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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17:37:02

當初因為要完成學歷,所以在這家公司待了五年多!

因為月薪大夜才27K,所以決定轉換工作!

跟公司申請離職,公司要求照規定一個月後才能離開。

重點在於:

1.公司人力凍結,不需要交接事項。

2.公司目前也沒生產,幾乎都外購。

3.曾經有跟勞工局申訴其他事項。

感覺公司就是想噁心人,畢竟也有員工離職三天就交代完成。

但畢竟別家公司願意等,所以就讓它噁心下。

如果各位遇到這樣情況,又是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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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strel888
伯爵 | 2015-8-2 19:11:53

其實一般公司都會規定離職交接時間。
但需要多少時間,一般主管有權力決定。
若真沒事可交接,可以跟主管商量,早點放人。
畢竟,無心工作、沒事可做了,每天要見面,主管應該也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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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5728
公爵 | 2015-8-2 19:37:59

依規定來說~~
你到職滿一年~是真的需要一定的交接期~
我沒記錯的話好像是一個月的樣子~
未滿一年~也要提前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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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ho007
王子 | 2015-8-2 20:33:14

我只能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1.公司要開除你,那他要一個月前告訴你並給你資遣費,除非在試用期內

2.員工無故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累積6天,公司可以自動解職...

基於第二點,如果你不想做就明言說做到月底完就好,這樣薪水比較好算

但他要是說要等找到人才能走那你可以用第2點的無故連續曠職三天自動解職來辦理

但要是用了就等於撕破臉,如果他不想你走就可以跟他談加薪

我這邊輪班的工作都是3萬以上起跳的,但多的是12小時制的所以都有4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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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8-2 21:42:03

五樓的大大說的沒有錯,不過,小弟還是建議您等到一個月之後再離職吧,畢竟,職場上阿一定會再相遇的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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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1:45:10

kestrel888 發表於 2015-8-2 19:11
其實一般公司都會規定離職交接時間。
但需要多少時間,一般主管有權力決定。
若真沒事可交接,可以跟主管 ...

有跟主管提過,說要提早。

對主管回:按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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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1:45:59

琪格格 發表於 2015-8-2 20:19
這樣的公司  換吧

準備換啦!

只是要做到申請離職當天滿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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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1:47:27

mizuho007 發表於 2015-8-2 20:33
我只能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1.公司要開除你,那他要一個月前告訴你並給你資遣費,除非在試用期內

恩,我7/29號提的!

跟主管說可以在8/25走嗎?

結果,晚上主管傳LINE說!

照公司規定,7/29提就8/29才能走!

也不知道硬是要把人留下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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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1:48:27

michaellook1 發表於 2015-8-2 21:42
五樓的大大說的沒有錯,不過,小弟還是建議您等到一個月之後再離職吧,畢竟,職場上阿一定會再相遇的

人 ...

自己是想,反正以後都沒交集!

就乖乖聽話囉!

因為兩家公司性質不同,所以應該是碰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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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8-2 21:52:54

星辰淚 發表於 2015-8-2 21:48
自己是想,反正以後都沒交集!

就乖乖聽話囉!

雖然性質不相同,但是,緣分這一種事情真的是非常難說,而且,新的這一家公司,私底下多多少少也會問一問你現在這一家公司您的表現如何,建議還是不要撕破臉的好啊
小弟愚見,還有請大大不要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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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0220g
王子 | 2015-8-2 22:39:01

很多公司的離職規定是因職務而異,如果是基層員工或普通職員要離職需在10天或15天前提出,至於主管級因需職務交接並找人接替則需在1個月前提出,但如果一視同仁都需在1個月前提出是不太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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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3:54:18

michaellook1 發表於 2015-8-2 21:52
雖然性質不相同,但是,緣分這一種事情真的是非常難說,而且,新的這一家公司,私底下多多少少也會問一問 ...

不會,感謝您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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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2 23:55:45

cat0220g 發表於 2015-8-2 22:39
很多公司的離職規定是因職務而異,如果是基層員工或普通職員要離職需在10天或15天前提出,至於主管級因需職務 ...

所以感覺公司在整人,還好新找的公司願意等這麼久的時間!

不然都會錯失很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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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70714
威爾斯親王 | 2015-8-3 18:30:50

如果會想留一線的話
就乖乖做滿一個月在走囉
雖然我也很討厭這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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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Cat
威爾斯親王 | 2015-8-3 19:07:28

都待了5年多,若公司硬要求照規定一個月。你也只能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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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3 20:27:45

kim70714 發表於 2015-8-3 18:30
如果會想留一線的話
就乖乖做滿一個月在走囉
雖然我也很討厭這樣的做法

是不至於,因為主管都歪!

只是對方願意等,就乖乖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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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淚
公爵 | 2015-8-3 20:28:16

EZCat 發表於 2015-8-3 19:07
都待了5年多,若公司硬要求照規定一個月。你也只能照辦!

嗯啊,照勞基法規定!

所以也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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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heraderuly
王子 | 2015-8-9 01:59:02

如果當初的合同就是這樣規定,那就沒辦法了~
前公司沒有這麼囉嗦,只是要你交接事項寫好就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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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ower
王爵 | 2015-8-9 12:56:06

作了五年 依勞基法(不是貴公司喔)ㄧ個月是合理的

既然下一個公司肯等 那就順心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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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ipede
侯爵 | 2015-8-9 18:31:26

圈子很小的, 新公司多少會問問現在公司裡認識的人, 不要玩太硬了, 沒有差那幾天, 忍忍吧 ... 除非你擺明了要跟現在主管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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