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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16-10-2 10:29:55

本篇最後由 匿名 於 2018-6-14 08:34 編輯

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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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lai3
騎士 | 2016-10-2 12:20:45

呃...雖然新聞上看起來感覺很扯

不過還是要看判決書比較準

檢察官可能有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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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蓓
威爾斯親王 | 2016-10-2 12:41:38

台灣最大的問題 就是司法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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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44
公爵 | 2016-10-2 12:49:36

N年前有名嘴暴
現今法官沒歷練
畢業後通過高考
直接當上司法官

以下真實事件
一名受害女子指控
加害人逼她吹喇叭得逞

沒經驗法官竟然判被告吹喇叭
屬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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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love
王子 | 2016-10-2 13:16:55

其實去年就有一個類似的案例了
妻子帶著徵信社去旅館破門而入
還用DV拍下丈夫跟小三兩人赤裸抱在一起躺在床上
一狀告上法院 法官也以"未拍到兩人性交畫面"為由不起訴
在法官眼裡 兩個人赤裸抱在一起只是蓋棉被純聊天而已.........

講難聽一點 台灣的法官基本邏輯學肯定都是不及格
智力測驗大概都是10分以下的水平

另外要說明一下 跟高雄地檢無關 是全台的法官都差不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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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達政宗
禁止發言 | 2016-10-2 14: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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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tblue
見習騎士 | 2016-10-2 16:01:31

整件事情來龍去脈,都是媒體再說渲染,到底真實情況是怎麼樣,我們根本無從得知,只能問本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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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s7s7
伯爵 | 2016-10-2 18:39:23

說不定法官都是單身~
專門搞.......
要不然這種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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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之痕
子爵 | 2016-10-2 20:30:22

小弟為法律系畢業的低材生....在此講解...
因為我國目前的通姦罪,係採"通姦",而不是"性交"。
這兩者有何差別,就在於"通姦"係屬男女之間的性器交合行為(俗稱修幹),而不是刑法"性交"的定義(也就是口交、肛交、手指亂插都算),所以目前才會這麼多通姦行為無罪(因為抓不到修幹)。
這也不是法官無知,而是目前最高法院的法官沒有新的判例修正,立委諸公們也沒有修法....

所以各位記得不要跟人妻修幹啊.....(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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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狗身
見習騎士 | 2016-10-3 01:36:50

感謝分享增長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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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hsinyu
公爵 | 2016-10-3 10:28:46

男的只能說性無能, 所以共浴沒發生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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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6-10-3 10:34:54

這判決...我猜法官只是不想在打擊一次過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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