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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
鄉紳 | 2016-5-5 21:04:09

我國中女兒在班上被霸淩
班上有男同學之前趁女兒上廁所不注意
強制猥褻女兒
然後班上同學不分男女都傳女兒壞話
偷偷講她是水性楊花的賤女人不要臉
在臉書也講女兒"跟OOO(該男同學)摟摟抱抱"、"不要臉"、"賤貨"
今天女兒偷偷違法攜帶水果刀
冷不防趁男女同學不注意
從背後砍殺了十幾刀
之後警察就到了帶走了我女兒
被砍殺的同學還在醫院昏迷當中
我女兒會被殺人罪起訴嗎
可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嗎?
那些同學講女兒壞話可以提告嗎?需要準備相關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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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ero123 + 10 刑法學上有句話 證據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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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 10 不管怎麼樣,有證據就準備,起碼可以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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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sci
高級超級版主 | 2016-5-5 21:11:59

本篇最後由 comsci 於 2016-5-5 21:13 編輯

還是尋求學校資源(輔導老師)再不行就法律途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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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hen5158
侯爵 | 2016-5-5 21:23:32

只能小聲說~~
案件千萬別因為情緒因子而一股腦兒的攪在一起說
而是要理出一個邏輯出來
加以佐證~
別說恐龍法官~只是非常重視SOP~只要事實產生了~不要有太多期待~至少現在就算非少年也判不了死刑的
至於想要提告 公然侮辱 毀損名譽 應該都有相關法條是可以提訴的
但是這方面常常是事發後的舉證,較為困難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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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k3tzj4
王爵 | 2016-5-5 21:52:07

本篇最後由 qek3tzj4 於 2016-5-5 21:58 編輯

按樓主的陳述,
事件開始之初的猥褻
屬性別平等教育法所稱的性侵害事件
事件發生後,應該立刻向師長反映
老師知悉後必需立即提報受理窗口(一般而言是學務主任),
校方在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主管機關
(便於立案管控,逾時未報罰3-15萬元)
3日內移性平會討論是否受理或組調查小組
進行後續的相關的因應及處置作為
可以肯定的說:只要校方介入,狀況就會立即改善

可惜的是未能即早處理,悲憤無出口加上旁人的關係霸淩,
才會衍生出後面的憾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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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hokou
王室 | 2016-5-6 00:50:59

被性騷擾那些以後就該要立即舉報,可惜沒有,加上你們也沒有證據,所以沒有辦法證明
加上你女兒又拿刀攻擊了人家,這種攻擊行為已經可以形成要殺人致死的企圖了

不過因為是國中生,還未滿16歲吧!那基本上可能就要看,肯定是青少年少女的那種法庭
重點還是要看那個男生會不會升天,這個很關鍵

意圖殺人致死,跟殺人致死罪,還是很不一樣的

我能夠了解你很擔心焦急,你是她的依靠,不能夠比她還慌張,而是要給她當靠山
對錯都陪她一起度過,主要必須要建立她以後如果碰到事情,不要自己亂拿主意,而是找你們傾訴
這樣肯定會避免很多憾事發生

多陪陪她,聽聽她怎麼說,從這樣看起來,我覺得你們父母平常應該很少陪伴她,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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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倫鐵諾
公爵 | 2016-5-6 01:14:46

學校霸淩事情真的是層出不窮 家長要負最大的責任 台灣的教育已經向下沈淪了 雖然你女兒先動手砍人有錯再先 不過最主要加害者其實是那些同學  我以前在學校讀書也曾遭遇過類似事件  我能感同身受 所以很同情你女兒  辛苦你們了 最好的方法還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還有陪伴在你女兒身邊一起面對問題   雖然我能力有限 幫不上你們 不過真心希望你們可以度過這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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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蓓
威爾斯親王 | 2016-5-6 02:05:51

沒有辦法舉證 真的很吃虧 雖然被砍傷的屁孩死好 但 鬼島的狗屁司法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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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AN867
大公爵 | 2016-5-6 03:02:08

這真的很困擾,如果沒有小心處理,小屁孩那邊會佔優勢,而女兒這邊更難得到公道而平撫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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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0313
男爵 | 2016-5-6 04:57:43

ㄜ.....!!! 我想你做家長的 還是得去跟被砍的同學道個歉  畢竟他是受害方

雖然事情可能是這樣 又或者不見得是這樣  我們做大人的也不能小孩子說是什麼就是什麼 需要雙邊三方查證

假設如果真的那個男生之前有欺負過他 然後又講閒話的話 應該不至於告你女兒 但他畢竟是受傷的 再怎麼樣 你也得忍著 畢竟拿刀殺人就是不對

學生時代大家都經歷過 也看過不少~愛你不到毀了你的~我先說我不是針對你女兒 而是你必須要真正完全了解事情 才能做出客觀判斷 我說真的如

果我女兒的話 我不會等女兒帶刀去 我自己就先去了... 任誰也不想吃這種悶虧 但孩子吵架難免 這也是他人生經歷的過程


我建議您 先探探傷者吧  把傷者爸媽支開 或是只有老師跟您進去 重點 錄音.. 假設 孩子真要是像您女兒說的那樣  說真的你女兒太委屈了  想辦法突

破他心防吧  這樣對兩個孩子都好 先不管刑責 如果真是那樣  你可以在法院呈上錄音帶 說真的 搞不好男生暗戀他 又不擅表達  所以用非禮的方是開

玩笑 引起話題希望妳女兒能主動跟他說話那怕是吵架男生也樂此不疲 誰知玩出火了 小孩子在打情罵俏這方面可能或多或少被偶像劇感染了...


最後 祝您 這件事情上 不管女兒還是傷者  都~順心~愉~ 圓滿~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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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670913
子爵 | 2016-5-6 05:48:16

與其在這邊問網友不如找間律師事務所   付點諮詢費  會問的比較清楚跟正確

如果無力負擔訴訟或律師報酬  請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市話請撥4128518    手機請撥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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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j999
Gold | 2016-5-6 07:02:58

殺人就是不對.
會形成如此結果.父母老師都要負責任.疏於注意.
平常要極關心子女心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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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may
王子 | 2016-5-6 08:16:56

請託民意代表為民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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玥沐玄
王子 | 2016-5-6 10:02:01

雖說案件有因果關係
但傷害事實已經造成
未成年另有其法律規範

針對霸淩的部分
可以另外提告或是舉證
至於法官是否依其理由減輕刑責
就屬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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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3000
公爵 | 2016-5-6 10:23:17

這誰對誰錯還真難說,強制猥褻的屁孩是該死

但樓主女兒也太都可以把他砍昏迷了,當初就該反抗啊。

現在的社會啊就該行美國人那一套 我有槍,別太過

最後樓主快去找個好律師吧 法官面前看律師,誰對誰錯沒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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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21
大公爵 | 2016-5-6 10:24:09

一開始這樣的時候就該讓女兒轉學了,與其讓她繼續待在不好的環境不如轉到另一個地方讓她重新開始,如今這樣的話我覺得還是應該去弄個精神證明來佐證,證明女兒長期受到同學的言語暴力對待導致精神不正常才犯下這種事件,我覺得這樣比被抓去輔導比較好,我想最輕應該可以交由家長管教,不過民事方面應該要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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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ki403
王子 | 2016-5-6 10:27:05

有些事情不能當面處理....那就私下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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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6-5-6 10:27:46

說你女兒壞話只能當證據..就證據原則妳女兒是現行犯當然會有罪..而且一定有..會不會關就看法官對案件看法..跟犯後態度..你們有跟被害人和解嗎...綜合以上原則下去量刑...
還有一招...去鑑定心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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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er6688
公爵 | 2016-5-6 11:24:24

我是每天都會問小孩在學校的情況
怪怪的都會注意
像你情況
本來是對方的錯
但您先動手且還砍殺
說真的...對的也變成錯的

要提告的話
你的問題會比對方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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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ero123
王子 | 2016-5-6 11:57:59

刑法學上有句話  證據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就算是傷害罪章 也是有分成普通傷害  重傷害 義憤傷害等罪之區別  刑度不同
建議多思考這點 並蒐證  基於罪疑惟輕原則 應多主張有利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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