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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17-5-24 21:08:50

我現在已經三十五歲,有一筆小小的存款剛好可以付房子的頭期款
但是老婆堅持要把房子掛到她名下,說什麼他這樣比較有安全感
可是房貸她一毛都不想幫忙出,她現在有工作,我們也沒有計畫要生育
畢竟現在生活不容易,我也不想生個小孩出來讓他受苦
剛好我父母也去世的早就沒什麼壓力
不過現在才米油鹽都是我出的錢 目前租的公寓也是我付的租金一個月一萬三左右
不久前岳父才過世,也是我負擔喪禮的費用,因為老婆是獨身女;岳父也沒有留下什麼遺產
有人跟我說什麼愛老婆是一輩子的,不要計較付出多少
我當然知道,但是我都付出這麼多了還不夠嗎?未來我還要養你五六十年負擔一切費用
我也不會跑掉會怎樣,為什麼你不能留點財產給我呢?
共同登記不行嗎?一定要記在你名下?
當然這些我都和你說過了,不知道你在娘家會不回看到這篇
我也不知道你媽到底和你說了什麼
我真的有點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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