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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27 04:58:07

本篇最後由 樂園 於 2018-7-30 04:48 編輯

很多人在檢討低薪的問題,台灣薪資會越來越低,就是因為太過刻苦耐勞,和太愛加班了。
下班時間到了卻不準時下班,乖乖的幫老闆加班,老闆當然不用多請員工。甚至某些老闆還會違反勞基法苛扣加班費。
然後台灣變成 高工時 低薪資 勞工到處往外逃的鬼島。

多放假除了能避免過勞還能增加薪資,反對勞基法修惡的 工會、學生團體、組織,更該做的是教育勞工與學生,讓更多人知道減工時多放假的好處。

最快增加薪資的方法是減工時與多放假,當公司需要減工時多放假時,則必需徵用更多的員工補足工時需求,只能用加薪去搶員工與留員工,薪資自然上漲。
而這個做公德的政府,卻對勞工「砍假」「增加加班時數」,根本是向資方靠攏。
修惡後最慘的是勞工在來是消費者。勞工工時增加,物價也回不去了。

例休是很好的政策,我支持「兩例」和還七天假,不知道為何很多勞工不支持例休。
人力市場既然稱為市場,供需決定了薪資。假設台灣多數的勞工都堅持準時上下班,那麼公司為了補足不夠的人力,只能徵用更多的員工,但當徵不到人的時候,只能用更高薪去搶員工與留員工。

加班換補修根本是在幫資方壓榨勞工離譜的政策,過去上月加班下個月加班費會入薪水,現在加班換補休居然要等到3個月結清。
正常來說「加班」應該是當某種特殊情況而需要的延長工時,而不是常態行的勞務需求。但現在多數的「加班」是因為公司人力不足,不肯多徵人,而造成的常態加班。
當人力不足造成的加班,員工根本不能補修,因為人都不夠了,哪還能補修。員工選擇領加班費,過去是下個月馬上領,但現在卻要延到半年,真是離譜。
更何況苛扣加班費更是時有所聞,看過員工A公司的錢,被法辦的新聞。員工A公司的錢是違法的,但請問公司A員工的錢呢? 勞動部是不是也該法辦A員工錢 (加班費、工資) 的公司?

公司獲利需要靠誰? 老闆憑什麼享受榮華富貴? 公司高層怎麼能穩坐高位? 上述沒員工的幫忙能做成嗎?
我只能說雇主敢叫員工常超時加班,很大的原因是員工本身的問題。
假設有雇主常叫員工超時加班結果所有員工拒絕,難道雇主敢把所有員工集體開除嗎?
假設求職者找工作的時候,先問清楚工時與加班費的問題,如果需常加班要就說謝謝,然後再找下個工作,當雇主都應徵不到人的時候,還敢叫員工常加班? 

「員 工怕沒了工作,老闆也怕沒了員工」,資方請員工是在創造就業,換個層面,是因為資方要賺更多的錢需要人力,所以才會徵人,當現有的員工都敢離開老 闆,或連新人都徵不到人的時候,就等於資方沒辦法賺更多的錢,更糟的狀況是公司根本無法營運 (因為沒員工)。當多數人都拒絕常加班的工作,老闆只能用更好的條件留員工。

某些勞工說︰「我要加班為何不行?」
請問台灣哪間公司能讓員工決定要不要加班? 公司的事通常是環環相扣,某些人肯加班,某些人不肯加班,請問公司如何運作? 「加班」應該是當某種特殊情況而需要的延長工時,而不是常態行的勞務需求。

某些勞工說︰「員工薪水低要多加班賺些賺取加班費難道不可以嗎」?
我覺得低薪的人用低薪加班去改善低薪,這種低薪的本質並沒有改變。
真的要改善員工低薪的方式,是應該叫低薪的人準時下班,然後利用下班後的時間去學習技能多充實自己,然後再利用所學去改善薪資,這樣子才是真正的改變低薪。
還有別跟我說加班就是學習技能充實自己,通常加班所做的工作都是重複著正常上班時間所做的工作,都是做同樣重複的事情何來學習技能充實自己?
更何況通常人的體力會隨年齡增長成反比,做到中年還要靠加班來增加薪資,到時候即使心有餘 (努力加班的心) ,但力不足 (體力) 請問怎麼辦? 所以我覺得讓低薪者用加班去增加薪資,並不是改善低薪的做法。
即使有人缺錢要多加班賺加班費,公司也有責任不準員工加太多班,因為過長的工時除了對員工不健康外,人在疲勞下工作難保不會做出錯誤的判斷,到時候還會造 成公司的損失,超時工作不利員工更不利公司。

某些資方說「被高加班費逼的不讓員工加班」。
那這些公司的問題出在「經營」而不是「周休」。因為員工加班是在幫公司獲利,當公司的獲利比員工的加班費還低的時候,該改善的是「經營」而不是「周休」。

某些資方說「例休通過後便的很難排班」。
其實台灣多數的行業只要多徵員工,根本不會難排班,或讓員工連續上班。

某些資方說︰「無法七休一」,那麼員工是不是還是要做「十四休二」?
請問員工做十二天,但還是人力不足怎麼辦? 還是不準休? 或是開天窗?
我覺得很多事情要回到問題的根本去處理, 很多問題出在資方節省人力,很多 過勞 勞資對立 違反勞基法 都是節省人力造成的,只要多請員工,根本不會無法「七休一」。

政府該查是不是有資方為了省工資不多徵員工,叫員工超時或少放假的工作。
很多的行業都存在著「人力不足」的現象,我覺得就是因為勞方太配合資方的「人力不足」,最後搞到工時那麼的高。
我覺得因為人力不足而導致的所有問題應由資方承擔,因為資方本來就有補足員工缺額的責任,資方沒補足人力,憑什麼叫勞方配合?
台灣高工時,通常都是因為節省人力成本導致的,其實只要補足人力就好了,政府不該幫資方增加勞方的工時了。

某些消費者說「例休通過後物價上漲」。
例休實施後,消費者抱怨物價上漲,員工抱怨加班費減少。那這多出來的錢進到誰的口袋了? 勞檢應先從漲價的商店查起,看看是否真是例休讓物價上漲。

某些勞工與資方都說「員工要加班賺加班費為何不行?」
那麼這些勞工與資方都認同加班該領加班費。但事實上是很多勞工的加班費被雇主違反勞基法A走了,請問那些認同加班該領加班費的勞工與資方,是不是也該支持政府重罰違反勞基法的公司。

很多資方說外國有「責任制」「變形工時」,但怎麼不說外國很多勞工也有很強的工會,台灣勞工參加企業工會比例 7.4 趴,比起德國17.7趴、美國12趴、日本17.8趴、挪威 53.5趴、韓國 9.9 趴、都來的低。
我覺得當責任制與變形工時在工會很弱的國家實施,那麼很多責任制與變形工時的勞工,恐怕只會增加更多的工時。

我覺得「責任制」「變形工時」根本該廢除,正常的作息是人必須的生理條件。
責任制本該是讓公司與員工能彈性的運用工作時間,但現在卻成了超時工作的幫兇,甚至變成A加班費的藉口,根本失去原本所謂的彈性。
台灣工時世界第四高,每12天有1人因過勞死亡。超時工作的責任制根本成了殺人制度。
勞方工作的目的是用勞務換取報酬,資方請員工的方式是用薪資換取勞務。資方叫勞方加班獲得勞方的勞務,當然該給加班費。不該用責任制叫員工做白工。

討論責任制之前請先搜尋「 酒後駕車 疲勞駕駛 」。
人在疲倦的情況下專注力不集中反應力變慢,在這情況下還要開車,其實跟酒後開車是相同危險的。
台灣責任制多數的情況是工時長,工時長首先就是疲倦,身體最直接的狀況就是專注力不集中反應力變慢,偏偏很多責任制的工作,都是需要高專注力與反應力的工作。
責任制有考慮過人體基本需求 (休息) 嗎? 國家替這些工作設定責任制,是否考慮過這些責任制工作的人很可能因為疲倦而導致出錯?
當員工因為血汗而造成出錯時,那麼流血流汗的恐怕不只是勞方還要加上消費者。
消費者會要求服務員的服務品質,請問除了要求服務員是否也該要求經營者的服務品質? 經營者的服務品質與服務態度消費者通常都看不到,但卻是最重要的。 員工的服務品質好,是來自適當的休息,疲勞工作何來服務品質?

需要員工加班就給加班費,員工人數不夠就補足缺額,24小時都需要人員工作的就用三班輪班,責任制根本不該存在。
員工的責任是在8小時內做好該做的事情.不是用冠上個責任制由現有人力去一直做。
聽說還有些公司會對勞檢人員說員工是 "自願加班",請問誰相信?
1.在我認識得人之中沒人喜歡加班,誰喜歡加班?
2.即使有人缺錢要多加班賺加班費,公司也有責任不準員工加太多班,因為過長的工時除了對員工不健康外,人在疲勞下工作難保不會做出錯誤的判斷,到時候還會造成公司的損失,超時工作不利員工更不利公司。

關於責任制,我覺的員工都有該盡的責任,但責任內容是可以在8小時內完成或告一個段落的責任範圍,絕不是要員工超時、超量、事情多到做不完的責任範圍,所以我覺得勞工的責任制根本該廢除,員工不足就該多請員工這是資方的責任。
有人會問:資方與勞方怎麼認定8小時該完成多少工作?
我 只能說:勞方是經過資方面試應徵進來的,資方理應知道員工的能力,所以沒有完成效率上之問題,因為員工是什麼程度? 能做多少事? 已經經過資方認可了(面試錄取),所以資方必須承擔勞方的效率。其實大部分的情況下,什麼樣的薪水與福利請什麼樣的員工,提高薪水與福利還怕請不到能力強 的員工嗎?

" 工作沒效率導致加班" ?
假設是因為人力不足而導致必須加班,我覺得這句話要反過來說 。
" 加班導致工作沒效率"。
該在正常下班前完成的工作未完成,那就是延後完成工作,等於是耽誤正常工作進度。現在職場工作很多都是環環相扣,上個員工耽誤下個員工,下個員工再耽誤到其他員工。當很多員工都互相耽誤的時後,整體效率必然低弱。
假設是因為人力不足而造成的沒效率原因,那最該負責的是 辛苦加班的員工? 還是能夠決定人事的長官?

我覺得當員工碰到公司是遇缺不補,而導致人力不足的情況,讓員工的工作負荷越來越多,這時員工不要只是沈默的幫公司加班,還必須跟公司反應叫公司趕快補足人。
因為人的體力與能力是有限的,在忙碌的8小時工作後,還要集中精神去加班工作,還能不能專心? 多出來的事做的好嗎? 會不會疲勞而導致出錯? 事情多到做不完被責怪的是不是還是員工?
補足缺額是資方該盡的責任,資方的責任憑什麼加諸在勞方的身上?
何況超時工作嚴重還會傷害身體,請問劃的來嗎?

減少失業最快的是三八制與重罰超時工作的公司。
常聽說 [某公司天天加班,員工每天工作10個小時],假設這公司有4位員工,這公司一天需要40個工作小時 (一個員工10小時),只要政府能夠嚴格要求三八制,這老闆必須要再多請1人,其實減少失業率最快的就是多勞檢與落實三八制。
還有嚴查重罰超時工作的公司,因為員工不夠是要徵人,而不是從現有人力去增加工時。違法苛扣加班費也要重罰,因為連該給的都不給了,有免費的勞力誰還會去徵人?
我覺得沒有不給加班費的藉口,因為員工加班就是替公司做事情或是幫公司獲利,既然是幫公司那公司則必須付員工加班費。 勞動部、勞工局還不趕快動起來。

之前政府常說 '有感' ,請問政府有沒有感覺,為何做了很多事勞工似乎不是很 '有感' ?
如果說 勞工的加班費被老闆A了,政府對老闆罰鍰,罰鍰進了國庫,請問勞工有何感覺?
勞工會不會覺得我的加班費根本是繳給國庫了?

勞檢查到某公司A加班費,超時工作,然後罰30萬,勞工頂多只會感覺政府有在勞檢,但這感覺非常短暫只有一下下。
真正要讓勞工有感,是要請政府直接查帳,到底A了多少加班費? 超時工作了幾小時?
然後最重要的是 ★把苛扣的加班費還給員工★,不管什麼感覺都沒有鈔票 (加班費) 還回來,放進口袋裡來的真實。

為什麼員工會需要加班? 甚至超時工作?
沒訂單、沒客人、員工都閒到放無薪假,有些還要裁員了,怎麼還會需要加班?
請問政府,假設公司有訂單、有客人、有盈收、有賺錢、這樣還違反勞基法未依規定給加班費,甚至人力不足還不徵人叫員工超時工作,該不該重罰?

我覺得調基本工資,還不如重罰違反勞基法的雇主還比較實在。

我覺得台灣對於超時工作,A加班費的公司罰則實在太輕了,有必要重罰,還要一案一罰,與一人一罰、同次勞檢中幾個員工被違反「工時」、「休假」、「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相關規定就連續罰幾次。
例如 - 同次勞檢中10個員工「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就連罰10次。
這10個員工也「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再連罰10次。

還要追蹤稽查,而且除了重罰外,最重要的是★★★★★查到底A了多少金額的加班費? 並把苛扣的加班費通通吐出來還給員工。還有員工的特休與補休未休完的假,也要換成加班費還給員工★★★★★。

追討不當黨產該吐出來。 請問對於A員工加班費,成為老闆的不當財產,是不是也該吐出來還給員工。
苛扣員工的加班費通通還給員工,這雖然稱不上加薪,但也算替勞工與上班族拿回該拿的收入了。

在我觀察勞動環境通常來說 -
外國的勞工是向資方爭取加薪與福利,台灣的勞工是向政府爭取加薪與福利。
台灣的政府是否該思考,是不是也該讓台灣的勞方向資方爭取加福利與薪資呢?
勞動部也該教育勞工如何組工會,運用工會的力量與資方協商種種勞資問題,這才是正常國家該有的勞工政策。

否則不管換誰執政,難免會出現跟政府要求加薪與福利的勞工,然而每家公司的狀況都不同,政府如何能幫每個勞工都爭取加薪與福利呢?

我覺得還可開放檢舉違反勞基法獎金,並鼓勵勞工勇敢檢舉雇主。
還可鼓勵聯合檢舉,一個人不敢檢舉可以聯合多人一起檢舉。
勞基法應該納入高中與大學課程。並教育新鮮人勇敢檢舉違反的雇主。

多數的老闆資產多過於他的員工,生活上也優渥於他的員工,甚至很多老闆還住豪宅、開名車,生活上比起員工富裕很多。
老闆收入高於員工這是正常的,但是必須合理合法。
如果碰到這些日子過的很好的富老闆,還對窮員工違法苛扣加班費,叫窮員工違法超時工作,而政府又對這樣的富老闆輕罰,請問這這樣的政府不叫 '劫貧濟富' 那什麼叫'劫貧濟富'?
請問勞動部是不是該去修法加重罰責,抓到A加班費的就吐出來還給員工,A員工休假的就補還員工休假?

請問勞動部 - 對於加班不給加班費的老闆,能不能請員工直接告老闆侵占? 並且假扣押雇主財產? 請檢調偵查到底A了多少金額的加班費? 並把A來的加班費通通還給員工?
該給員工的加班費被A了,加班費就是金錢,一個人把另一人的金錢A到自己口袋裡,請問這不算侵占什麼算侵占?

請問勞動部-對於老闆要求公司主管A員工加班費,老闆是否構成教唆犯罪?
加班費為員工辛苦所得,老闆要求主管A員工的所得,請問這不算教唆犯罪什麼算教唆犯罪?

請問勞動部 - 對於不給加班費,又以開除或調職這種脅迫方式要求員工加班的老闆,能不能請員工直接告老闆強制罪?
下班了就是私人自由的時間,一個人用脅迫手段叫另一人做事,請問這不算強制罪什麼算強制罪?

請問勞動部-對於叫員工超時工作而導致員工過勞殘疾,或死亡的雇主,能不能用傷害罪與殺人罪移送法辦?
過勞會造成傷害嚴重會導致死亡,叫人做會造成傷害嚴重會導致死亡的事情,請問這不算傷害罪與殺人罪那什麼算傷害罪與殺人罪?

請問勞動部-對於員工出勤紀錄不實之記載的公司,導致員工加班費之損失,算不算偽造文書?
出勤紀錄為計算員工薪資重要依據,也可證明員工是否超時工作,如果有資方為了A加班費或逃避員工超時工作之證明,而對出勤紀錄不實記載,對勞工造成損害和損失,請問這不算偽造文書那什麼算偽造文書?

請問勞動部-對於受雇於公司的管理階層人員,為了要幫公司節省人事支出,在員工的加班費上違法苛扣,讓員工損失了加班費,算不算背信罪?

很多人喜歡拿韓國跟台灣比,據我了解韓國企業加班不給加班費除了罰款外,負責人有可能入監服刑 (有錯還請指正)。請問勞動部是不是台灣也比照辦理?

請搜尋 ( 兩公約 罷工),政府要貫徹兩公約,請放寬勞工罷工規範。


台灣司法不公,員工A公司的錢被判刑,公司A員工的錢卻輕罰。

曾經看過員工A公司的錢,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被法辦的新聞。
員工A公司的錢,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是違法的,但請問公司A員工的錢呢?
勞動部是不是也該法辦A員工錢 (加班費、工資) 的公司?

如果政府輕罰A員工錢 (加班費、工資) 的公司,那是否也該輕罰A公司的錢,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的員工呢?

本文為本人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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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27 05:11:20

本篇最後由 樂園 於 2018-7-27 05:28 編輯

政府不減少工時,更糟糕的是還幫資方與富人減稅,卻增加菸稅這種窮人稅。

「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40%」月薪 22k 跟220k 的人來算,薪水越高的人減稅越多,這根本是在幫富人減稅。
「事業所得稅從25%降到17%」這根本是在幫資方減稅。

政府幫資方與富人減稅,多數抽菸者非高收入族群或勞工,政府卻增加菸稅這種窮人稅,台灣工時世界第四高卻還修惡勞基法。
用商品本身的成本去換算需要繳的稅,台灣還有什麼商品的收稅高過香菸? 這根本是政府橫征暴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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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037968050
騎士 | 2018-7-27 06:09:45

現實是殘酷的,就理論兩例感覺是勞工最好,但實際上現在一例就可看出來問題一大堆,以法逼商感覺好像很有力,現實上有些勞工是走在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的狀態,老闆可有時間玩推拖拉,到時侯就會變成以勞逼政的狀況,改革是好,但不求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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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721298452552
王子 | 2018-7-27 08:12:39

你寫這麼多看起來很有道理
但這種事情別人也能提出跟你完全相反的論點來反駁
畢竟每個公司跟勞工的情況都不一樣
如果只是隻雜魚有什麼辦法去選擇完全滿足你說的條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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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f798
威爾斯親王 | 2018-7-27 08:23:33

然而絕大多數的勞工都不敢跟雇主爭取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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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波南西
威爾斯親王 | 2018-7-27 09:21:31

樂園大大  好塞雷耶  寫得好專業喔  給您一個愛心  評分後續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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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8-7-27 10:28:34

老闆總是要員工多做薪水領的少…員林總是想錢多事少離家近假多…那怎麼取的平衡…無解。
那嫌薪水少…就要靠加班…那加班就有人說壓炸勞工…那老闆就乾脆請臨時工…正職的又叫不公平…怎麼取得雙方滿意也沒辦法。
至於勞基法為何會如此 …會破產…說來很長,黑暗…說到底還是牽扯的黨派所以不說以免引發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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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18-7-27 11:02:05

本篇最後由 idwang 於 2018-7-27 11:03 編輯

我在東南亞、中國人都是無時無刻都在加班

他們的休假更嚴苛兩個星期休一天

有人說那一定是私企

問題是他們是中國國企、而不是中國私企

薪水也還是比台灣人還高

所以加班根本就不是主因

我個人認為是台灣人的眼界過小、心胸狹窄、不夠大器

還有一堆垃圾大學太多、程度太差導致老闆認為員工不值得這樣的薪水

問題就是現在考不上大學也真的很困難

原本那些考不上大學的乖乖去學技術、其實薪水也不會低到哪去

另外是服務業太多、大家都想輕鬆有冷氣的地方上班、情願薪水低也不要曬太陽

又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只好去服務業端盤子、賣東西、這些技術層面不高的薪水當然很難提升

壞老闆真的也很多、但是好老闆也不少、不能歸類為同一天平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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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xinWeng
威爾斯親王 | 2018-7-27 13:12:30

台灣低薪人口這麼高,生活物價不斷提高,有錢的人把錢投資海外,台灣的經濟不斷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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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19820711
騎士 | 2018-7-27 13:54:57

idwang 發表於 2018-7-27 11:02
我在東南亞、中國人都是無時無刻都在加班

他們的休假更嚴苛兩個星期休一天

說得好,
基本上有付出有收獲~!!
現在員工自由度很高,不做,大多就是直接不來...
所以薪資低要找得到人,也不太可能!!
一直加薪的結果就是把外勞福利做好了,但台灣人的工作都被搶走了,
必竟不是每一個人能力/學歷/技術都很好,漸漸基本工作都被外勞取代了,
只剩下中高階,又有多少人能勝任.....你說一個四十歲二度就業的婦女,、中年失業的人,能找什麼工作,連勞力型工作都被外勞取代了,
最後陷入長期失業的困境.....
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學歷也許都不錯,但心態、經驗、技術也不到位,怎麼做高收入的工作,
以為每一個人都是台清交畢業的嗎? 台清交找不到工作的很多...
就業市場陷入L型的供需....

你說服務業薪資低,講一個最簡單的,你吃一頓飯願意花多少,喝個飲料願意付多少.... 你有給過小費嗎?
只會噴口水說不好,但自己連取餐時/享受服務時,有和供餐的人/提供服務的人說謝謝嗎?

滿嘴抱怨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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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18-7-27 15:11:58

mis19820711 發表於 2018-7-27 13:54
說得好,
基本上有付出有收獲~!!
現在員工自由度很高,不做,大多就是直接不來...

你說服務業薪資低,講一個最簡單的,你吃一頓飯願意花多少,喝個飲料願意付多少.... 你有給過小費嗎?
只會噴口水說不好,但自己連取餐時/享受服務時,有和供餐的人/提供服務的人說謝謝嗎?


講到這個就覺得很有意思

每次吃飯出去、幫忙僱車的保全、幫忙指揮交通的時候,我每次就會順手給他小費

吃個燒烤、從頭到尾都有人幫你烤到結束

結帳的一些紙鈔就直接給他們當小費

中國人還每次告知、不要寵壞它們、以後給小費就會變成自然、不給就會覺得這個人很小氣、甚至養成不好的服務習慣

我認為他們生活很可年、給努力生存及服務的人給予一些小費報酬

我去按摩也是、一次一小時才約360元新台幣左右、每次小費我大概都給約150元新台幣

一般中國人有些都不給、甚至頂多給個約60元新台幣

常去之後、按摩師就會很努力的幫我按摩、因為知道我會給比較多小費、我接受的服務也會比較好

但是很多人卻認為給小費是不好的習慣

所以這真的是滿見仁見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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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18-7-27 17:03:12

本篇最後由 idwang 於 2018-7-28 00:44 編輯
樂園 發表於 2018-7-27 05:11
政府不減少工時,更糟糕的是還幫資方與富人減稅,卻增加菸稅這種窮人稅。

「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 ...


一個結算金額為1000萬的人稅率40%  這個人要繳400萬新台幣的稅

一個結算只有月入22k應該也繳不到多少錢 假設一萬新台幣的稅

一個有能力的人跟一個只能月入22k的人
繳稅能力相差400倍
22k他一輩子繳的稅抵不過,所得稅年收入超過1000萬新台幣那一個人繳一年的稅
這根本就不公平

40%根本就是懲罰有能力的人、這是不公平的

高額的稅負,只會讓有能力的人外逃

那這個國家會變成怎麼樣子

每個國家都想要吸引菁英人才進駐該國、只有台灣一直阻擋菁英人士進來台灣就業

只開放外勞、外勞都快不來了、因為台灣薪水越來越低、去鄰近的香港、韓國薪水更高更好




不抽菸就抽不到菸稅了

如果菸稅過高、不要抽就可以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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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28 06:38:06

不抽菸就抽不到菸稅了如果菸稅過高、不要抽就可以少繳稅

菸稅的問題在公平性,政府幫企業與富人減稅,卻增加菸稅這種窮人稅,加深抽煙者的相對剝奪感,尤其是有抽煙的勞工。

我雖然不贊成漲菸稅,但我支持政府鼓勵人民戒煙。
我覺得台灣該學俄羅斯 「提出2015年以後出生的台人終生不得買菸」的提案。

台灣很多反菸團體,網路上很多反菸鄉民,看到關於 菸稅 菸捐 的討論絕對跳出來反菸。
我覺得這些反菸人士更應該出來反對 菸稅 菸捐 亂用。
因為 菸稅 菸捐 是應該用在 宣導戒煙,設立戒煙機構,菸害防制,抽菸者疾病治療。
但政府收 菸稅 菸捐,卻不是通通用在減少抽煙人口。
這些反菸團體與鄉民,真的要反菸,先從監督政府的 菸稅 菸捐 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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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28 06:49:46

很多人說「例休無法適用所有勞工」
多數的工作多徵人根本不會無法適用,即使真的某些少數工作無法適用,那也該是用更高的加班費去彌補這些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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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28 07:06:33

本篇最後由 樂園 於 2018-7-28 07:11 編輯

回應 職場版版規 1~3

這些文都是我寫的,我是轉貼我自己的文章,我本來是在某些新聞網站留言,現在轉貼在這 。

請問這樣是否合乎版規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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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yung
區版主 | 2018-7-28 07:56:27

本篇最後由 duyung 於 2018-7-28 07:59 編輯
樂園 發表於 2018-7-28 07:06
回應 職場版版規 1~3

這些文都是我寫的,我是轉貼我自己的文章,我本來是在某些新聞網站留言,現在轉貼在 ...


您好~
因文章經搜尋後有在其他地方發表過,因此判定為轉貼文章
在無法確認是否為您本人之作時才先做通知
肚癢感謝您的回覆,也相信此文章為您所著作
再勞煩請於文章底下註明 "原創並同步於何處"(請勿留網址)

肚癢(duyung)祝 順心愉快~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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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馨月
子爵 | 2018-7-28 19:01:46

低薪是政府造成的  政治人物要選舉要金主  難道是勞工階級捐款嗎  當然是企業老闆  所以怕以後沒有政治獻金  當然聽企業的話  政治生態不改變  台灣永遠是低薪國家  有人查過台灣低薪是從民國幾年開始嗎  沒有吧
是從總統直選後開始的  台灣人太熱愛選舉了 太政治狂熱了  該思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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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yung + 2 + 2 感謝分享~ ¯\_(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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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見習騎士 | 2018-7-30 05:50:20

duyung 發表於 2018-7-28 07:56
您好~
因文章經搜尋後有在其他地方發表過,因此判定為轉貼文章
在無法確認是否為您本人之作時才先做通知

我也搜尋了看到了,但我實在不記的曾在那個P網留過,也看不到作者與何時貼的,請問是否有人知道該怎麼查是誰貼的與何時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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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f798
威爾斯親王 | 2018-8-5 01:44:27

實務上,要和老闆爭取加薪最有效的方法是---罷工,可是在台灣幾乎沒人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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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xandy66
公爵 | 2018-8-5 14:00:40

勞基法雖保障員工 但勞工受到不平等待遇時 勞工也不敢吭聲 為啥?  原因出在罰款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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