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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habcdefghijk
侯爵 | 2016-9-15 11:31:58

本篇最後由 Jachabcdefghijk 於 2018-6-14 08:38 編輯

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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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lover + 5 感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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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c100925
王子 | 2016-9-15 11:48:10

討回來應該還不夠吧, 如果還能加上幾倍的逞罰性賠償,多少能減少一點詐騙吧.
最好刑事方面也能加倍刑期,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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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habcdefghijk + 5 應該給詐欺犯 撿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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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守
王子 | 2016-9-15 11:55:57

真的很奇怪詐騙的人永遠都不用賠錢,然後又關沒多久,就能夠出來,有點貪念或沒良心的人,都適合做詐騙集團,騙個幾千萬也夠養老了,騙越多搞不好還能改行,當良心大老闆,如果多一點立委或親戚被詐騙,詐騙的法條肯定不同,會更加的嚴格規範犯罪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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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騎馬看花
公爵 | 2016-9-15 12:53:07

事實上,感覺都是立法容易執法難,加上有恐龍法官護航跟天兵官員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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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habcdefghijk + 5 說的有道理 但你少說了律師的扯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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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ng1
侯爵 | 2016-9-15 13:02:55

修法有進步
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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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駒奕
侯爵 | 2016-9-15 13:26:00

嫌犯的犯罪所得,應溯源歸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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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cr
侯爵 | 2016-9-15 16:07:40

本篇最後由 kabcr 於 2016-9-15 16:09 編輯

希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那些詐騙集團的首腦根本抓不到,去那要犯罪所得?

每次都只能抓車手,那些車手根本就沒錢

真正要管制的是那些有大量資金滙出去的帳戶,

要查其可疑的帳戶,跟其所得對比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問題了

每個月賺不到3萬,卻可以滙大量的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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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1020
大公爵 | 2016-9-15 17:17:28

這是好的法案阿
怎麼現在才再提哩
可見立法院那些立委是多麼混吃等死
太多的精力用在黨政鬥爭
為人民設想的時候太少
吃肉喝湯的永遠是那些政客
一些民眾就不要跟著隨風起舞
多該為了下一代著想..不要只是自己一時的爽
得利的還是那些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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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蓓
威爾斯親王 | 2016-9-15 17:54:30

詐騙應該鞭刑致死 真的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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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羅帳
王子 | 2016-9-15 21:47:58

可沒收犯罪所得,也能追徵其他資產,避免被告有機會脫產。
這項法案感覺不錯
不顧也要順便查察詐騙者往來頻繁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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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k210104
公爵 | 2016-9-15 21:59:43

如果是胖達人及頂新油品事件
受害大眾要怎麼辦???
一樣要去找回3年前的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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