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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某商務飯店工作, 自認盡心盡力. 上班(若沒突發狀況)一定不會遲到, 還會早到.
週一到週六, 我只要下班以後沒事, 都會留下來幫忙半小時才回家.
前幾天, 下班的時候, 發現新買的安全帽被偷走(打檔車, 也沒裝車廂, 只能掛著了)
隔天去報案, 作筆錄的時間, 拖到超過我上班時間10分鐘之後
主管打電話到派出所, 叫我先中斷筆錄, 等我下班後, 再去派出所完成
警員表示說:不能中斷, 但主管還是一直想強迫中斷筆錄, 叫我立刻上班
半小時後, 終於做完了.
急急忙忙回到飯店, 要交班的那個人居然已經回去了 !!??
我也想下班時間到, 拍拍屁股就走人啊! 管你交不交班! 管你之後有沒有人來接班!
如果我今天在上班途中被車撞還是被搶了, 是不是也要滿身是血的來上班?
實在是非常沒有同理心 !!
感想:
1. 這位主管沒有確立好, 突發狀況的代理措施 及 嚴謹的交接班觀念•例如:
a. 代理措施:例如 遲到1個小時, 到班後, 應立即拿出相當時薪補貼給代班者:累犯者,視情節加重處罰!!
b. 交接班觀念:沒到班,絕不能擅自離開,否則以曠職論。
2. 如果每個同事,不能互相體諒 幫忙,試問這商務飯店的職場氛圍會是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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