眼色了,看老板怎麼說,再來做事才是正確的,
你很剛正不阿的話,凡事公事公辦的話更麻煩,
因為你那會知道那個廠商跟老板有關係,直接告到老板那,你更慘,
你會想說我不收的話,能拿我怎樣,要搞你下台手段多的是,
所以這就是兩難之處,你又不能太靠近廠商,又不能不接近,
最好方式就是請示老板,但不必連吃個飯都要講,
那顯得你太無能了,講重點,挑不重要的說,
但有關到利益,你最好還是以公司利益為前,
要確保自己的利害的方式,就是凡事留下證據,比如有旁人或是書面,
又或是E-mail,免得事後秋後算帳你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