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oo7tourist
威爾斯親王 | 2012-4-21 12:28:04

本帖最後由 oo7tourist 於 2012-4-21 12:29 編輯

案例

健忠是一家電子器材公司的營運組組長,年資已經超過二十六年了。平時工作內容除了負
責統籌營運組的日常業務,同時也要負責管理、協調部門其他同事的工作進度,算是個單
位小主管。
健忠月薪是三萬八千元,每個月還有職務加給三千元,家庭津貼一千五百元,加上每個人
都有的用餐津貼一天五十元,因此,健忠每月收入,在不算加班費及績效獎金的情況下,
每個月大概可以領到遇萬四千元左右。
另外,健忠偶爾會有因未出差而得的差旅費。
不過,他不曉得,如果退休的話,平均工資包不包括這些底新以外的津貼或額外收入呢?

解答:此一問題牽涉甚廣,要細細解說。

從前面主角的描述看來,健忠平常的收入來源包括:底新、職務加給、用餐津貼、家庭津
貼、加班費、績效獎金、差旅費等。其中,固定月薪、職務加給、用餐津貼、家庭津貼等
,都不是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所列的排除給與項目。
因此,這些給付如果屬於員工因為
工作所獲得的報酬,都應該列入健忠的平均工資計算範圍內。另外,如果健忠在這六個月
當中,有加班費、績效獎金等給付,也會算在平均工資裡面。

比較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費的部分,因為差旅費屬於排除項目,所以是不能算入平均工資計
算的。想要了解平均工資的計算,請詳閱以下說明。

平均工資到底要如何計算呢?

首先,要了解平均工資的定義!
依據勞基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平均工資的計算,是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的「
工資總額」,除以該其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如果,工作還不滿六個月,就以其工作期
間所得的薪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到的金額。


第二,要計算「工資總額」,就必須了解所謂的「工資」,到底包括了甚麼?
根據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的定義是「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所以包括了工資〈我
們稱之為「薪水」〉,以及不管是用現金,或者實物的方式法給之獎金、津貼,以及「其
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予」。


第三,又出現了一個專有名詞了,什麼叫做「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予」呢?
就是明明是員工因為提供勞務而應該獲得的報酬,卻用其他的名目來混淆,讓人以為不是
工資。不過為了認定方便,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列出了十一個項目,但是要注意,這
個條文是以負面表列的方式描述,也就是說,列出來的這些,都「不是」所謂「其他任何
名義之經常性給予」。
例如,紅利、非經常性的獎金、三節津貼、醫療與教育補助費、小費、賀禮、慰問金、職
災補償金、保險費、差旅費、用品費代金...等等,這些都不能算入「工資」。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zoo2468 + 10 感謝分享^^b
幻劍小道 + 12 + 12 感謝分享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22  金幣 + 12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johnsonxv
大公爵 | 2012-4-21 13:41:16

thank your for sharing..
引言 使用道具
jgybk2000
王子 | 2012-4-27 04:33:29

我的公司是以全部薪資計算
非常有人情味....{:1_204:}
只是頻率太高
年年有資遣....{:1_208:}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幻劍小道 + 6 + 6 感謝分享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幻劍小道
王爵 | 2012-4-27 15:34:01

勞工知識要多多掌握才不會喪失權益
許多公司都會以各種名義逃避法律規章
所以要熟讀這些知識才不會被不肖公司蒙蔽了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oo7tourist + 6 + 6 感謝分享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