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一家駐香港的外商超市採購寫E-mail給我,說要來台灣看廠,
因為年度時間到了,要再重新查看一次配合的廠商,
客戶是我接的,當然理所當然是我要招待,
星期二她就蒞臨本廠,順便驗貨,因為她還要去別家廠看,所以變成我得載她,
第一天一下飛機就直接先看我們公司,
第二天去飯店接她,載她去別的公司,一整個早上就耗在那裡,本想把她丟在那裡的,
但想想好像過意不去,還是等到中午又接她回飯店,下午再回我們公司驗下貨,
全程都講廣東話,因為她的國語我們品管聽不懂,在那猜半天.
稍晚載她回去後,她說想看看台南的夜市,晚上我就不開車直接騎摩托車去接她了,
讓她看看什麼叫台南本土文化,就是摩托車,她說第一次在台灣坐摩托車,蠻好玩的,
這我相信,因為人在香港的話,很少人在騎車,要嘛公車,打的,地鐵,閑少有機會能騎車.
其實為什麼我不太想接待客戶呢?因為很多時候都要花自己的錢,
你說開車接送油錢還能報,請客戶吃飯也能報,
但逛夜市呢?帶她去逛安平呢?加一加也得花上兩千多塊的,
你好意思客戶遠道而來,AA制嗎,公司也不可能給報銷的,
是啦,客戶是我接洽的,當然後面還是有算業績獎金,可很討厭的是佔了我一整天的時間,
其他事情都不用幹了,還得在那乾等,
幸好我國外客戶少,要不然今天這個來,明天那個來,我不破產了,
獎金都不夠貼的.
其實這採購是我在大陸時就已認識了,以前去香港出差時也會一起出來吃飯,
就是為了改天我轉了公司,還有個客戶挺我,
這幾天帶她去逛了林百貨.安平.夜市,又去水晶教堂,
出差四天,兩天幹正事,其他都在旅遊,什麼公司啊!?外商都這麼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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