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4:52

第40章賣底

羅三心思就是少,尋到大屋這里,屋宅沒看在眼里,反而是連吃了三大碗寶湯,加上六個面餅,拍著鼓起的肚皮,對寶湯是贊不絕口。鳳\/凰\/更新快無彈窗

“哥哥,李二呢?”

也許是同齡人的關系,羅三來李破這里,一般都會跟李春說上幾句,當然,兩個孩子都以斗嘴為主。

“她忙著呢。”

羅三撇撇嘴,嘟囔著,“那般瘦小,又沒多大氣力,能干什么活兒?”

李破現在像個地主老爺似的,坐在椅子上,漫不經心的看著店里人來人往的客人和小打,現在他氣色已經差不多緩了過來。

面色紅潤,腮旁也有了肉,和之前的凄慘模樣已經是天差地遠了,連羅三來了,都打量他好長時間,聽他口音,才算確定,這就是以前的流民李大。

此時,李破問道,“你這些時日做什么去了?幾個月都不見人影。”

羅三哀嚎一聲,開始倒起了苦水,不過可能被人叮囑過,所以聲音壓的很低,“哥哥可不知道,南城那邊出大事兒了。”

“也不怪他們,吃的太少,天氣又冷,死的人是一個接一個,要是換了俺,俺也要趁著有力氣,拼出個活路來。。。。。。。”

“這不,有人把施粥的幾個給活活打死了,又說要進城搶糧倉,軍營里的兄弟,都被派去了南城。。。。。。。殺了不少。。。。。然后俺們就守在那里了。”

說到這里,這單純孩子竟也有了些黯然,“一個冬天啊,那邊死的沒剩幾個了,后來俺也看不下去了,跟著黑廝去了東城,他娘的,其實也差不多,那邊兒也在死人,埋人埋的俺都要吐了。。。。。。”

“還是哥哥這邊好,死的人少,不如一直呆在北邊了,尉遲那廝也是,總要亂走,連帶著俺也要吃苦頭。”

說著說著,就開始夾雜不清。

李破聽明白了,南城流民作亂,這小子是隨人鎮壓去了,聽到最后,心里卻道,不管南城還是北城,流民都是流民,性命一錢不值。。。。。。

羅三搖頭晃腦,感慨了半天,情緒低落沒一會兒,就又興奮了起來。

“哥哥可是上籍了?”

“嗯,上了,馬邑正籍。”

羅三高興的一拍巴掌,“天大的好事啊,卻需喝酒賀上一賀。”

李破痛快的道:“好,哪天找一家酒好的,哥哥請你喝個痛快。”

羅三更痛快,絲毫也沒記起自己要請酒好幾次了,“嗯,叫上程家哥哥一起,哦,對了。。。。。。。。”

說到這里,一拍腦袋,好型才想起了正事。

眉飛色舞的跟李破道著,“差點忘了,還有好事要跟哥哥說呢,程家哥哥說了,能給你在郡府找個事做,只是不知哥哥所長,說過上幾日要來這里跟哥哥你見見。”

說著說著,表情就變得賊兮兮的,眼珠兒也轉了起來。

李破一看就知道,這孩子保準是提前偷著過來打個招呼,對于朋友,這孩子真是掏心掏肺的。

李破不由笑笑,“總聽你說程家哥哥,程家哥哥的,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又是如何的英雄氣概。”

李破說的話,總是讓羅三聽著特別順耳,不然的話,這孩子也不算傻,這么短的時日,怎么會跟李破如此交心?

只見他一拍桌子,笑道:“程家哥哥叫程咬金,在俺們山東,那是一等一的豪杰,后來改了名,叫程知節了,沒辦法,大家跟著他弄了些鹽來買賣,失了風,有幾位哥哥被捕快捉去了。”

“程家哥哥這才改了名字。。。。。。。要俺說啊,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改什么名字嘛,俺們在山東呆不下去了,這才來了西邊兒。”

“到了馬邑,就剩了咱們兩個,那會兒啊,和哥哥你差不多,沒吃沒喝的,但俺們可比哥哥兄弟兩個強,俺們進了城,從城西一路打到城東。。。。。。”

“哈哈,于是便有人看上了俺們兄弟,程家哥哥去了郡府,本來俺也要去的,但他跟俺說,俺嘴不嚴,去的又是官家的地方,怕俺惹了麻煩,這才讓俺從了軍。”

“要俺說,到了哪兒,還不是得靠拳頭硬?要不是俺確實打不過尉遲那黑廝,現在俺就是伍長了,比程家哥哥也差不到哪兒去。”

好家伙,李破一句話,這位唏哩呼嚕,把底子都給掀了,活生生兩個官府通緝的人犯。

又是一個鼎鼎大名的家伙,不過李破心里只罵了一句,他娘的,還真是人比人氣死人,這兩個愣頭青橫沖直撞的,竟然還受了人賞識。

自家這里,進了馬邑城,也沒想著作奸犯科,多好的人啊,竟然被弄進了流民營地,差點沒死在里面,你說這到哪兒去說理去?

羅三說的高興,聲音也漸漸高了起來,這孩子的嘴巴,確實沒把門的東西。

李破既然沒想著去告官,將這兩個家伙弄進大牢里去,便也不會看著不管,伸手狠狠拍了下羅三的腦袋,打的他腦袋一晃悠。

“說什么呢,被人聽了去,還要命不要了?”

羅三摸了摸腦袋,傻笑了起來,“這不就跟哥哥你說說嘛,不然等程大來了,要是打起來,豈不傷了兄弟和氣?”

“以后說話小心些。”

李破無奈的叮囑了一句,但他覺著,沒什么毛用,那位程家哥哥也許都不知叮囑這位多少次了,但你看看這會兒,人家說的這叫個大氣啊。。。。。

“程家哥哥長的什么模樣,說來聽聽。”

“比俺高上許多。”羅三賣人,從來很徹底,站起身來就比量了一下,“長了很多胡子,哎,不用說了,哥哥一見人,準能認出來。”

“到郡府做事,做什么?”

“這個俺不知道,他沒說啊,不過程大在郡府里,領著十幾個護宅丁勇,很威風,哥哥去了,定也不差。”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6:42

第41章大漢

用個被通緝的罪犯,做護院家丁?

李破怎麽想都有點玄幻,因為這和他南下時的小心翼翼相比,差的太遠。{書+閣}網

不過他到也清楚,別看他在草原上呆了幾年,幾個老軍跟他也說了許多大隋地界的趣聞軼事,他的口音也學的很純正。

但說實話,他覺著自己要想融入周圍的人群,還需要一段時間,因為聽說是聽說,到了一處陌生的地方,光聽說不行,一些風土人情,還得去自己體會。

就像羅三和他那位程家哥哥,就知道進了馬邑城,只要揮拳頭,就能打出一條出路,這也許並不是橫沖直撞,而是一種獨特的生存法則。

這和他固有的觀念,形成了沖突,但並不表示,人家做的就莽撞,自己做的就正確。

結果也是這般,人家順利的進了郡府,當了府兵,自己則在流民營地中掙扎了幾個月,才算勉強站住了腳。

當然,類似于哲學命題的東西,李破一般不會想太多,太深,因為他覺著那是自尋煩惱,有些事,你覺著對,就去做,覺著做錯了,下次就改,這才是他的行事準則。

所以,他很快想到了接下來的生活。

本來,他還想著,遣散了身邊這些人之后,他會弄一棟房子,不需要太大,但后面或者前面要有個院子,而人市的這家小店,也要留著,等等等等。

現在,突然間,選擇多了一個,去郡府。

其實,很容易就能做出選擇,不是嗎?

年節過后,天氣開始逐漸轉暖,當然,馬邑這地方,想要讓冰雪融化下來,還需要等上一兩個月。

小店的生意是越來越好,白巡市聽說李破上了正籍,也是力邀李破留在人市,這樣的店面,一年賺的,也許不會比人市各家商戶少了。

食肆能夠在開始時,就做到這樣一個地步,非常的不容易。

如果再等上幾天,也許李破更多的選擇會擺在李破面前,要不怎麽說多個朋友多條路呢,李破就是這般了。

張二來的時候,也隱約提了提,若是沒事可做,可以去他那糧倉,當個看守什麽的。

給李破最大的感慨,其實只有一個,有了戶籍,就是他娘的不一樣,那種無所不在的歧視,好像一夜之間,就沒了蹤影。

這一天,李破正在后院指揮著人,將水池拆了。

不是因為別的,只是怕時間長了,汙染水源,因為水池不遠處,就是一個水井,當日也是沒辦法,才這麽弄,為了是取水方便,又能聯通外面的水溝。

現在嘛,白巡市又在大屋后院的后面,給弄了一塊地方,所以水池就能挪一挪了。

后面的幾間屋子,在之后也不會再住人了,都改為倉房,白巡市準備悄悄在那里弄些米面存上,以備災年之用。

實際上,張二也在借著小店的名義,倒騰一些陳糧出來,和白巡市可謂是一拍即合。

顯然,米面價格的上漲,已經開始讓這些小吏們感受到壓力了。

李破理所當然的在其中占了一份,經過流民營地的洗禮,只要是能吃的東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那是直線上升。

“李大,有人來找你。”

一個半大娃子跑到李破跟前,表功似的嚷嚷著。

李破正跟人干的起勁兒,全當是鍛煉身體了,一身的土,雖然天氣還冷,腦袋上卻是熱氣騰騰的。

拍了拍身上的塵土,問了一句,“誰啊?”

“不曉得,一個大胡子,長的可高壯了。”

李破一聽,心里就有了譜,就著水,洗了洗臉,又讓人幫著撣了撣袍子,這才不緊不慢的去到了前面。

好一條大漢。

這是程知節給李破的第一印象,確實長的威猛,不說那一臉的絡腮胡子,就說那身板,尉遲那黑大個也要遜色三分。

這人好像將所有的彪悍和橫蠻都露在了外面,毫不掩飾的張揚著自己強大的氣場,好像在告訴所有人,俺不好惹,又好像在告訴所有,來啊,跟俺來打一架啊。

程知節看著有點老相,但其實此時的他,也才二十出頭年紀。

見到李破,沒等李破說什麽,這位微微瞇了瞇眼睛,站起身來,就是一連串的大笑,聲音分外的洪亮,也不管旁人詫異的目光,一把把住李破的胳膊,“賢弟讓俺好找,來來來,隨哥哥喝酒去。。。。。。。。。”

這樣的熱情,李破表示有點接受不能,做迷糊狀道:“這位哥哥是。。。。。。。”

程知節笑聲頓止,很不高興的一撇嘴,黑乎乎顫動著的胡茬都好像在表示著蔑視。

“賢弟恁不爽快,俺就不信,小三沒來給你通風報信。”

李破眨巴了一下眼睛,隨即就笑,“哥哥讓小弟可是好等。”

又是一陣震動耳膜的笑聲,“沒法子,小三沒心沒肺的,我叮囑了他好幾遍。。。。。。也不知道他忘沒忘,這不,昨日里才跑去俺那,跟俺說賢弟在北城人市這弄了間鋪子。”

“所以啊,俺也就放心了,別俺過來尋上一圈,讓賢弟以為是仇家尋了上門,跟俺拳腳相向,那多不好,你說是不是?”

李破連連點著頭,心說,你還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特招人。

嘴上卻是樂呵呵的道著,“哥哥這樣的好漢,站在小弟面前,若是事先不知,也確實讓小弟有些手癢。”

和羅三一般,程知節聽了這幾句,卻是覺著句句入耳,魔性的笑聲就沒停過。

這會一邊拉著李破往外走,一邊道:“賢弟真是性情中人啊,俺就願意跟賢弟這樣的人結交。”

“前幾個月,聽小三說在流民里面認了個哥哥,俺還不以為然來著,苦哈哈的流民里能有什麽好漢子了?今日一見,才知道見識還是太少。”

李破道:“哥哥再這樣誇下去,小弟可要不好意思了呢。”

如雷般的笑聲,再次響起在大屋門外。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8:05

第42章奸狡

不大個地方,散發著濃郁的酒氣。

這就是程知節請李破喝酒的酒肆了。

走了不少時候,大冷天的,出了些微汗,又被風一吹,李破覺著滋味不大好受。

程知節還在解釋,城里好酒的人不少,但酒肆卻不多,而且大多是些果釀,喝著很不痛快,這家釀的酒還成,所以多走些路也值。

兩人大步進了酒肆,里面沒什么人,看著有些冷清。

剛坐下,店家就迎了出來。

不等人家說話,只見程大胡子將腰刀摘下來,啪的一聲拍在桌上,瞪著眼睛就道:“給俺上兩盤熟牛肉,弄壇酒來。”

店家估計是這才看清來的是這位“熟客”,立馬一低頭,有氣無力的嚷了一聲,“兩盤熟牛肉,一壇老酒,兩位稍等,馬上就來。”

程知節大胡子抖著,估計是有些得意,嘴上還跟李破道著,“俺交的朋友多,錢存不下幾個,要不一定請賢弟去有小娘的地方,喝個痛快。”

李破呲牙笑笑,心想,就你這個樣子,還想去青樓吃霸王餐?你就再能打,也得被人削成豬頭扔出來。

“哥哥還是把刀收回去吧,三弟跟俺說了,哥哥是個仗義疏財的漢子,身上時常拮據,小弟不好交游,到是不短銀錢,這頓酒,讓小弟來請哥哥。”

“哥哥也別見外,等哪天,小弟給哥哥弄一桌好菜。。。。。。好叫哥哥知道,小弟別的本事也許平常,但做菜的手藝。。。。。。嘖嘖,哥哥到時候嘗嘗就知道了。”

程知節習慣性的瞇了瞇眼睛,接著又是大笑連連,一邊將腰刀掛回去,一邊道:“賢弟心腸還真是不錯,也比俺本事,那會兒俺初來馬邑,只能靠著拳頭找口飯吃,賢弟過來也就幾個月,卻已有了自己的店鋪。。。。。。好,那哥哥也就不跟賢弟客氣了。”

到了這會兒,李破對程知節的印象,徹徹底底的轉了個大彎兒。

他不喜歡這個人,因為這位名人,外表看著粗豪,實則有些奸詐,想想自己知道的一知半解的東西,李破到是覺著,這人還真就名不虛傳。

要不是這樣的心性,恐怕日后也不會位列公侯,長盛不衰。

這樣的人,李破其實也見過不少,談不上什么好惡,但若是有人用豪爽來刻意隱藏心里的諸多心思,就實在讓李破升不起什么好感了。

所以,在他看來,這程知節反而不如尉遲來的實在。

當然,李破不會承認,那些都是借口,只因為他自己本就是個善于隱藏真正情緒的人,所以,定然也不會喜歡同類的人物。

一壇濁酒,兩盤熟牛肉,兩人邊喝邊談,各懷心思,卻都不會流露在外。

這酒喝著,對李破而言,已經沒太大的意思了。

又干了一碗,程知節抹了把胡須,終于說到了正題,“聽小三說,賢弟拳腳精湛,不如哪天到郡府來尋俺,讓俺也見識一番?”

李破拱了拱手,笑道:“花拳繡腿,不值一提,定然看不在哥哥眼中。。。。。。。三弟也跟俺提了,俺本來也想隨哥哥討個功名。。。。。。”

“但怎么跟哥哥說呢。。。。。。小弟有個妹子,算是小弟在這世上的唯一血脈至親,小弟要是有個三長兩短,妹子該怎么過活?”

“所以啊,小弟只能多謝哥哥美意,不敢進郡府的門兒了。”

這下,程知節是真的詫異了,不假思索的道:“賢弟,大好男兒,怎能為婦人女子所累?哎?不是兄弟嘛?怎么成妹子了?”

李破心里話,我也知道沒幾天嘛,嘴上卻嘆了一口長氣,“千里尋親,路途不便,只能兄弟相稱啊,不說這個,來,蒙哥哥不棄,如此看重,俺敬哥哥一碗。”

一碗下肚,程知節還在勸著,“賢弟這般人物,郡府也是少見,怎能如此婆婆媽媽,而且,賢弟是關西人,若是進了郡府,比咱們這些外來人,要好過的多。。。。。。”

到底是年輕,說著說著,一些心思不自覺也就流露了出來。

看火候差不多了,李破才勉強道:“哥哥若真有心幫小弟一把,小弟。。。。。到有個不情之請,唉,算了,說出來,豈不讓哥哥為難?”

這樣的裝腔作態,程知節顯然不是對手,幾乎是不由自主的問,“快說快說,能幫的,哥哥定然盡力就是。”

李破這才苦著臉道:“俺家世代從軍,有好下場的沒幾個,到了阿爺這一輩,兄弟四人,現如今只剩一個阿伯,還找不見蹤影,俺呢,帶著妹子,卻要背井離鄉,哥哥你說,這習武從軍,有什么用?”

“所以,俺想過幾天安生日子,不想再跟阿爺他們一般,打打殺殺的,糊里糊涂丟了性命,所以啊,俺思來想去,只想到一樣本事,郡府可能用得著,嗯,俺會養馬。。。。。。”

“馴馬的本事也還不錯,哥哥你看。。。。。郡府缺這樣的人不?”

程知節呲牙咧嘴,連那慣常用來遮掩情緒的大笑都給忘了,表情漸轉詭異。

心里數了數,眼前這半大小子,會的東西可著實不少。

做菜,已經弄了個店鋪,看樣子生意還不錯,手藝肯定是沒說的了之外,商人精打細算的本事,估計也不小。

拳腳刀槍沒見過,但如果說家里世代從軍的話,定也差不太多,再說,小三那蠻牛,輕易可不服人,能對這人贊不絕口,那還用說嗎?

如今又說會養馬馴馬,郡府缺不缺這樣的人?那還用問嗎?

在馬邑這地方,會騎馬的人不稀奇,但會養馬馴馬的人,卻都金貴著呢。

“賢弟可別糊弄俺啊,別家里養上一匹兩匹戰馬,時常溜溜,就說自己會馴養戰馬了,要是哥哥因為這個薦了你進郡府,最后要是。。。。。。。那罪名可不輕,咱們可都受不住。”

李破特篤定的抱了抱拳,道:“哥哥放心,小弟還能騙你不成?俺家中曾有一老仆,當年就在阿祖麾下當馬倌,手把手教了俺幾年呢。”

程大胡子終于哈哈大笑,一拍桌子,“這樣就好,這樣就好。”

雖說笑的大聲,好似高興無比,實際上,心里卻是微微帶了些妒意,他娘的,關西人家底就是厚實,哪像咱們,只能在刀口上找飯吃。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8:28

第43章搬家

兩人一直喝到傍晚,李破酒量不太好,但那是喝高度糧釀,而現在這樣的濁酒,那真叫個千杯不醉了。

酒喝了兩壇,牛肉吃了四盤,價值八十多文,著實不便宜,普通百姓,肯定受不了這坑人的價格。

沒讓李破心疼,但生存的壓力還是撲面而來。

痛快的會了錢,程知節對李破印象到是不錯,這年頭,能看淡錢財的,就是好漢,所以說啊,所謂的草莽豪杰,其實大多都是酒肉之交,真正能肝膽相照的沒幾個。

到了店門口,還得表演一番依依惜別的戲碼,一個拍胸脯保證,過兩日定有好消息給賢弟傳過來,一個則感激連連,保證日后必不讓哥哥失望有這么個朋友云云。

然后兩人這才分道揚鑣。

程知節酒足飯飽,哼著小曲,邁著特欠揍的步子走了。

李破緊了緊袍子,也調頭回去了人市。

這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的進入馬邑坊區,頗為新奇。

左瞧右瞅,炊煙渺渺間,夾雜著大人孩子的聲音,讓他感覺這里的生活很安逸。

當然,這種錯覺,并不能迷惑他,只是讓他感覺很舒服。

阡陌相連,雞犬相聞,鄰里相知的慢節奏生活,正是后來人們理想中的太平日子,李破也不會例外。

只要上面的人別窮折騰,看著一群孩童嬉笑著跑過的李破頗覺,這樣的小日子過起來,一定有滋有味。

太太平平的多好,有些家伙卻非要你來我往的折騰。

李破暗自嘟囔著,腳步也放輕了不少,好像不愿踏碎這片寧謐一般。

殊不知,日后他在這里,其實折騰的也挺歡。

亂世將臨,又有誰能獨善其身呢?

當然,他這點小僑情,也就不用提了,要知道,自他進了馬邑,手上已經有了十九條人命。

要是讓那些冤魂聽見這個,定要痛哭流涕,這殺人放火的班頭,竟然只想過太平日子?鬼你也騙不了啊。

回到人市,李破不急不躁,繼續經營他的小店鋪,錢不怕多啊。

不過,兩日之后,郡府戶曹來人,開始給上了籍的流民分配屋宅了。

別說,大隋雖已風雨飄搖,但給公民的待遇,其實還不錯。

流民們上了正籍,不但有宅地,而且,盡可能的會讓他們都有屋子住。

馬邑城不大,但居民其實也不多。

到了大業七年,馬邑大概有三四千戶左右。

和那些動輒上十萬戶的大城,自然沒法相比,但也不是沒有好處,邊塞有常駐軍伍,所以城里的流動人口,卻也不少。

只要有了安居之所,便也不會太過發愁生計。

不管怎么說,分下來的宅地,上面大多都建有房屋,這樣閑置的屋宅的來源,很是復雜,有的是家中沒了丁口,有的闔家去了旁處,最多的,其實還是軍人調撥,閑下來的屋子,其余種種,也不需要一一贅述了。

就算宅地上沒建房屋,戶曹就會將宅地弄的大一些,以做補償。

挺人性化,也挺有效率的辦事流程。

而流民們也終于到了分別的時候了。

亦喜亦憂的流民,陸續搬出了大屋,開始奔向了新的生活。

李破則將這些日子賺的錢,算了算,自己留下一些,其余都分了下去,需要建屋子的,多給些,不需要的,則少給些,全是他說了算,也沒人質疑什么。

送走一撥一撥的人,李破感覺就一個字,煩。

都要來他這里謝上一番,也都要哭上一場,竟然還有人想將兒女留在他身邊,做個小廝丫鬟之類的,讓李破煩不勝煩。

幾個鎮店的獵戶也來告辭,他們不能在城中久居,開春了,他們也要回去了。

這幾位也是戀戀不舍,在這里,他們飽受尊敬不說,吃的也都胖了一圈,連吃帶拿,卻沒做什么事,都有點不好意思了。

大屋漸漸冷清了下來,除了李破自己雇的一個賬房外,其余都漸漸換成了生面孔。

白巡市每次見到李破,都樂呵呵的,他知道,李大郎要走了,也把寶湯的方子,留給了他的侄兒,他這里,頂算沒出什么力,就得了個賺錢的買賣。

當然,李破必然會在這家小店里占上一份,不過,因為沒有其他人需要養著了,也就不會再占大頭,讓出了一部分,交給了兩位巡市。

這讓白巡市覺著,這娃子實在仁義,做事也有分寸,雖然另外一位巡市也分了一部分,讓他有點肉痛,但這么做其實挺好,另外那位挺不好惹,只他一個人占著紅火的買賣,那位眼紅起來,不定生出多少麻煩呢。

于是,白巡市拍著胸脯跟李破說,不管李破去哪兒,人市這里都是李破的家,以后有什么事,也盡管來找他云云。

李破只想敲破他的腦袋,人市這種戾氣橫生的地方,也就你當是家了。

沒讓李破等幾天,消息來的挺快。

羅三這天找了過來,照例大吃一頓,等他走后,李破告訴李春,收拾東西,該搬家了。

當然,不會是立即去郡府,而是搬進馬邑城里。

郡府戶曹給這兄妹兩人分下的地方很不錯,離著郡府不遠,挺大一間屋宅,連帶著還有不小的院子。

李破領著李春去看過,很是滿意,據說以前住著個軍中小校,升轉去了晉陽,宅子不是他的私產,等人走了,自然也就被馬邑官府收回。

顯然,這也是郡府戶曹那邊存心照顧,不然的話,剛上籍的流民,絕對不會發下這樣的屋宅。

也就是說,發到李破手里,也就是他的私產了,這肯定是刻意關照才會發生的事情。

一應房契,也已經到了李破的手里,從此時開始,李破便正式成為光榮的大隋公民了。。。。。。。。。。

而且,他外面還有產業,差不多算是順利的進入了富家翁的行列。

兩人其實也沒什么可收拾的,只一人拎了個包袱,跟白巡市的侄兒說了一聲,一大一小便施施然的離開了馬邑人市,搬進城里去住了。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8:51

第44章新居

兩進的宅子,分了前院后院。

圍�是磚石結構,很結實,房子和馬邑大部分房宅差不多,建的粗獷而又高大,不新不舊的,看樣子還能支撐很多年。

房間對于李破,李春兩個人來說,太多了些,自然也就不需擠在一個房間里過活了。

只是房子太大,兩個人住進來反而顯得空蕩蕩的。。。。。。。而前邊主人留下的痕跡也已經不多了,沒有多少擺設器具,需要兩人自己添置。

當然,最讓李破滿意的還是廚房,宅子大了,就這點好處,可以有一間正經的伙房了,而這間宅子的前主人設了兩個灶房,一個大灶,一個小灶。

顯然,大灶是給仆人們用的,主人用的則是小灶無疑。

伙房里的炊具早已齊備,都是這些天他和李春弄過來的,雖然也都半新不舊,一點沒有喬遷新居的樣子,但勝在個便宜而又齊全。

而李破還想著找個鐵匠,弄個鐵鍋出來,總吃蒸煮出來的東西,雖然也堪稱美味,但炒菜其實更方便快捷也有更多的花樣。

實際上,一大一小對新居都有著自己的規劃。

李春準備在院子里種上一些糧食蔬菜,當然,種上些花草點綴一下,也許會更好,但兩個剛從赤貧中逃出來的家伙,都沒那個閑心雅致,只管著吃穿住行忙活。

李春還準備養些雞鴨,產蛋來吃。

這個想法,李破大表贊同,雞鴨不但能產蛋,還能吃肉啊,他可不管時人亂七八糟的規矩,雞鴨做的好了,絕對是肉食當中的頂級美味。

當然,時人厭棄的豬肉,也在李破食譜之上,還排的老高。

不過,李破已經吃了這許多年的牛羊,實在不知道,自己聞見豬肉的味道,會不會吐出來,那會兒他聽人說,不吃豬肉的**,聞見豬肉的味道,是腥的,就像漢民很容易就能聞出旁人身上或者食物里的膻味是一個道理。

兩個家伙住進新居,頭一件事,卻都是琢磨吃的,不得不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當然,除了吃的喝的,李破還琢磨著,要通個暖道。

被凍了半個冬天,他算是嘗夠了寒冷的滋味,取暖的事情,在他心里,也是一件大事。

暖道,輔以火炕,再加上火爐,再冷的冬天,也都不怕凍著了。

這個工程相當不小,還待他努力。

兩人的房間挨著,自然都是采光極好的正房,被褥什么的也都是采買而來,身上的衣物也都是新的,可以說,和生活一樣,兩個家伙也都煥然一新了。

走在馬邑城里,誰也不會看得出來,這兩位之前還是流民來的。

住這樣的大房子,傭仆其實不可或缺。

這里是馬邑城中,正經的富裕人家居住區域,周圍大多都是郡府吏員的屋宅,官兒都不大,卻都有著各自的排場。

想要鄰里和睦,不講究一些,你就融入不到周圍的環境當中去。

不過兩個人都沒管這個,他們剛剛脫離的慘兮兮的生活,根本講究不起來,暫時也沒想著跟周圍的人有過多的接觸。

流民里面,確實有孤獨無依的男女,只要李破開口,為奴為仆,也都樂意。

但李破一個也沒帶來,因為他想的更多。

想要有更美好的生活,就需要將流民這一段,徹底斬斷。

就算斬不干凈,也要盡量遠離,這是他絕情冷漠的地方,也同樣也透著幾分明智和遠見。。。。。。。。

別人知不知道他的過去,是別人的事,但自己明白其中的道理,卻不去做,那就是自己的愚蠢了。

住進了新居,沒高興多少時候,兩個人都感到有些空落落的了,這是對前途和未來的迷茫造成的效果。

傍晚時,李破將李春叫到跟前,問,“跟我進郡府做事,還是留在家里?”

這孩子可謂是天賦異稟,小小年紀,就吃盡了苦頭,跟在他身邊,不出數載,他完全能造就出一個出色的戰士,甚至于將來,很可能會青出于藍。

但可惜。。。。。。男孩變成了女孩,讓李破頗為糾結,于是,在這一天,干脆將選擇題交到了李春自己手里。

跟他去郡府,自然也就意味著,她會學到旁的婦人女子學不到的東西,將來的生活,也一定和旁的女子不同,得失很難說的清楚,不然的話,李破也不會甩了這個包袱給李春。

而如果留在家中,那就簡單多了,男主外,女主內,將來找個婆家嫁了也就是了。

李春的答案,實際上在李破的預料之中,這孩子毫不猶豫的一揚腦袋,“自然跟著大哥一起,留在家里做什么?房子又跑不了,明日里,小春就去人市,讓他們弄幾條狗來,給咱們看家護院。”

她想的還挺周全。

李破揉了揉她的腦袋,笑道:“將來可別后悔。。。。。。。嗯,郡府不比人市,惡犬也許沒有,惡人可很多,之前咱們開店之初,我跟其他人說的什么,你還記得嗎?”

李春像小貓一樣,在李破手掌上蹭了蹭,很舒服的瞇起眼睛,然后只略微想了想,就道:“記得。。。。。低頭吃飯,抬頭看路,多做少說,大哥不愿聽那些家長里短。。。。。。。。”

“嗯,記得就好,到了郡府里,就要守人家的規矩。。。。。。干活勤快,又少說話的人,總會討人喜歡一些的。”

李春有點擔心,她自小被賣于大戶,有心理陰影在呢,“大哥,咱們去了那兒,會不會有人無緣無故打咱們?”

李破抿了抿嘴唇,這死孩子,不想好的總想壞的,挨了打也是你方的。

心里不滿意,嘴上不由恐嚇道:“初來乍到,有人欺負咱們,也不是不可能,要不。。。。。。你留在家里吧?”

“不成不成。”李春的腦袋頓時搖成了撥浪鼓。

“那有人打咱們怎么辦?”

“大哥說怎么辦就怎么辦。”

“郡府里都是大人物,打也就打了,咱們也只能忍著,你還去不去?”

“去。”

“呵呵,老話說的好,吃的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點苦頭要都吃不了,咱們趁早出城進山,還能落個逍遙,你說是不是?”

“大哥說的真好。。。。。。但。。。。。。。。咱們可吃了不少苦了呢。”

李破,“。。。。。。。。。”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49:40

第45章入府

別看人家李靖上任,沒帶多少親眷,但屬從卻絕對不少,大部分都是李靖的私衛,招收亡命這種時髦的事情,各處都在干,李靖也沒落人后,要不然程知節也進不來。

尋到駕曹,李破已經滿頭是汗,李春也是滿眼驚懼,她自懂事起,就沒見過這麽多的官兒。

揮手讓小吏送過來一個冊子,翻開一頁,讓李破簽上大名。

即便李破和李春的方向感都很強,但還是在里出外進的郡府衙門所在,差點轉暈了,這真不是無權無勢的百姓能來的地方。

駕曹里面很忙碌,來來往往的人流不斷。

到了戰時,官府會全部征用,一應官佐,都不得私藏不報,而在平時,其實除了服務于郡府內府之外,辦的大多數也都是公事。

不過,到了駕曹,反而簡單了。

但實際上,太守郡丞都會在守地,自尋私宅,美其名曰,為省官府所耗,事實上,是嫌這里不夠清凈。

跟門房費了點口舌,一聽是被人薦舉入郡府養馬的人來了,門房立馬變得稍微熱情了起來,還給他們指明了應到哪處,找誰,需要做些什麽。

而實際上,這也表示著,除非李靖升任馬邑太守,不然的話,誰也別想到馬邑為官,因為他李靖現在大大方方的占著太守的房子,誰來了,讓他李靖騰地方,都會是他李靖的死敵。。。。。。。

不用問,一看就知道,這是府兵的變種。。。。。。。。

李破暈頭漲腦的走了出來,身份至此,變成了馬邑郡府駕曹內曹轄下的一個小小的馬夫。

這無疑是馬邑城中最為威嚴的地方,也同樣是馬邑最熱鬧的所在。

也許是這時候的低級官員們還沒開竅,也許是來這里辦事的都不是平民百姓,所以,該辦的事情,差不多都能挺順利的辦下來。

李靖這樣的門閥子弟,自然也不會例外,但李靖大多數時候,都住在郡府后面的宅邸中,顯然,這是一個權力欲很強的家夥。

門房去而復返,領著李破穿門過戶,一路上不停的打量李春。

兩人溜邊兒走著,身旁水溝里的陳腐氣息,都不能影響他們的好奇心,這瞅瞅,那瞧瞧,滿眼都是新鮮。

門房笑笑,懶懶的道了一句,“以后閑雜人等,就不要帶進來了,要是讓人知曉,你這活計可做不長久。”

實際上,馬邑郡府也兼具了很多職能,幾乎總覽馬邑郡軍政兩事,也就是說,這里其實就是節度使衙門的縮小版本。

隨后,直接給了李破一個小小的銅牌,應該和身份證差不多,有了這個,李破也就可以在郡府大多數地方,通行無阻了。

一般來說,一郡的最高長官,都是這樣的配置。

一應費用,大部分由官府承擔,但李靖自己,也需要承擔上一部分。

兩人進了一間舊屋,找到一個房間。

郡府占地很大。(請到84閱讀本書最新章節)

官僚氣息太重了,重的一看李破兩個的打扮,就沒人願意跟他們多說兩句的地步。

李破牽著李春,到了一處側門,敲了敲門,給打開門的門房驗了驗腰牌,然后就又是一陣好等。

還好還好,不是需要多文件證件的年頭,不然的話,來回這麽跑上幾趟,娘的,減肥嗎?

郡府衙堂在正中,往兩邊排開的,是各個屬衙。

然后告訴李破,過上幾日,再來駕曹,領上一些憑證,應該和房契什麽的差不多,也就是說,和官府簽了合同,搖身一變,也就成了官家的人了。

警惕性還挺高,但他只能笑著解釋,“俺家二弟,來幫著俺干活。”

李破也在心里埋怨,程大和羅三辦事太不靠譜,就不知道送佛送到西的道理,來給他們領領路?

所以,總的說來,馬邑郡府,大才是理所應當,小了反而會有些奇怪。

認真的聽完之后,李破松了口氣。

郡府駕曹很好找,只是郡府衙門重地,平民百姓進去不太容易。

李破和李春兩個土包子從走上郡府前面的大道開始,就都有些不自在了,因為大道真的很寬,連李破這等見多識廣的人,也吃了一驚,后來的那些車道,估計百分之九十在這條大道面前,都要相形見絀。

李破拿著筆,瞅著冊子,字不多,但有一多半都不認得,有點傻眼加露怯。

不得不說,經過幾百年的戰亂,在如何有效的運用戰爭資源上面,大隋確實有著獨到之處。

值守的不再是小吏了,坐堂的是正經的郡府官員,一個三十多歲,操著純正的本地口音的小官僚。

也就是李靖沒有襲爵,不然稱呼會更多。

出了郡衙,還要進內府,也就是李靖的私人領地,就建在郡衙后面,和郡衙有高�相隔,但也有不少門戶。

什麽內曹外曹的,李破現在也不知道根據什麽劃分的,實際上,所謂內曹,就是郡尊李靖的私曹。

而郡府的最高長官,李靖,也有著諸多的稱呼,郡尊,府君,郡君,戰時還可以有,軍侯,軍主,將軍等稱呼。

確實要走很多路,因為內府,比外面的府衙,還要大上許多。

看著那別別扭扭,恨不能躺下來的字跡,小官笑笑,不以為意。

李破沒想那麽多,他現在是一腦門的官司。

從各個房間里傳出來的咆哮聲,讓李破知道,新年過去沒多一會兒,人們的脾氣都很急躁,要小心一些。

驗明正身之外,對來歷問的也很詳細,叨咕了半天,聽著李破純正的關系口音,小官臉上終于露出了點笑模樣。

不過,李破只覺得,又要走很多路了。

流程到了這里,也就快了起來,沒有那麽多的推諉塞責,非要叫你多跑幾趟,顯示權威之余,也能討點好處。

小官笑瞇瞇的瞧著,李破只能硬著頭皮,用第一次使用的毛筆,秀了一把書法,好在,這名字肯定不會寫錯,因為李承祖還算認得幾個大字,教過他。

費了好一番嘴皮子,李破才帶著李春來到駕曹所在。

等了半晌,才輪到他們。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0:04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0:51 編輯

第46章相馬

門房的警告,也許是好意,關西人就是要占各種各樣的便宜。

但李破全當耳邊風,之后也不打算走這個側門了。

走過兩片小樹林,繞過一處校場,才算到了地方。

眼前是一排排的房子,隨著走近,空氣中的腥臊味也漸漸濃了起來,不用想也知道,這就是郡府的馬廄了。

這里給李破的印象,挺冷清的,沒見幾個人影。

遠遠的,就見兩個人圍著一匹馬,這摸摸,那瞧瞧的,怎麽看都有點猥瑣。

不過李破瞧著就知道,這是在相馬,寨子里的三叔,就是侍弄馬匹的好手,教導李破數載,加上李破從前也不是沒騎過馬,懂些馴養馬匹的知識,如此一來,還別說,李破這個馬夫還真就算是貨真價實。

相馬,沒那麽深奧,一個是看,一個是摸,和這年頭的大夫診病差不多,傳承和自家經驗各占一半,沒有其他的捷徑可循。

待看清這兩個人,門房的腳步明顯頓了頓,然后有點不情不願的帶著李破和李春湊了過去。

李破和李春這會也看清楚了,兩個圍著馬轉悠的,一個年紀挺大,頭發花白,雖然臉上有了深刻的溝壑,但還是看的出來,這位長的可不醜,年輕的時候,不定英俊成什麽樣子呢。。。。。。。

年輕的,也就十幾歲,看上去和李破歲數差不多,圍著馬在轉悠的,就是他。

也不知他說了些什麽,冷不丁的,老頭揚起巴掌,啪的就給了他一耳光,隔著老遠,李破都好像感受到了老頭的怒火。

老頭中氣十足,“小崽子,教了兩年,就是塊兒石頭都該開花了,他娘的,你再說一遍,幾歲口?俺沒聽清楚,說啊說啊。。。。。。”

說著說著,好像越來越是惱怒,順手又給了年輕人一個耳光。

這次勁兒更大,抽的少年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這一下,老頭更是暴跳如雷,上去就是兩腳,“娘的,又哭。。。。。咱們姓元的,從來流血不流淚,怎麽就出了你這麽個孬種,不如重投一次胎,生成個娘兒算了。。。。。。”

純正的關西腔,咆哮起來,確實有點嚇人。

門房臉皮抽動,估計在暗嘆倒黴,李春也抓緊了李破的袖口。

門房躊躇了一下,還是瞬間堆起笑臉,硬著頭皮上去,拱了拱手,“元老,元老,您消消氣,有新人補缺,李院公讓俺給您送過來了。”

順手拉過李破,像小販一樣給老頭介紹,“他叫李破,關西來的,俺可是把人給您送到了啊。”

老頭氣哼哼的�頭瞪了門房一眼,擺了擺手,像揮蒼蠅一樣將門房趕走了。

接著老頭翻著眼睛看了李破兩眼,又踢了一腳地上的少年,罵著,“廢物,都是廢物,趕緊起來,不怕丟人啊?”

少年抹著眼淚,抽搭著爬了起來,這小子應該是挨打挨習慣了,臉上還有淚痕,就轉著眼珠瞧上了李破,李春兩個,滿眼的好奇還夾雜些憐憫在里面。

老頭耷拉著嘴角,和旁人欠了他多少錢一般,順手一指旁邊那被聲音攪擾的頗為躁動的戰馬,“相相,最好說點什麽出來,不然這口飯可別想吃,多大點的崽子,就想吃這口行飯?胎毛長全乎了嗎?”

這位氣性著實不小,說著說著,眼里又冒出了兇光。

李破暗道了一聲,倒黴,碰上個倔老頭,以后日子不會太安生了。

但他也不怯場,周圍瞧了瞧,到遠處垛上,抓了把苜蓿回來,這東西是馬匹的最愛,已經扎碎晾干,如今幾乎是冬天里飼養馬匹必不可少的馬料。

老頭看著他來回一趟,哼哼了兩聲,卻沒做聲了。

于是李破得瑟開了,一邊走一邊跟李春道:“接近馬的時候,不要從側后,要從前面,最好弄出點動靜來,讓它知道你來了。”

“因為馬這眼珠子不太好使,一般看不清人,耳朵卻靈,你一說話,它就知道,有人過來了,你看,它在瞅咱們,其實它看不太清楚,只是聽見了咱們說話的聲音。”

“這個時候,不要害怕啊,性子野的馬,這會兒早跑了,它沒動,也沒打響鼻,說明馴養過了,咱們是生人,所以先喂它點東西吃,老話說的好,欲要取之,必先予之,就是這麽個道理。”

一邊說著,一邊將手伸向馬嘴。

那馬聞到了香味,立馬湊過來,聞了聞,張嘴就啃食了起來。

“你看,它吃了咱的東西,也就嘴短,這個時候,咱就可以摸摸它了。”

李春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不過立馬捂住嘴巴,瞄了瞄旁邊的老頭。

老頭卻已經瞪圓了眼睛,他養馬數十年,這點常識自然不會引起他的驚奇,只是眼前這半大小子竟然還帶了個小學徒過來,在他面前上演一場嚴師教徒,讓他覺著有點虛幻。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想問一句,這世界到底怎麽了?

李破還在繼續,“馬這東西聰明,鼻子也靈,所以摸馬先摸馬鼻,讓他聞聞你的氣味兒,它耳朵也靈,在它耳邊說說話,讓它記住你的聲音。”

說完,湊到馬耳朵旁邊,一邊輕撫著馬脖子,一邊低聲呢喃了幾句。

“你看,這會兒它就溫順多了,也願意跟你親近了,看這樣子,現在騎上去跑幾步都成。。。。。。。”

“來,咱們先看看他的牙口。”

掰開馬嘴瞧了瞧,李破微微皺了皺眉頭,“好的養馬人,只看牙,就能知道它多大了,這要靠長年累月的積累,不急著學,嗯,你大哥本事也不太到家,所以啊,只能看出這馬差不多應該三歲左右了。”

“騍馬,看它的骨架,馬身長短,非常適合騎乘,跑的估計也很快,這身量,可不矮,再看這毛色,定然是河西馬無疑,但。。。。。。作為戰馬,就只能說是湊合了。”

“太瘦了,養的不好,你看嘴角都磨禿了,馬帶的痕跡也很重,之前騎馬的,肯定不是個好騎手,你看這馬蹄子,都有點劈了,這馬對聲音,也太過敏感,上了戰陣,騎著它的人,就是在找死。。。。。。。”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2:01

第47章咆哮

“毛都沒長全的小崽子,就敢在這里胡言亂語,今天老子非把你這舌頭割下來,讓你知道知道爺爺的厲害。。。。。。”

不知什么時候,不遠處馬廄前沿轉出兩個漢子,正好見李破在相馬,湊近了仔細一聽,卻都是大怒。

李破本來沒在意,也想在老頭面前顯顯本事,讓之后的日子好過些,不想卻是觸怒于人。。。。。。。

扭頭一瞧,尼瑪,真是冤家路窄,前些日子挨了那頓鞭子,可是記憶猶新,剛進郡府,就碰上了。

顯然,對方沒認出來當日驚了他的馬的小小流民,但張牙舞爪的做派,和當日并無多少分別。

李破退后兩步,挨向老頭,看著像是害怕,心里卻道著,娘的,欺負人欺負上癮了是吧,再敢胡亂動手,老子過后非宰了你不可。

本來想著,老頭不定能擋擋,但老頭的兇猛還是出乎了李破的預料。

那漢子擼胳膊,挽袖子,估計是拿鞭子說話說慣了,手里拎著條鞭子就想過來抽李破一頓的模樣,他的同伴拉都拉不住。

不想,還沒等旁人怎么著,老頭已經跳過去就給了他一耳光,啪的一聲,清脆無比,接著拎住他的領著,接二連三的往臉上扇。

那漢子挨了一下,有點懵,隨即臉上肌肉扭曲,揮拳便打。

但老頭連推帶搡,不但避開了他的拳頭,接連到來的耳光,扇的漢子不斷后退。

旁邊他那個同伴,扎手扎腳,急得不行,但竟然不敢上前將兩人分開。

“阿爺,打的好,揍他揍他。”

旁邊剛才還眼淚汪汪的少年,這會兒卻是興高采烈,跳著腳的叫喚,不怕事大的給老頭助威,原來,老頭和這少年人,竟然還是父子來的。

這個李破可是真沒瞧出來。

那漢子怒吼連連,到最后嗓子已經岔了音。

片刻之后,眼冒金星,終于倒地,老頭兒好像還不解恨,在他身上連跺帶踹,直把人打的滿地亂滾,才喘著氣住了手。

李破和李春面面相覷,誰都沒說話,儼然成了兩個看熱鬧的無辜觀眾。

不過李破還是看出來了,這老頭拳腳上,是有一定造詣的,而根底上,卻是大隋軍中正經的摔角肉搏技巧,黏住你,不倒地,你就別想脫身。

老頭住了手,和漢子同來的同伴,才急忙跑上去,將漢子往起攙扶,會過頭來,見老頭氣哼哼的看著,臉上竟然瞬間堆起了笑容。

不過還沒等他說話,那被揍的鼻血長流,滿目青紫的家伙,張嘴就罵,“你個老匹夫。。。。。。。”

他那同伴頓時被唬了一跳,趕緊捂住他的嘴巴,心中也是叫苦不迭,這位真難伺候,一句話沒交代到點上,就鬧出禍事來了。

在這馬邑,再橫再兇的人也多的是,就他這個樣子,看上去就是個短命鬼。

但一個老匹夫,還是將老頭的余火給點旺了,本來只是惱怒此人在自己的地方耍威風,教訓一下也就行了。

但這會兒,卻真是惱了,四下尋摸了一下,一邊狠狠念叨著,“好好,關西出硬漢,今天竟想在老子這兒逞英雄,你等著,你等著。。。。。。。”

一邊回身撿起那漢子掉落在地上的鞭子,照著兩人就沒頭沒腦的抽了下去。

那少年聽了一句老匹夫,也立起了眉毛,嗖的一聲跑了,不大會兒,又跑了回來,腰間卻是已經多了一把長刀。

一按繃簧,順手抽出了刀子,上前一拉老頭,“阿爺你省省力,看俺宰了這小子給您消氣。”

我去,這是要鬧出人命的架勢,李破有點目瞪口呆,對這不像父子的父子倆立馬有了全新的認識。

“元老饒命,元老饒命,都是俺們的錯,這是李功曹的妻兄啊,剛來沒幾天,沒見過您,也不懂事兒,請您老擔待,請您老擔待。”

老頭又抽了兩鞭子,才停住手,扭頭看少年在旁邊呲牙咧嘴,拿著把刀比劃,又是氣不打一處來。

一腳將這小子踢到一邊兒,“沒用的東西,家傳的本事不好好學,就知道擺弄刀子,老子怎么就生出你這么個小畜生。。。。。。。”

明顯,這老頭是數刺猬的,見誰扎誰。

說完,一甩手,將鞭子摔在地上的兩個人身上,繼續咆哮,“回去跟李四,別他娘的再往老子這牽馬,就他那廢物,再好的馬,也被他糟蹋了。。。。。。。李藥王怎么生了這么一個兒子,真他娘的一代不如一代。”

“趕緊滾,難道還想老子請你們喝馬尿不成?”

兩個大漢相互攙扶著,鼠竄而去,之后兩人一個埋怨對方沒告訴自己,府中還住著這么個老怪物,一個則心里大罵,之前跟你說了多少,你也得能聽進耳朵里啊,這會兒到來埋怨旁人,還要臉不要?

老頭咆哮四方,威風八面。

這會兒卻喘著粗氣,在幾個人目光注視之下,來回溜了兩圈。

等氣喘勻乎了,才橫了李破一眼,“第一天來,來的晚不說,還帶了個女娃娃,沒出息,哼哼。。。。。。。。”

又開始挑刺了。

李破算是見識了這老家伙的威風,雖不害怕,說話卻也加著些小心了,“這是俺兄弟,您。。。。。。。”

老頭立馬撇嘴,調頭就走,“老子相馬相了一輩子,到老了難道連公母都分不清了?聞著女人的味道就騷,帶在身邊,也不怕犯忌諱。。。。。。”

“小畜生,還愣著干嘛,給他們安排住處,讓他們干活,活多著呢,看不見啊,瞎了嗎都?”

直到老頭走遠,少年才湊了過來,在兩人注視下,大模大樣的一挺胸,“你們剛來,都得聽俺的。。。。。。。。”

對付那渾身冒火的老頭,得慢慢熬,對付這愣頭青,李破辦法就多了,立馬笑著道:“阿弟怎么稱呼?”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2:17

第48章私廄

少年一愣,隨即就惱火的道:“誰是你阿弟了?你。。。。。。”

李破笑瞇瞇的再次打斷他道:“別急啊,俺跟你說說道理,你看你阿爺打了一圈,動俺一根手指頭沒?”

少年被說的有點懵,卻下意識的揉了揉臉上的紅腫,又摸了摸屁股,再看看李破李春兩個,竟然覺著這人說的有點道理。

不過又覺著這太沒道理了。

李破再接再勵,“那是因為什么?看出來沒有。。。。。。。看阿弟人不錯,俺就再多說兩句,那不是因為你阿爺看俺順眼,那是因為俺有本事,你說。。。。。。如果在一起呆長了,是俺在他面前說話好用還是你?”

“阿爺才不會聽你的呢。。。。。。”少年極力反駁,卻不知話題已被替換。

“好多人都聽大哥的,加上你阿爺也沒什么大不了。”李春在旁邊嘟囔。

“哼,男人說話,不男不女的少插嘴。”

“呸,你再說一遍試試。”

“俺就說了,你能怎么著?”

這些熊孩子,還真欠揍。

李破照著兩人腦袋,一人給了一下,“走走走,趕緊干活,嗯?聽說還有住的地方,但咱們在外面有房子啊。。。。。。。。難道以後還要住在這里?”

李春自然住嘴,緊跟大哥腳步。

少年也早被打皮了,挨了一下,晃了晃腦袋,有點惱怒,躊躇了一下,但還是跟了上來,一邊走還一邊嚷著,“俺可不是好欺負的,你以后少跟俺動拳腳,不然俺的拳頭可不認人。”

李破不耐煩的又給了他一下,聲音還挺清脆,“你煩不煩,趕緊帶路,一會兒你阿爺又急了。”

少年愈加惱怒,拳頭都攥了起來,但一聽阿爺兩個字,氣勢卻一瀉千里,顯然,阿爺之淫威,在他心目中,已是根深蒂固。

“就住這里吧,那是俺和阿爺住的,如今這兒就咱們四個,沒別人了,有什么事,吆喝一聲就成。”

李破看了看這間房子,心里撇嘴,比外面自家的宅子差遠了,可惜了新居,剛住了一晚。。。。。。。

“阿弟怎么稱呼?”

“俺叫元朗,李郡尊是俺姨丈。。。。。”少年挺胸斜眼,改變策略了,開始敘起了家譜。

知道老頭可能來頭不小,不然也不會見人就罵,一點顧忌也沒有,不過李破確實小吃了一驚,你個養馬的,竟然還是李靖親戚?從馬身上論的嗎?

看著李破的樣子,少年的頭揚的更高了,那意思好像在說,想當俺哥哥,你也配?

不過沒等他得意多大一會兒,老頭不知什么時候,好像突然冒出來一樣,站在了不遠處,怒吼一聲,“沒出息的東西,自己沒本事,拿家主嚇唬人,你個小畜生,把臉都丟到人家腳下了,看俺今天不打死你個廢物東西。”

元朗的臉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綠,調頭就跑,顯然知道,這次算是真的將阿爺惹惱了。

一老一小,追著趕著跑遠。

李春終于忍不住,笑彎了腰。

李破也是笑容不止,習慣性的揉了揉李春的腦袋,“走,進屋,看來咱們暫時回不去了。。。。。。”

馬無夜草不肥,這里就四個人,估計有的是活等著呢,李破已經能夠想象的到,在這倔老頭的監督下,沒黑沒白的苦日子了。

到了晚間,鼻青臉腫的元朗,一瘸一拐的送來了晚飯。

特氣憤的告訴李破,以后每天后廚送來茶飯,要李破去打交道了,還有,讓李破最好離他遠點,剛來,就害他挨了許多棍棒,肯定是他的克星轉世云云。

有這小子逗樂,李破和李春兩個吃了一頓特歡樂的晚餐。

當然,對于李破來說,郡府的餐食著實不怎樣,粟米飯配腌菜,加上一碗湯,一盆燉骨頭。

聽著挺豐盛,但粟米沒煮好,半生不熟的,腌菜聞著也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湯涼了不說,還不舍得放鹽,太淡了。

燉骨頭上竟然還帶著血絲,即便吃慣了羊肉,卻也能聞出一股濃重的膻味。

李破很想跑去所謂的后廚問問,你給老李的表姐夫就吃這東西?是不是不想活了?

不過李破很快就知道,那爺倆的牙口胃口一個好似一個,吃的特香。

這一晚挺安靜,那老頭別看惡形惡狀,像足了一個地主惡霸,但人嘛,應該還算不錯,沒有立馬將李破當成老黃牛來用。

第二天一大早,元朗無奈的再次出現在李破面前,說帶著李破去轉一圈,看那不情不愿的樣子就知道,是受了阿爺的吩咐。

李春這個小尾巴,讓元朗很嫌棄,顯然,這小子跟女孩打交道的次數是少之又少。

轉了一圈下來,李破大概也知道了這里的情形。

馬廄看著不小,但只養了八匹馬在里面。

都是上好的戰馬,這里的馬匹,不供府中雜事所用,只有那些正經職司的人,才能從這里牽走馬匹,跑的一般也都是晉陽之類的遠程。

實際上,這才是郡府正經的私廄,是屬于郡尊李靖的個人財產。

四個人,八匹馬,想想活兒應該不多。

但事實上,一天下來,四個人誰也閑不住。

喂馬什么的就不用說了,清理馬廄的同時,還要仔細驗看馬糞,誰要是吃的不合適了,還要吃上幾天小灶,一直到糞便正常為止。

給馬匹清洗身體,順便檢查戰馬的皮毛,皮膚,如果有了什么毛病,和人一樣,得找大夫,當然,大多數時候,馬匹大夫其實就是馬夫了,也就是說,他們都得兼職獸醫。

而戰馬,和后來只以速度取勝的賽馬可不一樣,必須講究一個膘肥體壯,但卻絕對不能讓它成了胖子,這很考驗馬夫的耐心和眼光。

而且,戰馬不能一直養在廄中不動,每天都要遛馬,這個時候,就是考驗馬夫的騎術以及對馬性的了解的時候了。

實際上在這里,馬就是主人,人才是奴僕。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2:41

第49章辛苦

這一天,李破和李春終于正式加入了光榮的馬夫隊伍。

第一天干活,李破帶著李春干的很賣力,畢竟是新人,手腳不勤快,你還真當自己是回事了?

李破并不知道,戶曹的小吏找了他一天,才去回稟陳從事,兩兄弟跑沒了蹤影,不知去哪兒了。

當然,這也難不住人家,命人去問了問羅三,就曉得那個家伙搖身一變,已經溜進了郡府,吃上官飯了。

駕曹轄下,又在郡府私廄,即便是個普普通通的馬夫,沒有什么正式的品級,但卻是馬邑城中,小吏中的一員了。

都說宰相門前七品官兒,給馬邑太爺這樣的土皇帝照看馬匹的人,也屬于馬邑小吏中比較高級的存在了。

從事大人有點惋惜,他到馬邑時間不長,正缺信得過的人。

李破這樣以流民身份入城,又機靈大膽,來歷也禁得住查驗的家伙,正是親信的首選,沒錯,身在戶曹的他,很方便就能查閱馬邑各部軍籍。

李承順的大名赫然在列,只是在塞外駐守軍寨,而因為云中守捉府早已名存實亡,各寨守卒多有亡逸,再要細查下去,怕就得派人出長城或者去到扶風了。

為了一個小小的李破,顯然不值得他花那樣的功夫和人力。

實際上,查到這里,也就差不多了,他也不會認為,突厥人會派一個這樣的少年,來刺探馬邑軍情。

還是那句話,在馬邑郡和突厥人有關聯的人,太多太多,就算突厥人派個刺客過來,也不會是李破這樣的,那和開玩笑沒什么區別。

挺合適的一個心腹,按照他常年受到的教導,收服這樣的人,也不算困難。

恩威并施而已。

可惜,那小子運氣太差,竟然自己跑進郡府養馬去了。

聽到這個消息,年輕的從事想了想,隨即便將之拋諸腦后,憑他的身份,可用的人很多,不需在一個小人物身上再費什么精神。

像尉遲,精明強干,又有軍職在身,才是值得他下功夫的首選。

李破并不知道,自己錯過了一個不錯的機會,當然,就算知道了,也會撇撇嘴,當是自己的幸運。

因為第一次給那王八蛋做事,就挨了一頓鞭子,有了這種很不愉快的經歷,李破便沒什么興趣往那個根本不在乎他死活的家伙身邊湊了。

不過,他現在也挺懷疑,當馬夫是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因為頭一天干活,終于被老頭逮住了機會,將他一頓臭罵。

但也不算冤枉。

要知道,懂養馬和會養馬是兩回事,這是理論和實踐的差距。

牧養和廄養同樣如此,那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養馬方式。

換句話說,別看李破裝的很牛,其實本事沒那么大,上了手,行家一看,揪住他小辮子不用太簡單。

在老頭的怒吼聲中,李破一邊心里嘀咕著,這是典型的更年期綜合癥,還是最嚴重的那種,狂躁型,一邊手腳則越發麻利。

吃人家的飯,歸人家管,李破很明白這里面的道理。

就像之前挨了一頓鞭子,雖不情愿,但也沒記恨這個,記恨那個。

說他心胸大吧,也不至于,但也絕對和心胸狹窄沾不上邊兒,總的來說,他是一個知道自己該干什么,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位置的人。

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棄。

一天下來,李破被噴了一臉的唾沫星子,耳朵也嗡嗡直響,李春也垂頭喪氣的跟在他身后,兩人灰頭土臉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顯然,這樣的日子不如他們在人市上過的逍遙自在。

只一天,就能讓李破這樣的人感覺,進郡府做事也許是個錯誤的決定,可見老頭的威力著實非同小可。

吃過了晚飯,也不能閑著。

為明天備料,然后最后一次巡查廄房,一圈下來,月亮也升起了老高。

再次回到房間,讓李春自己睡下,李破和衣而臥。

因為還有兩次夜料要喂。

別抱怨,這一切的流程,都是大隋飼養戰馬的精髓所在,前人的無數積累,都蘊含在里面了。

只一天,就讓李破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養馬之人,要學的還多著呢。

草原上的環境,以及粗放式的牧養方式,和大隋這種精致的飼養方式比較,低劣之處,顯而易見。

當初,在草原上,三叔就常常叨咕,突厥人養不出真正的戰馬。

李破還覺著有些言過其實。

今天經過了實地操作,見識了幾種在草原上也許根本見不到的馬料,一遍流程下來,和以往所學印證一下,也就明白了。

草原人,根本別想像這樣來養馬,他們根本養不起。

之所以草原人以戰馬而稱雄,那不是因為他們豢養戰馬有多厲害,而是因為馬匹的來源更充足,他們的戰馬,也大多數不是養出來的,而是部落仇殺中打出來的。

這才真叫實踐出真知,不進大隋的馬廄,李破也許一輩子也不會知道,自己腦海中的那些養馬知識,有哪些不足之處,又有什么獨到的地方。

兩次夜料,一次在子時,一次在三更左右。

子時的這一次,是元朗的任務,李破輪到三更的那次。

到了這個時候,養馬之人的辛苦,也就顯而易見了。

這顯然是一個需要專業技能,勞動強度也很高,社會地位卻很不相稱的職業。

讓李破頗為欣慰的是,雖然沒有鬧鐘,但郡府里有巡夜的更人,如此起來幾天,對于他來說,生物鐘也就設的差不多了。

三更一到,李破立馬就醒了,麻利的穿好了衣服,推門出來,月光朦朧,春寒料峭,不由自主的伸展了一下身體,腦子和身體,都迅速的清醒了過來。

不遠處,房門一聲輕響,老頭的身影出現在月光之下,往李破這邊巴望了一下,嘴角一抿,看上有點不太滿意,好像在說,你怎么能不等老子去敲門攆人,就自己起來了呢?

李破瞅了那邊一眼,心想,娘的,周扒皮瞅見你也得甘拜下風。

瞅著李破的身影隱沒在一排排的馬廄之間,老頭一言不發的調頭回屋了。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5:17

第50章本事

忙忙碌碌間,日子過的分外的快。

十幾天,一晃就沒了,時間也進入了大業七年二月。

天氣依舊很冷,還飄了場雪花。

李破的生活,卻突然清閑了下來,因為廄里就剩下兩匹馬了。

李功曹的人受了打罵,很快就讓人將馬牽走了,隱隱表示了些不滿,卻也技止于此,應該是很清楚老頭的不好惹。

而李破也從元朗嘴里,知道所謂的李功曹,是人家李靖的侄兒,李靖長兄李端的幼子。

李端早年襲永康公,因附史萬歲而惡于尚書左樸射楊素,史萬歲為文帝楊堅所殺后,很快,李端便因戰事不利故,而削職為民,甚至于連累了三弟李靖。

自此,少年成名,春風得意,名望漸起的李靖,遭遇到第一次沉重的打擊,對他來說,幾乎之后二十年的碌碌無為,皆都兆因于此。

之后他也再未得踏入長安一步,多年過去,才勉強升任郡丞之職。

李破自然不會知道其中的恩怨牽連,但從元朗談起李功曹父子的語氣中,還是能察覺的出來,恐怕李靖兩兄弟關系并不是那么融洽。

當然,這些事跟李破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很快就被他扔去了九霄云外。

他只是從這些敘說中,很清楚的體會到,大隋裙帶關系的強大,換個更正式的說法就是,薦舉制度對大隋根深蒂固的影響。

可不是嘛,城門口的稅官,是人家李靖的妻侄,諸曹之首的功曹,是李靖的侄兒,連個馬夫頭兒,都是人家李靖的表姐夫。

這還只是他碰到的,沒碰到的不定有多少呢。

而這也只不過是管中窺豹罷了,如果他一直是現在這樣卑微的身份,也許一輩子也無法體會到大隋真正的門閥世族的底蘊到底是如何的深厚。

可以說大業七年的春天,李破過的很悠閑。

遠離了饑餓和寒冷,每天都吃的很飽。

而且,跟元朗也混的熟了,只是老頭還那么難伺候,動不動就要吼上幾句,好像不如此,嗓子就不舒服,念頭就不通達一樣。

馬廄里的馬也陸續被人騎走了,不是去了雁門,就是去了晉陽,這顯然有點不同尋常,但對于專職馬夫李破來說,他能敏銳的感覺到,戰爭腳步的臨近,但好像跟他也沒多大的關系。

高麗(應該是高句麗,和后來的高麗王朝沒什么關系,但為了大家都熟悉,所以就這么稱呼了)這個名詞,漸漸的開始掛在了人們的嘴邊上。

李破也沒興趣多聽,更沒興趣去為大隋打生打死,順便給自己建功立業什么的,因為打仗這種事,李破太熟悉了,死的都是炮灰,就像他這種,去了絕對是炮灰中的火山灰,到了兩軍陣前,死上幾遍都不稀奇。

因為馬廄里的戰馬少了,馬夫的工作差不多也陷于停滯。

經過開始的繁忙,李破反而在馬夫的位置上干的很帶勁兒了。

一邊教著李春養馬,一邊還能在老頭那里學到不少東西。

老頭的絕活兒其實就在調制配料上面,能讓馬吃的香,又不壞了腸胃,瘦不下來,也不長什么肥膘,這就是老頭的本事。

聽上去挺簡單,真要做起來,卻沒幾個人能做得到,而調制配料,也確實是馬夫們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一。

讓李破頗為不爽的是,老頭兒不但脾氣不好,也有著這個時代的人特有的陋習,將本事藏的嚴實,當做了家中秘傳,一點沒有開放交流的度量,防別人和防賊一樣。

但所謂家賊難防啊,和元朗混熟了,時不時打問幾句,再研究一下成料的配比和種類,一多月下來,李破自己也就能配出上好的精料了,至于粗料,那還用費心嗎?

什么秘傳,在李破看來,那就是狗屁,這年頭,很多事都是熟能生巧所致,大多也架不住使勁琢磨。

所以,對于老頭那點私心,李破很是不屑。

尤其是,李破自己也不是一無是處,在馴養戰馬方面,他的本事在馴上。

只幾天,他就能輕松的獲得這些戰馬的信任,再過上幾天,每匹馬見了他,就都很親熱了。

甚至于,郡太爺那兩匹坐騎,不管放多遠,只要他一聲呼哨,兩匹頗為神駿的戰馬就顛顛的跑回來了。

這樣的本事不說絕技吧,也差不多了,因為想讓戰馬養成這種習慣,可不太容易,往往需要常年累月的相處,才能得到戰馬的回應。

當然,李破是有天賦加成的人,做到這一點真的不算太難。

在草原上,他都玩的膩了。。。。。。。

不過還是讓李春雙眼冒出了小星星,元朗羨慕的眼睛發藍,即便是老頭第一次見到,也愣神了許久。

李破和老頭自然不一樣,本事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沒必要那么看重,只有讓別人學會了,卻怎么也達不到你那種高度,那才叫真本事。

你藏著掖著的,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對李春和元朗,他是一視同仁,從馬的習性開始,再到各種小竅門,講的條理分明,清清楚楚。

講清楚了,其實也就沒什么神奇可言了。

之所以能創造出神奇的效果,只在于他對馬的聽覺,視覺,味覺,以及觸摸什么地方,馬會舒服等等上面,太過了解而已。

就像一個人,你掌握了他愛吃什么,愛聽什么,愛看什么,愛玩什么,那么你想得到他的好感,真的是輕而易舉。

效果挺好,李春和元朗兩個玩的不亦樂乎,差點將郡太爺兩匹好馬給弄的精神錯亂了,才在老頭的咆哮聲中罷手。

李破的待遇也立馬有了提升,老頭看他的眼神依舊很兇,但再未罵過他一句,就更別說動手動腳了。

元朗終于心甘情愿的叫起了哥哥,于是,李破光榮的成為了馬廄里的第二馬夫,位在一人之下,兩人之上了。

而李破的本事可不止這一點,不用多少日子,他就爭取到了和元老頭平起平坐的待遇,順便給自己弄了個小官兒當當。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5:40

第51章馬術

這天李破帶著李春,元朗遛馬。

馬廄后面就有專門的遛馬場地,很是不小。

遛馬也是有講究的,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讓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讓它停下來,一般來說,弄跟長長的繩子,讓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熱了身,騎上去,再跑上幾圈,快慢都由馬夫掌握,訓好了的戰馬,還要有跨越障礙等項目。

可以說,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戰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騎自然不用費那么多的功夫了,都可謂是久經操練。

別看兩匹馬都很溫馴,跑起來不緊不慢的,分外的平穩,但兩匹馬無疑是戰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斗上一斗的大家伙。

這樣的戰馬,和猛獸的區別其實只在于不吃肉而已。

李破幾個人的任務就是讓它們把筋骨活動開,熟悉奔跑的節奏。

這就好像后來的運動員一樣,每天都要訓練,一天不練,就生疏一天。

馬蹄聲漸漸急促了起來,并傳來李春和元朗兩個的大呼小叫聲。

顯然,這是兩個家伙一天中最為快樂的時節,能騎上駿馬,飛奔來去,自然暢快無比。。。。。。。

李破抱著李春,策馬疾馳,手里拿著個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邊的元朗不停相互擊打,發出金鐵之聲,口中更是呼嘯連連。

這不是為了好玩兒,上好的戰馬,最獨特之處就在于此,必須讓他熟悉這些噪音,并在疾馳中保持鎮定,也就是說,這只是它們的日常功課。

只不過李春和元朗將之當做了不錯的游戲罷了。

不知是第幾次跨上這匹神駿的河西健馬的馬背了,但李破還是覺得,騎著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面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們一樣,發出或短或長的呼嘯聲,也許過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駕馭戰馬了。

孩子的學習能力總是很快,尤其是榜樣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邊,她干起活來很賣力,現在已經能獨立清理一間廄房,和戰馬平安相處,喂馬,給戰馬洗刷身體,有板有眼的,有點馬夫的模樣了。

只是年齡太小,還干不了什么重活兒。

感覺到坐下戰馬微微潮熱,行有余力,卻呼吸漸重,李破和元朗不約而同的放慢了馬速,他們都清楚,遛馬遛到這種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黃影一閃,讓李破一勒馬韁。

一條黃狗出現在不遠處,發出呼嚕嚕的警告聲,看著挺兇。

“李院公家的黃狗,怎么跑這兒來了?”

狗不認識元朗,元朗卻見過這狗。

李破看見黃狗,眼睛頓時一亮,順手一拎李春的脖領子,一用力,就將她拎了起來,放在馬下。

隨即一夾馬腹,順手抽出了腰間長刀。

如今他身上帶的腰刀,已經不是進人市行兇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軍制式兵刃,環首刀。

這刀差不多和劍一樣平直,但單面開鋒,厚脊,窄身,因柄帶鐵環而得名。

這種長刀,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劍在軍隊中的地位,刀輕而勁急,刃強而鋒銳,利于劈斬而不妨直刺,這些就是它最大的優點。

這把刀是駕曹派人送過來的,因為作為郡府私廄的馬夫,李破已經算是身在軍籍,而且,屬于郡尊李靖親軍部從之列。

這么說吧,一旦有了戰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給李靖牽馬的角色。

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卻被李春磨的異常鋒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賣相著實不錯。

沒等元朗兩個回過神來,李破已經縱馬向前。

那條黃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愛,皮光肉滑,比城門口那條整整大了一圈,很有點威猛的架勢。

不怕人,也不叫喚,只能說明這只狗真的很兇。

李破幾乎是滴著口水縱馬沖了過去,黃狗顯然意識到了危險,挺聰明,調頭就跑。

李破熟練的輕輕扯著馬韁,控制著戰馬沖刺的方向,身子傾斜掛在馬的一側,舉刀,刀光一閃,黃狗哀鳴翻滾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馬背上坐直,收韁,調轉馬頭。

一連串的動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飾的顯示出了高超的馬戰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邊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樣,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幾個看似簡單卻精準非常的動作,在疾奔的馬上做出來,有著怎樣的難度。

他知道李破的馬術很不錯,但沒想到,會到這樣的程度,他幾乎從小就與戰馬為伍,但直到現在,他還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斬,因為那樣的動作,稍一不慎,就會將戰馬帶偏或帶倒。

那需要戰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確的力道。

愣神兒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戰馬,樂呵呵的將已經被他切斷脖頸,咽了氣的黃狗拎起來,他才憋出一句話,“那是李院公家的黃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這小子肯定不知道燉狗肉的諸多妙處。

隨即便收攏笑容,大義凜然道:“飼馬重地,有犬只出現,一旦驚了馬,咱們去找誰說理?”

說罷,一招手,喚過李春,吩咐著,“趕緊,擦干血跡,若有人來問,就說從沒見過什么李院公家的黃狗。”

“哈哈,今晚咱們可有口福了。”

一邊說著,還一邊將馬趕開,嘟囔了兩句,“你看它,聞見血腥味還來勁了,你個吃草的,走開走開,湊什么熱鬧嘛。”

這一高興,說話都開始不著調了起來。

他牽著馬徑自回去了馬廄,留下元朗和李春兩個,賊頭賊腦的將痕跡消除了個干凈。

到了晌午時,真還就有人尋了過來,不過老頭名聲在外,卻沒人敢來馬廄打問。

這天下午,李破支使著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則躲在屋內,扒皮拆骨,忙了半個多時辰,才將鍋支起來。

過不多時,老頭氣咻咻的找了過來,不過再就沒離屋兒,到了太陽西斜的時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攏在了屋里,聞著漸漸濃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6:21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2 編輯

第52章狗肉

“您看,咱們這兒是不是該弄個夥房了?”

“男子漢大丈夫,操弄廚事,也不嫌丟人?”

“話不能這麽說,能自己吃上飯的才叫好漢,您看咱們三個,俺和三郎都十五。。。。。。小春才十二,都還是長身子的時候,現在吃的好了,將來就有受用不盡的好處,咱們養馬,也不能把自己丟下,您說是不是?”

“弄個夥房,俺來掌廚,您放心,一年下來,肯定讓三郎的個子比您還高。”

“廚房的夥食怎麽的?養不了人?”

“他們那不是在養人,是在養牲口,也就您吃的香。”

老頭眼睛一瞪,好像毛都炸了起來,“小崽子,干活不成,就知道吃,把人家李大郎的狗都給燉了,你怎麽不說把馬腿也給卸下幾條來?”

李破一耷拉腦袋,得,跟這老頭沒法說人話。

那邊兩個小的可不管他們說什麽,坐在爐火旁邊就不動地方了。

元朗小聲嘀咕,“你說,能好吃的了嗎,味道到是挺香的。”說著說著,就又要伸手去掀蓋子。

和前幾次一樣,啪的一聲,被李春打開。

“不要吃你別吃啊。。。。。。叫你別動,急什麽?大哥說了,燉肉都得燜著,這樣省火不說,還能入味兒,沒到火候的時候,你一掀蓋子,味道先就跑了三分,吃起來就不那麽香了,知道不知道?”

“李大本事還真不少,瞅這手藝,俺以后可是有口福了,嘎嘎。”

“那是,我大哥會的東西可多了,你才知道?大哥最得意的就是下廚的本事,他說會做飯做菜不算什麽,做出來的東西吃著香,又合多數人的口味,那才算真本事。”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燒的旺些嗎,也能快點。。。。。”

“一邊去,盡添亂,先要大火,將肉燉爛,這叫武燉,然后要小火,熬湯,這叫文煮,要讓湯料都滲到肉里面去,要是一直大火燉下去,那就成肉糜了。。。。。”

和李破呆了一個冬天,李春別的本事到也稀松,但煮飯的事說來卻是頭頭是道,有點登堂入室的樣子了。

元朗不服氣,“狗肉俺也吃過,哪那麽費事,莫要欺俺。”

李春哼了一聲,蔑視道:“狗肉土腥,要用重料佐之,肉滑而嫩。。。。。。嗯。。。。。不能煮的太久太猛,跟你說你也不懂,粗漢。”

元朗撇撇嘴,不願跟個小丫頭斗嘴,腦子里卻又開始想象哪天能找個沒人的地方,揍這丫頭片子一頓的場景,和往常一樣,立馬心情大好。

李破走了過來,將兩個人趕開,抽動著鼻子聞了聞味道,又掀開蓋子用湯勺攪了攪,湊到嘴邊嘗了嘗味道,火候差不多了。

一大盆熱氣騰騰的燉狗肉擺了上桌,粟米飯,腌菜,至于今天的燒羊肉,卻沒人願意去動了。

然后,李破三個人眼巴巴的看著老頭慢條斯理的從盆里夾了一筷子,扔進了嘴里,連骨帶肉,嚼了嚼一下吞入肚中。

雖然被燙的呲牙咧嘴,但眉毛舒展,眼角微彎,這就是老頭的笑容了,不過人家長的確實好,不管是罵人還是發怒,或者是這種很難稱之為笑容的笑容,看上去都應該很搏婦人的眼球。

不過三個小的可不管這些,見老頭又伸出了筷子,齊齊開動。

老頭又吞了一塊狗肉,嘴上不說,心里卻已經在咒罵,那群后廚的廢物,連個馬夫都不如,做出來的東西和這一比,真叫個天上地下,吃的老子連長安的飯菜是個什麽滋味,都忘的差不多了。

筷子不停,左手卻一拍桌子,嚇了其他人一跳。

“小畜生,就知道吃,還不快去將老子那壇老酒拿來?”

元朗委屈的跑了,這孩子比較倒黴,生下來就攤上這麽一位阿爺,十幾年也不知過的是怎麽一種水深火熱的日子。

聽元朗說,他還有兩個哥哥,都在長安住著,估計是被虐待的不輕,所以才離老頭遠遠的吧?

老頭胃口確實是好,吃的又快又猛,和他的年歲很不相稱。

李破和李春自然不落人后,比起老頭來,兩個人的吃相也沒多好。

老頭吃了幾塊狗肉,誰也沒看,自顧自的嘟囔了一句,“嗯,弄個夥房,也不算什麽大事兒,明日里俺去跟人說說。。。。。。”

李破憋著笑,連連點頭,嘴里一邊吃著一邊道著,“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這可是好東西,您多吃點,春天里吃這個,也最是適宜不過,對了,郡府里應該養了不少狗吧?”

一句話,差點讓老頭嗆著。

習慣性的瞪起眼珠子,斥道:“李大郎的狗咱們吃了也就吃了,誰讓他沒看住,跑到馬廄來了呢,你這是還想去偷人家的狗不成?”

“沒有沒有,能入口的那麽多,俺照狗使什麽勁啊,您看,您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弄些食材來應該是舉手之勞嘛,要不然咱這夥房建于不建,也就沒多大分別了。”

老頭哼哼了兩聲,不說話,算是默許了。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6:37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3 編輯

第53章順心

燉的香噴噴,吃著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徹底征服了老頭的胃口。58看書網

等元朗拿來了酒,老頭自顧自讓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濃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間濁酒可比了,只聞味道就知道,是正經的糧釀,要比別的酒烈上一些,也陳了不少時候了。

其實,這年頭的好酒,當以果釀為首,時人也更願意喝甜香的果釀。

不過糧釀也不少見,這是赳赳武夫們的最愛,因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膽,習武之人,喜歡的就是一個烈性。

所以說,糧釀在關西權貴中間,很受歡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話,上好的果釀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麽說呢,當世許多存身數百年的大閥名門,都在暗自鄙薄于關西諸閥的粗鄙,從酒這個細節上,其實就看得出關西諸閥的特色。

老頭飲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氣,又緊著吃了幾塊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張了開來,再次證明,這年頭大部分人,都對肉食沒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們的法眼。

老頭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個小的一邊吃著,一邊看著他,于是不滿的哼哼兩聲。

戀戀不舍的瞅了瞅酒壇子,才嘟囔了一聲,“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嘗嘗吧。。。。。。”

元朗咧著嘴,一下跳了起來,顯然等這句話等半天了。

先給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輪到李春的時候,不用老頭開口,這小子就撇著嘴道:“小丫頭,喝點就成了。”

只給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頗為不滿,但對老頭兒頗為懼怕,見老頭罕見的滿意的瞅著自家兒子,不住點頭,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嘗了嘗,沒什麽滋味,有點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兒去。

不過有酒有肉,吃的四個人都是酣暢淋漓,一大盆狗肉,消滅了個干凈,四個人都吃的肚子溜圓,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

元朗還在埋怨,“狗看著挺大,怎麽就這麽點肉呢?”

老頭酒量明顯不行,喝了兩碗,就已微醺,這頓飯吃的夠好,老頭心情頗為舒暢,決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廚告訴那些糊弄人的家夥,將鍋碗瓢盆都給這邊準備好了。

嗯,還能去找內宅的婆娘,帶人過來壘個好竈。

而且,這狗肉吃著實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確實太多了些啊。。。。。。。

心里琢磨著,溜達溜達的帶著兒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兩個,收拾完東西,都往床上一歪,挺著隆起的肚子,覺得人生至此,頗為圓滿。

一夜無話,第二天,馬廄這里一下變得熱鬧了起來。

后廚的人弄來許多炊具,內宅也來了人,老頭影響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樣,追求的就是一個速度,一天下來,一個夥房就弄的像模像樣了,內宅里粗手大腳的仆婦,走的時候,都要上來揉揉李破的腦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誰讓他和這些婦人說的話最多,聊的也最歡呢。

李破慚愧的低下頭,做出深刻的自我檢討,怎麽就忘了,無論什麽時候,女人都一樣啊。

當晚,四個人吃著后廚送來的飯食,都有點難以下咽,連老頭那麽強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幾根骨頭,第二天就去新建的夥房那里轉了好幾圈,顯然是嫌棄夥房竈上的濕泥干的慢了。。。。。。

李破領著元朗,李春照常侍弄戰馬,但三個人都有點沒精打采的。

李破自己也沒想到,一頓狗肉,就起到這種效果,也只能說,人呢,不怕折騰,就怕過的好啊。

兩天,等的四個老小都有點煩躁。

兩天之后,馬廄的夥房終于開了火。

李破掌勺,元朗,李春幫廚,老頭也不時來轉轉。。。。。。。

這一晚,一大鍋的燉牛肉,配著湯汁澆成的粟米飯,吃的四個人差點都走不動了。

李破也吃的回味無窮,畢竟,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頭一次吃上自己做的燉牛肉,而且佐料不缺,可著勁的用,做出來的吃食,味道上自然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頭難得也贊了兩句,說李破做的燉牛肉,不比長安里那些大閥家中的廚子差。

當然,他還是對李破的不務正業表達了鄙視,純屬是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來罵娘的一類。

李破不跟他計較,第二天早起,又就著牛肉湯汁,做了一頓熱氣騰騰的面條,當然,這年頭面條被北人稱之為冷淘,或者還有其他稱呼,但最像的就是冷淘這種面食了。

但顯然和李破做的也不一樣,就著腌菜,再澆上些醋汁,再次吃的幾個人滿頭大汗,酣暢淋漓。

也徹底完成了對老頭父子兩個的胃口的調整。

自此,李破從馬夫完成了馬夫兼廚事的轉變。。。。。。。

到了二月末尾,馬邑這里的天氣開始漸漸轉暖,眼瞅著一場春雨將至。

這一天,有人來到馬廄,牽走了最后兩匹戰馬,因為馬邑郡丞李靖,要親自巡視馬邑倉房糧儲了。

同時,這也象征著,大隋的戰爭機器,開始緩慢的轉動了起來。

空蕩蕩的馬廄,讓四個馬夫都徹底閑了下來。

李破跟老頭商量了一下,想給李春也弄上一個正正經經的身份。

這事對于李破來說,根本無從著手,但對于老頭,卻只能說是舉手之勞了,即便是女孩兒,也是張張嘴的事兒。

老頭兒挺痛快,出了一趟內府,小半天的功夫,就拿著一把腰刀和一塊銅牌就回來了,都扔給了李春,事情辦妥了。

不過老頭嘴還是沒閑著,說什麽女人要什麽身份?將來嫁個好夫家,什麽就都有了云云。

鑒于老頭的良好表現,李破晚上直接包了一頓羊肉餡餃子作為報答,吃的老頭心滿意足。

甚至開始琢磨著,是不是哪天把妹夫也叫來,嘗嘗李破的手藝。

李破這里的日子過的是越來越順心,而三月初的一天,他卻是再次見到了一位熟人,讓他很是吃了一驚。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7:29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3 編輯

第54章鍛煉

其實,吃飽喝足曬太陽的日子結束的很快。

因為沒過幾天,四個人幾乎不約而同的發現,竟然長胖了。

老頭直接就惱了,將睡懶覺的三個小的都攆了起來,讓他們曬了一天的草場,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點吐血才算作罷。

這天,雖然依舊是李破當廚,但在老頭嚴令之下,幾個人三頓飯都只吃了個半飽,讓李破都感覺痛苦不已。

但對于自己體重增長,李破也有點悚然,暗自警惕,這可不成,這要是太平時節,只要有本事,吃飽睡死都不用管。

但這可是大隋朝的馬邑啊,你胖的走不動路,說不定哪天就得被人當豬給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頭督促,直接大清早起來,拉著李春和元朗兩個,開始繞著馬廄后面的馬場開始了晨跑。

開始時,元朗還頗不樂意,覺著李破對自家阿爺討好太過,連累自己受苦。

但跑著跑著竟然發現,不管自己怎麽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頭,腳步也只能是越來越重,前面兩個人也是越跑越遠。

他哪里知道,這兩位好日子其實沒過幾天,穿山越嶺,挨餓受凍的吃了不少苦,卻是將體魄打熬的越發堅韌了。

他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練武,跟這兩位也好像是家養的和野生的之間的區別一般。

于是,雖然認為這種不管不顧的瘋跑有點呆傻,但連個小女孩兒都跑不過,讓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這一天早晨,熱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樣,卻還是挫傷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發誓之后一定要練的比兔子還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滿頭大汗,有點酸痛麻木的身體卻好像在告訴他,每一個細胞都在貪婪的呼吸著新鮮的空氣,那種暢快的感覺,實在難以用筆墨來形容。

同時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體恢復的差不多了,如果繼續打磨下去,會比在草原上的時候還要強壯,畢竟,這是個年輕的過分的身體,還有很大的成長潛力。

又拉著疲憊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兩圈,才算停了下來。

之后也沒閑著,指揮著兩個人,將一垛垛的干草搬進一間空閑已久的馬廄,將老舊的圍欄拆下來,弄出好大一個空場。

然后鋪上厚厚的一層干草,權當墊子了。

到了此時,三個人已經餓的前心貼了后背,估計減肥效果會非常不錯。

吃過了簡單的早飯,在老頭嫌棄早飯太過糊弄,有點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帶著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來的馬廄里。

空蕩蕩的馬廄中,只有李破的聲音在回蕩。

“今天咱們就說說徒手肉搏。。。。。。”

李春很興奮,因為她覺著,這還是大哥頭一次正式的開堂授徒,自然要豎起耳朵,聽清大哥說的每一個字,並牢牢記在心里,這可是將來李家家傳的本事,唯一有點美中不足的是,旁邊有個臭小子在偷師。

元朗也很興奮,只是和李春不一樣,他自小便有人教導,一聽徒手肉搏,小眉頭一揚,心想,不就是軍中角力之術嗎?

于是,便頗有不服,很覺得,李破這麽煞有介事的,有點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來,還真不如他元朗。

不過,見證過李破許多神奇之處,連哥哥都叫的心甘情願了,敬畏之心漸生之下,卻是不敢輕易打斷李破的話頭。

只是躍躍欲試的準備在之后演練中,給李破個驚喜。

李破感覺也很不錯,當哥哥當習慣了,凡事也就都有了當仁不讓的意思,要是初來乍到,他還可能先讓元朗演練一下,看看深淺,但現在嘛,卻是理所當然的當起了老師。

“練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體,強健體魄,使用各種兵刃的時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練拳腳,再學其他。”

說到這里,終于進入了正題,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們就先說說拳腳,有人說過,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麽意思嗎?”

“這是說,在威力上,拳頭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則不如手指,聽著好像有點不對,但這說的卻是拳腳的精髓所在。”

“咱們呢,練一輩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種,用一根指頭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麽指頭不指頭的。”

“咱們先說拳頭,我告訴你,有些人拳頭打人很重,重到和鐵錘打人一樣,但就是這樣的拳頭,也很少能將人一擊致命,因為拳頭再重,取的也是震蕩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難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說,在兩人攸關生死的赤手對決當中,只知道用拳頭去錘人。。。。。。對我來說,我會非常喜歡遇到這樣的對手。”

不知不覺間,元朗支起了耳朵,越聽越是認真,因為那一口一個生死相搏,一口一個生死攸關。

能輕描淡寫的用出這樣的詞句的人,只能意味著,他很可能經歷過這樣的場面。

隋人武風極盛,非是笑談,所以誕生出來的技擊之術,也是花樣繁多,有的並不一定就比后來差了什麽,甚至兇戾之處,猶有過之。

但是,就算是門閥子弟,能夠親耳聽到旁人敘說在生死之間領悟出來的技巧的機會,也並不是太多。

因為那樣的技巧,必然是殺人之技,傳承之間不會太過隨便。

所以,大隋流傳最廣的,其實還是軍中實戰之術,實用,卻失之于粗糙,練上十年八年也不如到戰陣上走一圈,而那與真正的兩人對搏也有著很大的差別。

而李破的說法,很是新鮮,聽著有點沒頭沒尾,卻讓人感覺很有道理。

所以,只聽了開頭,元朗小覷之心便消去了不少,聽的認真了起來。

李破還在繼續,“所以,后人鑒于不足,終于發覺,手掌其實比拳頭要致命的多,因為掌緣如刀,用對了力道,一掌切下去,足以讓人骨斷筋折,甚至擊打在柔弱之處,可以做到一擊致命。”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7:46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4 編輯

第55章三娘

李破在來回走動著,面容漸漸變得也嚴肅了起來,教授殺人的本事,也本就是件極為嚴肅的事情。

之所以突然做出這樣的決定,一來是閑的太過無聊,需要找些事情來做,順便讓身體強健起來。

二來呢,既然將李春帶入了郡府,這種防身之術,一定是要教給她的,現在衣食不缺,正是時候。

至于元朗,純粹是附帶而已。

“聽說就有人將手掌練的和刀子差不多,劈斬在人身上,如中刀斧,其威力實非拳頭所能及。”

“但話說回來了,手掌練到那種程度,你想想,那還能叫手嗎?也只能當匕首來用了,其他活計,稍微細致一些,他也就做不得了,尤其致命的是,握起刀來,也笨拙的多。”

“你說,咱們既然有了鋼刀,何必費時費力,將手弄成那副鬼樣子呢?所以,只能說是得不償失。”

“而聰明之人,自也不會干那種傻事。。。。。。。”

“嗯,后來呢,出了位大宗師。。。。。。記得,這是個女人,應該是在秦時吧,始皇帝禁天下之兵,偏又酷虐非常,天下苦之。”

“這位大宗師,自小天資聰穎,但時運不濟,少時顛沛流離,受盡苦楚,逃入山中,為奇人所救,那奇人憐其孤苦,又愛其聰慧,便將一生所學,都傾囊而授,此女藝成之后,行走天下,三尺青鋒之下,竟是無人可擋,很是殺了一些惡人。”

“但區區一人之力,阻不了天下大勢,世道越來越亂,百姓流離,餓殍遍野,女子心灰意冷之下,回去山中隱居,再不願問及世事了。”

李破這故事編的是越來越起勁,幾乎將正題都忘了,卻聽的兩個小的,兩眼放光,像聽晚間故事一樣,越聽越是入神。

三個人誰也沒發覺,馬廄的門口已經靜靜的站了兩個人。

李破還在繼續編造。

“但這女子悲天憫人,孤寂之下,又想及身世,自覺天下女子受苦遠甚于男子,老天太過不公,于是殫精竭慮,耗盡心血,在晚年終于創出一門武學,專為女子所設,拳腳上,幾乎全是近身短打,招招料敵機先,式式致人死命。。。。。。。”

“不過,功成之日,女子心腸作祟,覺得自己所創太過陰毒,所以,便將一些招式盡數抹去,才傳于弟子三人,期待她們日后廣收門徒,為天下女子爭一個安寧。”

“可惜,她雖有這氣魄,卻無那樣的心腸,更無識人之明,三個弟子得授絕藝,卻都陸續成了旁人豢養的刺客,一片苦心,至此,也就皆都付之東流了。。。。。。”

“不過說起來,學武之人,能心懷天下的不多,只為救人的更少,何況還是個女子,又能自開一派之先河,所以,這一聲大宗師,應是當之無愧。”

說到這里,李破停住話頭,看看兩個已經被自己完全忽悠住了的孩子,心里不免得意,自己編故事的功力,還是不錯的嘛。

只是可惜,兩個家夥都是木頭腦袋,聽了這麽精彩的故事,竟然不知道叫好,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不過,沒等他繼續往下編造,叫好的人來了。

“說的好,世間竟還有這樣的奇女子?姓甚名誰?先秦人物?怎麽就一點沒聽說過呢?嗯,定是弟子不肖,故意隱瞞了。。。。。。”

還自帶腦補功能。

“你是她什麽人?知道的這麽清楚?難道你學了她的技藝?不是說給女子量身打造的嗎?”

呃。。。。。。

一連串的問句,聲音還不小,李破一驚之下,差點嗆了氣。

李破憤怒的扭頭看過去,一個人陪在老頭身邊,邁步走了過來,老頭一邊走,一邊好像不認識一樣打量著李破,又不時不滿意的瞪上身邊的人兩眼,顯然,老頭聽了故事,也覺著不錯,怪旁人擅自打斷呢。

老頭的臉,李破已經看膩了,但他身邊那人,李破瞧了兩眼,卻越看越眼熟。

這人不但年輕,而且還是個母的,裹著一身臟的已經不成樣子的皮袍子,帶著滿身的疲倦和煙塵之色。

但就算狼狽至此,也難以遮掩住她美麗的面容和那天生就好像高人一等的雍容氣度,也許就算一個滿身華服的人站在她的面前,也要自慚形穢,而那一雙閃閃放光的眸子,和高挑的個頭,更為她添了幾分英武。

但這些都不能干擾到李破,這樣獨特的女人,他想不記得都不成。

當日,他在山野間跋涉,此女還曾帶著些人,挺不講理的搶了他一頓烤肉。。。。。只是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當晚穿著一如傳說中突厥貴人的少女,竟然會大搖大擺的出現在了馬邑郡府。

著實有點太過玄幻。

少女顯然沒認出當日在山野間悍然拔刀殺人的野小子。

來到李破身前,微一仰頭,傲慢之處,一如當夜。

不過還沒等她開口,元朗已經嚷嚷道:“哎呀,三姐,你這是到哪去玩了,好長日子沒見你了,嗯?怎麽弄成了這個樣子?”

不用少女作答,老頭已經熟練的一�腳,將自家討人厭的兒子踹到一邊兒。

然后指著李破道:“他是郡府新來的馬倌,叫李破,這孩子還算機靈懂事,也還勤快,在阿伯這里做的不錯。”

“愣著干什麽,還不見過三娘?”

聽了三娘這個詞,李破身上有點麻,但還是想到,這應該就是李家三娘了,他聽元朗說過,李靖上任,只帶了這麽一個女兒在身邊,不過管老頭叫阿伯,他娘的,這是怎麽論的?

再說了,你一個世家貴女,跑到林子里扮什麽倩女幽魂啊?

亂七八糟的想著,不過他最終剩下的便只有慶幸了,這位眼神不太好,認不出他來了,不然的話,可能這郡府也就呆不成了,瞧她當日那鬼樣子,恐怕還有殺身之禍。

李破一想到竟然有性命之憂,立馬打起了十二萬分的精神,順勢抱拳躬身,“小子見過三娘。”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8:02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5 編輯

第56章胡編

“阿伯可很少誇人。。。。。。我來問你,剛才所說,到底是你吹噓還是真有其事?”

李破心道,他娘的怪咱多嘴,沒事編什麽故事?現在這情形,就算是假的,它也必須是真的啊。

“當然是真的,俺還有話沒有說完,您就到了。。。。。。。”

“那你到是接著說啊。。。。。”

少女有著關西人特有的直接和大氣,吐字清晰,還帶著一種不容拒絕的味道,一看也能知道,這位肯定不喜針針線線,愛好的是舞刀弄棒。

李破眨巴著眼睛,心說,你這會眼睛瞪的再大,還想像林子里一樣嚇唬老子,也是不成了。

不過看了老頭一眼,老頭沒什麽表示,不由心中大罵,原以為是條護著地盤的狼,原來卻是條看門狗。

但故事還得繼續編下去。

“據說。。。。。。那女子名叫詠春,所創拳法,也就叫了詠春拳,至于傳承。。。。。。到如今,招式多有散失,肯定已經面目全非了。”

“但其中有一種發力之術,卻完整的流傳了下來,后人稱其為詠春寸勁,這也是她所創拳術中最為剛猛的發力技巧,有人在近身相搏時,往往一拳擊出,能將人打出十余步之外,中者非死即傷。。。。。。。”

“嗯,俺剛才要說的就是這個,有了這樣的發力之術,也就不用再把手掌練的和雞爪一樣了。”

少女微微揚眉,有些不信。

不過蠕動了下嘴唇,卻再未追問,她也有著自己的驕傲,如果這人說的是假的,問也就不如不問,如果說的真有其事。。。。。。

那麽,必然是人家的家傳本事,強求也沒意思。

長安城里,各家府中,都養有奇人異士,一些遊俠兒也是身懷絕技,算不得稀奇。

大家子弟,以弓馬立功業的很多,卻多數不屑去學這種匹夫一怒,血流五步的草莽技藝。。。。。

只是,先秦啊。。。。。。這傳承可是夠久遠的。

少女輕輕吐出一口氣,微微頷首,笑道:“如此人物,到是可以入遊俠列傳了呢,可惜,竟不能親眼一見。。。。。。”

頗為遺憾的搖了搖頭,扭頭對老頭道:“來您這,卻是聽了一番奇聞,真是頗為精彩啊。。。。。。。阿伯,我也累了,先回去歇一歇,改日來再給您老問好。”

“去吧去吧,你阿爺也真是的,一個女孩兒家,竟是派去了。。。。。。他到是狠心,還好無事,要是有個。。。。。。俺看他這輩子也不用回長安了。”

少女轉身就走,一邊卻是朗聲笑道,“阿伯,我就不願聽您說這個,咱們關西女子,向來不讓男兒,您看,先秦時就有女子可成一代宗師,我這又算得了什麽呢?”

老頭哼哼兩聲,罕見的沒再接茬。

等兩人離開,元朗和李春又都湊了過來,眨巴著眼睛,渴望中又帶點懷疑的看著李破。

于是,李破一人給了他們一巴掌,怒道:“都以為是假的是吧,來,拿塊板子來,讓你們見識一下真假。”

木板很好找,剛開下來的圍欄,都是薄厚不一的板材。

娘的,這兩熊孩子,找的板子夠厚的,看著粗糙的木板,再瞧瞧自己的拳頭,李破有點頭疼。

這一下打下去,木板有事沒事先不提,自己這拳頭可要受點苦了。

不過到也不懼,別的不敢說太懂,但詠春的套路,對戰,尤其是寸勁,他都不在話下,熟著呢,這些年在草原上,也是勤練不綴,並沒有放下,只是拳頭不如當年那麽硬了而已。。。。。。。

讓兩人將木板固定住,李破便拉開了架勢。

他可不是什麽詠春宗師,想要打穿這樣的厚木板,需要蓄力存勁才成,也許,等他過上幾年,長成之后,就不用這麽麻煩了。

因為他可以感受的到,自己身體里蓬勃而又旺盛的生命力。

一掌的距離,力從足起,扭腰擺胯,兩肩齊動,吐氣開聲,隨即便是一拳打在木板上。

寸勁,可以說是力量和速度的綜合體現,是超出人力極限的一種發力方式。

只要你發力方式得當,一般都能得到一個相對滿意的效果,但想要追求殺傷力,卻是需要常年的刻苦訓練才行。

李破這一下,就是所有的一切的完美表現,只是力量還是不夠大,速度也不夠快,遠不能達到最終那種驚人的效果。

一聲悶響,木屑紛飛,木板當即碎裂折斷,也讓元朗和李春當即長大了嘴巴。

他們根本無法想象,那麽近的距離,出拳之后,會出現這種結果。

就算是一條壯漢,用足力氣,揮拳擊打,估計也打不出這樣的一拳才對。

李破直起身子,背著手,道貌岸然的笑笑,擺出來的全是宗師氣度。

實際上,背后正在使勁的揉拳頭,他娘的,太疼了這也。

而效果嘛,其實也是差強人意,要是那些寸勁練到深處的人來,隨便一拳,不會將木板打裂,而是會在木板上掏出一個洞來。

“哥哥果然了得,就這一下,別說打在人身上,就是打在牛身上,也能一下打死它。”

“大哥厲害,就知道大哥從不亂說。”

兩個人頓時諂詞如湧,他們可不會想那麽多,一想到這種厲害的技法也能學上一學,激動之處,也就可想而知了。

李破揮了揮手,讓他們住嘴,這兩個家夥,根本不是吹捧人的材料,翻來覆去就那麽幾句,聽著感受實在不怎麽樣。

然后,李破伸出右拳,在兩個人眼前晃了晃,拳頭骨節處,已經滲出了鮮血。

于是,在兩個家夥心目中,神奇至極的東西,立馬下降了一格。

李春更是低聲驚叫一聲,趕緊湊過來查看,嘴里也開始埋怨,“大哥,那麽用力干嘛,都出血了。。。。。”

這話聽著別扭,李破啪的扇了她腦袋一下,瞪起眼睛,“看見沒?拳頭不硬,你力氣越足,自己傷的越重。。。。。所以啊,要練寸勁,先就要把拳頭練硬了才行。”

“而這又回到了老路上,只是稍微比前人聰明了一些而已。”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8:30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5 編輯

第57章對練

“后來的一些聰明之輩,一邊打熬身體,一邊就想,既然自身不能練的如鋼似鐵,比不上刀槍弓箭,那麽就不如在對手身上下功夫了。

“于是,一種真正的徒手殺人之術也就出現了,他們不為救人,更不想其他什麽,他們創出來的技藝,只為傷人肢體,取人性命,咱們可以將這種技藝,當做是刺殺之術。”

“所以,教你們之前,我要說一句,對練的時候,一定小心,真到用的時候,也要想清楚,是不是在做生死之搏,不然的話,你們只會闖出禍端,不如不學。”

李春在連連點頭,元朗卻終于嚴肅了起來。

他和李春可不一樣,別看也不大,卻是真正見過世面的人。

這年頭,想學本事,不外乎幾種途徑。

一是聘,二是請,三是拜,最后一種,純是靠交誼,強取豪奪,那得另算。

依次,也一種比一種正式,傳承的禮節也會越來越隆重。

所謂一日為師,終生為父,也就是這樣演變而來的。

元朗習文練武,也拜過幾個師傅了,禮節上很熟悉。

所以,稍一猶豫,便直接跪在地上,雙手攤開,俯首其上,叩首數次,這才�頭道:“哥哥,您以后說什麽,小弟都聽著。”

還是有點不正規,讓李破渾身酥的麻了一下,不過想到日后,可能見到大人物,自己恐怕也要來這麽一出,便也覺得,這年頭的禮節雖說草蛋了些,看上去到也沒有想象中那麽猥瑣。

隨即便也笑道:“怎麽?沒見到真東西呢,就先行了大禮,這要是被騙了,你還不得跟我翻臉?”

人家元朗可不傻,站起來就嘿嘿一笑道:“不需別的,哥哥只要將那什麽寸勁教了俺,俺再給哥哥叩首百次也成。”

李春在旁邊撇了撇嘴,“跟在哥哥身邊,你到是變得越來越聰明了。”

元朗搓了搓手,只作未聞,眼巴巴看著李破,“咱們是不是。。。。。。。都說了一個早上了,哥哥看。。。。。。”

李破自無不可,教學的標準流程也是如此。

先要講講歷史,把學生的興趣提起來,再講講規矩,嚇唬一下,然后。。。。。自然是動手,把那些不聽話的刺頭修理一下。

如此這般,才會漸漸進入正式的學習階段。

其實,人性這東西是共通的,不論古今,人們在教授學問的時候,不論文武,都差不多遵循著這樣的軌跡。

于是,李破邁步來到鋪的厚厚的干草上面,跺跺腳,感覺了一下。

還成,就是有點滑。

向元朗招了招手。

元朗已是迫不及待,他知道,這會終于可以動手了。

他是一點也不稀奇,這是老師和弟子之間的頭一次試探,老師要知道弟子的深淺,弟子其實也想知道老師的厲害。

如果這會弟子沒有表現出什麽天賦,老師會有些失望,之后教起來也就沒什麽勁頭,敷衍了事了。

如果弟子把老師打趴下,嘿嘿,那可就熱鬧了。

這也就是當今的讀書人和練武之人的區別了,武夫們在拜師之時,頭一件事,想的不是尊師重教,而是想著能把老師掀翻在地,揍上一頓。

和后來的熊孩子們的表現差不多,不過,與他們在艱難的渡過叛逆期不一樣,這個時候卻是男兒血性的一種外在表現。

兩人對面站定,微一抱拳,然后才拉開架勢,弄的還挺正式。

李春則在旁邊緊張的圍觀。

先動手的,自然是元朗,沒有揮拳踢腳,而是上前一步,伸開雙臂,就去搭李破的雙肩。

這架勢李破很熟悉,正是隋軍當中摔角之術常用的套路,如虎撲食,卻存著后勁。

說起來,這多數是軍中之人遊戲時用的東西,兇猛有余,技巧不足,多數是身大力不虧者為勝,只有兩者在力氣和速度上旗鼓相當的時候,才能略微體現出技巧的作用。

所以,摔角這東西,遠不如軍人們的刀術那麽兇悍。

但你要是以為,摔角不會傷人,或者致人死命,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摔角時,摔傷身體很常見,折斷別人的背脊,腰椎,頸骨,是摔角時最為重要的殺傷手段。

李破微微退后一步。

元朗跟進,速度快了一倍不止,一伸手,便已經抓住了李破的領子。

隨后肯定就是側身拌摔,將人扔出去,所以,多數時候,都會是兩個人胳膊糾纏角力,努力不讓對方有抓住自己身體內側的機會。

不過,還沒等元朗高興,李破又退一步,與此同時,雙手抓住元朗的手腕,往下一壓一轉。

就是這樣簡簡單單的動作,讓元朗身子一下就失去了平衡,手腕更是劇痛。

咝,疼的元朗抽了口涼氣。

這個時候,便已經完全進入了李破的節奏,直接將元朗的手掰成了雞爪狀。

但這並不算完,選擇卻多了起來。

李破隨即順著元朗的沖勢半轉身體,往下一掄。

用不了多少力氣,元朗幾乎是身不由己的,像耍雜技一般,在空中翻了個跟頭,吭的一聲,結結實實摔在地上。

即便下面有草墊底,元朗也被這突如其來的一下,摔的悶哼了一聲。

而其手臂,還在李破掌握之中。

這個時候,按照后來的套路,會接著扭轉對方手臂,進行下一步的打擊,而經這麽一折騰,估計一條胳膊也就廢了。

這是后來柔道中的技巧,后來的軍人對練的時候,很常見的一種攻擊手段。

但這是演練,李破隨即放開了元朗的胳膊,將他一把揪了起來。

然后開始講解,“看見沒有,這只是借力用力的一種技巧,稍稍手重一些,就能致人傷殘,而這也只是最輕巧的手段了。”

“還來不來?”

“再來。”

元朗揉了揉腰,看了看地上的枯草,估計是在嫌這草鋪的太薄了些,而且他還有點不太明白,剛才那麽大的一個動作,自己是怎麽稀里糊塗的做出來的。

李春已經在旁邊眉開眼笑的拍起了巴掌,看那樣子,只差叫上幾聲,揍他,狠狠的揍他了。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8:52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5 編輯

第58章對練(二)

第二次相對,元朗已是不敢輕動。

剛才那一下,摔的重到是其次,手腕子被折的真的很疼啊。

其實,他很像喊上一句,耍賴,因為小時候和哥哥們打架,他力氣不成,所以最常用的就是掰人手指,急了的話,還會咬人胳膊。

掰手腕和掰手指在他看來都差不多,屬于無賴伎倆,算不得光明正大。

不過,他也沒太好的辦法,隋人在刀弓上的研究,遠遠勝于拳腳,沒辦法,這年頭帶刀的人極多,自然而然,大家的功夫就都下在了刀槍上。

只有天下承平,官府自覺不自覺的開始禁武的年代,人們才會將注意力轉移到拳腳上。

所以,元朗再次上前動手,也還是選擇了近身扭打。

這一次,他手臂伸展的不敢那麽開放了,存下的力道也就更足,幾乎是合身撲上上來。

李破這次也變了花樣,在一步左右的距離上,只是輕輕一按元朗的左臂,順勢一轉,兩個碎步,便來到元朗的身后。

與此同時,胳膊一圈,便勒住了元朗的脖頸,雙膝微微一曲,撞在元朗的膝彎上。

這種勒技,只要被扣死,除非被勒住的人氣力恢弘,或手里有匕首向后攢刺,不然的話,幾乎無解。

元朗當即就跪了,這樣被人壓在身后,死死勒住脖子,李破只是稍稍用力,便勒的他呼吸困難,臉色迅速漲紅了起來,手舞足蹈,掙扎片刻,更是翻起了白眼兒。

李破隨即放開,再次給李春現場教學。

“看見沒有,脖子這地方,最是脆弱不過,跟人廝打時不要怕,只要找準機會,像這樣勒住別人的脖子,輕則可令人窒息,重則隨時可斷人頸項。”

倒黴的元朗捂著脖子咳了半天,才緩過氣來。

這個時候,他已經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沒半點吹噓,武藝這東西,試過了也就知道了。

這等兇險,卻又簡單至極的近身扭打技藝,甚至可以讓一個普通漢子,在極短的時日內,便能成為一個殺人奪命的活閻王。

“還來不來?”

此時元朗已經徹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來的男兒,從來輸人不輸陣。

“再來。”

這一次,元朗發了狠,剛一站定,就悶吼了一聲,直接不管不顧的沖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蠻兇狠的人,李破也見過。

發狠可贏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著不動,身子隨即向前傾斜,讓對方無法發力將他抱起來,順手就又圈住了送過來的腦袋,完美的“斷頭臺”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鉆進了窄洞一般,無論怎麽掙扎,都無法將腦袋從中抽出來,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處,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漸漸困難了起來。

李破放開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蠻力在面對真正的殺人之術時,最是無用,記住,對敵之時,千萬不要慌,越是冷靜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機會。”

“還來不來?”

“再來。”

李破也樂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這次讓你見識一下詠春寸勁。”

這一次,和之前的區別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敵,充滿了后來軍隊實戰格斗的風格,而詠春拳,要好看的多,卻無法在很短的時間內,徹底制服對手。

啪的一聲,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劇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腦袋,感覺到了頭暈。

詠春走的永遠是直線,也永遠是面對面接觸敵人,永遠不邁大步,胳膊永遠收著,所以這讓它的動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帶了些扭捏,但實際上,它配合著獨特的呼吸以及節奏和發力技巧,卻是成為后來拳法中極為剛猛的一種拳術。

這次,元朗就根本沒有近身的機會了,揮拳,直接被架開,同時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還沒�起來,已經挨了一腳,身上又被打了兩拳。

噼里啪啦作響,元朗完全替代了詠春木樁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暈頭轉向。

元朗覺著,自己從生下來那天開始,就從沒有哪一天挨過如此多的拳頭,而且,打過來的拳頭,還有越來越重的架勢。

響動也從啪啪的脆響變成了嘭嘭的悶響。

元朗越來越是心寒,終于就地一滾,連連搖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時卻是渾身通透,他也從來沒用詠春這麽打過人,這麽好的靶子,真難得,可惜,還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樁那樣從來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時,躲在馬廄門口,探頭探腦已經有些時候的老頭,也是呲牙咧嘴。

有點心疼兒子,自己打罵可以,別人打了卻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驚。

他萬萬沒想到,這個笑口常開,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順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懷絕藝。

這小子徒手傷人性命,可以稱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頭看來,有這樣的本事,天下已是盡可去得,不說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長安,也定會讓名門子弟趨之若鶩。

但如今,卻只在這馬邑郡府當中,成了個小小的養馬之人。

老頭暗自嘆息一聲,想及這半大小子的身世來歷,也只能說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過想想也是釋然,也只有這樣的身手,也才能帶著個妹子千里跋涉,從扶風到得馬邑,不然的話,路上也許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過后,老頭心情迅速轉好,本來將兒子弄來馬邑,是想著讓他跟著自己養馬,不想,因緣巧合之下,卻在這里碰到了好的老師。

家族秘傳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門本事了呢,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頭樂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引言 使用道具
dvk92801
侯爵 | 2016-2-26 10:59:38

本帖最後由 dvk92801 於 2016-2-26 11:06 編輯

第59章呼朋

晚間,四個人湊在一起,吃了頓晚飯。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經過一天的操練下來,胳膊腿都輕飄飄的,連吃飯都有點用不上力氣了。

晚飯過后,李破又叫他們兩個活動了下身體,拉伸筋骨之外,也放著第二天一覺起來,動彈不得。

直到月上欄桿,元朗才拖著步子,回到了屋子里,一頭栽倒在床上,再也不願動彈了。

老頭卻已經等了小半天,看他這半死不活的樣子,分外來氣,當然,也有點心疼。

不過還是揪著元朗打問,“學到什麽沒有,李大郎教授的怎麽樣?”

元朗哼哼兩聲,“不曉得。。。。。。”

“嗯?”老頭有點炸毛,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過到底挨過師傅的打,也教過人,知道自己有點心急,一天的功夫,確實短了些。

再想問的時候,那邊呼嚕已經打了起來,老頭也沒轍,只能生著悶氣,給兒子脫了靴子衣服,蓋好被子。

自己回到床上,一邊運著氣,想哪天找機會揍這不長進的小畜生一頓解氣,一邊琢磨著,為了這小畜生,看來過上兩日,應該再找兩個人過來了。

干活和習武,可不能攪合在一處,在關西人眼中,孰輕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漸漸變得單調了起來。

馬廄里多了一匹馬,那是郡太爺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騎。

老頭也很是雷厲風行,只過了一天,馬廄里就又多出來兩個馬夫。

兩個新來的馬夫都是過了三十的年紀,養馬的本事只能說差強人意,干起活來到是勤快麻利,在老頭指揮下,很快接手了馬廄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個小的徹底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脫離了出來,只顧著在李破帶領下,打熬身體,練習那些后來軍人們的智慧結晶。

不過不管老頭怎麽說教,李破還是每天雷打不動的進廚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話說,就是吃的不好,練的時間長了,是要損傷身體的。

效果也確實不錯,三個少年人的身體,是一日日的強壯了起來。

郡太爺李靖巡視倉房,那是以月為單位的工作。

所以不幾日,馬廄中那匹戰馬又被牽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親了。

身為馬夫的李破,也頭一次見識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風。

十余騎環繞左右,一個個都是弓馬嫻熟的軍中漢子,彪悍之氣外露,卻又訓練有素,都是真正的軍中勁卒。

一問之下才知道,這個和自己歲數差不多的少女,身上還帶著軍職,是位女將軍來的。

這真的是人比人氣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馬廄里又回來兩匹戰馬,是從雁門回轉來的。

如今這和李破也就沒多大關系了。

這一天,李破沒再像往常一般,帶著兩個小的操練,而是將李春留下,讓元朗領著,去尋程知節了。

站穩了腳跟,也就能謝謝朋友了,雖說不太喜歡那個山東來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話,路總會越走越窄,這點為人處事的道理,李破還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節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聲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東邊的校場上,從一堆大漢中間,將正活動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節揪了出來。

一串的大笑,親熱的和親兄弟相仿,一成不變,好像這條山東大漢,從沒有任何心事,也從不擔心什麽似的。。。。。。。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埋怨,說李破進了郡府,就沒了聲息,不將他當哥哥云云。

不過一聽李破要請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聲,也就戛然而止,連著道了幾句好兄弟,看樣子這位真是個好飲之人。

但李破知道,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從沒挪開過。

根本不用問,他是認得元朗的。

元老頭聲名在外,作為元老頭的兒子,在郡府轉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獻媚呢。

實際上,他能安安靜靜的在馬廄那邊過上這許多時日,也是拜元老頭所賜,不然的話,以程知節這種好交遊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門去了。

相互引見一番,李破認識的人的名單里,多了七八個歪瓜裂棗。

程知節也可以把著元朗的胳膊稱兄道弟了。

讓李破比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著愣頭愣腦的,出來之后,卻不會見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種大門戶人家出來的人特有的傲氣。

李破索性大手一揮,一頭羊也是趕著,一群羊也是放著,腰包比較充足之下,豪氣的宣布,都走著,吃肉喝酒去。

這一句,比千言萬語都強,李破立即便暫時得到了和程知節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個人,簇擁著李破和元朗浩浩蕩蕩湧出了郡府,行人側目之下,讓李破也正經威風了一次。

這樣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漢子同行在一處,在馬邑城內,差不多也就沒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軍營,找到羅三,生拉硬拽的將尉遲以及幾個手下都弄了出來,這一下,隊伍頓時擴大到了十幾個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瑪,這一次請下來,兩個多月的馬夫估計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頭給的那塊小銀錠,心中稍定。

銀子這東西,很少見,如今主要流通的貨幣還是銅錢,金銀兩物,幾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銀者,必有來歷,幾乎是人們的共識。

如果一個穿著,或者舉止都不怎麽樣的人,卻掏出一塊銀子來,必會有人報官捉拿。

這樣一來,也就表示,金銀並非正式的流通貨幣,但商家卻不敢不收,當然,收了到也不愁去處。

從這里也可以看得出來,老頭挺體貼,要是帶著銅錢,天啊,這許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計得背上個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賬。

沒有紙幣的年代,有錢也很痛苦呢。

當然,這年頭賒賬的比比皆是,不過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賒賬,李破顯然不在其列。

而帶著一群人出去,賒賬卻要靠旁人的臉面,這頓飯估計也就白請了,會讓人看輕不少。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