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境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圖/ingimage
妻子在公司與人line來line去,談情說愛,公司有責任嗎?林姓男子指控謝姓男子在公司內以line或電話和他的妻子談情說愛,還夜宿,造成他們家庭破碎,認為公司未盡監督管理責任,訴請賠償20萬。法官認為林妻是用自己的手機line,且打電話與人聊天不屬執行職務,公司難以監督,駁回請求。
林指控謝男以招攬業務為由,2015年7月間起,陸續邀她的妻子出遊,也曾夜宿飯店。他說,1年多來謝常利用上班時間,透過line或電話和他的老婆談情說愛,以致家庭破裂,妻子欲離婚。林認為,公司在謝招攬業務時,就應注意員工的行為,他之前已告知謝的公司,卻未處理,也沒調整職務或工作內容,應賠償他的精神損失。
謝的公司強調,這是員工的私人行為,無從監督,若無確切證據證明員工有性騷擾或介入他人感情,公司不可能處罰;更何況員工的私人交往、生活情形,只要不影響工作,公司不應介入。
法官認為,員工以公司電話談論私人事務,並非執行職務;而謝以私人手機和林妻聯絡,更非公司能夠監督管理,因此謝任職的公司並未侵害到林的權益,駁回賠償請求。 |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
一堆皇帝都不值錢囉!可不可以有更高的頭銜?
多的是把自己管理的版當作是個人專版部落格的版主
問世間情為何物 直叫人死不瞑目
亂刪文者死全家
臺灣的職棒跟政治一樣,再怎麼爛也都有人會挺下去
社會多是雙面人,表面跟你聊得來,背地裡詆毀你到一個極致
高X裡只有一個不是渾蛋
論壇真是多采多姿時不時就有瘋狗跑出來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