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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噓,這整件荒唐事要從她老公的小毛病說起……
她老公的記憶區罷工,最短要花五年才能記得一個人,
當當,她是唯一見面三次就被他記得的女人,
追根究柢有可能因為她幫忙煮過他愛吃的泡麵,
而且她可能是煮泡麵的天才,所以他沒忘了她,
但被人家用「因為我記得你」求婚倒是頭一遭,
她當然不可能答應的嘛,他又不是她唯一記得的男人,
誰知道喝酒誤事加上他長得太漂亮,害她忍不住就……
他說了,要是她敢不認帳大家法庭見,
被男人告強姦罪很糗耶!所以她只好慷慨赴結婚,
不料好景不常,那個說超級愛她的傢伙卻突然說要離婚,
更可疑的是他忘了她?而且她是唯一被記得又被忘了的人?
她實在很想知道自己被「特別」對待的原因,
再說要他記憶重整也不難,她可以先煮泡麵再「種草莓」……
楔子
小男孩乖乖的站著,任由周圍的傭人們幫他穿衣、梳頭,烏黑的頭髮、天生白皙的皮膚、琉璃般的眸子,表情是超脫年齡的平靜,略微瘦弱的身體,使得小西裝穿在身上有些鬆鬆垮垮的。
「小少爺,你真好看,和小時候的小姐長得好像。」一個中年女人蹲下身子,一邊幫小男孩扣著扣子,一邊感歎的說著。
「小姐?她是誰?」小男孩問道。
「是你的媽媽,不過她已經過世了,要不然,你也不至於會流落到育幼院,待了那麼久才被老爺找到,唉……說起來小姐也真夠可憐的,如果沒有離開這個家的話,也許也不會……」女人繼續說著。
她在說媽媽的事嗎?小男孩眨了眨眼,「那你又是誰?」
「我是王媽,這裡的管家,我昨天才和你說過的。」
「對不起,我忘了。」他垂下頭,輕輕的說。
「沒什麼,好了,我帶你下樓吃早點吧。」王媽牽著小男孩的手,走到一樓。
六十來歲的老人坐在餐桌旁,看了小男孩一眼,淡淡的說:「吃飯了。」
王媽拉開了一張椅子,小男孩禮貌的坐在椅子上,和老人一起吃著早餐。
一大一小兩人靜靜的吃著早餐,彼此沒有再多說一句話,直到早餐吃完,老人才開口問:「昨天睡得怎麼樣?」
「還好。」同樣平靜的語調回答。
「習慣這裡嗎?」
「不知道。」
「下個月,我會幫你辦理入學手續,這個月你就先熟悉一下這裡的環境。」
「哦。」小男孩點了點頭,「那我什麼時候可以回育幼院?」
「你不會再回去了,既然我找到了你,從今以後你都會待在這裡。」
小男孩垂下頭,想了片刻,才再次抬起頭,「那你是誰?」
老人一愣,炯炯有神的眸子不自覺瞇起,而一旁的王媽則皺了皺眉頭。
「我記得在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就已經和你說過了。」老人沉下聲。
「對不起,我忘了。」
「那好,我再說一次,我是你的外公司越明,而你是我的外孫,方司爾!」
第一章
穿著一件白恤,一條牛仔褲,頂著鳥窩一樣的頭髮,女人推開了律師事務所的門。
「小姐,請問你找誰?」櫃檯小姐滿臉職業性笑容的問著陌生女人。
「我找方司爾。」
「方律師?」笑容一僵,櫃檯小姐疑惑的問:「你有官司想要方律師替你打?」
「不是。」
「對不起,如果要見方律師的話,需要預約,另外,方律師通常只會見和官司相關的人員,如果你有別的事情的話……」
「請你告訴他一聲,就說梁可羽有事找他。」女人打斷道。
「哦,好的。」櫃檯小姐按下內線電話。
一分鐘後,她掛上電話,面有難色的看著眼前的人,「對不起,方律師說他不記得認識你。」
「什麼」女人此刻臉上的表情,讓櫃檯小姐懷疑自己很可能會被對方生吞活剝。「他真的這麼說?」
「是的。」
「狗屎,他竟然敢把我忘了!」女人氣得咬牙切齒。
「小姐,方律師對於沒什麼關係的人,向來不善於記住……」櫃檯小姐小心翼翼的解釋。
「方司爾的辦公室在哪裡?」
「小姐,你先心平氣和的聽我說……」
「說!他的辦公室在哪裡?」
「往裡走靠左拐的最後一間。」就算沒有任何特效,櫃檯小姐也能看見女人背後所燃起的熊熊火焰了。
撇下櫃檯小姐,女人如入無人之境的往左拐最後一間房間走去。
砰!
門被重重推開。
房間裡的男人倏然抬起頭,「你是什麼人,有事?」
「你不認識我?」她瞪著他,認真的問道。
「我應該認識你嗎?」
廢話,他當然應該認識她!「你真的不認識我了?」
「不認識,你是誰?」他蹙起眉。
「很好,方司爾,有種你再說一次。」她跨步上前,一手叉腰,一手指著他的眉心。
「你是誰?」
!!
女人左右開弓,兩隻手猛地夾住了男人的臉。
然後她湊上腦袋,整張臉放大的呈現在他面前。
雙唇開啟,她一字一句的吼,「你給我聽清楚了,我是你的前妻—梁可羽!」
一個和她結婚一年,一個月前才剛剛離婚的男人,居然說不認識她?
簡直就是—欠扁!
一年前。
警局的公共關係室,歷來被認為是危險性最小的一個部門,或者可以說,危險性等同於零,雖然屬於警局的一個部門,但是其人員一沒摸過槍,二也沒機會面對那些窮凶極惡的歹徒,整體來說,生命絕對有保障。
公共關係室的忙碌早晨,如同往日一樣的展開……
「這次的警民合作演講是由誰來負責的?」
「Ellen,麻煩把這份文件影印一下。」
「安排民眾參觀警局的日子最好與各裡辦公室最後確定一下,看安排在幾號?」
當然,偶爾也有例外的。
穿著一身制服的女人窩在辦公室一角,黑色的頭顱不停的上下晃動著,伴隨著的是喝粥的聲音,陣陣粥香飄散在辦公室裡,引得女人吃得更暢快了。
砰!
門突然被重重推開,引得全部的人側目望去。
狠戾的雙眸瞪向那個吃早餐吃得渾然忘我的女人,古萬年皺著眉怒喊,「梁可羽!」
「有!」她慌忙的站起身子,嘴裡含著粥,含糊的應道。
「現在是吃早餐的時候嗎?」
「報告古SIR,不是!」梁可羽趕緊把粥挪了挪位置,抽出紙巾抹抹嘴。
「不是?不是你還吃?」他瞪眼瞪眼再瞪眼,就差沒有瞪死眼前這個屬下。
「報告,因為我早上趕著來上班,來不及在家吃早餐,一日之計在於晨,早餐是十分必要的,為了能夠有足夠的精神力與集中力來應付一天的工作,所以我只能抓緊時間吃早餐。」
「你還好意思說,看看你,有哪個同事是在上班時間吃早餐的?」上帝也受不了這種屬下的折騰,尤其古萬年從來不認為自己的脾氣有多好,「你知不知道,你這理由在這個月已經用了十次了,而今天才十五號!」
「古SIR,這是事實。」
「你……」古萬年頭痛的揉了揉額角。上帝明鑒,他這輩子沒做錯什麼事,最錯的就是讓梁可羽這個女人編進他的部門!「Stop!」
「這次到校園內鼓勵中學生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由你來負責,你馬上整理一下相關資料,到我辦公室來一下。」說完後他轉身進了辦公室。
啥米?由她負責?
梁可羽愣愣的眨了眨她那雙圓眸,忙不迭的跟進。
「古SIR,原本這事不是應該由汪姊負責的嗎?」
「她懷孕了。」他拋下一個解釋。
「我知道汪姊懷孕了,可……」
「從昨天開始,她正式請產假了。」
下巴掉地,她點點頭,算是瞭解了。「可我還沒有負責這種事的經驗,另外……」
「還是你想要告訴我,你也懷孕了,要請產假?」他沒好氣的打斷。
「報告古SIR,由於我現在沒有男朋友,所以我想短期內是不可能懷孕的,當然,也不會請產假。」她一本正經的回答。
古萬年無語的看著自己的屬下。這種問題,用不著回答得如此詳細吧,又不是在審問犯人!
「總之,鼓勵中學生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你多用點心,別搞砸了。」他揮揮手,示意此次談話結束。
「哦。」
「還有,你也二十五歲了,別為了工作……」呃,他這屬下似乎也沒為工作花過多大的心思,古萬年頓了頓,改口道:「別只顧著吃東西,多少也花點時間談戀愛,省得我們警局又多一個怨女。」
「……」梁可羽嘴角抽搐著,她算是怨女嗎?
眼前的人,有著一張很女性化的臉,一雙翦水似的秋眸,略呈瓜子狀的臉龐,挺直的鼻樑,黑色的短髮柔順的披在脖頸處,當然,他平坦的胸以及高大的身形,在在說明了他是一個男人。
「你好,方律師,我是警局公共關係室的梁可羽,這是我的名片。」梁可羽自我介紹著,同時向對方遞出了自己的名片。
方司爾,一個震驚律師界的天才,從他二十三歲開始打了第一場官司以來,已經連勝兩百零五場,勝率之高、連勝場數之多,是司法界前所未有的,他甚至幫一個人證、物證俱全的嫌疑犯打贏了一場謀殺官司,讓嫌疑犯當庭無罪釋放。
由於他的轟動事跡,加上這副絕美的皮相,根據她的調查,他在青少年中引起一股偶像效應,甚至還在網路上被選為最受青少年所喜愛的律師No。1。
對方接過名片,看了看上面的名字,「你約我出來有事?」
「是這樣的,這次警局有個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活動期間會舉辦一場講座,需要一名專業的律師告訴青少年一些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治意識,我覺得方先生是很適合的人選。」她說明來意。
方司爾皺皺眉,「我只對打官司有興趣。」
「律師並不是只打官司而已,現在很多律師都朝多元化發展,這次的活動,正好可以讓你瞭解現在青少年的心理,也許會對你以後的工作有所幫助。」
「我並不想要瞭解青少年的心理。」
「欸……」她一呆,「那……講座可以鍛煉你的口才。」
「我也不需要鍛煉什麼口才。」
沒辦法了,只能使出最後的殺手,「警局有撥出這次的活動經費,我可以盡量保證給你一份優厚的酬勞。」當然,比起他接一場官司所得的錢,恐怕警局給的那點經費只夠成為零頭而已。
他的回答是直接起身,「如果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先走了。」
「等等!」梁可羽衝動的一把抓住他的衣擺。
「放手。」他眼中揚起一抹不耐煩。
當然不可能放手,天知道她是多麼努力才能把他給約出來的,在三天的時間裡,她足足打了兩千零三十一通電話,警局的電話差點沒給她打爆。除此之外,她三天裡對話筒所噴的口水外加每天只睡五個小時的辛勞,讓人回憶起來都覺得是一場惡夢。「請你務必答應參加這次的活動。」
「不可能。」他冷冷的道,雙眸定定的看著她。
「為什麼?」除非他給她一個光明正大的理由,否則她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因為我沒辦法記住你。」
嗄?她愣愣的看著他揚長而去的背影。這算是哪門子的理由啊!
尤其是和光明正大……一點都搭不上邊。
梁可羽絕不是一個會輕易放棄的人,尤其這次頂頭上司已經下了通牒,活動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當然,她可以去請別的律師,但是為了確保活動的成功,她還是堅持非方司爾不可。
三月末的時節,她一身輕裝,來到方司爾的律師事務所門口,打算找個地方埋伏。
既然沒辦法再次約他出來,那麼只有守株待兔,在這裡假裝意外相逢了。
倏地,一輛車子駛過她的眼前,停在對面超市的停車場前,一抹高大的身影從車上跨步而出。
是方司爾!
霎時,梁可羽所有的精神都振奮起來,二話不說,她緊隨其後的跟進。
和普通逛超市的人相同,方司爾拎著一隻購物籃,在超市買著他所需要的東西。因為時間是下午三點,人並不多,但是他的外表還是讓超市裡的人對他頻頻側目。
然而,半個小時後,梁可羽徹底推翻了她之前的評論。他—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
沒有一個普通人,會在泡麵區前站上半個小時,甚至連姿勢都不曾變過。
看他的眼神,像是很認真的研究著眼前的這些泡麵,有如一個靜靜的思考著問題的沉思者,完全把自己置身於喧鬧的人群之外。
但問題是……她蹲得好累。
梁可羽雙手撐著下顎,蹲在距離方司爾兩公尺外的地方。剛開始,她是好奇他會選擇什麼樣的泡麵,但現在,她只求他能夠快點選好泡麵。
又過了十分鐘,他還是站在原地,維持著一動不動的姿勢,而她卻快睡著了。
「喂,你到底要選哪一種啊?」終於,她受不了的走過去。
睫毛如同扇子一樣的動了一下,方司爾側頭望向她,「你是誰?」
昏倒!怎麼也沒想到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居然會是這樣,莫非她真的長了一張讓人過目即忘的臉?
「你不記得我了?」她蹭蹭蹭的竄到他面前。
他搖搖頭,「我們認識嗎?」
「三天前我還約你在咖啡廳見過面,甚至還給了你我的名片。」
「不記得了。」
「你真的對我沒有一點點的印象?」
「我只會記住和我工作有關的人。」他認真的答道。
換言之,她是個沒有一點關係的路人甲。梁可羽逕自哀歎。也是啦,依照她的長相、身材,的確還沒有到達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步。
「你覺得哪種泡麵比較好吃?」清冷的聲音突兀的發問。
「那要看你喜歡什麼樣的口味了,泡麵也有很多種類的,干拌面、拉麵、炒麵、湯麵。」她有氣無力的順口回答。像
「我喜歡清淡口味的,湯麵就可以了。」
「那就選這種好了。」她隨手塞了一包筍乾口味的泡麵放進他的籃子裡。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記得她是誰呢?莫名的,她有一種衝動,不想在他的面前成為路人甲,當然,也不要成為路人乙,至於丙丁辛亥,可以滾蛋了。
梁可羽絞盡腦汁的想著,方司爾卻是低頭看著籃子裡的泡麵。
「你會煮嗎?」他又丟出問話。
「會啊。」她直覺的答道。凡是七歲以上,是人都會煮吧。
「可以幫我嗎?」
啥?她反應不過來。
「因為我不會煮。」他看著她淡淡的說道。
好像太過迅速了,以一個女人踏進一個男人私人公寓的時間而言,這速度,好像過快了。
儘管,他之所以讓她進來的目的只是為了煮泡麵……但是好歹有一個空間讓兩人相處,她也有了機會再次對他提出合作的要求。
坐在餐桌的另一端,梁可羽看著正在吃泡麵的男人。優雅!她只能聯想到這個詞,看他吃東西,彷彿是一種視覺享受。
「你在看什麼?」察覺到她的視線,他抬頭。
「看你。」她還沉浸在他舉手投足的魅力間。
「為什麼要看我?」
「因為我想讓你也看著我,讓你可以記住我。」
他蹙眉,「你想讓我記住你?」
梁可羽驀然回過神來,「我的意思是……」
他的眼睛,像兩塊黑色的磁鐵一樣緊緊盯著她,在這樣的視線下,她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好吧,我的確是想讓你能夠記住我,起碼別在下次見面的時候,開口第一句話是,『你是誰』。」
方司爾低下頭,重新吃著泡麵,「我們之前曾經見過一次?」
「對。」
「我很難記住和官司毫無關係的人。」他說著。
「很難記住並不代表記不住,是吧。」她樂觀的接話,「所以你可以多看看我啊,看久了,也許下次就能記住了。」
「你真是一個奇怪的人。」這樣的人,在他的認知範圍內是空白。
他的臉上揚起了一絲淺淺的笑意,讓梁可雨看得呆了。
「為什麼非要讓我記住你?」他拿著筷子,撥弄著碗裡剩下的湯。
「因為我希望你能夠答應參加警局這次舉辦的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如果你連我的人都記不住,那答應的可能性好像也變得無限小了……」
他握著筷子的手不自覺一緊。
「好像……又不全然是這個理由。」梁可羽想了想繼續道:「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三天前才見過一次,而你居然那麼簡單的就把我忘記了,這讓我感覺怪怪的,哎呀……」
她煩躁的撥撥頭髮,覺得自己有些詞不達意,「總之,我就是想要讓你記住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他握著筷子的手又漸漸的鬆開。
「你想要我怎麼樣看你?」
「當然是仔細的看了。」她努力的把自己的臉呈現在他的眼前,當然,也無可避免的把他的臉看得更清楚。
黑的眼、黑的眉,與那白皙的肌膚、玫瑰色的唇,形成一種協調的美。他明明有著女性化的長相,卻不會讓人覺得娘娘腔。
視線不知不覺的膠著在一塊,梁可羽甚至可以從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臉驀地紅了,她不自在的清咳了兩聲。
「咳……咳,你可以仔細的看看我。喏,這是我的鼻子,這是我的眼睛,這是嘴巴,我這裡有顆痣,我笑起來,只有左邊會有一個酒窩……」別開視線,她把自己五官上的特徵一一指給他看。「至於我的名字,姓梁,名可羽,可樂的可,羽毛的羽。」
她拉過他的手,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自己的名字。
手心癢癢的,但方司爾並沒有推拒。
他定定的凝視著她的側面,「如果我還是記不住呢?」
「我會堅持讓你記住。」
她說,她要讓他記住她,他以為自己會忘記,可是很奇怪的,他竟然記住了這句話,連帶著也記住了說話的人。
為什麼呢?為什麼會記住一個僅僅見過兩次的人?
就像是刻在腦子裡似的,想忘都忘不了。
緩步走進律師事務所,方司爾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
手心,又開始發燙了,她手指的觸感依舊印在他的腦海中,當她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她名字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眷戀的感覺。
眷戀她手指的溫度,眷戀她堅定的聲音……
「早,方先生。」已經當了方司爾五年秘書的李莉梅一看來人,便開口問候。
「早,張秘書。」他微微點頭,推開了自己辦公室的門,「麻煩幫我泡杯咖啡。」
「好的。」李莉梅走到放置咖啡和奶精的櫃子處,開始泡起了咖啡,而剛進事務所才沒幾天的小宋,則滿臉疑惑的走到她的身旁。
「李姊,為什麼方先生叫你張秘書?」小宋奇怪道,她明明是姓李。
「他叫錯名字了。」
「可是方先生前幾天喊你,都是什麼趙秘書、王秘書、周秘書之類的。」叫錯一次是正常,但是叫錯太多次,就會讓人覺得有點不正常了。「而且我來公司好幾天了,方先生每次看到我,都會問我是誰。」光是解釋起來,口水就不知道花了多少。
「這在這裡是很正常的事。」李莉梅淡淡道。
「正常?」
「除了公事之外,他很少會記得一些人、事、物,或者說,今天記住了,睡一覺後,明天也忘了。」她解釋。
嗄?小宋吶吶的半張著嘴巴,「方先生的記憶力……有差到這種程度嗎?」
「記憶力差?」李莉梅噗哧一笑,「他的記憶力很好,如果你現在拿任何一本法典讓他背,他絕對可以倒背如流,你也可以詢問他所打過的每一場官司,我相信他可以把每一個細節都告訴你,甚至連當時證人說的話,都一字不漏的重複一遍。」某種程度而言,應該是記憶力好得驚人才對。
「那他怎麼……」
「老闆他只是啊……呃,怎麼說呢。」她想了想,「這麼說吧,他只會記得他認為重要的人、事、物,而至於不重要的那些,則很難讓他記住。」
「……」
「反正你待在事務所裡,慢慢就會習慣了,我記得剛來的時候,足足被問了一年的『你是誰』,現在稍微好點,至少他知道我是他的秘書。」只不過總是喊錯她的名字罷了。
「……」同樣的話要被問一年嗎?小宋無語。
濃郁芳香的咖啡沖泡好了,李莉梅端起咖啡朝著辦公室走去。
「方先生,你的咖啡。」她說,把咖啡放在方司爾的桌上。
他端起咖啡,輕輕喝著,「張秘書,我今天有喊錯你的姓嗎?」他突兀的問。
呃?李莉梅愣了片刻,才道:「喊錯了,我姓李。」
「是嗎?」他放下咖啡杯,手指輕觸著自己的額角,「那你叫什麼名字?」
「李莉梅。」
「來事務所幾年了?」
「已經五年了。」
五年嗎?他垂下眼眸,陷入沉思。五年的時間,他依舊沒能記住自己的秘書,卻記住了那個幾乎可以稱之為陌生的女人。
那個名字叫做「梁可羽」的女人。
「我知道方先生除了官司之外,只能記住你認為重要的人,所以你沒記住我的名字,我並不會介意。」李莉梅道。
「我只能……記住我認為重要的人?」他吶吶的反問。
「難道不是嗎?」
「不……」他抿了抿唇,「也許你是對的。」
他—記住了梁可羽,甚至還想要再次見到她,是因為他認為她是他重要的人?
一個和官司毫無關係的,重要的人……
第二章
他想要見她,見一個幾乎和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女人。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
「嗨,又見面了!」
才走出事務所的大門,那既陌生又熟悉的聲音便在他的前方響起。方司爾抬頭,映入眼簾的正是那張他想要見的面孔。
他怔怔的看著對方,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
「還記得我嗎?前幾天我才和你見過面。」梁可羽向前幾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靜靜的看著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對啊。」她點頭,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現在已經六點了,如果不介意的話,一起吃個晚飯如何?」
「哦。」他應聲。
「炒飯怎麼樣?我知道有個地方的揚州炒飯很不錯。」
「好。」他繼續簡潔的回答。
「你下班的時間是六點嗎?」
「嗯。」
她皺皺眉,「你回答別人的問題,都是那麼簡單?」
他一怔,不解的看著她。
梁可羽聳聳肩,「就是『哦』、『好』、『嗯』之類的,太簡單了,雖然中文一個字也可以表達一個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說幾個字,至少別那麼簡單的回答我的問題。」
方司爾的眼眸中透著疑惑,「為什麼?」
「因為我想要多聽你的聲音,你知道嗎?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優雅,介於少年的青澀與男人的成熟之間。
睫毛微微眨動著,他胸口竟然湧起了一股莫名的滿足。她……喜歡他的聲音?
「好了,我們先去吃飯吧。」她拉著他,「你今天有開車嗎?」
「有……」他看著她的眼睛,隨即重新說了一遍,「我有車。」至少這次的回答不是一個字了。
她笑了,「那就開車去,我剛才可是在你事務所樓下站了一個小時,腿酸得要命。」
一刻鐘後,坐在餐廳裡,方司爾看著狼吞虎嚥吃著炒飯的梁可羽。
「為什麼要等那麼久?」他盯著她,開口問道。
「嗄?」她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你完全沒必要等上一個小時,如果我沒有準時下班,或者是我有什麼事提前離開,你不就白等了?」
她嚥下口中的食物,抓抓頭,「我倒沒有想那麼多,就是突然很想見你一面。」想看看這個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現在看來,事實果然如此。
「你……很想見我?」他的聲音有些遲疑。
她自嘲的聳聳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為什麼會想要見你,說是為了少年警訊的活動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碼能讓你記住我的名字、我這個人。不過現在看來,我似乎還得再多見你幾次,也許這樣,你就會記住我。」
根本不用那麼麻煩……他已經記住她了。方司爾凝視著眼前的人,可是,他還想要再次見到她,一次、兩次,甚至是每天……而這,又是為什麼呢?
「不過話說回來,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在餐廳裡用餐。」梁可羽咕噥著,又埋頭吃她的炒飯,「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個對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對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說著,卻遲遲沒有聽到回答,不由得抬頭,「喂,我剛才說的你聽見沒……」
對上的是一雙專注的眸子,他正在很專注的看著她,一邊看,一邊像是在思索著什麼。
「唔……怎麼了?」她咀嚼著口中的飯粒。
線條優美的雙唇緩緩開啟,他盯著她,低啞的聲音如是問:「你可以和我結婚嗎?」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嚥下去的飯粒盡數噴出。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呢?難道他有見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說什麼?」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著方司爾,懷疑自己的聽力剛才是否有了障礙。
「你可以和我結婚嗎?」他重複了一遍。
「結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進一步確認。
「是的。」
「可是我們才見過三次而已。」她覺得自己有必要聲明一下他們認識時間的短暫。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張著嘴巴,半晌才說:「我們彼此都還不瞭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認為她剛才說的純屬廢話。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記得我?」她激動了一下。
「我不會和陌生人進餐廳吃飯,我記得你幫我煮過泡麵。」
「嗄?泡麵?」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對於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麵嗎?
他的視線直直的盯在她的臉上,她只覺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該怎麼樣去對應他的視線。
求婚……求婚……
一個才見過三次面,甚至對於第一次見面毫無印象的男人,可以這麼輕易的向她求婚嗎?或者說這根本只是一個玩笑?
等等!玩笑?腦中驀地閃過一絲訊息,讓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機,看著上頭的日期顯示。
四月一號,是愚人節。
她鬆了一口氣,「今天是愚人節,你是在和我開玩笑對不對?」只不過這樣的玩笑,她還是第一次碰見罷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話,卻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也就是說,他從頭到尾,都是說真的?「為什麼你要和我結婚?」她要問清楚原因,她可不認為自己有讓人三見鍾情的本錢。
他揚揚眉,「因為我可以記住你,你是第一個不在公事範圍內,我只見過三次就可以記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總是要結婚的,不如找個我能記住的女人。」
這句話……有點問題,「你難道不能記住別的女人嗎?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範圍內的?」
「可以,不過時間會長點。」
「需要多久的時間?」
方司爾皺眉,「我記住每個女人的時間都不一樣。」
「那好,說一個最快的時間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險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這是什麼怪記憶啊。
「是的。」他肯定的點頭。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記住的女人是誰?」
「王媽,我外公家的管家。」
與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確算是短暫了,但是也不能因為這種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當兒戲吧?所以她很堅決……堅決的回絕了方司爾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辦得怎麼樣了?」同是公共關係室的同事李明拍著她的肩膀問道。
「馬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應。
「你負責的活動應該是這個星期天就要舉行的吧,你現在還說馬馬虎虎,這話要是讓古SIR聽到了,八成會要你寫檢討報告書。」
她也知道時間緊迫,可是……「和學校方面都聯繫好了,講座的地點也已選好,只是律師人選還沒搞定而已。」
「聽說你打算找方司爾來進行這次的講座?」他說著聽來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經找過他了。」
「結果呢?」
梁可羽雙手一攤,「被拒絕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爾是律師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麼時候聽到他有過別的新聞?照理說他那長相應該挺受女人歡迎的,可是他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聽說之前有個咖啡廳的女老闆猛追他,他卻可以在每次見到那女老闆時,都明確表示不認識人家,弄得那女老闆下不了台。你說,他做得夠絕吧。」
「也許他是真的記不住那個女老闆吧。」對於別人來說,也許是難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爾身上,卻顯得正常,畢竟他連記他家的一個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時間。
「怎麼可能記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癡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記錯過法官的名字嗎?有記錯過當事人的名字嗎?又或者他記錯過證人的名字?那麼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來,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對於這一點,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覺的認為方司爾並沒有對她說謊,一個人的眼神,有時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不過話說回來—「你倒是滿知道這種八卦消息嘛?」一個大男人,能聊這種八卦聊得如此「興致盎然」,也算是難得了。
「呵呵……」李明乾笑兩聲,「我是常聽隔壁組的女警們聊方司爾,這才知道的。」
「是嗎?」她懷疑的挑起眉。
「你難道不知道方司爾在警局有多受歡迎?愛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滿幾卡車了。」他湊近她,小聲的說:「要是哪天方司爾真的找了女朋友,說不定警局還會發生集體暴動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結婚呢?」她很難聯想方司爾和人談戀愛會是怎麼樣的情形,畢竟他的擇偶標準,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記住對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結婚?」李明斜眼瞅著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著哈哈。
「說真的,我勸你還是趁早去找別的律師吧,還有幾天時間,也許能找到哪個律師願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爾身上,只會浪費時間而已。」他勸道。
「只有幾天時間,哪夠啊!」她哀嚎著。
看來無論如何都要勸服方司爾答應,否則她會被古SIR的口水給噴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爾的公寓。
「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否則我就死定了!」雙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著她,微啟雙唇,「如果我答應的話,你會和我結婚嗎?」
昏倒!「怎麼可能!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她可不想只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
「相愛?」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
「對。」她很肯定的點點頭。
「那要怎麼樣才能算相愛?」他虛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
「至少要能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小說上是這麼寫的,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麼演的。
「那好,我愛你。」他沒有一點猶豫。
砰!
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
他的愛,未免也太快了點吧。「你愛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語音平穩,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
她抿抿唇,手指戳著他的胸膛,「方司爾,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麼?」
「知道。」
「知道?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為什麼我要心虛?」
「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
「你又怎麼知道我不愛你?」他反問。
她一窒,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那好,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感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不眠不休?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
「可以。」他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
臉不紅,氣不喘,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梁可羽如此認為。
「你確定?」
「我確定。」
「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麼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麼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見兩次面,甚至第一次見面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麵。」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麵,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麵,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只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麼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麼?」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面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麼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只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只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裡,只是儘管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洩不通。
「是方司爾耶!聽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託!要不要那麼誇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裡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幹麼?」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託,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呵……呵,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乾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麼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裡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衝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衝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
更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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